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过鬼魂的,所以才能那么巧合的把那尸骨挖出来。要不,早就埋在地下的尸骨,哪那么容易重见天日呢!”
她故意表现的像是卖弄小道消息的孩子,南宫萧若是相信东篱可通鬼怪,心生惧意自动退缩了自然是最好,若是不信,也只会以为市井传闻夸大其词,不会真的认为她有什么特殊力量的。
镇北侯眼光一闪,忽然定定的看了东篱一会儿,眼神锐利如刀,看的东篱心虚不已,却硬是梗着脖子做出一副“我没说谎,这就是实话”的样子,镇北侯看了一会儿,低下头去。
东篱背后冒出了一层汗水,镇北侯果然气场强大,就这么片刻的功夫她背后的汗水几乎要湿透了衣裳,南宫萧虽然用兵如神,可是身上的那股气势毕竟还是不如他老子日积月累的煞气。
“这话是不是真的其实也好判断。”南宫萧摸摸下巴:“那边正有一个莫家的侍女呢!问她一问不就知道了?”说着已经转过脸去对着大发花痴的百合:“这位姑娘,你可知道莫家最近发生的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百合抓紧机会袅袅娜娜的走了过来,亭亭玉立的站在南宫萧身侧:“这件事情我倒是清楚呢,大小姐院儿里头种了一棵海棠树,长的可好呢,开了满树的花。我们的大小姐,唉,怎么说呢,性子是有点。。。。。。不过,大家嫡女嘛,总是会有一点娇气的。她不知怎么的就看这棵树不顺眼了,一大早的就非要叫人把树连根挖起来,谁知道,就挖出事儿来了。”
听到百合诋毁自己,东篱又生气又高兴,生气自然是因为百合睁着眼睛说瞎话故意抹黑自己,高兴却是想着这样一来,南宫家的人对她的印象就更差了,那桩婚事也就更加做不得数了。
南宫萧微微眯起眼睛,似笑非笑的听着,这个丫头耍的那点儿小心机怎么可能瞒得过他去,比他后院那些女人的段数差得远了。
镇北侯更是已经闭上了眼睛,这样的话他都懒得去听,这个丫头啰啰嗦嗦说不到正点儿上。
“可是更玄的在后面。”百合压低了声音,弯着身子凑近南宫萧:“您是不知道啊,后来没几日,大小姐到了郊外的庄子上去了,当天夜里又出了人命案子。而且,这一回大小姐半夜三更的莫名其妙出现在了关押凶手的柴房里面,那两口子就好像是看见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疯了!”
有点意思,南宫萧捡起一枚果脯放进嘴巴里,结果是个酸的,一张俊秀的脸蛋顿时皱成了包子,看的东篱窃笑不已。
百合说话的时候头发都能够碰到南宫萧的脸,两个人别提有多近了,东篱已经背过身去,百合虽然下作,可毕竟是莫家的丫鬟,这番作为丢的可是自家的脸面,于是故意的扯起袖子挡住脸:“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南宫萧一口咬到了舌头,看了一眼那个把脸全部的那个在袖子后面的家伙,慢慢的把酸溜溜的果脯咽了下去,身体后仰离百合远了一些:“姑娘,你再靠近一点可就要把在下撞出楼外去了,我一个男人皮糙肉厚倒没有什么,姑娘你就不一样了,伤到哪里岂不是不妙了?再说,此地毕竟是高雅场合,看看我那小兄弟,已经羞得不敢看我们了。”
楼上传来几处窃笑声,百合涨红了脸,狠狠地瞪了一眼挡着脸的东篱,都是这个小子坏她的好事!跺了跺脚扭了扭腰:“哎呀,公子说什么呢,人家怎么可能把公子撞出楼外去?”
呕!实在是太恶心了!真难为南宫萧可以在一群女人之中如鱼得水,东篱肩头一阵抖动,百合啊百合,你真是个极品!
“不不不,姑娘可别过来了,这地方就这么大,可容纳不了姑娘的身体,挤住了就不好了,万一压坏了窗户,岂不是不美?”南宫萧笑眯眯的打开扇子,扇着风说道。
噗!东篱不厚道的喷了,一张脸更是埋在袖子里不肯出来,这不是明摆着说百合胖吗?
平心而论,百合其实不算胖,身材也就是丰腴而已,珠圆玉润的,很有几分姿色,要不然也不会一心想当陪嫁丫鬟了,这会儿被这么一个美如神仙下凡的男子如此挤兑,脸上青一阵红一阵,那叫一个尴尬。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美色惑人
东篱虽然心里也对百合不雅的举止行为感到气愤,可是看到南宫萧当着众人的面毫不犹豫的就给一个女孩子没脸,心里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说是愤怒,又不大像,好像是困惑多一点吧!
