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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之成为秦霜-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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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霍桐觉正在一边嬉闹耍完,全然没有一点未来少庄主的气度模样,不觉暗叹摇头。

    想他一世豪杰血气,却不想得这般无用处的两子。

    烦闷中,不禁想起那位神情坚毅倔强,沉默寡言,气度非凡的少年,正是他的继子步惊云,现在改名霍惊觉,那当真是个武学天才,悟性之高,不亚于一般学剑十年之士。不用一年时间,便已经能将霍家剑法和剑诀融会贯通,只是内力尚浅,火候未足,想着假以时日,必定有一番惊人作为。

    遥想着,要是自己的儿子资质品行有惊觉一半,他便就无忧了。

    惊云的父亲早死,他的娘亲恨他,他虽然表面孤傲,不与人亲近,但实则心底时常倍感自卑,没有能和其他孩子一样享受应有的乐趣,当然,他并不需要那些,他比任何人更需要同情,可是他偏偏不需要别人同情。

    很难想象,一个七八岁的孩童,心性却早已比他们这些大人还成熟稳重,那股子苍老不知是天性使然,还是后来养成。霍步天心中曾经想着,只要他在生一日,一定会克尽父职,好好养育照顾这个孩子,他想要步惊云重过正常人家的生活,他要使他幸福。

    只要他在生一日,就尽力而为吧!

    然而,他不知的是步惊云异于常人,独特的孩子总有异于常人的命运,一切一切,都不可以摆脱!

    云已无常,可惜,世事,更是无常。

    终于那么一天,恶运会来临时,连他也是措手不及的。

    正想着,角落里的两个儿子早已在人前打闹翻滚起来,气的他暗怒,命人把他们带进去自信看好。

    看来,他们霍家庄想要继续下去,也只能依仗惊觉了,而且,那孩子却是个有情有义的,不说其他,就说玉浓病重那会儿,他小小年纪便只身一人深入荒山老林几天几夜,不眠不休,找寻救命人参,黑暗中的荒山野岭,那却又是怎样的心态?只是,玉浓至死,对他也是不甚了解的,她只看到他的异于常人,却从不去追溯缘由。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潜意识的对他生了芥蒂,硬是把他想象成残忍无情的动物。

    也许,惊觉的性子多半也是因她的关系。这个世界上,又何曾有哪个母亲愿意用冷血怪物这样的词语来形容自己年仅六岁的儿子呢?而玉浓却是这样做的,相比于霍步天说的惊觉天性是善之说,他则更愿意相信丈夫是被恶魔蒙蔽了心。她始终觉得,自己的儿子是个披着人皮的魔鬼,天性里就没有人气,周身布满残暴戾气。

    这种说法,出自玉浓之口,她每每说起,不是那种玩味说笑,而是那种绝对的偏执坚定的神色。

    望着玉浓那样的无端可怖的神情,霍步天只会觉得幼小的惊觉更加的可怜。不知道在他们母子来到霍家庄之前,一个屋檐下,又是怎样一同相处的?

    他想着,今日就当着众人亲自指派惊觉为他继承人,届时他作为霍家庄少庄主之名为江湖人士所知晓。

    这才发现一上午不见惊觉人影,惊觉向来出没不定,不受辖制管束,但是,他昨晚明明点头答应今天要去堂内为自己祝寿的啊!

    他叫来负责照顾惊觉生活起居的福嫂来,询问:“三少爷去哪儿了?”

    福嫂也在找,只担心道:“回老爷话,一大早就不见了人影,到处找不到。”

    “你去后山看看。”惊云向来喜欢一个人躲在后山山洞里寻清净,指不定嫌庄内吵,去了那里,至于,惊觉答应他的话,他相信那孩子是不会食言的,在他印象里,霍惊觉身形虽然不过八岁男童,但是却不似其他人孩子的稚气,反倒浑身透着莫名的沉稳,他言出必行,从不会轻易许诺任何话,但是许诺了,就绝不会食言。

    他相信,寿宴一开始,他必定就会出现。

    另一边,一个面容冷漠的少年正俯身,一动不动的潜伏在离霍家庄不远的小山岗内,沉静如死水无波无澜,寒冷锋利一如他小手中紧握的利剑。一袭猩红的袍子如火一般的烧着,鲜亮的刺人眼球。

    他在等,静静的等,等待似乎是他最大的专长,他最擅长的就是默默的等待姿势,就算没什么可以值得他去等的。

    自出娘胎以来,转眼过了八年,他一直在等到一个真正关怀和了解自己的人,这个显然不是他的父亲,也不是他的母亲。

    或许这个人就是霍步天,他名义上的父亲,故此他不需要再等候任何人的出现,今天,他只是在等另一样的东西——一头白狐!

