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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事(完结)-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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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令人愉快的经历。

  这厅,华丽丽而札人眼,桌椅是秋山顶好的岩松木,虽然不是按斤称两来算,一颗原木可叫价百两以上。

  两根左右相称的红木柱,人家用来打家具,这庄子用来当撑房顶的,柱子上面龙飞凤舞写了一幅金光闪闪的对联。

  金一两银一两二两不多,金千山银千山万山太少。

  横批:大少好金。

  墨紫心理默念完毕,噗地笑了出来,“这对联——”

  “我东家写的,客人以为如何?”老伯突然转回头,很是亲切笑了笑。

  “挺……好,挺好。”要不是门面妆点得很金贵,光看对联的话,她会以为金银钱庄的东家是个吝啬鬼。

  “我也觉得挺好。”笑声朗然,有人撩开莨绸门帘子,打后面走了出来。

  墨紫一看,喝!红锦的底色,元宝的亮绞,腰间挂得坠饰有金有银。发间辫入红蓝宝石,高札成髻。

  插一根赤金火球簪子。双手食指戴两枚戒,一枚乳白玉石,一枚波斯猫眼。

  大唐是历史上服饰最多元化的时期,然而,大周武则天之后,女子服饰趋于传统,男子服饰更为单调。

  可以这么说,她没见过有比眼前这位穿着打扮更华丽的男子了。

  但,她一点都不觉得那些金银珠宝戴过了头。好马配好鞍的比喻可能不太洽当,可是这个男人长的太好看了,丹凤眼,石刻鼻,绦珠唇,肤如冰雪,全无瑕疵,要不是一双剑眉如峰,喉头有结,穿上女装可以和裘三娘的明艳相媲美,当一个男人有这么一张绝世俊容的时候。所有的饰物都会成为绿叶般的陪衬。

  再不已散发不出自身的光泽了。

  虽然是少见的绝色,墨紫稍楞就过,在这年代,也有崇尚男风的贵族,不过,那些漂亮的男孩下场往往凄惨。

  因此,男人长得太美,实在不是什么值得庆幸的事。

  “你是金银钱庄的东家?”绝色容颜在墨紫眼中褪去,她淡淡一问。

  丹凤眼中惊诧一现而散,华美男子笑道,“姑娘眼睛不但漂亮,还很能识人。”

  “倒是大东家的眼光不太好,我的眼睛并不漂亮。”穿成那样,她还能把他当成谁?

  总不见得是钱庄老板的男宠吧?

  “哦?那我只能说,各花入各眼。”人要谦虚,他乖乖配合。

  “墨紫如今男装示人,大东家可称呼我墨哥。”穿着男装被人叫姑娘,她不自在。

  “墨哥是吗?我叫金银,金银的金,金银的银。”美男子也自报。

  “金银钱庄的金银?”墨紫不得不又征忡,这是什么名字啊?也太——直白了。

  “正是。”金银似乎见惯别人听到他名字的反应,“且真名实姓。还有,我不喜欢大东家这个称呼,叫金大少便可。”

  金——大——少?原来这么个大少好金啊!


  ●● 第108章 大少好金(二)

  “一两,你可以下去了,顺便让那两个小鬼中的一个端茶待客。要是不肯,直接赶走,省得浪费我米粮,顿顿吃那么多。”悠悠坐上主位,金银对堂中垂手而立的老伯吩咐道。

  一两?墨紫看看灰白头发的老人家。不是她想的那个一两吧?可是,主人都叫金银了,仆人叫一两倒是一家门,面皮不小心抽了抽,她装有蚊子,伸手抹过。

  “少爷,我这就去跟他俩说。”一两退走。

  “不知金大少找我,是否为了我所托之物?”本来想有人要私吞,如今看来是自己多想,不然,身为老板的人为何要见她?

  话说,这金银钱庄的东家真年轻,或者他太会保养,看上去二十五六岁的模样。五年前,他才二十左右,怎么能一下子开得出上百家钱庄?恐怕来历不小。

  “墨哥聪慧。”有点学问的古人就爱文绉绉客气,其实明明双方心知肚明的事,非要夸人一句。

  不过墨紫自我侬词之后被夸多了,现在比较能无动于衷,还面不改色接受,“好说,好说,可是我托的东西出了问题?”