就这个毒舌的家伙还能招来那么多女人前仆后继,只能说对方的皮相着实出色。她们可能只看到了外面的光鲜靓丽,却不知道内里究竟是多么黑暗,或者是沉醉于那美味的芬芳心甘情愿的饮下人声的鸠酒。
百合进退两难,站在那儿不知该如何自处,南宫萧已经转过身来面对着东篱谈笑起来:“依我看这其实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是以讹传讹,生生是把一件小事儿给扩大化了,未必就真有别人说的那么玄。就像是前些日子愚兄听说的那样,明明就是个清秀公子,弱不禁风的样子,就因为他一张利口说退了数倍于己的敌人,就被人传成什么身高八尺,眼若铜铃的,全是别人胡乱猜测的。”
镇北侯微微眯着眼睛,锐利的目光却从眼缝里面透出来,一瞬不瞬的看着对面未及弱冠的小公子,被这样一个气场强大的人关注着,东篱如坐针毡,暗暗后悔自己偏找在今天出门来逛,以后要出门应该先问问吉凶的。
茶楼外的大街上熙熙攘攘,这会儿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忽然一阵悦耳的铜铃声由远及近的传来,街上有人高声叫笑:“哎呀,大家快闪开!小姐们的马车过来了!”
东篱听得好奇,忍不住从身边大开的窗户处往外看去,但见一连串五六辆马车排成一线跑了过来,每一辆都做工精良,装饰华丽,马车上挂着铜铃,随着马儿得儿得儿的跑动,铃声清脆叮当作响。
忽然身边飘过一阵清爽的绿茶味道,东篱眼睛一花,南宫萧已经从她脑袋上面探出头来,垂下的鬓发刚好落在她的脸上,痒痒的,身后男人身上仿佛上好茶叶的味道源源不绝的传过来,东篱缩了缩脖子,脸慢慢的烧了起来。
“没想到这清河镇的女子居然还有坐车游玩的习性,有意思!”南宫萧看着下面的马车一辆接一辆的经过,摇头轻笑,头发在东篱脸上滑动,暧昧的感觉更加清晰。
最后一辆马车此时刚好经过茶楼下面,车里的女子用手掀开了帘子一角往外看,刚好看见茶楼二楼窗口处一张颠倒众生的脸,见那男子一双仿佛蕴含无尽神秘的眼睛轻轻一勾,顿时感觉心如鹿撞,痴痴的看着,直到马车走远再也看不见了还没反应过来。
南宫萧目送着马车走远,偶一低头,却发现君似风恍若女子一般的白皙脖颈上浮起了一层粉红色,就像青春少女含羞带怯的暗示,一时不禁有些按耐不住,凑近了在那处粉颈上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好香!不是一般女子的那种胭脂香味,这是种什么感觉,有点冷,有点冰,可以令人神清气爽的冷冽香气,就像梅花一样。
东篱被南宫萧忽如其来的举止吓得缩起脖子就跳了出来,像是一只受惊过度的小兔子,长长的睫毛眨啊眨,水眸中似乎带着一丝委屈:“小弟忽然想起家中还有事交代小弟去办,先告辞了!请南伯父,南兄见谅!”说罢拔腿就跑,那落荒而逃的架势,可真像一只被猎狗追赶的兔子。
南宫萧愕然地看着小家伙跑掉,忽然拍着桌子大笑起来,甚至笑出了眼泪:“有趣有趣,实在是有趣之极!”
镇北侯睁开眼睛:“闹够了没有?”
南宫萧的声音顿时像是被一刀切断了,马上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是,父亲。”
百合还尴尬的站着,想要搭话实在是没有借口,还被羞臊了一番,想要离开,心里又实在是不舍得。眼见那小公子都已经告辞而去了,自己继续逗留似乎不甚妥当,咬了咬嘴唇,上前福身:“奴婢今日冲撞了贵人,希望能有个赎罪的机会。”
“你走吧,看在跟你家老爷的交情份上,今日的事就算了。”这一回搭话的却是镇北侯,南宫萧在一边摇着扇子品茶,“做下人就要有下人的样子,不要以为穿上一身好料子,戴上金银首饰就可以成为主子了。”
这话暗地里讥讽百合认不清楚自己的身份,自作主张,甚至于代替主子出头,百合涨红了脸,讷讷无言的退了出去,南宫萧追在后面加了一句:“对了姑娘,还有一件事情跟你说呢!”
