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给她们取钱用的凭信也是非同一般的。办好手续,大约只花了一刻钟,潇潇走出钱庄时,那个豆浆摊的老板正笔直地站在那里。
“夫人……”他结结巴巴地说,“那点小吃食,就当是小的送的,这些银两我也不要了,只求夫人放小的一马。”
“难道我像是吃白食的人吗?”潇潇冷笑着问,把他手上放着钱的布包拿了过来,“好了,你可以走了。”
“真的?”他不敢相信地问,暗暗感觉身上有没有哪里不对劲。
“要是你再烦,我就让我儿子用毒把你赶走了。”潇潇板着脸说。
“是,是,小的马上走。”老板连忙退后,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
“他怎么连娘也害怕,这个人一定是坏人。”喜儿噘着嘴说。
“还不是因为你。”潇潇宠溺地捏捏他的鼻子。
喜儿抗议地看着她,脸上却带着开心的笑,一家人就是这个样子的。
“潇潇……”一个熟悉的声音在两人旁边响起,云翔微笑地看着她,手中紧捏的扇子分担着他的激动,终于,终于他又见到她了,“总算等到你了。”
“嗯。”潇潇淡笑着点头,目光有些不知所措,太多的感情涌动的心头,有重逢的喜悦,也有即将离别的苦闷。喜儿抬头看着她的表情,垂下眼心里满是后悔,早知道就不带娘出来了,现在爹爹要怎么办呢。
第七十一章 动摇的心
一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人心是易变的,潇潇一直是这么认为,这是对于客观事实的考虑。如果两个人分离一年还能在一起,多半是主动离开的一方找不到更合适的,被剩下的那个,又一直停滞不前,没有改变原先的生活。等待,是相当寂寞的一件事,她没有留下任何信息,小雪把她藏在火耀在易锋的相助下很好地隐瞒了她的行踪,她好像是人间蒸发了,释天能找到她,是靠他养的一些毒虫,他说他不知在什么时候沾了虫子翅膀上的鳞粉在她身上,这一辈子,不管她到哪里,他都能找到。
一个可能永远不会再出现的人,他是怀着怎么样的心情在等待呢,潇潇暗暗叹息,“你知道我在药谷?”
“嗯。”他点头,微微笑着,“有人看到一年前,药谷中的巨人带了女人回去。我猜想是你,就投了名帖到药谷,后来还在药庐见过释天一次,虽然他没有承认,但是我想的确是他救了你。我以为他会一直留你在药谷,能再见到你,真是太好了。”
潇潇淡笑,她一点也不知道释天见过他,甚至连他到过药庐也不知道。“我今天是喜儿溜出来逛逛,要是我一直不出来……”
“我也会一直等下去的。”云翔接下她渐渐变低的话语。
她笑得有些尴尬,想劝他放弃,又有一点期待。
“既然出来了,我带你去四周逛逛吧,东桥那边的早市最热闹了,卖各式各样的东西都有。我每天都去,还得了许多别致的挂饰,等下拿给你看,这里也有布庄,新出了很多样式的布料。午饭,我们可以去三鲜楼,那里的野味和三茹汤非常美味。下午,西边会聚集很多耍把式的人,比过节还热闹。晚饭,要不要雇船去吃新鲜的鱼,我记得潇潇最爱吃生鱼片,不过得麻烦你自己动手,他们都不会这道菜。”
说起生鱼片,潇潇真的要垂涎三尺,药谷里倒是有个大水潭,里面也有许多要,但是要弄它们来吃,基本是不是可能的,因为潭里还养了一只“怪兽”,她没有见过那种动作,很像是大型的青蛙,披上坚硬的鳞片,身后还有一条带刺的尾巴。听喜儿说,这是上等的药引,它的血有很强的功效,可惜身体太弱,一旦出血就不能止住,它的血也不能长久存放,所以没事最好不要惹它,它的攻击性也强,那潭里的鱼都是它的食物,怎么舍得让给别人。算起来,潇潇也有一年多没有吃上鱼了。
镇上负责采买的人,每个月中会送粮食到药谷入口,药人会在那里接应。指引人去草庐也是他的工作,好像他家受过药谷中人的恩惠,几代下来都替谷主工作,药谷也不会亏待他们。时间久了,他们算是药谷里家奴,在镇上很受尊重。每月的食物,除了米粮,另外都是一些易保存的东西。释天本身很讨厌腥味,鱼本来就在采买范围之外的。
“这样安排好吗?”云翔微笑地问,看出她很动心。
潇潇迟疑良久,略带无奈地说:“我们晚上必须回去。”
“是吗……”云翔目光微微一黯,“不管怎么样,白天,痛快地玩吧。”
“嗯。”潇潇点头,和他相视一笑。
尽管相隔了一年,和云翔相处时,她还是有一种亲切到想要依靠的感觉。外国的男士对女士都很绅士,那是一种尊重,云翔对她除了尊重,还是一种宠溺。开始的时候,她很讨厌这种感觉,不知不觉沉溺其中了。一天的时间,很快在欢笑中度过了,点心的时间,云翔贴心地让人送上新鲜的鱼。潇潇吃着不适合出现在下午茶的餐点,明明勾着嘴角,心里却苦涩地什么也不想说。
“真的不要去布庄买点什么吗?”云翔忍不住问,潇潇以前哪次上街不买上一堆。
“不用了。”这一年来,她连针和剪刀都没有碰过。
“真可惜,”他叹了一口气,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你没有发现吗?”
