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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事(完结)-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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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53章 不是你妹

  豆绿,小墨紫两岁,喜静,爱花,尤其是牡丹。

  豆绿无师自通的养花术,和墨紫的摸木之能一样,天赋异禀,凡经手之花木,濒死者必活,花开则灵秀逼人,更有控花开早开晚的技术。不过,这样的能力,对父兄仕途无用,导致在家不受重视。父亲忙碌,与大哥差的岁数太大,又没有母亲,所以小时候极爱依赖着墨紫,长大后虽不爱撒娇了,也与姐姐十分贴心。豆绿常说她们姐妹俩相依为命,而面对父亲哥哥很生疏冷淡。

  墨紫对豆绿,除了姐妹之间的羁绊,还有点长姐如母的心理。尤其到后来,与想要将豆绿献给玉陵皇的父兄几乎反目,大求即便不打过来,她都有打算带着豆绿离开。

  此时,再见到自己的妹妹,已是一年半后。颜如玉,花香如故,但豆绿那双流光四溢的眼眸之中,没有彼时的天真烂漫,而是历经生死后的沉静。

  豆绿听有人叫出她真名,才发觉声音耳熟,回头一看到墨紫,竟愣了半晌,然后小心翼翼,“姐姐?我这又是在做梦?”用力拧自己胳膊,顿时泪流不止,手足无措哭道,“疼的。”

  “你还是做些奇奇怪怪的梦么?”墨紫以袖子擦干泪,她向来少哭且眼泪断得干脆,姐妹能平安无事相逢,是大喜。

  豆绿小时候却是个爱哭鬼,长大了有自己花的世界,但一哭仍不可收拾。冲过来,投进墨紫怀里呜呜流泪,足足小半个时辰才停了下来。

  姐妹俩坐在花坛前说话。原来豆绿和墨紫失散后,一直藏在玉陵都城打听墨紫下落,结果差点没饿死,还好被一个打算逃难去南德找儿子的老婆婆所救,且结为异姓母女。到南德过了大半年,干娘和大哥待她真好,只是大嫂不好相与,爱贪小便宜,平日对她看不顺眼诸多刁难。干娘本来一直护着她,谁知老人家年中大病一场,从此就下不了床了。家里为了干娘的病,掏空破家的老底,大嫂趁大哥上山打猎的机会,就把城中一个恶霸招来,想把她偷卖了作人妾。争执之下动了手,豆绿头破血流时抓到同行金银的袍子。金银看她能种花,还有牡丹名品,再听大嫂说百花仙子什么的,就愿意买她当花匠。她本来抵死不肯,大嫂便拿干娘要挟她,她才答应。

  豆绿说话从小就是冷淡淡的调儿,但墨紫听她跟流水账得报,却是心惊胆颤。嗓子是逃难的时候生病哑掉的。额头仍有核桃大的粉嫩一块,是打架时让恶霸家丁拿棍子砸的。金银虽说给她找了个好大夫,不会留疤,不过,今后十年的月钱都被预支药费了。

  豆绿把那些话说完就往脑后一抛,紧紧拉着墨紫的手,“姐姐,我以为你——死了。要不是干娘待我跟亲生女儿一般,就想要孝顺她老人家,否则真觉得活着也没意思。”

  “豆绿,我跟你说过,好死不如赖活着吧。死,是懦夫的行为。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你记住,即便有一天我真不在了,你也得好好把日子过下去,不准寻死逃避。”墨紫虽然并没有把一个现代人的意识强加给豆绿,但豆绿凡事以她为准,其思想行径早已跳脱于传统女子之外。她以为自己的榜样做得不错,一年多不见,怎么就跟她说活着没意思?

  “姐姐,我记得呢。可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也太难了。”豆绿出水芙蓉般的面上,露出无可奈何的笑容,却很快又欢欣,“好在老天保佑,姐姐没事。”

  “也是老天保佑,你没事。”从此,就真是姐妹俩相依为命了。

  “你与金银签的是何契?卖断终身?还是有年限的?”墨紫想到金银,不由哼一声。预支十年的月钱当医药费,他跟裘三娘该不会是亲兄妹吧?

  “卖断终身。”也许豆绿言行举止受到墨紫很大程度的影响,但绝对不是数字和心眼,一旦不和花有关,她脑袋转得不是普通得慢,而是急死人得慢。

  她就知道!墨紫哀叹,“我们俩果然是一对亲姐妹,倒霉起来,都叫人坑了。”九十两就签终身契,她的好妹妹耶,急需用钱到什么地步?

