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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神之物-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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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说先用福尔马林浸泡12个小时,然后用小火细蒸,最后再抹上人体润肤油,晾干。最后光滑而富有弹性的人皮就制成了,它的手感不仅和活人一样,而且能保存百年。
  
   可是这样具有工艺价值的东西,却没能让他见到“他”。对世人来说,完好的东西,在他眼里,却恰恰是残次品,被他束之高阁,遗忘干净。
  
   这天,在铃木教育机构认识的朋友请他帮忙,说无论如何都要去家乡一趟,请他带几天课。
  
   当听说代课地址是西苑中学时,卓王笙笑得一片纯良,闪瞎一干人等的眼。
  
   照常理来讲像他这样既不是师范院校出生,又没有教学经验,是不足以胜任像西苑这样的百年老校。可试讲完毕后,他这名代课老师,就这样被定下来了。也许校方领导希望能让学生尽早领略名校学子的风采。
  
   作为一名数学老师,由公式定理组成的世界,对他来说,轻而易举。如果不是在西苑里找到那只美丽的羔羊,不到一天,他便会新生厌倦。
  
   羔羊名叫艾思颖,高一(二)班的学生,虽说是高一新生,却是大家公认的校花级人物。成绩优异,为人落落大方,开学后没多久的中秋节晚会和运动会,让她在音乐和体育方面大放异彩。导致校园里的许多人都是她的追随者,说她是校园偶像也不为过。
  
   这样的女孩,要搁在男女混合的学校里,应该会有大量的追求者吧。
  
   可当卓王笙与她搭话的时候,对方却害羞到脸红,对男女这方面相当的青涩呢!
  
   很快卓王笙就以学习辅导为名,互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QQ号码,丢弃了那份羞涩,私底下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随着深入的了解,卓王笙越来越喜欢这名少女。两人亲密的模样,甚至被他人谣言,说他们在一起交往。两名当事者只是笑笑,并没有承认,却越来越有默契,俨然成为学校里的最佳情侣。当然这一切有关美好的谣言与期望,都是在瞒着校长大人的情况下茁壮生长。
  
   这份美好,让卓王笙感觉又回到美好的高中时代。但他并没有和艾思颖在学校以外的地方单独见面,与其说他怀恋那种纯纯的感情,想多体会一些时日,不如说他在考虑如何下手。
  
   前几只羔羊,都是他精心选出,他只是伏在一旁,待到时机成熟,左右无人突然出击。可以这么说,这世上除了他自己和对方死前的那一霎那,没人知道,他们有所交集。可这次的猎物,却是和他关系特殊的人。
  
   难保那些警察不会把嫌疑人的角色锁定在他的身上,不过,让他会一会那些吃皇粮的家伙也不错。
  
   想通了这茬,卓王笙不再耽搁,约她一起吃个午饭,对方随口答应。午休的时候驱车来到离学校不远处的一个西餐厅里。
  
   吃的是意式大餐,满盘的红色通心粉,这让他想起血肉的颜色,有些迫不及待地见到“他”。
  
   “离下午上学的时间还长,我们去找一个旅馆,午休一下。”男人带女人去旅馆,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到目的何在。
  
   而女人之所以点头答应,并不是因为男人那些自以为是的花言巧语,让她们上当。只是因为她们爱男人不忍拆穿,拒绝。
  
   得到对方的同意后,卓王笙心情愉悦地和她进入了一个名叫7…11…5的旅馆。
  
   
  
   随口说出的美好愿望,偏偏就有人把它当真。当千辛万苦达到愿望以后,却得到当事者自己也不记得有过这样美好愿望的回答。这大概不能单单用一句“表错情”来表达傻瓜的心情了。
  
   卓王笙对他说,和他一起拯救世界。他欣然允了。
  
   卓王笙抱着他坐在椅子上,两人面对着面,挨得很近,那距离足以让莫羡脸红心跳不已。双手被铁链绑在椅背上,给了一定的活动距离,却跳脱不了。餐刀还在他的手上,刀尖对着卓王笙的后颈。并告诉他,痛得受不了时,就一刀刺下。
  
   对方似乎热衷于这样死在他手下的戏码。可林莫羡这个傻瓜偏偏要问为什么。
  
   “大概是想知道,当你彻底堕落成杀人者时,会有怎样的表情吧。”
  