“什么?”潇潇不解地问,仔细看着街上的人,目光忽地一亮。大部分女子穿的都是她以前穿过的款式,过了那么久,她都已经忘记了,或者说,完全没有在关心别人穿什么。别人的事,已经完全跟她无关了,连她最在意的衣着也是。她是不是太过封闭自己了?
“明明有那么好的才能,甚至都能称得上伟大的才能了。”云翔惋惜地说,伸手抚着她的头。
“我有分寸。”潇潇有些羞窘地避开他的手,抬眼若有所思地盯着眼前的人流。好像失去颜色的世界,渐渐把五色的服饰装点了一般,她的世界也跟着再次染上了色彩。
“要不要一起合作?”云翔忽然提议道,“由你来画图样,云记负责做,所得利润我们对半分。”
这是相当可观的数目,潇潇在脑中飞快地计算着,“你给的薪水好像有点高了。”
“你是值得的。”
潇潇很是心动地笑了,“我会考虑。”
云翔淡笑不语,虽然肯定她是愿意的,但是还是有些忐忑,她在药谷一年的生活,连布料都放下的心情,难得真的能一下子就放下,重新开始吗。
“娘是不是不要爹爹了?”回去的路上,喜儿在她怀里担心地问,“我知道爹爹说话很难听,脾气又古怪,但是爹爹真的很喜欢娘亲呀。”
“这个……我也知道。”潇潇微微皱了一下眉,她就是考虑到他,才没有马上答应下来。
喜儿不安地垂下眼,在他看来,释天根本不能跟云翔比,他和云翔接触过几次,觉得他是世上除了潇潇之外最温柔的人,换了是他,也会选择和云翔在一起的。闷闷地还了马,顺便替借他马的人看诊,他现在的医术也算是世间顶级的了,当然还是完全比不过释天。
两人捧着一大堆东西到屋子时,天已经全黑了,潇潇知道喜儿有点不高兴,也不知道要怎么哄他,她离开本来就是迟早的事。
“这么晚了才回来,你们两个,竟敢背着我出去玩!”
一声怒吼炸破了两人沉闷的气氛,相视一笑,互相吐了吐舌头,准备接受释天废话连篇的教育。意外的,释天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命令喜儿:“赶快回去药房。”
“是。”喜儿捧着东西一溜烟地跑了,剩下潇潇一脸无奈地看着释天。
其实她能回来,他已经松了一口气,他真怕她带着喜儿走了,就算他能找回她,也怕她会再次离开。“以后不准再出去。”他闷闷说了一句。
潇潇尴尬一笑,进屋坐到他旁边。他生气地转开脸,等着她再一次的认错,她却想着怎么开口跟他说这件事,要说她将来还会回来吗,但是见到云翔之后,她忽然有一种跟这样的人过一生也好的念头。让她完全地放弃药谷,再也不来了,再也不见他们了,她也做不到。思虑良久,她叹了口气,抬眼目光停留在那件白色的婚纱上,那是释天帮她从家里带来的。释天看她半天不出声,不禁气得回头,刚想说,却看到她痴痴地看着那件白衣。
“那件怪衣服有什么可看的。”他抱怨道。
“这不是怪衣服,这是婚纱,是成亲时穿的衣服。之前我给你讲的故事里,不是提到过教堂,这样的婚纱就是成亲当日穿去教堂行礼用的。”
“穿白色的衣服成亲?”释天诧异地问,尽管他没有什么生活常识,不过成亲时要穿红色,这是三岁孩子都知道的事。
“你不觉得它很漂亮吗?”潇潇站到婚纱旁边。
释天的脑中不禁展现出潇潇穿着这件露骨的衣服是会是怎么样的美态,幸好只有他一个人能看到,他笑着想。目光不禁在她眼上流连,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她了。
吻,像是要诉尽所有相思一般,他吻着她的唇,她的眼眉,她的发,她的颈……潇潇迟疑着,悬在半空的手慢慢将他抱紧,她还没有试过跟人亲密前就分手的。