  “能自赎吗?”估计——不能。

  “……不清楚。一张纸,写着卖身契,换九十两,我就按手印了。”想了好半天,回答墨紫,结果看墨紫瞪她,她又赶紧说道,“姐姐别骂我笨。我想今后剩自己一个人了,怎么都成。”

  “……我没资格说你。”墨紫自己还让人捏着卖身契,一年为限,结果白荷倒比她还先出来了。她又不好主动要求提前交帐本,毕竟当初她从裘三娘那儿接掌红萸,百般为难,好像要交五千两出来无论如何都悬。

  如今,裘三娘似乎不太管她了,但以往最爱使个绊子争个口舌输赢,黑脸白脸轮着上阵,让她一会儿放松一会儿紧张,不敢掉以轻心。因此,裘三娘这样,碰上她被扭曲过的情感观,实在无法彻底去信任,怕这位大小姐临了折腾个什么事出来,让她竹篮打水一场空。秉着脚踏实地的造船风格,不想冒险直接从船架子就下水,导致前功尽弃。

  豆绿的卖身契在金银手上总比在别人手上好。那个说话一向喜欢不着边际的金大少,三弟可以没心没肺地随便喊,报恩这话总该兑现一回。

  墨紫盘算得挺好,等赏花宴一散,就让阿月阿好把白荷送回鹿角巷,带着赞进找金银去。

  金银送完最后一批客人,见墨紫就开心笑,“我家三弟今日没跟那家伙一起走,莫非在等二哥我?你瞧见了,姓元的就是这不讨人喜欢的个性,谁对他有用,他就先亲近巴结,什么结拜兄弟,都给他当垫背。”

  元澄第一批走的,和杨凌等人一道,要夜游河听寺院钟声去。杨凌科考入前十,正等殿试,据说三甲是跑不了的。

  “结拜兄弟又不是跟屁虫,平日谁没自己的事,应该有自己的空间嘛。”墨紫想,要是元澄一天到晚跟着她,就要她的命了。

  “有自己空间?”金银品味之后,看着墨紫的眼神有些古怪,“你若喜欢一个人,难道不想整天跟他在一起?”

  “不想。”说出这两个字,发现金银笑得有鬼,心中立刻转过弯来。套话编她入局?“别说是兄弟,即便是夫妻,成天黏在一起,没你我不能活这样的卿卿我我,不用过日子么?亲近的人是用来陪伴的,不是用来当一日三餐的,有空时互相关心一下,没空时自己干自己的事,横竖心里有那么一份记挂,彼此信任,何必在意是不是在一起的形式?同床还异梦,难道一丈之外就真不是夫了?”

  金银扇子拍手心,大赞,“每每听三弟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不过,你既留到最后,必然有事同我说。何事?”

  墨紫看一眼金府马车边的豆绿,百两正在车夫座上催她上车。

  金银顺墨紫的视线一瞧,若有所思,说道,“要是三弟真是男子,好奇九十两纱下真容,乃是人之常情。可你是女子,总不会对另一个女子好奇。”

  “金大少,你和你家的花匠同车?”墨紫皱眉,她不封建,因为她是假古人,可金银是真古人。还有,不要叫豆绿九十两,她家小妹无价宝。

  “不过一花匠,跟丫头也差不多。同车给我敲个腿倒个茶什么的,有何不妥?”金银凤眼一转,嬉皮笑脸起来,“难道三弟吃醋?”

  同样是暧昧,金银的话,墨紫就不会觉得尴尬,因为他纯粹爱玩的心思太明显,没有让人误会的一丁点成份在内。

  所以她这么回,“是啊是啊。那什么,我家的二哥,今日搭你的顺风车,捎我一段路,如何?”

  金银一怔,顿时掩袖假哭,“也能让我等到三弟叫二哥的这天,还承认为我吃醋。早知如此,就拖着死元不让走,看他气得七窍生烟。”

  墨紫懒得理他夸大其词,三步两步,不请自去。

  豆绿已经除下帷帽,见到姐姐上来,嫣然而笑。

  金银跟进来看见了,凤眸一敛,坐下就拉过墨紫,对豆绿凉冷着脸,“笑得脸麻也无用,她是女扮男装。”

  这下不但豆绿笑,连墨紫也笑,“二哥这才像吃醋。”

  金银哧鼻哼声,否认吃醋一说,“我不过是在教她懂待人接物的规矩。今天给我摆了两盆枯枝,要不是我人缘好,就被人笑掉大牙了。”这帐得慢慢算。

  墨紫抽回自己的手肘,收起笑意,说道,“这样好不好?不劳二哥费心,我自己的妹妹自己教。”

  金银一副没听懂的样子,“谁是谁的妹妹?”

