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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之龙舞飞绫-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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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就是那大黑瓜,刚出锅的时候我也吓了一跳,本来切下去的时候还是白色的,没想到煮出来的却变成了这么可爱的颜色。”就着外表,大婶就给取外号了。
  “好不好,也得先吃了再说。”男爵拍板决定,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只有等真正品尝过后才能做决定。
  于是一人一块……
  “你们怎么不吃?”镇长看着还是坐在那边一点动作都没有的断情两人,奇怪地道。这东西有什么不对吗?不是说能吃吗?
  不过,镇长三人的动作却是都停了下来,都用莫名的眼光看着两人。
  以赢倾邺的阅历,当然知道三人在担忧什么,本来他是不准备开动的,他之前已经吃饱了,不过,他相信如果他不先吃的话,这三人是绝对不会动口。
  刚入口有些沙,不过等细细咀嚼的时候却发现一点都不沙,反而很是细腻,而且伴随而来的是甜,是香,是酥软。这种滋味,是三人从未品尝过的。
  大婶甚至说:“这东西比饼好吃多了,就算是让我吃一辈子也不会腻!”
  断情并未动口,听到大婶的话只觉好笑,一辈子是那么容易决定的事,在你这辈子还没过完之前,谁都没有权利为这一辈子下定论。
  “嗯!没错!”镇长咽下口中的食物,搭话。不过当他看到埋头狂吃,手上拿的已经是第三块的男爵的时候,他也顾不上说话了,赶紧跟着抢。
  赢倾邺倒是吃了一块就放手了,之前他就吃过,自然不会像镇长三人那么夸张。
  等三人停下来,桌上的那一大盘已经吃完了。大家都吃撑了,连大婶也吃了五六块,更别说是习武饭量本就大的男爵了。
  等三人吃完的时候,才有心情注意赢倾邺两人,看到他们没怎么开动,反而是自己三人吃的极夸张,除了脸皮实在够厚,人实在是够木讷的男爵大人,剩下的两人脸都红了。
  “两位怎么不吃?”大婶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要不我再去拿点过来。”
  赢倾邺赶忙阻止他,直道:“我们吃过早饭了,所以并不怎么饿,谢谢大婶的好意了。”
  等酒足饭饱后,男爵才有时间询问其它的:“这东西是其他国家有的吗?”男爵问了个最有可能的答案。
  “不是,这东西是我们在沃特森林找到的。我们并未去过其他国家,事实上,我们一直生活在沃特森林里,也是最近才出来。”赢倾邺编了个听起来比较可靠的故事。
  “住在森林里?你们不会是精灵吧?!”镇长看了看赢倾邺觉得有点可能,可是又看了看断情,发现应该是自己弄错了。没有贬低的意思,但就断情现在这样子,却实不可能是精灵。
  “怎么可能。精灵的耳朵大家也知道,我们并没有那样的耳朵。”赢倾邺笑着否认,不过事实上他们也确实不是。“据说我们祖辈是逃难到森林里,以后就很少再出来了。”
  “啊!这样啊!”
  虽然半信半疑,但这个答案还是暂时把三人糊弄过去。
  “你说这东西是在沃特森林里的,那我们世辈生活在森林边怎么就没发现过。”男爵看着挺粗犷的,但心思却与粗犷的外表不同,很是细心。
  “因为这东西生长的森林的最中心。”赢倾邺睨了他一眼,眼里满是深意,你去过森林的最中心吗?
  饶是男爵脸皮够厚,也被赢倾邺那别有深意的一眼,看的退却了下去。
  “咳咳!”老镇长咳嗽了下,打破气氛,虽然他和男爵是朋友但男爵出丑他还是看得挺乐呵的,可是现在还有其他事情,等以后有空了再慢慢嘲笑他,“那这东西有名字了吗?”