   怎么会,他绝对不想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是洁身自好,还是不愿违反那个善良而正直做人的原则。要是有一天他违反了这个原则杀了人,会变得怎样,大概会疯掉吧。可他现在又何尝不是一个疯子,疯子的基础上再变得疯狂,那又会是怎样。
  
   “你可别消极怠工,刀已经绑在你手里,你逃避不了。”
  
   林莫羡歪着头,没有说话。
  
   卓王笙喟叹道:“其实人命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伟大,生老病死中的一个环节,在宏观中也只是新陈代谢的一部分。可至从人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宰,便把生命无限放大。最痛苦的事是活着,最美妙的事也是活着。但有时我们不得不选择死亡……”
  
   “难道珍惜生命是一件错误的事情吗?”
  
   “那倒不是,珍惜生命是一种高尚的情操。不管是惜己,还是惜人。但人们把生命捧得太高,已经远远超过他本来的价值。所以才异想天开地认为这是献给上天最美好的祭品。这种强塞给神的东西,弄不好会带来震怒呢!”卓王笙笑得讽刺。
  
   “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场世纪末的献礼,代表着人们的某种走投无路的歇斯底里。而你,作为世纪末最完美的羔羊,现在要接受考验。”
  
   一提到献祭方面的事,林莫羡就脸色发青。卓王笙却自顾自地说下去。
  
   “虽说你的那些考验的方法都是通过网络征集过来的,但我们也有选择。也不知道是谁提出的理论,五感丧失,就能用最纯粹的姿态到达神的面前。
  
   “在这方面我有私心,我不想彻底破坏你感触这个世界的器官。至少能保有你一半的感观,然后伤痕累累地活在世界上,用一种残缺的五感器官去感触这个世界。
  
   “所以拔你的指,代表着让你失去触感。剪你的舌,代表让你失去味觉。现在轮到听觉了。我提出只毁掉你一边的听力,可他们认为不够刺激。后来去网上寻求方案,你不知道在众多残忍得近乎可笑的提议中,找到这个方法,是多么的不容易。在张显人性丑恶面的面前,永远都不要小看了人们的想象力。
  
   “我要用钉书针钉满你的耳朵呢,也不知道这小小的区域能钉多少次。”一边说一边用温润的手抚摸着他的耳,他能清晰地感知,耳朵的温度身高,热传递,一发不可收拾地传播在脸上,身体上。
  
   可能感觉到他身上的害怕,卓王笙轻轻地拍打他的背,像哄小孩打针一般。
  
   “不要害怕,忍一忍就过去了。我会帮你克服恐惧。”
  
   钉书针做过特殊点的处理,接触血肉的部分被削尖,使得它更容易贯穿血肉。卓王笙第一次下手的地方是耳垂,那儿多肉,疼痛如同被蚊虫叮咬,就连血也没流分毫。
  
   “我有时也想,是长痛不如短痛,直接用钢针捅穿你的鼓膜,让你失去听力。还是这样一点一点地折磨你的耳朵,让你今后不管听到什么,都会牵扯到你的痛觉。”
  
   第二针,故意钉在了脆骨上,碰着了神经,痛得莫羡不禁把头往后仰,却把颤动的喉结展现在对方的面前,卓王笙忍不住吻了它。
  
   第三针打在了耳廓上,他痛得痉挛。拿刀的右手在卓王笙的颈后颤抖,刀尖划伤了肌肤。他痛得皱了皱眉,转瞬间,却笑了,那笑容里,有鼓励的味道。
  
   林莫羡慌乱地摇摇头,否定着他的鼓励,用左手握住了白刃,鲜血从握紧的拳头留下。
  
   第四针,第五针,第六针……
  
   林莫羡痛得全身发抖。
  
   “别怕……”卓王笙一边轻拍,一边吻上他的耳。“如果告诉你,钉一个就能拯救一个生命,这样是不是会好受一些。”
  
   鬼才信。原本想这样回答对方的他,可嘴边溢出的竟然是呜咽。他赶忙咬住自己的嘴唇,直至咬破,流了血。
  
   “为什么不拒绝呢?”神情恍惚中,他似乎听到卓王笙在他耳边轻语。
  
   是啊,他为什么不拒绝、不反抗,难道真的相信了对方的鬼话。一定是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第32章  Chapter16and1/2
   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武子陵也是这样认为。
  
