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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她继续盘算道:“今天,是雨涵成为大人的日子,在日本,都是要吃红豆饭的,台湾虽然没这习俗,不过,我们也可以庆祝一番,你觉得怎样?宋耀。”
宋耀双眼闪着光芒,莫名的喜悦阵阵升起。
雨涵终于长大了!
百感交集得令他摸不着真正的思绪为何?其实这种转变只是人生中一个过程而已,可是,强烈的喜悦与兴奋,却充塞着他的心房。
“当然。”他柔柔地望着雨涵的眼瞳说。“我带你去吃牛排,好不好?”
“好!不过──”她主动拉拉胡晓红的手。“也让胡姊姊和我们一道去好吗?”她抬首对胡晓红展露笑靥。
宋耀沈默半晌,实际上,他相当不愿意有第三者介入,他想要独自分享雨涵成长的喜悦,但雨涵的要求,也没有理由拒绝。“好!就一起去吧!”他耸耸肩道。
“万岁!”她叫嚷着。“万岁!”
胡晓红虚伪的笑说:“雨涵,真的好可爱。”
宋耀柔情地盯着雨涵,喃喃地说:“是的,她不仅很可爱,而且很美。”
※※※
岁月如梭,在宋耀与胡晓红一起照顾之下,雨涵快速的成长,她有着道地美人的雏型,以及整日银铃不断的笑声。
唯一令宋耀汗颜的,是雨涵的课业成绩依然满堂红彩。连胡晓红的帮助,也起不了大作用。
除了家政及英文勉强攀升在六十分上下,其余……甚至连体育也不及格。
努力既然无啥效果,宋耀索性也不逼迫她了,他告诉她:“国中一定要毕业,高中就算是念个烂学校也好!无论如何,文凭在现今社会上是很重要的。”
雨涵乖乖地点头。“可是,高中会收留我吗?”地怯怯地担心道。
“你自己看着办!”他佯装发怒。“记住!路是要自己走出来的,除了念书你最好想想你有没有其它的能力。”
耀哥哥生气了!雨涵看他的表情就知道,她努努嘴,赶快进房“修行”去也。
她沈思一晚,仔细地想想“钱”途为何?果然黯淡无光?她只喜欢收集碎花布,但这些“垃圾”能让她在社会、在学校找到立足点吗?
好象没办法?
连耀哥哥都为她的事烦透了,这么说她的未来还真的很凄惨。国中毕业她能做什么?又将何去何从?
放学后,她依往常到大型超商购物,这也是她的生活重心之一。其实,在家事方面,她相当能干,很灵巧,也很得心应手。
她习惯皱皱鼻子,解嘲自己说:也许做“家庭主妇”最适合她了。
她经过清洁沐浴用品区绝不忘买兰姆香皂。这是她发现的秘密之一——耀哥哥身上所散发出的特殊体味,就是这种香味,她爱极了。
一切采购得差不多了,她满意地提着手提袋,背着书包回家去。
钥匙还没穿进孔,已听见室内的口角争执声。
她伫足倾听。
“宋耀,这么多年,难道你看不出我的心意吗?”是胡晓红高亢的声音。“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甚至百般讨好雨涵,难道我做得还不够多吗?我相信雨涵会很乐意见到我成为你的妻子,因为她也喜欢我。”
宋耀闷不吭声。
“你为什么不说话?你以为这样就可以遮掩住任何事?”她有些歇斯底里道。“我一直不相信这是真的,我不断告诉自己,“宋太监”永远是太监,不会对女人有感觉,可是,我错了,错得离谱!原来,“宋太监”的嗜好是喜爱以未成年少女做为私人玩物。”
后面的一句话尖锐如剑,直刺进他的心坎,随后伴之而起的是两个清脆的巴掌声。“你走吧!”宋耀只简单地丢下这三个字,便旋过身子,背对着她。
“我——恨——你!”胡晓红语未毕就夺门而出,雨涵躲避不及,两人怔忡相对。
“胡……姊……姊。”她尴尬地不知如何言语,双手紧握裙襬又放松。