    他注意了很久,一头全白的狐狸会和他一样每日在山岗闲逛,他要躲在草丛中,等候它的出现,将这白狐作为送给霍步天的贺寿礼物,并且,当着所有人,叫他一声爹。

    而他从此,就不再叫步惊云,而是叫霍惊觉。

    从此,他便真的有了自己的容身之所。

    他会学会变得真正开心起来,不用做那个遮遮掩掩,躲躲闪闪,埋葬自己心,不懂欢乐不懂人情的步惊云。

    而在此之前,他却还是步惊云。

    但是,今天一过,过去的一切也会随之烟消云散。

    少年想着,不免嘴角扬起一抹惊艳无双的笑颜,却说那样的神情出现在一个八岁孩童的脸上,何其诡异?那是从来就没有人能见到的,包括他自己,也不曾见到过,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笑起来是什么样子。

    过了今天,又是怎样的人生?

    八年前,他一如玩笑般的,落于杭州步家村,不被期待的降临生物。

    自小便生性沉默,其父步渊亭为一铸剑师,无日不想搜罗世上的精奇寒铁,以作铸剑之用,更在其母身怀六甲直时,却说要远赴极北之地,寻找一块天下至宝的寒铁,丢弃母子,后逝于外地。

    想着,他自从出世时就是不哭不嚎的,悄无声息的沉稳睡去,奇怪之极。三岁才懂得说话,开口第一个字却不是“娘”,而是望着天上的云失神的开口惊呼道:“云!”,却也不知从何处学来,事后他却对于自己的行为丝毫不知,后玉浓便给他取名“步惊云。”

    这孩子愈是长大,便愈是孤僻,不愿意和人说话,天生就是警惕心强烈。更自四岁那年被一群孩子打的骨折之后,他便每时每刻腰间必备一把利器防身,即使是睡梦里,手中也会握住刀柄。

    时常孤自一个人坐在角落里,躺在屋顶上,雕刻木石,一笔一划,一刀一式的细心雕刻,一块榆木,一方原石,在他的手下,不肖半刻,便会化作神采奕奕的白兔貂蝉,假山云霜,也就在无人的角落里,他才会偶尔露出笑容。当下,枕着手臂,抬头望去,连天边的云都散尽了去。

    在别人看来,他是个怪人。他的母亲自此,更加的在心底厌恶他。

    后玉浓带其改嫁至霍家,霍步天为其改名为霍惊觉,视如己出,将霍家剑法倾囊相授。

    而今,他便是霍步天的三子霍惊觉。

    霍步天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只有五岁。那天,是霍家庄庄主霍步天续弦的大好日子,霍家门前内外,张灯结彩,宾客满座,一派祥和喜庆,每个人都欢颜带笑。

    只有一张小脸没有欢乐,也没有失落,冷冷冰冰,甚至没有表情。

    那是个五岁的小男孩,静静的拿着刀子坐在院落的石头上,一笔一划的雕刻着,像是个莲花。

    孤身一人躲在这个没人的角落里,一直到深夜,人也都散了。他却呆呆的望着天空,因为天太黑,也看不清手里的木雕,大红的灯笼照在他那孤单的身子上,影子单只,洒的伶仃满地。

    他躺着,离身后的喧闹异常遥远,心,也不知道飘到什么地方去了。

    那些欢乐,和他都是无缘的,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长时的停留在这个院子里,穿着大红嫁衣的女子是他娘,满脸的欢喜雀跃,也许,是在庆幸以后不用再面对着他着了吧!而她自从进了门,也没去看过他一次。而他也在奇怪娘居然会把他带来,他是万分惊讶的,在这先几天,他便已经暗暗想好了,娘走后,他便要一个人在步家村生活,他甚至想好了,带着自己的短刀,准备行囊去和村头老鱼生一起出海打渔。

    他已经一连跟着老鱼生出过几次海了。

    晚上的风吹得燥热。

    路过的霍步天一眼便发现了他,询问之下,一无所获,躺在石头上的孩子就知道拿着那种警惕的眼神看着他,一动不动。

    后来才知道,这便是妻子带过来的孩子步惊云,他为人忠厚大度,当下微怒妻子玉浓为何把他孤单丢在这里。

    他母亲玉浓从来对于他都是发自心底的怨恨,把对于他爹的恨意都给了他。她曾挥手,左右开弓的掌掴他数不清的耳光子,直打的他小脸红肿不堪,长长的指甲刮得皮肤血迹斑斑,而他就是不躲不闪,睁大眼珠子死命的瞪着他,不是怨恨的瞪视,而是毫无感觉的漠视。

