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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事(完结)-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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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这世上还有不喜欢银子的人吗?”千两的发带是蓝色的,歪着头想,“您愿给她二十五万两,她竟是眼睛不眨,呼吸不变。”

  以下是金银脑中还原的对话——

  墨紫说:金大少,等人真来不了,再说。
  金银说:墨哥,怎么才能确定人来不了?一个月,半年,一年?

  墨紫说:不必。等上都有他的游街过市,午门外斩首,我亲眼看那人头落地,就来跟金大少做这笔交易。

  金银说:不瞒墨哥,我有些消息来源,那人入了皇宫之后,再无人见过他。皇帝要让一个人死,根本不用大张旗鼓。

  墨紫说:金大少只知那人入了宫,也不能肯定是死是活。我这人,做事向来慎重,还是等等为好。或者,大少有了明确的凭证,再跟我谈不迟。我家主人两日后就要嫁到夫家,因她是金银钱庄的大客,我不时会过来。到时,就像今日,金大少让人请我就是。

  金银说:墨哥不问我因何得知那人身份?

  墨紫说:这还不简单。水净珠乃南德传世之宝,像金大少这等能把钱庄开到南德的人,一那位当时的权势,又怎会不与他打交道。你还别告诉我,这珠子原本就是你哪来送人情的。如今见物如见人,知道那人来了,有何稀奇?反正这珠子我存在你这儿,人来不了,咱就做笔买卖,来得了——

  金银说:来得了,如何?

  墨紫转身就走,声音传来:来得了,你就跟他买。我猜,以他的处境,即便能活命,日后需要现银,远大过一颗能看不能吃的珠子。到时,你是二十万两跟他买,还是二十五万两跟他买,就是你的本事了。

  金银的声音追上去:墨哥,你既非他的女人,亦非他的仆人,他如今是丧家犬,人人能将他踩在脚下,你何须待他以诚?你可知,只要给那人一滴水,他日后就能翻江倒海。我了解的他,不会感激一个落难时救助过他的人。你帮了他,不过是白帮的。

  墨紫脚步不快,声音不高,却能让三个人听得清清楚楚:金大少从一开始跟我说话,就句句有他意,我果然不曾误会。实话说了我跟那人不过相处过几日,话都没说过多少,对他的为人更是一点都不清楚。不过,我救人,全凭当时的心意,这人命不该绝,所以,我还他一颗珠子,却未想过要他感激我。天下财富数之不尽,何必对一颗珠子耿耿于怀?我相信,该是我的,便是我的。金大少,我给你提个意见,你家柜台高高在上,对像我这样的矮客实在吃力之极,感觉不是到钱庄存钱,而是到当铺还钱。笑脸待客不错,最终却看心。心跟人那么远,叫人如何信任贵宝号?

  “她也不是不喜欢我,不过是有原则的人而已。有原则的人,通常都发不了大财。”金银若有所思间站起身,腰间的坠饰雅俗共赏的晃着。他将水净珠收进衣袖,突然问一句,“白两,千两,咱家的庄子像当铺吗?”

  “呃——还好吧。”千两比较懂得主子的心思。

  “公子,你不说我不觉得,说了还真有那么一点。”百两比千两少了九百两,不是没道理的。

  “瞧瞧去。要真像她说的那样,我大概知道咱得银子涨那么慢得原因了。”金银悠悠逛了出去。

  墨紫在前堂等了不过一刻,裘三娘和小衣就出来了。

  “姑娘,银子都存妥了?”她笑着问,似乎完全不受刚才金银那些话的影响。这年头,说要死,谁能活。她无力多管。自己能活下去,已属不易。

  “存妥了。有一个三年的,给我六分息一年,别的钱庄哪有这么好的?可也没敢全存,怕一时半会儿要急用,就存一半。剩下的都没一分息的存放。望秋楼一天开不成,我就日日损失利钱。”裘三娘从墨紫那儿的来的净水珠当然不会存在钱庄里,而是自己收妥了。

  这种事一般有钱人的做法。在他们的想法中,存银子是一码事,宝贝就得自己藏好。裘三娘要不是还不了解夫家什么状况,否则连银子都不会存。

  三人上了马车,小衣和车夫并坐。

  裘三娘一进去,就从怀里掏出那把小金来,要仔细算算利钱。

  墨紫不由笑了一声。

  裘三娘瞟了她一眼,“平白无故的,笑什么?”

