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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花满地不开门-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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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顾不得听白月说这说那的,忙喊达叔来帮我,拔了其中的一株,让达叔把它加入药中一起煎煮。我感觉自己的心有些安稳了,没准过了今晚逸风就会醒了。而白月只是呆呆的站在那里,我感觉她今日格外的忧伤,而且心事重重。
  
  快到三更的时候,逸风的热渐渐的退了,闫钰用手摸着逸风的额头,他看我的眼神是欣慰,是感激,也是难以置信。我,白月,闫钰,守着逸风的三个人都万分的高兴,逸风终于算是平安了。
  因为逸风病倒,京中情况复杂,太子与六殿下在我昏睡的时候已经匆匆的回京了,难怪一直没见到那两兄弟。
  太子允许闫钰待逸风见好以后立刻进京,顺便也带白月回去。
  
  逸风的身体一天天好起来,我经常去看他,就好像以前在医院查房一样。可是逸风对我的态度很是奇怪。既不是对救命恩人的感激,也不是对借住者的客情,也没有像以前一样只把我当麻烦。他从来不敢看我的眼睛,有时候还莫名其妙的就脸红起来,别扭死了。好在他基本痊愈,我也该准备离开了。
  
  我去书房找闫钰的时候,他似乎正在看一封信。
  “我是不是打扰到你了,闫公子。”我小心的问着。
  他抬眼看我,回答到:“没有,只是太子在问逸风的情况,顺便问我何时上京而已。”我没料到他会把信的内容说给我听。在为逸风手术以后,我觉得他似乎把我当成了他的自己人。
  “闫公子要上京,逸风的身体也好得差不多了,我想,也该是我离开的时候了。”我来找他就是要说这个的。
  “莫姑娘,其实那天,我是想问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大都。大都那里也有拘月楼的分部,我和逸风以后都会在那里。我很希望你可以和我们一起去,这样我可以照顾你,你也可以离开胡国更远些,我想你其实知道,你潜在的危险都来自胡国,而去大都将是个不错的选择。”他说的很顺畅,似乎早就预备要和我这样说了。
  我的确想离胡国远些,也对大都感到好奇,甚至对有人可以依靠也难以抗拒,可是我更想要自由自在的生活,我不想惹上诸如太子和六王子之类的麻烦。太子与六王子对我的态度有些异样,我不是没有发觉,但我肯定不会把那些异样认为是喜欢,只是我曾引起过他们的注意,而我不想再和他们有更多的接触。
  
  闫钰把我的表情看得通透,他当然不会不知道太子和六王子对我态度上的某些异样。
  “如果你以为在你用那样惊世骇俗的方法一次又一次的救了逸风以后还可以一个人躲起来,不被人发现,那你就太天真了。胡国你自然是不能去,可若太子要找你,这射日国也不会有你的安身之处。”他说的话确实是真话,可是我实在是不想承认。
  “太子要登基对拘月楼还要诸多仰仗,我想,如果你是真的一如你表现出来的那样在推拒太子的话,跟在我身边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逸风的事一直没有正式的谢你,如果你愿意,我希望可以认你做义妹,也好名正言顺的保护你。”他的语气很真诚也很坦率,直接阐述了事情的厉害,并且告诉我,做他的义妹,跟在他身边,是我现在最好的选择。
  的确,我离开这里,我也不是谁谁的任何人,太子若要寻我,我自然将无处藏身。而且,闫钰是个不错的人,做他的义妹我绝不会吃亏。
  
  “义兄在上,小妹这厢有礼了。”我说着,对他轻轻的俯了俯身,我记得他脸上的笑容很明媚也很温暖。
  “言妹妹快别多礼,你回去收拾收拾东西吧,明日我们便上京。”他的眼睛却似乎在说,还好你足够明智。
  
                  64开朗的心
  我和逸风、闫钰、白月,还有楼里的数十名暗士终于启程赶往大都。闫钰和白月骑马走在最前,并肩而行。
  队伍里只有一辆马车,那是我和逸风的交通工具,逸风起初几乎是宁死也不肯和我一起坐马车的。要不是闫钰威胁他说,如果他不坐马车,那就等他好利索了自己一个人去大都,他怎么也不会乖乖就范。唉,谁让他目前还属于病号呢。
  对于毛毛虫同学的别扭,我一直认为他可能觉得大男人不骑马反而和女人一样坐马车是件很丢人的事。可是,想想他这几天来一见我就反常的表现,还真是奇怪。这家伙当然不会是因为喜欢我才动不动就脸红的,难道就因为我救了他的命?也不像啊。
  唉,懒得伤脑筋。
  
