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年轻人不可置信地瞪他片刻,颤声说“谢谢!”,转身就欲狂奔。
不远处的树后忽然闪出一个幽灵般的身影,拦在他面前。
年轻人惨然变色,惊呼道:“赵大叔?”
那人正是先前那打头的首领,他刚才见势不妙,一直躲在一旁,这会儿看李寻欢已经摇摇欲坠,才敢出来。只见他一脸得意地说:“小李飞刀,名不虚传。在这么多一流好手的围攻下,居然一丝不乱,还杀了我们这么多人,果然是世间少有的英雄。不过我看你还能撑到几时?!〃
又对年轻人说,“贤侄,不是我要杀你,实在是你二叔给了我五千两银子让我杀你,你到阎王爷跟前可不要告我,告你二叔去罢。小李飞刀已是强弩之末,等杀了你,我再杀他。哈哈,小李飞刀居然被我所杀,我会名利双收,扬名天下,哈哈哈哈。。。。。。〃
他一边狂笑,一边提剑向那年轻人刺去。下一瞬,疯狂的笑声却忽然凝固在喉咙里,眼睛瞪得象要暴出眼眶,面目狰狞,一把拔出喉间的飞刀,鲜血喷涌而出,死死盯着李寻欢。
那个筋疲力竭的人还跪在地上,唇边有鲜血在往下滴落,嘴角却挂着一丝淡淡的笑容,“可惜今生今世阁下没有这个机会了。”
“嘭”地一声,首领直挺挺地倒了下去,死不瞑目。
李寻欢看着被眼前的变化吓呆了的年轻人,柔声道:“快走吧。再有一个我就救不了你了。别忘了你今日所说的话。”
年轻人深深看他一眼,转身狂奔而去。
年轻人后来活了很久,他脱离家族自立,成了一代颇有名的山庄庄主,一生助人无数,活到耄耋之年。 他最喜欢对儿孙辈说的一句话是:“那次之后我才知道为什么江湖上那么多人对小李飞刀敬若神明,因为他的飞刀,不只会杀人,更会救人。”
见过小李飞刀的人都不会忘记那闪过长空的璀璨光芒。 但小李飞刀真正让人尊敬的力量,是刀光背后隐藏的慈悲和拯救之意。 小李飞刀虽利,却从不杀还有希望被救赎的人。被他飞刀救下的人,更是远远超过刀下亡魂。
所以李寻欢这样的人,才真正具有让人景仰的力量。他的名字才会流传至千古以后,世世代代为人所神往。
李寻欢的视线已经有些模糊,浑身发冷,胸中痛若火烧,嘴里焦渴无比。 他知道,还有一个最狡猾的忍者潜伏在附近,等待最好的时机发出致命一击,但是刚才那一刀耗光了他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真气,他已经实在没有力气。 这一个忍者虽然狡诈毒辣,但一人难成气候,未必能逃过中原武林人士的阻截。戚继光的麻烦算是过去了,不过自己这次找来的麻烦好象真的大得很,死在这里,连个收尸的都没有,不过至少不用在病榻上等死。。。。。。
无力地笑了一笑,李寻欢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艰难地撑起身体,慢慢靠着树干站起来,血似乎已经流光,速度慢了很多,但仍在缓缓从各处伤口沁出,在身后的树干上留下了长长的血痕。
他一生活得顶天立地,死也要堂堂正正地站着死。
眼前飞快地掠过一张美丽悲伤的脸,诗音,你还好吗?
“轰”地一声,最后的那名忍者从一丈开外的地方飞出,象地狱突然冒出的恶鬼,倭刀带起尖啸的风声, 锋利寒锐的光芒象他扑来。
李寻欢淡淡一笑, 闭上眼睛,喃喃道:“阿飞,对不起。”
小刀悄无声息的滑落在地上。他垂下头,失去了意识。
作者有话要说: ……只指间拈刀,侧过脸冷冷看向那年轻人 ………好,你走吧。汗,看的人本来就不多,还都不讲话,难道是俺过去看了几千篇霸王文都不留评的报应?哭。
☆、重逢
雪亮狭窄的刀锋已经离李寻欢不到一尺,下一秒就会洞穿他的心脏!