  墨紫挽起豆绿的手,“她是我的妹妹,亲妹妹,嫡嫡亲亲的妹妹。”

  “你妹妹不是叫豆绿,而且貌若天仙,倾国倾城?”金银听墨紫描述过,还派各分庄的伙计们留意了。

  “这不就是貌若天仙?”什么眼神啊?

  “三弟,九十两也许长得还过得去,可是全然跟你半点不像,也没你好看,那脑袋里头除了花什么都不装,笨傻得可以。”还有固执如牛的脾气,调教了一个多月,这副鬼德行,“人有相似,所以你——认错人了。”

  原来,有人近视。


  ●● 第254章 恩不让讨

  墨紫好气又好笑,“你这不是强词夺理吗?我自己的妹妹还能认错?难道豆绿也认错了我?”

  金银在姐妹俩脸上看来瞧去,“三弟五官匀称,眼睛嘴巴大小正好,一看就是美人。九十两可差远了,眼睛那么大,嘴巴那么小,耳朵尖鼻子尖,说像狸又像猫,这长相好看么?妖异!”

  妖异?!这个近视,居然将桃花眼樱桃嘴细巧耳翘俏鼻说成妖异?明明就是国色天香,像水晶般剔透,难得一见的清丽美人儿。

  自豆绿十四岁之后,父兄终于发现了她身上可用的价值,十五岁时他们藉口陪伴太后,就带她出入玉陵皇宫。尽管玉陵美人名天下,豆绿之美仍令皇帝和太子惊艳,父子都有了心思,各出法子,暗争一年之久。多亏吃斋念佛的太后怕女色误国,以豆绿年幼为由,始终不表态。

  说起这事,墨紫对豆绿有愧。她当时处于一切真相大白后的愤然叛逆期,再与父兄冷战,甚至仓促决定搬到乡间别庄去住。待她派人去接豆绿时,豆绿已被送入宫中。因太后温柔贤明,她便没有立刻放到心上,还偷跑了趟大求,把话都跟人说清楚。等回到家里,才知道父兄的如意算盘。当机立断,想办法把人从宫里拉出来,豆绿忐忑不安的模样让她记忆犹新。

  那次之后,她终于知道,人,真得自私一点。她在那儿想着两个国的百姓要遭难,苦口婆心劝大求别发兵,而自己的亲人羊入虎口,今日不知明日事的提心吊胆。结果呢?没人会感激她,还差点救不了唯一的妹妹。

  如今,她恨大求吗?不,她恨大求高高在上那群贵族而已。比起之前的被动,她现在想要主动建起强大的防御力,等那些人不放过她的时候,能保住她和妹妹的两条小命。所以,她不放弃任何攀交像闽榆徐九傅天这样人物的机会,也比从前汲汲钻营,谨慎防备得多。

  不经历心理上天地倒转的背叛,她还是那个只想造自己船的简单军工。而且她明白,大求王是不会放弃一统江山的大梦的。那种狂热,埋在他们乌姓的血液里,根深蒂固。几百年来,一步步坚定走着,都已经入了关,怎能停止?

  大求国,就好像骑士国。入关后,将多数汉人驱逐,大力鼓励草原各族维持血缘的通婚,对生养问题,列入一国之本,以至于人口暴增,到这一代,能征好战的后起之辈比比皆是。不说人人都想打仗,十个中有九个热血沸腾。还有一个,如同墨紫这样的,先祖是汉人,因为有手艺专长而能留在大求,却又属于被歧视的低等人种,心中保有对大唐的一份怀念,不喜欢越过国界去打汉人。而她的父兄,搁到中日战争时期,那就是典型的汉奸。为了讨好上层不惜余力,明明是汉人,对待汉人比那些大求贵族还要恶狠三分。

  从完全无知地帮助父兄,到看清他们的真面目,并试图改变他们却彻底绝望,这段期间,她的人格出现了缺陷。大我到小我,无私到自私,对生活和人的热情到高高挂起的冷漠,就好像将原来的自己打碎了,重新和,烈火骤烤,捏成了现在这个样子。明知是缺陷,还一点想改的意思都没有。

  要是以前,裘三娘打死她,她也不会去走私;元澄便是送给她天下财富,她也不会跟贪官称兄道弟;金银这么明显的小气鬼加大奸商,她避之不及;更不说江湖上三教九流的非正规政府组织和黑帮了,绝对不会往来。然而,她的正直,如今随心所欲来表现,多数时候根本不考虑这两个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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