  我原来以为这时的马车乘坐起来应该是十分颠簸的,一路下来肯定会腰酸腿软,毕竟那时的技术比起现代可差远了,但显然是我低估了那时的造车技术。
  马车应该是经能工巧匠们改装过的,虽然没有那时候纳布带来的那架豪华,但显然也是用了十足的心思的。马车里面也很宽敞,铺垫的被褥也十分柔软舒适,并且还有盛放零碎杂物的地方,那里有许多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小糕点和饮用水。
  看来闫钰为了他这个贪吃又正在生病期间的好师弟可是煞费苦心。而这个兄弟正像个大蚌似的,两片嘴唇闭的严严实实的,一声不知。眉毛自然还是皱的跟两条毛毛虫的似的,好像我欠了他五千两黄金。
  “五千两不是给你了?而且还多给了五千两,我现在可不是白吃白住,你干吗还像我欠你五万吊似的?”我可不想这一路就对着他这副晚娘脸。
  他的眼睛一下子瞪得跟个灯泡似的,嘎巴嘎巴嘴想要反击。
  “我可是刚刚救了你哦,你可不能欺负我,要不我就喊我义兄收拾你喽。”
  我现在的模样在他眼里一定是小人得志,十分可恶。可是我只要一看见他,总忍不住想故意挖苦他,逗弄他,打压他,最喜欢看他受不了以后吹胡子瞪眼抓狂的模样。他这个冒失鬼、贪吃鬼总是能勾出我灵魂深处的劣根性。
  可是令我懊恼的是,这个家伙一听我提到是我救了他之后,马上一张脸又变成了红苹果。
  “你怎么总是脸红?”我终于憋不住问道。
  这下好,红苹果瞬间变成了紫茄子。OK,小姐我不问了就是。我决定把注意力转到马车外面的风景上面。
  
  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年多的时间,却还是第一次用心看这里的风景。沿途景色很好,春夏之交,红绿交映,甚至隐约可以闻到花草与泥土的芳香。我闭起眼睛享受这一刻的平静。原来,生活,在这里,也可以是如此的惬意和美好。
  
  而那时心境一片灰暗,厌倦了前世屡遭伤害的我,初来这里又被父亲和他夫人狠心卖掉的我,曾经是那么的不爱惜自己,我甚至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差点一手毁掉了自己的身体,是希望可以快些解脱吗?那时的我当然不会懂得欣赏这里的任何的美好。因为我觉得,在这里,自己仍然是个不被人喜欢的女孩,甚至更惨,因为这一世还不如上一世,那时至少还有爱我的母亲,而这里只有急着要把我卖掉的父母。
  
  在经历了这个世界的许多时间以后,我发现自己正在慢慢的改变。
  在这里,父亲并不是我起初认为的无情,他只是在用他以为不错的方式爱我;
  宋佐无怨无悔的包容和关心,让我一向清冷淡泊的心也会感到不安和抱歉;
  小喜在梨树下的拥抱,让我至今仍可以感到那份留在心底的温暖;
  阿昌的衷心和努力,让我有了在这个世界上真实存在过的梨花痕迹;
  春儿的照料与依赖,让我即使生病卧床也想为她撑起一片天空;
  纳布的温柔和情爱,让我久已枯涸的心田感受到爱情的滋润;
  而柯什日的激烈情感,让我知道,原来以为心如死水的自己也会感到疼痛,也会渴望自由。
  还有那个沉稳冷静的,我的义兄闫钰,他真诚的关怀和照顾,让我渐渐习惯了对他的依赖。
  还有这个可爱又别扭的毛毛虫,他的康复让我内心充满了被人需要的成就感。
  
  我,在这个世界里,被人需要,被人喜爱,也被人依赖。所以我,第一次有了想要长长久久在这里生活下去的心情,有了想要在那些可爱的人身边好好生活下去的想法。
  因为,这里有人依赖我,有人喜爱我,甚至有人因为我而重新拥有了健康的生命,那种强烈的被人需要的存在感,让我的内心充满了陌生的激动。
  
