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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茶闻言,再也忍不住,低声哭泣起来。然而,这种时候没有人会笑话茶茶的软弱。
伴随着低低的啜泣声,小金毛最终做出了决定。
出乎所有人预料的是,他选择耷拉下脑袋,重新依偎在常念身边,再也不看达尔一眼。
在场的人全都愣住了,原本喧闹的河岸一时变得寂静无声。
达尔难以置信地长大嘴巴:“你不想成年了?”
常念皱皱看不见的白眉毛,看白痴似的瞥了达尔一眼:你还真想把刚满三个月的小金毛当作甲方来一场谈判吗?
有这样一个“主人”,常念真为小金毛的未来担忧。
虽然看不起这个白痴的人类,但是常念也并不支持小金毛的固执行为。
从达尔的只言片语中常念拼凑出一个信息:小金毛是有家的,家里似乎还有什么东西等着他,而这件东西对他来说还挺重要,甚至关系到他能不能长大——不能长大,就意味着死掉吗?
想到“死”,常念心底没由来的一阵难过。不,他这辈子已经经历了足够的死亡;绝不能再眼睁睁看着任何生命死去,哪怕是一只宠物。
所以,常念很快做出了决定。
“吱吱!”两声尖细而短促的声音从常念的狐狸嘴里发出来,在场的兽人们都不明白具体含义,小金毛却呆住了。
这是他们进行捕猎训练时约定好的,表示:“滚开,我真生气了。”
听到这一声,小金毛金色的大眼睛愣愣地盯着常念,眼眶渐渐变得湿润。
常念别过头去,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样子。
“呜呜——”低沉悲伤的呜呜声,代表着小兽在求饶。
常念狠下心,又叫了一声:“吱——吱——吱。(离开,我不再需要你。)
这是他们做围猎游戏时的暗语,用在这里完全改变了原来的味道。之前是协作,现在是分别。
“呜——呜——呜。”(让我留下吧,我只跟着你,什么都不做。)
“吱!吱吱——”(不行!就到这里,结束了。)
常念挣扎着,狠命甩动着尾巴,不顾尾巴根处传来的撕裂般的疼痛。
小金毛的眼神渐渐暗淡下去,终于不忍心再让常念忍受疼痛,于是慢慢放开了四肢。
达尔趁机抓住他脖颈后面的皮毛,将颓丧的小兽拎离地面。
小金毛耷拉着四肢,不做任何挣扎,只是眼神呆呆地看着常念。
常念差点就忍不住说上一句:“有缘再见。”忍了忍,没出口。既然斩断了,就别留下无谓的期待了。
小金毛张着嘴巴,发出无声的嘶吼。
常念转过身,不再看。
时间不早了,达尔简单地和乌木以及其他狐族族人打了招呼,还特别感谢了茶茶和泰格对小金毛的照顾,然后就给大家留下了一个匆匆的背影。
常念转回来,看着熟悉的小身影越来越远,丝丝苦涩漫上心头。
其实,常念想过即使小金毛真有主人,他也有办法把它留在身边。难得有这么个聪明绝顶的宠物,他还真舍不得放手。
然而,达尔的话却让他改变了主意,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本就是寄人篱下,他不想给茶茶他们带来任何困扰,更不想阻碍小金毛的前程。
活到三十岁,经历了一些事,常念很清楚对某些事来说放手才是最佳选项。所以,他选择了对小金毛放手,以这样一种幼稚却有效的方式。
毋庸置疑,常念心里也会难过不舍得,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理智的男人应该随时随地做出正确的选择。常念一直这样要求自己。
最终,小金毛还是走了。因为常念把事情做得太绝,他没有了留恋的借口。