  墨紫遇事,最大的优点在于稳重,这点也是和裘三娘最大的不同。哪怕心里急得火烧火燎,看神色绝对不显半点忧虑。

  “哦?自然不是,墨哥怎会如此想?”金大少不知何时手上多出一把扇子,哗啦打开。

  墨紫顿觉金光阵阵扑面而来,弄得她一下子“失明”。

  “金大少,你这扇子真……好看。”眯着眼,墨紫保持有礼貌的笑容,“真……金啊。”

  “墨哥可真识货,我这把扇子,不提上面的画和字是当朝书画大师梵丁亲手所拓……”得意再扇两下。

  你已经提了,好不好?墨紫趁金银看扇面时,赶紧翻翻白眼,不然她怕忍不住呛声。

  “用的是纯金的扇骨,赤金的扇面,连这一颗小小的扭钉亦是十成金的。”金银戴猫眼儿石的左手食指点着扇柄,指尖青葱玉白。

  她说得真金,是真金光闪闪的意思,以为顶多就是贴了层金砂纸,没想到真是金子做的扇子,当然无语,光在那儿笑嘿嘿。

  “墨哥若喜欢,我可送与你当见面礼。”合起扇子,金银将它放在岩松木桌面上。

  一句话,让墨紫顿生警觉。一个是钱庄东家,一个是小姐丫头。地位差那么多,他送这么贵的见面礼,其中深意是——?

  “金大少,你我初次见面,就送这么份大礼给我——”墨紫直视着金银的脸,没时间跟他打哈哈,“果真还是我的东西出问题了?大少只管说,我心里有准备就是。”

  “都跟墨哥说了不是,墨哥怎的不信我?我金银钱庄开始做托管的营生,迄今为止,还未曾弄丢或弄坏过一件宝贝。只是,墨哥所托之物委实不一般,柜事们职微权少,不敢擅自回墨哥的话,碰巧我在,就定要让我出面罢了。照庄里规矩办事,墨哥不必太过紧张。毕竟,二十万两价值的东西,不常见。”金银朝墨紫一伸手,“还请将凭证和户籍本让我看看。”这就要再验。

  墨紫自然不能不给,可边递出去边说,“不用这么麻烦吧?我只想问问东西到了没有而已。”

  金银但笑不语,接过去便低头,好像真看得很仔细。看完之后,上上下下又盯了墨紫好一会儿。

  “墨哥女装亦是如此相貌?”黑不溜秋的?

  “这个问题和查验身份没什么关系吧?”墨紫不回答。

  “好奇而已……”金银哈哈一笑,又把东西还给墨紫,“那么,暗语是——”

  为了让元澄一人可取,她设了暗语。只要来人能说的一字不差,就可以提走水净珠。这当然是有风险的,但也是唯一的法子。她不能把珠子直接给元澄,一个重犯,身上的东西根本藏不住。她自己是丫头,以后进了敬王府,出入肯定不方便,元澄也没办法找她。所以,只有放在钱庄里,等元澄有机会来取。

  “东西是我托的,还需要暗语么?而且,我只想知道东西到了你们这儿没有。”根本不用那么麻烦。

  “墨哥,暗语是你设的,取物的条件是,任何来总庄说出暗语的人。那我是否可这样以为,你想该物由正对的人取走?”金银望着她。

  他的眸子是墨绿色的?墨紫清清嗓子,“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就是不管来干嘛,问到东西,要先说暗语就是,“与君明珠,金银可取。由你们庄里的柜事问来人称号,必须答是第一好官。”

  “第一好官啊?倒不知道会是何等样人,我还没瞧过真正的好官。”金银的笑一下子油腔滑调,“可是墨哥心上人?”

  这人长得比女人还美,还比女人八卦,墨紫哼一声,“女人帮男人,那男人就是她的心上人么?未免肤浅。金大少还是回归正题的好。我随主子来的,怕她办完事找我不见,再疑起我来。”

  “墨哥不用担心。我想我家二柜正和她说一份新开的三年息,一时半会儿完不了事。若真办好了,自然有人来通知我,你家主子绝不会知道你的事。”金银气定神闲得说道。

  这男人不但美,还很聪明,一早已纵观了全局。

  “墨哥说的是,女人帮男人,什么关系都可能,我想法太肤浅了。”金银承认完自己肤浅,又道,“这茶怎么还不来?”