  “没有。”
  “那着东西是两位带来的,就由两位取个名字吧。”镇长提议,男爵两人也用热切的眼光看两人。
  “我们两人不怎么会取名,还是由几位来吧。”赢倾邺推脱。
  “那……也好!”镇长其实您早就想自己取名了吧……
  “叫藤瓜怎么样?这东西不是从这藤条长出来的吗,叫藤瓜。”这是镇长。
  “什么藤瓜!那么难听,要我说叫甜瓜!你看这么甜这么好吃,叫甜瓜多能体现它的好啊!就叫甜瓜!”大婶也当仁不让,提出来的名字虽然不咋地,但也比镇长强多了。
  于是两人就为此争吵起来,连一些陈年旧事都搬了出来,让在一边听的赢倾邺几人很是无语。
  最后还是男爵看不过去了,大力拍了下桌子:“好了,都不要吵了,这东西就叫香瓜!你们俩都不要争了,让人看笑话!”虽然镇长是镇子的直辖官,但是真正算起来,这莱姆镇还是男爵的领地呢,所以严格来说,男爵是比镇长更有权力。
  于是这东西的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虽然男爵起的名字也不咋地,但矮子里挑高个,还是勉强可以接受。
  镇长收了东西,当然要办事了。转头对一旁的大婶道:“去!帮我把柜子里的那个盒子拿过来。”
  剩下的人,男爵让镇长去把剩下的蒸熟的香瓜都拿出来,还说自己还没吃饱,博得了镇长一个真真正正童叟无欺的白眼,不过,他还是去拿了,因为他也还想吃……
  等大婶把盒子拿出来,那仅剩的香瓜也全部被吃光了。
  镇长把盒子打开,里面除了一卷卷的羊皮卷,还有一支羽毛笔,加上一小瓶的有着灵气,在这个世界叫魔法元素波动的墨水。
  镇长拿出一卷羊皮卷摊放在桌上,然后用羽毛笔沾着墨水在上面用人类通用的字体在上面书写。
  赢倾邺看了一下,大体是说赢倾邺两人是莱姆镇的居民的证明身份的东西。等镇长写好后,还让男爵在证明人那行签了名。等赢倾邺两人同样签了名之后,着羊皮卷上竟然突然爆发出一阵刺眼的光芒,惹得众人不自觉地闭上双眼,等睁开眼的时候,羊皮卷上原本还湿湿的字迹全部变干,而且浮动在表面,这是证明受到神的见证的特征。
  “好了。”镇长将羊皮卷递给赢倾邺,让他收好,有需要再拿出来。
  同时男爵也从怀里掏出一个羊皮卷递给两人,赢倾邺不明所以,不过还是打开看了看。很快就惊讶地挑起眉。
  这是一份地契,送给两人的地契,里面包含的地不多,但也有好几亩地。
  “这是……”赢倾邺不解。
  “两位既然是咱莱姆镇的居民了,有块地也是很正常的不是吗?”男爵笑得很是狡黠,配着他那张满是络腮胡子的脸,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
  赢倾邺知道镇长和男爵是希望把两人和他们绑在同一条船上,毕竟有了这块地,他们就算真正的莱姆镇居民了,以后有什么好事当然要第一个考虑莱姆镇了,当然如果有什么坏事,莱姆镇也是要一起承担的。不得不说,这两人还真是敢赌。
  “既然如此,我俩就收下了,只是我们此次出行不知何时才能回来,这地……”赢倾邺用了回来两字让镇长和男爵两人喜笑颜开。
  “没事,这地本来就是荒地,也没什么人去拓荒,所以没关系。”男爵一高兴就把底给漏了,等他意识到不对劲的时候赶紧把自己的嘴巴捂住,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荒地么……”赢倾邺倒是不会生气,他本来就没准备要真的在这落户生根,有地没地对他来说都是一样。
  “既然证明拿到了,我们就告辞了。”断情不理会在场的奇怪气氛,淡漠地道。
  赢倾邺听到他的话,也站了起来,向三人告辞。
  此次拜访老镇长总算是圆满地拿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修真世界行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七阶魔晶
  有了证明,两人很容易就一顺畅的来到凯恩帝都莫仑落。莫仑落不愧是帝都,比起两人经过的城市繁华了好几倍,而莱姆镇更是没有可比之处。
  断情两人并没有急着融入莫仑落,而是在离最繁华的街道有些远的地方买了座房子。房子很大,单房间就有十几间,估计此前的主人是个有钱人吧,不过,也奇怪,有钱人都不会把房子建在贫民区旁边的,难道这个主人比较特立独行?是的,这房子是位于贫民区与中等居民区的交界处,所以也只用了两百个金币。这价钱根本就不贵,不说其他的,莫仑落怎么说都是一个帝国的帝都,宰相门前还七品官呢,一国的帝都怎么说都比其他同样的城市高等。当时断情随口说了句:“还好这世界没有房产商!”除了清竹,其他人皆不解,房产商是什么东西?赢倾邺还追问了断情。在得到答案的时候,很是惊讶,难以想象的感叹了句:“不比脚大的地方竟然要上万块!真是贫无立锥之地啊!”他虽然不知道万把块钱是多少,但断情解释了上万块是最底层人差不多一年的收入了。
  当然扯得有些远了。
  这次出来除了清竹,小熊猫,陆奇,墨蛟莫言,还有红亚,长庚长乐四兄弟。千夜没出来,据桃夭说她下值修炼的紧要关头。而桃夭则是她自己不想出来,赢倾邺的影卫郢自然是跟着她了,反正赢倾邺恨不得少两个人跟在他和断情身后。至于顾宝宝,他比较特殊,他是被卷轴里的分神暂时扣押住了,要过一阵子才能出来。
  不过,人虽多,但幸而房子也多,不会出现不够住的情况,而且,某人还是厚脸皮地死皮赖脸地跟断情挤在一屋子里,用的理由是他习惯了!