那个黄昏,满天红霞,恰如常念刚刚穿越过来的那天。
达尔扭头说了什么,小金毛一改刚刚的稚嫩颓丧,老老实实地蹲在了他的肩头,昂头挺胸气势十足。
落日的余晖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天地间安静得只听得见那清晰的趟水声。
常念目不转睛的看着,突然有了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感觉,也算值了。
无论现在怎样,生活还会继续,下一个转身或许是更美的风景。
第9章 秘密基地
成熟男人排遣寂寞的方式不是找一个替身,而是投身工作,让自己忙碌起来。
常念最近就异常繁忙。
虽然小金毛走了,但他的捕猎活动还要继续。不同于小金毛单纯拼体能,常念的捕猎方式更多的是借助工具。
偶然,想念某兽的时候,常念也会学着他的样子,追一只小野兽追到穷途末路。
比如现在。
常念毫不气馁地追逐着一只体型绝不比他小多少的长耳兽,对方钻林子他也钻林子,对方拐弯他也拐弯,对方一蹦一跳他也一蹦一跳,不为别的,就为了找点事儿干。
突然,长耳兽“咕咚”一下,跌了一跤,滚啊滚的,不知道滚到了哪里。
常念赶紧刹车,结果还是因为不及时而撞进了灌木带。本以为迎面而来的是毫不留情的长刺,常念把脸扎下去以免被划花。
然而,一撞之下并没有预料中的刺痛感,反而像是跌进了一个破洞,进入了另一片天地。
常念抬起头,观察这一方天地。
大概一百平米的空地,四周围着高达密实的灌木带,和部落边沿的如出一辙,唯一的出口在非常隐秘的地方,大小刚好容常念通过;爪子下面是平整的土地,地上长着嫩绿的小草,一根一根的纤细柔软,还有黄色白色的小雏菊点缀其间;空地中央蹲着一块大石头,平平整整四四方方,就像现代化采石工具切割出来的。
这个地方安全隐秘,就像一块特意隔出来的世外桃源。
常念绕着场地走了一圈,小心谨慎地没有放过一片地方,边走边看边嗅,最终终于确定这里并没有其他动物活动的痕迹。也就是说,这是一块无主之地!
常念张了张嘴,一股欣喜油然而生——以后这就是他的秘密基地!
这里要种点什么,那里要种点什么,再在靠南的地方圈出一片地方驯养几只野鸡野兔子……
常念蹲在大石头上居高临下地观察着基地,同时在脑袋里描绘着改造蓝图。这感觉比当初挣够上百万拿下一套房还来得兴奋。
不知不觉,时间过去了好久,眼看着天都擦黑了,常念才依依不舍地决定离开。当然,临走常念也不忘在地上滚上几圈,同时在大石头上蹭蹭,以便留下自己的气味。如果不是克服不了心理障碍,没准他还真会抬起后腿,撒上一泡。
常念从出口钻出来,观察了一下周围环境,这才发现这里已经是部落外围,周围的灌木带正是部落的界线,只不过在这里突然多出来一道,生生地隔出了这一片地方。如果不登上高处,还真发现不了。
常念料想,或许是因为这里地势本来就高,地方有偏僻,所以才没被别人发现吧!正好便宜了他。
常念在隐蔽的地方做了个记号,为的是明天好找。
话说常念在另外的地方还有一个秘密基地,那就是他刚刚穿越过来时的那一片高地。如果没有比较,那地方也不错,常念平时思考事情或者开小灶都在那里。不过,现在有了更好的地方,“前任”也就该下岗了,偶尔做个备用还可以。
回到小木屋,远远地看到茶茶等在门外,伸长脖子巴望着,脸上的表情有些严肃。
常念不自觉地加紧了脚步。
茶茶看到那条熟悉的白色小身影向自己跑来,才终于松了口气。
“毛毛,怎么今天回来晚了?”询问中满是关切,并没有丝毫责备的意思。
常念“吱吱”了两声,破天荒地主动凑近茶茶,用毛绒绒的脸颊蹭了蹭对方伸出的手。
茶茶一阵惊喜,忘形地把常念举起来,边笑边说:“毛毛真乖!”