  墨紫听到那根叫做耐心的脑神经,绷到了嘎嘎响,“金大少……”

  “茶来啦!”伴随两声轻快的欢笑,突然就有两道青色的风刮了进来,一道停在金银面前,一道停在墨紫面前。

  那其实是两个青衫少年,而且还是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大概是十六七岁,眼睛圆圆的,像一对小老虎,十分可爱调皮的表情。

  “咦?”站在墨紫前面的少年一下子凑近她鼻尖。

  墨紫连忙往后仰。不好意思,她不喜欢老牛吃嫩草。

  “姐姐,你易容啦?”小老虎眼眨啊眨。

  不知道怎么一眼就让人看出来的,墨紫不自在地摸摸脸。她这也称不上易容,顶多就是化妆术。

  “公子,这位姐姐很漂亮,你哪儿骗来的?”另一只小老虎离墨紫虽然有一段距离,不过字字句句说得很响亮。

  “百两,千两,我让一两叫你们其中一个端茶来吧?”金银完全没理会双胞胎的话。

  墨紫一听,好嘛,这一家子的名字都和银子是亲戚。

  “公子嫌我们光吃饭不干活,要赶我们走,我们当然要勤劳一点了。百两,是不是?”站金银身边的那个少年问墨紫身边这个。

  “公子,姐姐,别听他的。他是百两,我才是千两。”墨紫身边这个自称是千两。

  别家双胞胎比年龄大小,这家双胞胎比银两多少。算不算,有其主必有其仆?

  “你们俩要争千两这个名字,回去争。我正和客人说话,要么闭嘴,要么出去。”主人一声令下,百两千两立刻乖乖收声。

  “金大少……”墨紫第几次开口问东西到了没有,不记得了。那两个双胞胎能被允许在这里,应该是获得金银信任的人。

  “东西自然已经到了总庄,墨哥,我说过不必担心。事关金银钱庄的名声,绝对不会马虎的。”金银笑笑说道。

  这人笑的时候,怎么说呢?也很金。

  “墨哥请看。”金银从袖子里拿出小小一方木盒,打开来,水净珠静静陷在紫绒布里,却令满室生辉。

  双胞胎瞪大了虎目,也不知是百两还是千两,哇了一声。

  墨紫仔细,上前将珠子放在手心里,干脆看个清楚,免得被人鱼目混珠。

  确定是水净珠不错,她拱拱手,“既然东西安全到了,那么还请贵宝号帮我妥善收好,等那人来取。劳金大少亲见,我不胜荣幸。那,就此告辞。”虽然还是不觉得需要他亲自接见她。

  “墨哥留步。”有人事还没说完。

  墨紫回身,面上神情却已经变了,有了一股迫人的气势,“金大少,我不认为还有留步的必要。”

  果然,这个金银有其他的目的。可是,是什么?

  “墨哥可知水净珠的价值?”金银那张美得没天理的脸突然抹上一层妖艳色,就像要引诱人走上歧路,“想来应该是知道的,否则也不会保值二十万两了。我同墨哥做个交易如何?”

  墨紫看着他,眉双挑。交易么?

  “二十五万两,把这珠子卖给我。”水净珠的价值如今已不是银两可以估量的了。

  “金大少可知,这珠子的主人如今不是我。”她可怜的,只当过几天的主人。

  “是墨哥大方。与君明珠?还是借花献佛?”金银修长的手指摆弄着那把金扇子,“第一好官,我未曾听过。不过,第一贪官之名,倒是如雷贯耳。”

  墨紫缓缓呼出一口气,装傻,“第一好官也罢,第一贪官也罢,我既然把珠子给人了,怎能再卖掉它?”

  “第一好官可能会来取珠,可是这第一贪官嘛,怕是来不了了。”金银啪一声,开了扇子,“墨哥,识时务者为俊杰。存在我这儿,只是一枚死珠。卖给我,你得银,我得珠,何乐而不为?”


  第一贪官,来不了了?


  ●● 第109章 灿烂祖业(一)

  “公子,人都走了,您还瞧什么?要不要千两把墙打穿让您继续瞧得见?”原本站在墨紫身边的小老虎眼凑到金银面前。

  金银用金扇子将他脑袋顶开,“百两,你敢拆墙,我就真把你赶出去讨饭。”

  发带绿色的,是百两,也是弟弟。

  “公子,这世上还有不喜欢银子的人吗?”千两的发带是蓝色的,歪着头想,“您愿给她二十五万两,她竟是眼睛不眨,呼吸不变。”

  以下是金银脑中还原的对话——

  墨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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