   要去的地方带女生去并不方便,林莫离提议把她送到附近的镇子,为她买一张回家的车票,并给她家人打了电话。
  
   女子千恩万谢地离去,返程时已是黄昏。也许是即将入夜压抑的气氛,他们之间更加沉默。武子陵在思考着配枪丢失的事情,而林莫离像是在生气。
  
   最后一次拿着枪是什么时候的事情,面对剥皮魔的那次吗?可翻开记忆,脑海中并没有那么鲜明的记忆。
  
   还没等他思索个明白,便听到路虎车上发生了几声轻响,就像山上的石头滚落砸在车上的声音。但这单调而执意的声音响了好几次,他们才意识到有人对他们的车开了枪。
  
   “妈的。”可惜的是林莫离的骂功不佳,在如此郁闷的情况下单单说了一句国骂。但武子陵觉得他骂的不仅是身后那两穷追不舍放冷枪的同志,还包含了他。
  
   “喏,拿着,打爆他们的头还是打爆他们的车都行,总之要甩脱他们。”林莫离右手递给他一把枪,左手也不闲着,急转方向盘,驶到另一边,使山体遮挡了彼此辆车的视线。
  
   “他们?”近几天的相安无事,让武警官得脑袋有些转不过弯。
  
   “别告诉我武警官您忘了一直都在阻扰我们接近真相的家伙。不过话说回来了,这些人还是武警官您引过来的。要不想去,早说,别做这种拖累别人的事。”
  
   武子陵也想起了他俩初次见面时,被大汉追杀的情景。说是他故意引他们过来,这话说得还真有点无凭无据。心理觉得难受,却也不知道该如何反驳,暧昧不清地嘟嚷了一句,“别瞎说。”目光便盯着窗外的反照镜,等着对方车辆的出现。
  
   彼时太阳还未落到地平线以下,红彤彤地挂在西边的上头,他们追逐着太阳,如若古代神话故事里的夸父。林莫离深踩油门,车速一时飞快如斯,一圈一圈地往山上驶去。武子陵不由得担忧,还没被对方拿枪崩死,就因为离心力,甩脱山路,摔个粉身碎骨。
  
   林莫离一边不要命地开车,嘴里还不依不饶。
  
   “你以为我日夜兼程,马不停蹄是为了什么。你可倒好,去救人家姑娘。那姑娘是真的被拐还是演戏,你知道吗?还手无寸铁地去救人家,也不知道你脑袋是怎么想的,英雄救美?张显正义?”
  
   矮油,林大公子的抱怨为什么越来越不对味,明面上说他是多管闲事,害人害己。可这说话的语气怎么就像小媳妇似的。
  
   武子陵被自己的比喻逗乐了,笑容里有几分开心。可在林莫离的眼里,异常刺眼。
  
   好不容易止住了笑,半调侃半严肃的语气说:“因为我是警察,人民有难,一定要尽我所能的帮助他。”
  
   可能在有些人民警察的心中,警察只是一个工作,混口饭吃。但在武子陵的心中这是一份天职,一种能昂扬于天地间,向宇宙中的善能致敬的职业。不管何时何地,只要想到自己是一名警察,任何艰难的环境都不能使他屈服。
  
   永远都站在人民这一边,正义这一边,善良这一边,从未迷茫。这也是从他的叔叔身上继承下来的东西。
  
   可林莫离不管他心中的正义,愤恨地说:“你他妈早就不是什么警察了,还狗屁人民,狗屁正义。”
  
   话一说完,不光是武子陵愣住了,就连林莫离也愣住了。武子陵是觉着对方的话,触动了某些记忆,他们凝成一幅幅扰乱顺序地幻灯片,在脑海里不停地闪啊闪,都快让他闪出了泪光。总觉得有什么悲伤的画面在脑海中闪过,待他细细追寻,却只剩下破碎的光片,
  
   而林莫离感到焦躁,语言中枢先于意识,没经大脑说出来的东西,虽说是事实,却也最伤人。他知道这名自认为警察的搭档毛病在哪,但那毛病是刚刚结痂的疤。最好让时间慢慢自愈,自然脱落,像这样深深揭开,只会让他献血淋漓。这样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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