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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开始操心另一件事:这储物戒指带来的麻烦。
他很明白“匹夫无罪,怀壁自罪”的道理,这储物戒指如此稀少珍贵,要是被修真高手看到,以他的实力定然保不住。
其实别说是高手了,任何一个修真的人,哪怕只是处在修真界最底层次的人,可能都不是如今的他能应付的。
这戒指的光芒那么耀眼,用布条遮掩也许能骗过一般人的眼睛,可对修真的人可能就完全不行了。因为就算用深色布条遮住戒指,他还是能看到那五色的光芒。
所以他认为他只要遇见一个修真的人就会暴露。
如果那人只要戒指还好说,那戒指再珍贵也没有他命重要,真要到了那时候,给他就是了。可如果那人得了戒指,还要杀他灭口,他也毫无办法啊!
“戒指啊,戒指我该拿你怎么办呢?难道真要砍掉我的指头吗?你如果不发光,又让人看不到该多好啊”他对着戒指念叨着,心中不断思索着各种办法。
突然一阵亮光闪过,他眼前一花,再看手上的时候,居然发现戒指不见了。
他心中大惊,难道这戒指通灵了,听见我的念叨,飞走了不成。他不相信得用手摸摸右手的小指,却真的不见了。
这下他真的有些着急了,这东西虽然现今对他是个祸害,但真没了他也很心疼啊!这可是个好宝贝,而且里面还有那么多的晶石,他一个也没取出来啊!
得到后又失去这可真让人难受了!
虽然他现在看不到戒指,甚至连摸都摸不到它了,但他还是没有就此放弃。平静了一下情绪后,他把灵气集中在小指上,同时用心在小指上搜寻着。
“哈哈,我的心神居然能够感到戒指的存在,它没有飞走”他欣喜若狂大笑道
为了进一步证实他的想法,他随意选了戒指内的一块绿色晶石,心念一动,那晶石就出现在他手里。他紧握着这块晶石,这下是真是开怀放心了,随即心念又一动,那晶石又回到了戒指中。
如今这最大的烦恼解决了,真让他浑身通畅,高兴得跳了起来。
肆意大笑了一通后,他把两块玉瞳简,头上戴的黑色抹额,新得的玉佩和储物袋全放进了戒指里了。衣袍之所以没放进去,是因为他现在全身只有这件遮挡物,他还没有裸身的习惯。
他又在附近找了些草药,遮掩了一下他如今太过完美的肤色。这样真正完美无暇的肌肤就是在绝色的美女身上也难见,更何况他一个男子。若不加掩饰,被人看见,也许会招些没必要的麻烦。
掩饰好了后,他展开鬼魅般迅捷的身法,在附近的村户挑了家最富裕的,悄悄找了身农服。虽然这衣服的款式和长短都不合他意,他还是把它换上了,换下的绿袍马上收进了戒指。
这样他全身再没有什么打眼的东西了。虽然他这身穿着和他本人的气质很不相符,放在明眼人眼里还是很可疑,可他如今也没更好的办法了。
然后他尽展轻功,跑到在附近高地眺望着,很快就找到了离这里不远的一座城池。如今已是深夜,城门早就关了,城楼上只有两个小兵还在值勤,但也没什么精神了。
借着淡淡的月光,他清楚看到城楼的牌匾写着平城两个大字,心中一惊,没想到这次他跑了这么远,居然都跑出了翠屏山区。
距他所知这平城在他家太安城的东面,再往北走不到两天就能到国都永宁城了。他这次出来前,父亲正是要到国都永宁城办事,看来要抓紧了,必须赶在父亲回家前回去,要不还真有些麻烦。
他看了一下城墙,感觉完全能越过去,于是选了个灯照不到的地方,轻轻一跃,身子立刻冲上了十米,离墙头也不过几米距离了。
接着他足尖往墙面上轻轻一点,身子继续往上飘,很快就翻过了墙头,然后直接从墙头往下轻跳,如同一片叶子般轻飘了下来,落地悄然无声,连尘土都未惊起,动作十分连贯漂亮。
“我刚才好象看到了一个黑影”守兵甲轻轻说道。
“哦,黑影在哪里”守兵乙四处查看了下,什么都没发现“也许是猫或是鸟经过吧,别疑神疑鬼了”
“恩,是啊,不可能是人”守兵甲四处看了下,也觉得是自己多想了。
这时武修闲带着自信的笑容,很快从一个死角闪了出来,然后几步之后就来到了大街上。