百合欣喜的站住脚脉脉含情的看着这个英伟男儿,结果南宫萧笑眯眯的指指小二:“你可还没有结账呢,别叫人家当小二的难做啊!”
茶楼小二立即一溜烟儿的跑了过来,眼神不善的看着这个女子:“姑娘承惠,一共是一两银又一百二十文。”
一两多银子?百合瞪大了眼睛几乎要喊出声来,这不是抢钱吗?她一个一等大丫鬟一个月的月例银子才不过一两多一点,这一壶茶几盘点心就把一个月的月例吃进去了?
茶楼里面好些人都在关注着这边,百合羞臊的想要挖个地洞钻进去,从荷包里面数出钱来递给了小二,头也不回地跑了。
南宫萧笑眯眯的摇着扇子回了自己的位置,拿起茶壶来给自己倒了一碗茶:“唉,我倒是忘了,这冻顶乌龙可比小丫头点的贵多了,我这贤弟也还没有会账呢,就这么跑掉了!”
镇北侯闭目养神了一阵子,忽然目光炯炯的坐直了身子:“刚刚那少年人,你觉得如何?”
南宫萧拿扇子抵着下巴,想了想:“嗯,年纪虽还不大,但是难得的灵气逼人,眼神清亮,虽还缺少历练有些青涩,不过若是发展的好了,将来的成就恐怕非凡。”
镇北侯摸着胡子,“这小公子似乎对我们有点畏惧,难道是知道我们的身份的?还有莫家的事情,我怎么觉得,他是知道我们是冲着莫家来的,故意把话题往上面引。”
南宫萧点了点头,他也有这种感觉,忽然挥挥手:“你们派几个人去跟着他,看看他究竟是哪家的公子。”
茶楼上立即出去两个男人,这二楼上本来就全都是南宫家的人,百合也离开之后,就只剩下南宫父子两个带着一群幕僚侍卫了。
东篱急匆匆的抛出茶楼,扶着茶楼下面漆成红色的柱子喘了口气,这个南宫萧居然不知是好美色,看他那个样子,分明就是男女通吃的!
一想到那色胚凑在自己身后色迷迷的深吸一口气的样子,她就感觉身上好像有一只虫子在爬,浑身都不舒服,明明知道这其实是心理感应,却还是无法摆脱掉这种感觉。
大街上日头很是强烈,照的人睁不开眼睛,东篱出了茶楼一时居然不知道该往何处去,想想丹朱和水墨都去给自己办事去了,一会儿一准回来这里找她的,也不打算远去了,就在附近的集市上溜达起来,倒是错过了后面百合的演出。
街上好些叫卖水果的,东篱前世是个离了水果过不的日子的,今世却没那么好运气,肠胃天生就有些弱,这些寒凉的东西向来不敢多吃,只能眼巴巴的看着那些鲜灵灵的果子嘴馋,最后忍受不了诱惑,买了一大捧樱桃,那卖家心灵手巧的,编了好些个草编的小篮子装樱桃,她买了那么一小篮,也不在乎别人是怎么看自己的,找了个空地铺下帕子坐下来,就开始吃起来。
过往的行人走到这里总忍不住看一眼这个衣衫华贵的小公子,看起来唇红齿白,大眼睛黑白分明的,甚是讨人喜欢,身上团花织锦的长袍做工质地都属上乘,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可是他却坐在地上吃樱桃,那副神情,那个满足劲儿,好像他手里的樱桃是全天底下最美好的东西。
受到她影响,倒是有不少人惠顾了买樱桃的小贩,那卖家乐呵呵的卖着樱桃,时而感激的看一眼不远处笑眯眯吃樱桃的小公子。
那小小的嘴巴红艳艳的,含着樱桃的样子真是叫人忍不住的动心啊!一些流氓恶霸、纨绔子弟们看着这个诱惑人的画面,忍不住暗暗的吞着口水,要不是看他打扮华贵怕是个招惹不起的人物,怕是早就有人上前调戏了。
可能是这幅画面太过唯美,居然没有人忍心去惊动她,街边一个以售卖字画为生的秀才已经忍不住的摊开纸笔做起画来,阳光下仿佛神祗一样的少年,周身沐浴着温暖的光芒,手里拈着一颗红通通的樱桃,嘴唇微微的勾起来,眼角眉梢流露出欢快的情绪,真是迷煞众人。
秀才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作画,画出来的景致就像是活了一般,画案上以前所谓的精心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