莫名的一种久违的温暖袭上心头,就像当年年迈的父母尚未离世,他一句简单的笑话,就能让父母乐上好久。
难得的,常念任由对方抱着,没有扭头去咬。
******
新的一天,注定是忙碌的一天。
常念一大早起来,麻利地喝了肉汤,吞了一颗新鲜的浆果,赶在茶茶后面出了门。
常念要先赶去高地——我们不妨叫它“一号秘密基地”,收拾好自己这些日子储备的私房物品,然后带到昨天新发现的灌木围场——当之无愧的“二号秘密基地”。
常念出门时特意带上了一块轻薄却柔韧的兽皮,是从茶茶和泰格的床底下搜出来的,之前见茶茶用它装过东西,看来是包袱之类的。于是常念决定暂时借用一下。
话说一号基地的私房物品不算多,但每一件都是必不可少的,常念特意挖了一个洞把它们放在里面。洞壁上和洞底严严实实地铺着好几层树枝和干燥的落叶,不用担心东西受潮或者被地鼠之类的地行兽顺走。
平时洞口都是封着的,用一块大木板严严实实地盖着,木板上铺上苔藓和落叶,伪装得很好。
要搬家了,心情有点微妙。
常念小心地观察了一下周围,发现没有人也没有野兽,于是开始行动。
首先,常念把兽皮平平整整地铺在地上,这个过程必须手爪并用,才能快速解决问题;然后用小爪子把苔藓刮到一边,把木板撬开,每次这样做常念都会莫名地窃喜,类似那种守财奴细数金币的心理。
放在最上面的是几块没来得及吃掉的块根,类似于红薯却没那么甜,其实更像土豆。常念喜欢用叫它“地瓜”。这几天心情有点乱,一直没过来,地瓜都开始长芽了,正好可以试试种在二号基地。
常念很欢快地把它们放在了包袱里。
地瓜下面是一只倒扣的骨碗,所谓“骨碗”,顾名思义就是用动物的骨骸做出来的碗。据说有一种叫做“圆骨兽”的动物,关节的地方都是这种半圆形的骨头,有大有小,可以用来做碗、锅或者勺子。
常念这个是从家里顺出来的,茶茶那里有好几只模样类似的,看他那粗心的样子估计到现在都没发现少了一只。
话说第一次知道这东西是骨头的时候其实也有点恶心,但是也不至于因为这个就绝食,用用就习惯了。
常念初步判定这个部落的科技水平相当于原始社会早期,陶瓷铁器之类的还没发明出来。常念一个堂堂中文系副教授绞尽脑汁也没想到陶瓷是怎么烧出来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所以,创造历史的念头只能胎死腹中。
骨碗放到包袱里。
骨碗旁边整齐地码着几束不同种类的绿叶,都是可以食用的绿色植物。虽然过了几天,叶子还是绿绿的,没有变蔫也没有坏掉,中午可以加个餐。果断地放进包袱。
然后就是两块火石,为了防止意外常念把它们放得比较远。这个必须拿着,吃饭的东西。
最角落的地方放着一个兽皮包。常念伸出爪子把它勾出来,抖开,露出了两个亮晶晶的东西——银色金属壳的保温杯和贴着碎钻的小平板。
这个兽皮包就是当初茶茶给常念做的那个,后来因为小金毛不喜欢,总是拿爪子抓、用牙咬,常念干脆把它摘了下来。连带着小平板也被封存了。
拿过小平板,熟悉的开机页面过后,显示出常念手拿书卷靠窗沉思的壁纸。姜鸿加了密,就是为了防止常念看到后换掉。
算算日子不是周四,即使在河边也登陆不了**。
更何况还有事要忙。常念重新把兽皮包套到身上,平板放进去——话说这些拟人化的动作他真是越做越熟练了。
全部家当都在了,常念把包袱卷卷绑好,甩到背上。最后还不忘把洞封好。
走出一段距离,常念忍不住停下脚步,回头看了看。
这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时最初的落脚点,这就是他和小金毛共同拥有的秘密基地。
每次小金毛听到呼唤匆匆忙忙地赶过来,嘴上都沾着没有擦干的血迹。故意让他生吃绿色菜或者嚼半生不熟的地瓜,就是为了看到他那种明明觉得难吃得要死,还要故意讨好主人的样子。
小金毛吃饱后都喜欢躺在那棵树底下,靠近南边的地方,那时候正好有一缕阳光透过树冠射下来,照在他软软的肚皮上。按说肚皮是大多数兽类最脆弱的部位,一般都不会轻易显露出来。小金毛却很喜欢晒肚皮。
胖嘟嘟的身子几乎全部覆盖着金色的皮毛,只有肚子这一块粉嘟嘟地露着,看上去就很有摸得**。
不过,自从穿越到小白狐身上后,常念对于兽类的认知就更丰富了些。兽类对同伴的亲昵都有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