这时街道上除了打更的,真没什么人了。他当然不会被更夫发现,几闪后找到了他的目的地。
他知道城市中总有些地方就算在夜晚中也是很热闹的。
不错,他想去的地方就是花街柳巷。
等他来到那的时候,发现那里灯火通明,车马如龙正是热闹的时候。
可他穿着农夫的衣服,可不好一个人在这样的街道上大摇大摆走动。最重要的是他现在身无分文,肚子又很饿了。
他当然不好意思去吃霸王餐,可是一些“好朋友”想必会借他些钱花花。
很快他就找到这样一个好朋友,一个身形和他很近的少年。这少年年纪绝不超过二十,可眼皮浮肿,脚步空虚,一看就是个长期混在风liu之地的常客。
最妙的是他显然喝醉了,走路东倒西歪。一个小侍从想要扶他上马车,却被他一把推开。
然后他嘴里骂骂呵呵,摇摇摆摆往武修闲走来。等他一靠近,武修闲就毫不客气把他拉进了旁边的黑巷子。这时那侍从正跟马车夫交谈,没有注意到这边的情况。武修闲的动作太快,旁边也没人注意到。
可笑那少年还不自知,口中还喊着“小玉,再陪公子我喝一杯”。一股酒臭迎面就往武修闲扑来,让他厌恶得皱起了眉头,二话不说就打晕了这少年。
他往少年怀里一搜,摸出很多金叶子和银元,自然不客气全笑纳了,只为少年留了车钱。
然后他又脱下自己原来的农装,换上了少年那身衣袍,尺寸和款式很合适,只是上面的酒味和汗味让他很不爽。
他手脚麻利,很快就做好这些事情,出那巷子的时候,那少年的侍从才意识到他家公子走失了,惶惶恐恐找着,还没走到巷子这边。
武修闲另走了个方向,避过那寻人的侍从,往这街上最大最豪华的那座花楼走去。
很快他就听到身后传来刚才那小侍从的惊呼“公子,你怎么了”,这下他再无顾及,加快速度几步就走进了那花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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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王 第二十一节 怪客
武修闲走进了那最大的青楼,只见楼上挂的长方形黑底的大匾上书“寻芳馆”三个梳朗明丽的金色大字,一看就知道是名家手笔端是不凡。看来这里果真有些气派,倒是不俗。
守门的几个大汉常年做着这迎来送往的事情,眼珠子最亮,最清楚对什么样的客人该用什么样态度。
武修闲虽然是第一次进青楼,却显得很沉稳,再加上长期养尊处优,气度非常,虽然看着面貌很是年轻,但那些门子却不敢小视他,忙打躬作揖地迎他进去。
寻芳馆的主事丽娘是个很有风韵的半老徐娘。她以前也当过花魁,年纪大了就和人合伙自己开了这家青楼。几十年风尘打滚,她自问阅人无数,可今晚她还真见识了一个无比古怪的客人。
这个客人是个年轻俊俏的少年,那相貌气质可真是绝顶,她也算是见惯风liu人物了,一见之下都不觉眼前一亮。
让人奇怪的是这少年面貌明明看着还小,绝不会超过二十,言行举止中却又显出远超他年龄的成熟和冷静,让人根本猜不透他的心思。
丽娘一见这少年就知道他必是那些真正的世家大族才能培养出来的精英,自然不敢怠慢他,赶紧让馆里的头牌秀云推了其他客人来招待他。
秀云可是当地最出名的美女,她还不到十七岁,肤白如雪,容颜俏秀,身材丰满婀娜,不说是男人就是女人见了她,也很难移开眼。
可让丽娘和秀云失望的是,这少年只是微笑着看了秀云一眼,却没有进一步的表示,进了房间也不点节目,却让她们拿出菜单来。
武修闲似乎看不见丽娘和秀云脸上奇怪的神色,只管点了一桌子的好菜,津津有味吃着,似乎那满桌的美食远比秀云这样青春焕发的美女更有吸引力。
在俩女越来越古怪的目光注视下,他保持着完美的用餐礼仪,细嚼慢咽却一真不停吃着,就象肚子是个无底洞一样,让陪着他的秀云既惊讶又郁闷。
不甘心的秀云找来几个平日要好,酒量上佳的姐妹,娇笑着轮番上阵敬他,想要灌醉他。
武修闲微笑着来者不拒,那宛如秋水般澄澈的双目只是在众女脸上一瞥,就让她们心跳加速,霞飞双颊,都期盼着能灌醉他,和这样的美少年春风一渡。