    叫人无法忍受的天性冷漠,他娘痛恨为什么自己的孩子不像其他孩子那样,求饶躲闪,为什么他会像个木桩一样的任你再打也不知道疼不知道哭,玉浓说:“你是个没有人性的,冷的好像一座雪山冰雕,根本就不像一个活人。”

    在她的记忆里,丈夫死后回家,任是自己都哭得悸动不已,而他却没有掉一滴眼泪,残忍的远远站在一边。

    她问他为什么不哭。

    他冷冷的望了一眼摇床上的尸体,沉默不说话,后轻轻的摇摇头。

    一个陌生人死了,他为什么要哭?

    而当玉浓死时,她握紧他的手,却是冰的,她笑说,“你的心,是不是也是这般冰凉?”步惊云茫然的看着她,一滴眼泪也没有。

    床上的女子脸色苍白,不禁幽幽的叹气,“你……果然……是不哭的!”

    但她却不曾注意那双小手十指的血迹斑斑,指尖红肿的血肉模糊,她从来就不会注意到他。就像那时,他被打的骨折,她也不多问一句。

    但是,霍步天却看的比谁都清楚,他说:“即使所有人认为都你多没人性,我亦会因为拥有一个如此的儿子而骄傲!”

    时光荏苒,茫茫众生,似是未及回首前尘岁月,又已三年。步惊云已经八岁了。

    步惊云承认,他愿意跟着这个爹过一辈子。

    一个轻微的动静,拉回他的思绪,引的他脸色一动。身后的鞭炮声远远的在耳中响起,继父的贺寿要开始了。白狐轻悠的奔出。

    而后,他全新的人生也要即将开始了。

 第 7 章

    秦霜从第一楼出来,直走向西,他住的“天云阁”自是与天下会其他住处是不同的,落在西方,却是与天下第一楼同齐。而第一楼的东边则是另一座豪华精致的楼宇“风云阁”,只风云一来,便会入住进去。

    “天云阁”与“风云阁”一左一右,位居第一楼旁侧,端倪苍穹,护其左右,两者交通处便是第一楼后的蜿蜒回廊,再者,就是兜转过总坛三分教场和雄霸堂前那条路。第一楼是天下会最高之地,位居天山之颠,远而观之,若空中楼阁,令人望而生威。

    秦霜每每站在这颠峰,望着脚下匍匐若蝼蚁的山河,也是不自觉念之人的渺小,绝渊不见低,苍穹绝云风飘起,白雾朦朦后的无尽黑暗,那般神秘莫测,令人心生痴恋,不觉神往遐想,也因此不断有人想要去一探究竟,不顾一切,即使是末了落个白骨一堆。

    他无声叹口气,回屋子里。

    次日,一大早起,随便吃了些,便放好那件宽松舒适的白衫,好生挂在衣架上,衣架就在屏风旁边,换了身便捷的束身青衫,布质腰带宽厚,长长的一条,勒紧腰身,缠绕着调试松紧程度。拿起梳妆台前的发带衔在嘴边,微微歪着头,手绕过颈项,利落的盘起头发,他可不想到时弄的头发四处飘扬,盘起发,后用发带绑好,打横插上木质簪,随手一弄,竟也没发现发簪歪斜偏了些。

    一切完毕,随提起桌上的那柄长剑,那剑身秀气精致,剑鞘雕琢雅致花纹灵动,长穗飘逸,是他先前从师傅后山的剑豕里亲自挑的,既然是雄霸收藏的,自然是柄好剑。这柄剑,也是里面众多剑中最没杀气的,最柔和的。

    他刚要出门,孔慈就进来了,一脸担忧神色,怕是知道他要去做那种杀人的行当,也是实在不放心,小姑娘一路想着,霜少爷前儿在厨房见她杀只鸡都捂住嘴,皱眉的扭开视线,这样一个人,怎么杀得了人?秦霜瞧她担心,也是安抚一笑,摸摸她的头说:“没事儿,霜大哥一准晚饭时刻就回来了。”

    “霜少爷,我怕你伤了。”孔慈不得不担心,她亲眼瞧见每次一战回来,都是有人受伤的。

    “这你就别担心了,师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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