“想不想做比接吻更进一步的事?”她淡淡地问。
“可以等到……成亲后。”他闷闷地说,“我不是想要娶你,是因为……因为人总是要成亲的,与其跟别人那样穿着红色的喜服成亲,我宁可穿你这套白色。我一直喜欢白色呀。”
“我明白。”她淡笑,吻住他的唇。成亲这种事,她还没有想过,这件婚纱是孤单的,相配的男装,她还没有构思过。成亲和恋爱是两回事,她还不想那么早决定。“就当是提前吧。”她这样说,有种说谎的心虚感。
释天不再说什么,拥抱、亲吻、冲撞,他躺在床上,感受到她的挑动与放纵。她一定有事瞒着他,他这样想,却败在潇潇高超的技巧下。沉沦中,他紧紧抓住她的手,这是迷失前的最后一抹清明,害怕她离开,却又不能开口表白自己的爱。
第七十二章 倾情一生
像做梦一样,不真实的呢喃嘤咛,像花瓣般细碎美好的吻,溶入他的壳里。他和她在一起了,释天感到周身游走着一股暖意,伸手想要触及她,碰到的却是冰冷的床铺。她离开了。他猛地坐了起来,盯着身边的空位,这里是她的房间,但是没有她的气息,连两人昨夜欢好的痕迹也没有一丝。难道一切,真是只是他的梦,那么她呢,她去了哪里。昨日的种种,她闪烁的言辞,像极了离开的预兆,他双手紧握丝被,心里如刀割般难受。
“醒了吗,吃早点吧。”潇潇出现在房门口,看到愣在床上脸色怪异的他,微有些困惑,“怎么了,做噩梦了?”
“没有。”他转过头,开心地扬起嘴角,原来她只是去准备吃的了。“昨天……”他有点不确信,明明床铺上干净的很。
“我看你晚上好像睡得很不安稳,就换了床单和被褥,顺便帮你换了干净的衣服。这下是不是好睡多了?”
“多事。”他没好气地说,起床梳理,余光却不时望向她。“我们快些成亲吧。”他假装不在意地说,紧握着毛巾的双手却出卖了他,“喜儿……喜儿会很高兴的。”
“我有另一件事要跟你商量。”潇潇平静地说,轻轻作了一个深呼吸,“我想要去谷。”
“买东西吗,我可以陪你。”
“不是……”她顿了一下,跳过云翔的事,“我想留在外面做自己喜欢的事,留下这里,我好像一点用武之地也没有,日子很无聊。”
“会吗,我一直呆在药谷,一点也不觉得无聊。如果你走了,谁替我和喜儿做吃的呢,你是没别的什么用,除了做吃的之外。”
“我不是只有厨艺一项才能。”潇潇微冷着脸说。
“不然你还能做什么。”
“很多。”她有些不悦地沉下脸,“就算我真的一样事情都做不到,我至少有尝试过。呆在这里过像家庭主妇的生活,是我最讨厌的。女人也是有事业心的。我想建立自己的事业,达成是自己的梦想,所以我一定要离开药谷。”
“我不准。离开了你也做不了什么,反正是做奇怪的衣服,留下来替我和喜儿做也一样,要是你闲着无事,我还能特准你替药人也做一身。但是离开,绝对不行。不要再提什么事业和梦想,世间大部分女子根本没有这样的念头。”
“她们是她们,我是我。也许她们以家庭为重,但是在我眼中,当事业和家庭必须放弃一样,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弃家庭,而家庭和爱,我会毫不犹豫地放弃爱。”她大声说完,目光有些动摇,“释天,你应该庆幸没有喜欢上我,因为我是会为了事业放弃爱人的那种人。”
“哪怕是你喜欢的人,你是喜欢我的吧,是吧,你明明这么说过的。”
“也许吧。”她正视着他痛苦的目光,里面印着她冷酷的脸。哪怕是她喜欢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