却有一柄剑,象黑夜突然降临的闪电,挟带着天地之威,似乎连被劈开的空气都燃烧起来,从林外飞来穿透了那名忍者的后心。那忍者身子一僵,从半空直落下来,摔在李寻欢脚下,在地上扭曲了几下不动了。
一个英俊如神祗的青年矫健如苍鹰飞掠至李寻欢身边,急急点了他几处大穴止血,又掏出一个小小的玉瓶倒出一颗朱红丹药,送进他嘴里,把他的头向后一仰,下巴一合,让丹药从咽喉滚下去。然后一把抱起李寻欢,轻功发挥至极致,箭一般地向最近的城镇飞掠而去。
天目山下的小镇里,一片安静,大部分人劳累了一天,正在享受属于他们的安宁。
“天悦”客栈的王老二,正眯着眼坐在大堂角落里的一张桌子边,喝一口老酒,往嘴里扔两颗花生米,嚼几下咽下去,再喝一口老酒,快活得几乎要哼起小曲来。
普通人的快乐,看似平凡,能享受到其实也不非常容易。
一个人如果经历过天灾,战乱,人祸,就会深刻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没有人知道,刚刚有人为了不相干的平凡人的安宁日子,几乎流掉了身上一半的鲜血。
客栈的大门忽然被人大力踢开,冷风呼地灌进来。王老二吓得跳起来,一个高大的身影抱着一个人已经直冲进来,急急道:“上房,热水,干净毛巾软布,马上叫人送来。如果在半个时辰内请来最好的大夫,这锭银子就是你的。”
声音如断金切玉,冷硬,干脆,急而不乱。
王老二默默咽下刚到嘴边的叫骂,捏捏那锭忽然到了他手里赶得上他两年工钱的银子,赶紧叫另一个伙计安排客人,然后出门撒腿狂奔。
一边奔,一边心里咚咚直跳:“刚刚这位爷可真够俊的,也真够吓人的,那张脸冷得象冰。他抱着的那人浑身是血,也不知活不活得成。天这么晚了,只好去请苏大夫,苏大夫医术高人又好,一定肯来。幸好他住得不远。”
阿飞将李寻欢放到床上,脱掉染血衣物急急检视他全身,幸好几条刀口虽长,却都不很深。阿飞轻轻拭抹干净血迹,撒上金创药用软布包好。李寻欢全身冷得象冰,两眼紧闭,一丝生气也无,微弱的呼吸几乎感觉不到,象是随时可能断绝。阿飞想了想,拔出剑在手臂上一划,滴了一碗血,撬开李寻欢牙关给他灌下。 做完这一切,才发现自己的手一直在发抖,双腿一软,坐到床边,勉力镇定心神。
苦苦等至三年之期将近,才日夜兼程赶赴约定,一路心怀忐忑,不知他现在有孙姑娘相伴,是不是不再憔悴伤心,那双眼睛是不是更加光彩照人?看到好兄弟一定会大笑着拍他的肩膀请他喝酒,也不知道咳嗽好点没有?
再相见却是这种情形!若不是自己偶然看到他的标记一路急急追踪过来,他已经悄无声息地死在山中无人的密林里,尸骨与那些丑陋的豺狼同朽。
床上的人无声无息地躺着,呼吸时断时续,心跳微弱得几乎察觉不到。眉如鸦羽,长睫在眼睑下留下一片阴影,衬得脸色更是惊心动魄的惨白,连记忆里总带着三分笑意的嘴唇也是毫无血色。
他见过李寻欢临敌的风姿, 傲骨棱峥英气慑人,好象再强大的敌人也不能使他稍稍折腰。他见过他刻薄地损人,带了一分厌倦三分嘲讽十分优雅的笑容把敌人气得死去活来。 他见过他大口喝酒的样子,姿态风流,豪气干云。他见过他摧肝裂肺地咳嗽,好象咳得要把心吐出来。但是不管是快乐还是痛苦,李寻欢给阿飞的感觉总是鲜活的,强大的,充满生命气息。可是此刻黑与白似乎是他脸上仅存的颜色。他看起来脆弱,透明,易逝,淡薄得象是随时会消失在空气里。
阿飞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他一向尊敬崇拜如神明的大哥是一个凡人,有朝一日,他会消逝在天地间,再也无处寻觅。即使喂了武林前辈王怜花所赠灵药,不管伤得多重的人,也可以保得几个时辰内不死,他看起来还是危在旦夕,能不能熬过去,似乎全凭天意。
这一刻,阿飞不是传奇中的天下第一快剑,这一刻,他只是冰地荒原上随风飘散的一片雪花,渺小而无助;这一刻,他也不再孤傲不驯,他只能很卑微地乞求上苍能够施舍给自己哪怕一点点的希望。
忍不住伸出手去,想要抚平李寻欢在昏迷中也纠结着的眉头。
李寻欢做了很长的一个梦。 他在冰冷黑暗的夜里独自跋涉,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寒冷的风刀子一样撕扯着他的肢体,刺进他的五脏六腑,胸口痛得几乎不能呼吸。忽然前方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人回过头来,向他一笑,笑容慷慨豪迈。“大哥”,他欣喜地叫道。 下一个瞬间,龙啸云的脸变得狰狞丑恶, “你害了我!”;身影向他扑来,掐住他的喉咙,他凄然一笑,正想闭目等死,眼前的脸却忽然变成了诗音。 她的脸如一块玉石, 悲伤到麻木,“表哥,我走了”。 他伸出手去想要拉住她,手指却徒然穿过一片空虚。 下一瞬,眼前的脸变成一个少女,笑颜象阳光一样灿烂,灵活的大眼睛里却闪着泪光,“大哥,你好好保重。” “小红“,他还没来得及喊出来,眼前的脸已经变成了阿飞。 阿飞冷冷地看着他,没有表情的脸冷漠得象花岗岩,”以后我们不再是朋友!“,然后转身离去。
“阿飞!”李寻欢挣扎着,终于嘶喊出来。
床上的人睫毛微微一颤,一声低弱得几不可闻的呢喃从唇齿间逸出:“ 阿飞。。。。。。”
“你醒了?”阿飞惊喜地叫起来,却发现李寻欢两眼依旧紧闭,呼吸急促,睫毛不安地颤抖着,刚才的呼唤只是昏迷中的呓语。
大哥,你在昏迷失去自制力之际,呼唤的人是我么?