一时间媚眼如丝,笑容勾魂,觥筹交错,莺声燕语,起坐喧哗,热闹极了。众人行着酒令,杯来盏去间,几女都粉腮红晕,摇摇晃晃了。
她们有的大声唱起了歌,有的跳起了舞,红唇微启,粉臂轻摇,细腰丰臀,罗裙半解,春guang乍泻。
纵然是以武修闲的定力,也看得脸红耳燥,浑身发热了。其中两女柔声娇叫,*,他只觉触手香软,更有些意动神摇了。
但一想到保持真元,更容易修真筑基,他就立刻控制了自己,悄悄点了不住在他身上扭动的两女的睡穴。
几女都醉迷糊了,他却依然保持着清明,一个人不紧不慢得吃着饭,看得旁边侍侯的丫头们个个目瞪口呆。
哪有人来青楼是光顾着吃饭的,简直把这当成了酒楼,而酒量和饭量也太惊人了。
等他吃完饭,陪他的小姐全倒了,没人可招待他了。丽娘听得了现报,急忙赶来,也瞧出他对这些小姐们不感兴趣了,为了讨好他,便亲身陪他去了专为贵宾所设的赌厅玩乐。
武修闲在赌厅的表现更是让她称奇,连玩了十局,连这里公认赌技最好的黄老也败在了他手下了,赢了整整五千两银子。
赢得周围的赌客都大惊失色,再没人敢和他赌了,可他脸上却不见半点得意和兴奋,反倒无聊得打起了呵欠。
看来这赌博也提不起他的兴趣,丽娘真是大为头痛,心叹:“这小祖宗怎么这样难伺候啊!”
丽娘正为难找为他找什么节目,武修闲却让她找来裁缝,给他连夜做几套合身的衣服。他的要求还很多,衣服样式不但要大方得体,还不要绣花或是镶嵌珠宝,更要舒适合身,不是裁缝高手无法做到。
这真是一个古怪的要求,丽娘开的是青楼又不是裁缝店,可是客人的要求是必须要满足的,特别是这种高贵又多金的客人,丽娘可不敢怠慢他。
所以她让人叫醒了城中最好的裁缝为武修闲量了身,并让他们连夜为他赶制新衣。虽然裁缝们最初有些不情愿,可在武修闲爽快得付出比平时高五倍的价钱后,都笑开了颜,满口答应了。
武修闲处理好了穿着的事情后,又包下了寻芳馆最豪华的浴池,还不让任何人服侍,也不让任何人打扰,自己在里面泡澡。
这样的要求依然有些古怪,这是尊贵的客人的要求,丽娘无法反对,只好安排了一个机灵的小厮马三守在浴室门口,随时准备听候武修闲吩咐。
马三在门口等了又等,都不见客人出来,害怕客人在里面睡着了,心中正慌的时候,却听到里面的客人吩咐他每半个时辰换次热水,准备新鲜的水果,没事不要来打扰他。
马三立刻欣喜得照办,可是他不知道这只是个开始,接下来那客人一直没有出来的迹象,好象把这浴池当卧室了一样。可怜的马三和烧水的老李整夜都没睡,累得够呛。
两人都不明白这客人怎么那么爱泡澡,一夜都呆在里面。要不是马三每次准备的时鲜水果都被里面的客人吃得干干净净,他们还真担心那客人泡澡过度,昏倒在浴池里了。
俩人守夜无聊,就小声议论着武修闲,都为他挥金如土而感慨不已,因为他一晚在寻芳馆的花费他们就算做十年工也赚不够。对他种种奇怪的行经,俩人一致认为这是有钱人的怪癖,对此有些小小的抱怨,但更多是浓浓羡慕。
当他们顶着一双大大的熊猫眼迎接太阳东升时,武修闲才从浴室出来,容光焕发的样子更衬托了他俩的憔悴。不过武修闲给他们的小费立刻让这俩人精神大振,脸上的笑容就如这初升的太阳一样灿烂。
而马三果然不愧是丽娘所选的机灵人,不用武修闲吩咐就让厨房帮他安排好了早餐,又让人取来了那些连夜做好的新衣,仔细检查后才亲自给他送去。
而且听说武修闲今天要离城远行,他还为他备好了容易携带的干粮,自然又得到了厚赏,高兴得捧着银子去补眠去了。
武修闲乘着众人不注意,把所有的东西一股脑全塞进了戒指,接了帐后,离开了寻芳馆,这时馆里的大部分客人还没起床。
他独身一人走出来,长相不凡又穿着不俗,显得相当分外显眼,引得路旁的行人纷纷注目。
他却没管这些人的目光,微笑着径直往东市走去,据马三说那有个马市。他准备买两匹马,轮换骑着,尽快赶回家去。
他很快就离开了这条风月街,走上了平城的大道。和安静的风月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