“不要这么叫我。”胡晓红眼中的憎恨之火,像是要烧死眼前的人。“如果没有你的存在,宋耀他会爱我的。”她攀住雨涵的双肩,拚命摇晃着。“你为什么不离开?为什么还赖着不走?你有丑陋不堪的过去,你配得上他吗?你只会害他,让他成为大家的笑柄而已,人们将会说他变态,喜欢“幼齿”的!”她奋力一推,怒气腾腾地离去。
雨涵踉跄地从地上爬起,臀部微疼,手足也有些瘀青,但她咬住疼痛,火速提起包装袋,佯装若无其事的进门,她看见宋耀坐在沙发上,脸色很难看。
“好奇怪喔!”她假装自己是“傻子”。“刚刚看到胡姊姊很生气地冲下楼,都不理我。”她笑得很别扭。
宋耀极力轻描淡写地说:“没事,我们只是吵了一架而已。”他欠身,腰杆挺直地走进房间。
※※※
雨涵躺在床上沈思许久。
她辗转反侧,试图理清自己剪不断的混杂情感。
胡晓红下午的“真心话”,真的把她推进死胡同,她不得不再次面对现实。
她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也很明白自己的“身分”。所以,对于宋耀,她只是崇拜他、尊敬他,把爱他的心意,深深埋藏在心底。
胡晓红有着良好的身世背景,人又有涵养,又有热心助人之心,她应该义不容辞地撮合他们。
雨涵自以为是自忖着。事实上,她常为此意念而心如刀割,不过,她永远也不会表现出来。以前,长期在“水深火热”之中度日,早已练就她伪装自己真正感情的能耐。
她比一般少女还早熟。
她对自己说:胡姊姊很爱宋耀,而我也认为,耀哥哥没有理由不接受这位温柔体贴的好姊姊。
※※※
寒冬已尽,春雷乍响,雨季也跟着来临了。
外头终日滴滴答答的小雨不曾停息。
雨涵利用周末下午,做了好几盘拿手的美食佳肴,顺道买了瓶酒,她知道宋耀是不喝酒的,可是,也许有酒,再配上晓红姊姊的柔情,如此气氛之下,他俩破裂的关系应该能迅速复合吧!她天真地想。
雨涵以她国中毕业为由,邀请晓红及宋耀。
※※※
胡晓红比预定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当初答应宋耀辅导雨涵课业,为了方便一些,她自然拥有钥匙,她进入大厅环顾四周,却是空无一人。
她看到餐桌上有两张便条,仔细一瞧,才明白这烛光晚餐完全是雨涵故意安排的,她希望晓红姊姊能和宋耀和好,qi书+奇书…齐书也盼望能称晓红为嫂子。
末了,还附注:千万不要让宋耀知道这是她的“诡计”。
真是个小傻瓜!一时间,晓红竟感动于她的善体人意。
但随即又狠下心肠来,梦雨涵,你别怪我自私,今天,你要我成为你的嫂子,而我,却要请你走得远远的,唯有如此,宋耀才会全然属于我。
宋耀接到雨涵的电话,告知他一定要回家吃晚饭,因为她很幸运地毕业了。
这可要好好庆祝!宋耀格格直笑,她这种烂成绩还能毕业,真是奇迹。
他一下班就急忙赶回家,不过,迎接他的却只有胡晓红一人。
她一见宋耀立即柔声问候:“你回来了,一定很累吧!雨涵留了张纸条给我们。”见宋耀眼睛不断往里面张望,找寻他的小雨涵,便顺手递给他纸条,她要他明白,雨涵的童心是多么需要一位嫂子。
宋耀执起一瞧,相当不以为然地走向窗边,直语道:“外面下雨,不晓得她有没有带伞,电影散场是九点半,那她要十点才到家呢!”他的心思全在雨涵身上。
“你变了!你知道吗?宋耀!”她坐在餐椅上,爱恨的情绪充斥着。“你完全变了,变得让我都不认识了。”
“我从来都不觉得有必要让你认识。”他冷言冷语,不愿再多说,同时转身向门走去。
“等一下,”胡晓红叫嚷。“雨涵精心为我们准备的可口餐点,你不用,难道不怕伤她的心?”