阿飞好象听见,长久以来绷在他胸中叫理智的那根弦”啪“地一声断掉了。有什么东西在他心房里狂野地横冲直撞,胸腔象着了火般焦灼,又酸楚得让他想把心扒出来。就连当初被迷惑最深的时候他也没有过这样强烈的体验。
想要奉献出所有的一切,从身体到灵魂,只愿能换取眼前的这个人平安。
阿飞在野地里长大,生存一向靠的是野兽般惊人的直觉。 即使三年的游历已使他的武功和智慧都今非昔比,他也没有养成细细剖析自己心思的习惯。
他只是俯□去, 把昏迷中的人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仿佛一辈子也不会再松开。
作者有话要说:………可是此刻黑与白似乎是他脸上仅存的颜色
☆、疗伤
门被轻轻敲响, 阿飞放下李寻欢冲过去打开门,一位相貌清秀,儒雅斯文的中年人向他点点头,说:“我是大夫。” 急急走近床边坐下,给李寻欢把起脉来。
阿飞一向很有耐心。他十岁的时候,为了要捕杀一只狐狸,就曾动也不动地在雪上等了两个时辰。后来,他可以一动也不动地待上整整两天。
现在这诊脉的短短片刻,对他来说却显得无比漫长。好容易等大夫放下手,才嘎声问道:“他怎么样?”
苏大夫一边检视阿飞包扎的伤口,一边沉吟道:“外伤倒不要紧,公子处理得很好。只是病人似有心肺宿疾,全靠深厚内力压制才暂时没有发作。现在流血过多,又兼旧疾复发,本来必已无救。多亏公子先前好象喂了他什么灵药,这才保得心脉暂时未断。但此刻情形极为凶险,心脉仍然随时可能衰竭。”
阿飞身子一晃,险些摔倒,苏大夫赶紧道:“也不是全无希望。看公子随身带剑,应该也是会武之人。如果公子通晓经络穴位,则可以自身真气护住病人心脉,只是轻重力度千万要把握好。轻了护不住,重了反而立时冲断心脉。公子若如无十分把握便不要尝试。我先开个药方,煎好服下,再辅以针灸,看看情形再说。 病人若是能醒过来就有希望。”
说罢坐到桌边唰唰唰写好药方,吩咐侍立在一旁的王老二去抓药。然后打开随身药箱,取出一套亮闪闪的银针,坐回床边给李寻欢针灸。
片刻李寻欢苍白的肌肤上便布满银针,苏大夫或轻或重,不时捻动银针刺激穴位,不多久也是满头大汗。阿飞看得心惊肉跳,只恨自己为什么没有跟号称〃生死人,肉白骨”的王怜花学医术,否则也不至于什么忙也帮不上。
其实医药一道,学起来最是繁琐,从开始学到真正能看大病,即使阿飞天资聪颖,短短三年恐怕也是不行。李寻欢伤得如此之重,幸亏这位苏大夫医术极是高明,换了别的大夫恐怕早就直接叫阿飞准备后事了。
忽然李寻欢呼吸急促,身子一颤,苏大夫连忙停下,解释道:“该死,我竟忘了,我这套祖传续命针能激发病人体内潜能,可以在短期内迅速增强心脉,但是施行到后来病人颇为痛苦,需得防他挣扎之际碰断银针,否则就麻烦了。”
阿飞听命将李寻欢的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