  “姑娘,没什么。我突然想起来,金银钱庄大门里外,姑娘说就像浇了金身。那颜色,真是挺好笑的。”墨紫其实想起来的,是那把有名家字画,扇骨扇面纯金打制得,金大少的扇子,还有那幅金光闪闪的对联。这么一看,裘三娘的小算盘跟大少好金的程度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不知裘三娘见了浑身金光的金大少会说什么?同道中人?惺惺相惜?还是敌视眼红?墨紫一个人想着就偷乐。

  “一看就知是从哪个小村子里跑出来的土包子,没见过大世面,莫名其妙发了笔横财就炫富。”裘三娘的话里对未曾谋面的金银钱庄大东家没好感。

  那就是敌视眼红啰?墨紫了解。裘三娘说金银是从小村子出来的暴发户,可她看,此人悄无声息建起这么多钱庄,而且这么年轻,不是隐藏了身份,就是旁门左道厉害。不好随意得罪的人物。

  裘三娘打得小金啪啪响,墨紫不用帮忙,就看窗外,很快发现并非来时景色。

  “姑娘,咱们这是还要去哪儿吗?”

  “出城。”裘三娘专心的时候,话精简。

  “咱们出来一个多时辰了,再出城一来一回,赶得及回李府用晚膳么?”墨紫默算一下时间。

  “赶不及就在外面吃,难得出来一趟,心急慌忙回去干什么?”裘三娘四根手指一抓小算盘,唰唰唰。齐整整珠子,一手将随身小账册拿起另一本。这是一本算完,要接着算。

  墨紫看来。是裘三娘太久没有扮男装出来,心野了,不想那么早回去。只是——

  “姑娘,后日就是你的大喜日子。再说,我们如今是住在别人的府上,偷跑出来两个时辰,白荷绿菊勉强能用睡觉应付过去。要吃过饭再回去,两人怎么顶得住?”

  昨日到的上都,因为不是吉利日子,敬王府那边派人对卫姨太太本来要安排裘三娘她们在王府的别院住下,不过李氏邀请她们到她娘家住。她是裘三娘的干娘,而李氏的父亲是名满上都的大学士,说法上就很好。裘三娘可以从大学士府到敬王府走轿,名义上又算是从娘家出嫁,一路将经过官员们集聚的各大坊间,可谓风风光光了。

  “不用她俩给我顶,我干娘自会帮我找藉口。”裘三娘抬眼瞧瞧外头的街面,五年了,哪里还有印象。“你以为我怎么认的这干娘?小时候,父亲带着女扮男装的我下酒楼宴客吃酒,巧遇上刺史和他夫人,两人看我能说会道,长得模样儿俊,戏言说认干儿子。结果,知道我是女儿家。她笑我是女儿身男儿心呢。今日想出来,我也没打算瞒她。让百荷待我们出去后就给干娘传话,想来这会儿已经知道了,顶多就是回去挨两句说。”

  墨紫跟裘三娘的时间不长,因此是头回听说认亲的其中缘故,“本来我就觉得唐夫人性情特别的好,想不到还有这般的趣事,喝个酒就认干儿子干女儿的。”

  “你道呢?我干娘还是学士府的千金小姐时,性子比我还皮。干外公不让她读书,她自己换了哥哥的衣服,跑到书院去听先生讲课。干外公实在没法子,只好请了人到家里来教。如今,李府姑娘们都读书。就是从她们这个姑姑开始的。”裘三娘五指捻出一朵兰花,翻开第二本账册,“我干娘女扮男装在我之前,我都得尊称一声前辈。”

  墨紫听得,竟忍不住拍起手来。“真想不到唐夫人这么活泼大胆。”

  “嫁人之后收敛了很多。不过,我干爹喜欢她的真性儿,也不拘小节常带她到外面走动,算是一对令人羡慕的恩爱夫妻,如果我干爹……”裘三娘顿了顿,低下头去,“没娶小妾的话,干娘性子坚韧,不爱跟我说那些,可我看得出来,她终究还是失望的,也因此,她特别纵容我,常跟我说,少女时期最幸福,让我喜欢做什么就做什么。家人之后的漫长岁月,对女子而言,很可能酿苦酒的过程。”

  嫁进豪门的女子,大概都会经历类似的过程,有几个能获得相公一生的一心一意呢?酿酒之初的甜蜜和喜悦,不过是短短一瞬间的事。等到年华老去,饮得那杯苦酒,才发现竟是给自己酿的。

  墨紫悄然一叹。

  
  ●● 第110章 灿烂祖业(二)