宋耀微愣,旋过身走回,坐在餐椅上,默默地盛饭吃着,不发一语。
他的动作举止,胡晓红完全看在眼里,却气恨在心里,难道只有梦雨涵,才能激起宋耀心中的火花?不!她不甘心。
“喝吧!”她为他倒了酒。“这也是雨涵特别买的,别坏了她的好意。”她当然不会告知宋耀这是酒,反正凡事搬出雨涵就能说服他。
果然,宋耀不假思索的一饮而尽,高浓度酒精的强烈灼烧感,直达肠胃。
“这是什么?”宋耀皱紧眉头,顿感口干舌燥。
“喔……对不起。”她立即改口。“雨涵真不该,明知你不喝酒,居然还买了酒,我没注意到,真是对不起,这样我倒杯水给你喝,就会好些的。”她把自己调配好的“开水”奉上。
他大口喝下,结果,反而更觉浑身燥热,头晕目眩,不一会儿,便趴在桌上昏睡了。
胡晓红轻抚着宋耀的头发,冷冷地笑。
※※※
其实,她没有和同学去看电影,只是站在骑楼下,望着空荡荡的街道,若大雨把路面洗刷得好干净,也许她也该痛快地淋一场雨,让大雨洗净她一身的骯脏。
不过,她什么都没做,只是对着黑夜,许久许久。
等时间过得差不多了,她才默默地走回家。她料想的情况,应该是——宋耀与胡晓红会尽释前嫌地一起迎接她,感谢她为他们制造了一次完美的约会。
结果——
从客厅至房间,一件一件散放在地上的凌乱衣服,令她傻眼了。
她好奇地走到宋耀的房门前。
半掩的房门内,两条赤裸裸的成年男女躯体交缠地躺在床上,一阵急速作呕感使她选择落荒而逃。
胡晓红的声音,从她背后传来,她狰狞的口吻,令梦雨涵毛骨耸然。
“站住!梦雨涵。”胡晓红故意套上宋耀的白衬衫,优雅的欠身,走到雨涵面前。“你也看到了。我和宋耀彼此相爱,所以才有夫妻的行为。”她用胜利的眼神直逼向梦雨涵,而迎向她的是一张冷酷的脸蛋。“我们会结婚的,我不希望你的存在影响我们两人的生活。所以请你离开!”她毫无商确的余地,并句句带刺。“宋耀的警官生涯,不该因你而破坏,他扶养你长达三年,若被有心人士故意挖掘扭曲而污蔑成宋耀擅喜玩弄未成年的少女,你想,结果会如何?”
她一字一字吐露。“我不容许有此结果。”她瞪大双眼说。“梦雨涵,宋耀照顾了你三年,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你若有一丝感恩之心就该离开,永远别再回来了。”
梦雨涵冲出大门,朝黑暗的街道狂奔而去,如雨的泪水飘洒,她根本无心顾及……
※※※
当宋耀醒转,外头依然是浙沥哗啦的雨声,他欠起身,甩了甩头,身上衣服有些儿凌乱,他回想昨夜,自己好似喝醉酒了?大概是和衣而睡的缘故吧!他缓缓下床觉得有些头重脚轻。
胡晓红趴在沙发上睡着了。
雨涵呢?她在哪里?
宋耀摇醒胡晓红。“胡小姐,雨涵呢?她昨夜几时回来的?”事隔多年,他还是礼貌地称呼她胡小姐。
胡晓红睡眼惺松,佯装一脸胡涂。“她——没回来吗?我等她一个晚上呢!”假意地担心道:“她会跑去哪?会不会……”
话语未毕,宋耀已踉踉跄跄冲出门。
他在人海茫茫的都市中,寻觅她的芳踪。
他告诉自己,绝对不要灰心。
可是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他依然寻不着雨涵的身影。
胡晓红不动声色的观察一切。
相信时间一久,宋耀会慢慢的淡忘……
※※※
大雨交加的夜里,王汤姆独自一人走在街道上。
活了近四十个年头,今天,是他第一次向命运屈服,他不得不宣告——我一无所有。
他任大雨打在身上,不断呢喃:“男儿有泪不轻弹”,然而,上天怜悯降下这阵大雨,好让他痛痛快快地哭一场!
反正,没有人会注意他——一个落魄潦倒的三流摄影师。
他生命中唯有的两样“最爱”——她对他说:“汤姆,我怀孕了,可是,你这样子下去,一辈子也没出息,原谅我,为了我和我们的孩子,就让我们分手吧!我另做他人妇,会好好地抚育小孩长大成人的,再见!”
她,提起行李,头也不回地弃他而去。
也只有第二个“最爱”,不管他多么落魄、凄惨,它自始至终都伴着他,从未有二心。
那就是他手中仅剩的家当——一台照相机。
他对摄影很狂热,却一直时运不济,丰沛的才能从未被肯定过,只能当个三流摄影师。
加上他做事总是死硬脾气地讲求原则,以致他搞到最后只能喝西北风的命运。
泪水、雨水模糊了他的视线,看到垃圾桶,他伤心欲绝地把照相机往里面就丢,但还走不到十步,他又跑回来,从污秽的垃圾堆里找寻所“爱”。
赫然——
一个被淋得浑身湿透的少女,窝在垃圾堆一角,两只黑瞳在此时更显晶亮。
他着实吓了一大跳,以为她是疯子。
没想到,她开口了:“既然要丢弃,何以又要找回?恋恋不舍,成不了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