  原来生活可以很美好,当你的心里充满阳光的时候。
  我发现,如果我愿意去看,外面的风景一直都会很美;如果我愿意去听,周遭的声音也会十分动听;如果我真心去感受,身边其实也一直都不乏温情。
  我的心,突然间竟豁然开朗了。
  
                  65路上琐事
  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竟然在晃晃悠悠的马车上睡着了,而撩开车帘的闫钰看到的情景就是,我正斜倚在毛毛虫同学的身上,而毛毛虫似乎是怕我因为马车的颠簸而震醒,用靠近我的那只手从我的身后圈过来,护着我。毛毛虫的目光似乎正落在我的脸上,因为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正好扫到他突然扭头的动作。
  闫钰的表情有些异样,因为他没想到他会看到这样的一幕,尤其是逸风柔得要滴出水来的目光,还有护在我腰间的他的大手,还有那似乎极为亲密的姿势。
  终于从醒后的朦胧渐渐清醒的时候,我看到了白月嘴角的浅笑。他们似乎误解了什么。
  “赶了半天的路,前面有间茶坊,我想你们身子在车里蜷的累了,也该下来走动走动休息休息。”闫钰静静的说着,看了我们俩一眼,然后和白月一起转身走了。
  逸风首先下了马车,并向我伸出手来,这个粗鲁的家伙什么时候也学会了绅士风度这一套。远处已经坐下的两人正在往我们这个方向看着。我于是忽略了毛毛虫伸过来并且僵在那半天的手,自己跳下了马车。
  “哼”他不高兴的哼了一声,然后扭头大步走开。果然,还是这个扭头就走,没一丝风度的家伙才是我所熟悉的毛毛虫,他这个样子才不会让我感到不舒服。
  我紧跟几步,跟上他,也坐到那个小桌旁,而闫钰要的茶已经端上。
  没人想说话的气氛当然十分尴尬,大家都端着茶杯,或用被盖拨弄着茶叶,或是吹吹滚烫的茶水。
  “逸风,此去京城路途遥远,一路颠簸劳累,言妹妹体弱,你就多照应些吧。”闫钰轻轻的说着,手里的茶水还是没有放下,也没有喝,语气里也没有什么更多情绪。
  逸风低着头,一声也不吱,不知道在想什么。
  倒是白月姑娘说了话,“其实师兄根本不用担心,逸风不是把莫姐姐照顾的好好的。”说完还用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来来回回的看了我和逸风好几回。
  “他是我的病人,只有我照顾他,哪有让他照顾我的。”我要是再不出声还不知道这两人会说出点什么来呢。
  “谁是你的病人。”毛毛虫听了我说的话似乎老大不高兴,那响亮的大嗓门的确不像是个病人。“谁用你照顾我了,我照顾你还差不多。”后面那句是他在嘴里小声咕哝的,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听到。
  “你敢不承认是我的病人,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你肚子上还有条大蜈蚣可以为我作证呢。”真是一点不知感恩,我好歹也算是你三分之二强的救命恩人好不好。
  毛毛虫突然瞪大了眼睛没了声,然后脸又开始变红。
  他这是患了某种我以前不熟知的后遗症吗?
  “义兄,逸风他怎么手术以后动不动就脸红?”我觉得闫钰一定会知道原因的。
  不过原因我还没得到,温文儒雅的闫大公子竟然和那个粗鲁的毛毛虫一样,把喝进嘴里的茶水全数喷了出来,还好我躲的及时。
  毛毛虫腾的一下从小木凳上站起,边向马车方向走边大声说着,“还不快赶路,歇的够久了。”
  于是我们三人也只得放弃休息,向队伍方向走去。闫钰不知何时已走近我的身边,看远处逸风已经钻进了马车,便附在我耳边极小声的说:“他醒来后曾经问我他下面的毛怎么不见了。”然后便大步流星的追上了白月,留下我一个人,也红着脸。
  我不是因为逸风的种种表现,或是因为逸风脸红的原因而脸红。我只是没想到,一本正经的闫钰怎么可能在一个姑娘家面前说这种话。真是的。真是人不可貌相。他哪里像个正气凛然的大侠,倒像个现代酒桌上讲黄色笑话的可恶人种。这下,我要如何面对马车里那个纯情的红苹果呢。
  
  闫钰绝对是故意的,无论如何他看到马车里那样暧昧的画面总是不太舒服,至于为何会不舒服,大概是因为那两个人看起来实在是不够般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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