  墨紫虽然叹息,叹完之后却说,“故而,我们女子自己要争气,花木兰代父从军,却何尝不是来自那份同男儿比高下的决心?姑娘的出嫁,我瞧着不是酿酒。”

  “那是什么?”裘三娘有了兴致,帐本也不翻了,笑呵呵望着墨紫。

  “……”想找一个合适的词,最后说的是,“挂着羊头卖狗肉?”裘三娘一听,又好笑又好气,“什么?根本挨不上边。”

  墨紫自己也觉得纯粹胡说八道,于是这么解释,“咱们是借敬王府三少奶奶的名头,再借敬王府上达天听,开营生赚大钱,而敬王府想用姑娘正室嫡妻的身份压着小的那一位。亦或是能助萧三郎的一把力,这该是互相利用的一种关系,酿酒这事,就算姑娘愿意,白荷绿菊还不愿意呢。”

  小衣在外面咳嗽一声,挂进个头来,“我也不愿意。”

  裘三娘咄一声,“这丫头什么耳朵,外面吵里面轻,她照样一字不漏。”

  “姑娘平日要是没事,闲下来了,酿酒,打发着玩儿,那还行,“墨紫冲着小衣做个鬼脸“是不是,小衣?”

  小衣眼珠子转了一圈,“酿果子酒,我可以负责摘。”

  这位,前世猴子生的。一天到晚,不想当剑客替天行道,唯一的奋斗就是爬上窜下,挑战不同高度。

  裘三娘被逗乐了,笑了好一阵子,直到肚子疼笑不动。

  墨紫这才问:“姑娘,咱们到底去哪儿?”

  裘三娘也不马上开口,从旁边的袋子里掏出一个长木匣,递给墨紫,“自己瞧去。”

  墨紫满腹疑问,打开一看,里面有卷成筒状的一张纸,写了某天干地支年某季月某时令日,上都城外的某个地方,某块名为红萸坳的地归属裘某某的地契。

  “这什么候的地契,纸都发黄了?“还好保存得宜,用厚纸衬了,收在干燥的木匣子里,字迹可读。至于天干地支,她搞不太清楚哪年是哪年。”

  “大概百年前,具体哪个周帝,别问我。”裘三娘也不关心政治。

  “百年前?”古董!墨紫不假思索出口,“是则天大帝?”

  “不是她,就是元帝。”裘三娘不能确定。

  元帝,是武则天死后,将帝位拢下的第一个姓武子孙,据大周史书记载,元帝大器晚成,十岁前兄弟之中读书习武最迟钝,十岁后慧根终开,且文韬武略样样出彩,武则天死后,李氏武氏陷入战乱很大的原因就在于这个元帝,他最终出奇谋奇兵,一统天下,继国号为周,只可惜在位不过十一年,死时才三十五岁。

  其安邦定国之策,用人之策,外交之策至今为人所称道,世人多感慨他英年早逝,否则能培养出好的继任者,后面的昏君也就不会出现,大周也不会分为四国了。

  对这位元帝,墨紫曾经十分好奇,以为他是穿越的,不然,十岁前跟弱智一样,十岁后怎么变天才了?可查遍史书,元帝所用的兵法兵器,完全没有创新,大物件没有,小物件也没有,她细心观察日常用品,一点没有什么革新的端倪,最后,她只好相信,元帝可能撞到了头,真开窍了,要不然,至少应该发明一样东西——卫生纸,她是丫头,没本钱造这个,因此虽然想过,但没有真正付诸于行动。

  “那这个裘某某是——”墨紫还没有搞清楚。

  “父亲说,那是我的曾曾曾……”几个曾,裘三娘也懒得数,“反正就是我裘家发家致富百年来的先祖。”

  墨紫眼睛亮了亮,一般人说道先祖留下来的东西,那就是传家宝了,虽说不是她的先祖,没准她也能沾到点宝气,而且,发家致富的宝贝!金陵有个聚宝盆,上都有个什么呢?

  裘三娘将墨紫的神色看在眼里,也笑了笑,道:“就知道你跟我想的一样,这次我出嫁,张氏连块地都舍不得给我,更别说铺子店面了,我爹心疼我,私底下塞给我这张传在裘家百年的地契,说是绝对不能卖的宝贝,我猜红萸坳至少也有良田千亩,比张氏抢走的所有庄子都大吧!再说,这是祖业,怎样也不能差到哪儿去。”

  的确,红萸坳,名字一听就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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