  人多,吃的用的自然也就多了,虽然他们都不怎么需要,但是为了掩饰,他们还是同正常人一样,这么一来钱就有些不够了。之前的钱是赢倾邺在路过一个比较大的城市卖掉一块在沃特森林里得到的据说是五阶的比较罕见的光明魔晶得来的。虽然光明系的比较少见,但五阶也只是比大路货好点的中等品,也只卖了五百金币。而买房子花了两百,再加上其他的杂七杂八的花费,现在手里的金币也只剩还不到一百了。
  所以当前的要事就是再去卖点魔晶。不是他们不用其他的方法挣钱,而是这人生地不熟的,除了贩卖人口,还真的没有短时间可以挣到大量金币的工作。而且,他们还想开个小吃店,首先店面就不会便宜,贫民区的房价是不高,可是他们总不能把店开在贫民区吧。
  于是,刚到帝都不到十天,赢倾邺带着断情又去做拿石头换金币的活动了,没有错,在他们眼里,这魔晶真的跟石头差不多,当时要不是这东西还有一点收藏研究价值,他们根本就不会去捡。毕竟这魔晶是在魔兽的身体里,大多要经过血淋淋的解剖得到,没有兴趣的话他们根本不会去弄这些东西。不过,现在两人相当庆幸当时的一进兴起。
  本来,要出门的时候,三只小的照例吵着要跟的,墨蛟,不,现在是墨龙了,大多时间都是以本体出现,又加之他很喜欢把自己缩小,小到只有一丈长,所以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断情身上盘着条黑蛇呢。断情很是坚决地拒绝了三只的要求,不说别的,这三只长得与这个世界的主流绝对搭不上边,断情可没准备带着他们去备受瞩目,断情都不答应了,求谁都没用,所以三只最终还是被留在住处。
  “这次准备卖多少钱?”
  这城市有许多类似于出租车的马车,只要你招手就能带你到你想去的地方,当然只限于莫仑落。
  而在一辆由贫民区通向繁华街区的马车上,断情直直地坐着,却是随意地问同样坐在一旁,但看着更恣意些的赢倾邺。
  “唔,随意吧,卖个六阶的应该就够了。”听说五阶和六阶是个分水岭,到了六阶价钱就要翻了好几倍。五阶都有几百金币了,六阶怎么说都有一千了吧。一千金币应该够用。唔,还是多卖点吧,毕竟店面什么的,他们并不知道什么价格。
  “六阶有点少了。”断情评价,虽然两人手里最高阶的也只是八阶,但七阶怎么说也有十几个,卖掉一个也无妨。
  “看看再说吧,”比起断情赢倾邺还是有认真的了解这个世界,知道市面上出现的最多也就是六阶,七阶是很少看到的,至于八阶九阶,那据说只有一些大贵族和皇家才有的东西。
  至于为什么明明一整天都呆在一起,赢倾邺知道的事,断情却不了解呢,这不得不提到断情的一个小缺陷了。没错,他对数字或者说金钱很不敏感,不过也不奇怪,你听说过哪个神王有收集金币的的爱好吗?没有吧,那就对了!所以,当时断情就考虑到赢倾邺之前是帝王,管理的是一个国家,那么对于管钱应该是小事,所以他就把所有与此有关的都交给他了……但其实,管理国家和管钱真的没有直接关系!不管是哪个国家都有个专门管钱的官员,所以皇帝是不下拉管钱的……当然幸好赢倾邺比起断情还是有点管家婆,哦,不对,管钱的天赋的,所以两人至今还没身无分文过……
  这么一路随意聊过来,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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