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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满满一柜子红红黄黄绿绿的衣服,颜色鲜艳到能惊爆眼球,一般的地球人类可不敢这么穿的。再说到款式,那就更…美男有时候都怀疑,就算是个麻袋片子,Jeremy都能嘻嘻哈哈毫不犹豫的往身上套。精灵鬼马的可爱形象就是这么制造的。
这就不仅仅需要气场了,更需要勇气,和无比强大的心灵。
现在,问题出现了,他强大,可我不行呀!
早上就被Jeremy死拉活拽带出来,先爬了回山,又跑到健身房里去看他秀了半天的肌肉,终于跑出来了一身臭汗。于是Jeremy扭来扭去的提议“我们去买衣服吧!我早就想带着美男去买衣服了!有家店的衣服超、超漂亮~~”
这是个错误。美男应该相信造物主的神奇,他在为某些人设置无比强大的心灵的时候,也给他顺路设定了更加强大的审美观。
一走进那家超漂亮的店子,美男就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无数彩旗般鲜亮油彩般艳丽的颜色扑面而来,带着让人窒息的效果。
店子里放着震耳欲聋的电子音乐,不知道是西洋哪个腔调,总之是闻所未闻的怪异。Jeremy欢叫一声冲到收银台,揉着黄光灿灿的蘑菇头跟店主一阵聊,音乐声音太大,说话都得扯足了嗓子,他竟然还聊的很欢乐。
聊完之后,大约店主也觉得很欢乐,连自己独家收藏的世界限量版衣服都抱了出来任他们挑选。
我…美男扯扯唇角,觉得脸颊发僵。我真没什么好挑的,这种衣服除了冥王星人,也就Jeremy能穿的出去…
可惜,冥王星跟美男扯不上边,Jeremy却跟他亲近的不得了。他无比激动的左扯一件右扯一件,推着美男去试,最后终于满足了,无比欢欣的搂着美男脖子往外走“就穿这件,这件最漂亮了!限量版就是不一样!”
于是,现在美男穿着那身十分拉风的行头,坐在Jeremy小绵羊机车后头跟他一起在大马路上飘,美男眼晴都不敢往自己身上放,就怕看见胸前袖口那内裤一样的图案。
说真的,他试衣服的时候站在镜子面前,就没敢睁眼…
美男缩着没反应,Jeremy咬咬嘴唇,重新振振精神“美男还是不开心吗?没关系,那我们先去找个办法,让你痛痛快快哭一场吧!”
第二十章
这个城市过于庞大,又如此精密,深藏于犄角旮旯那些奇奇怪怪令人匪夷所思的店子估计也就Jeremy能找到。
这店面真的很袖真,就算座满也就接待十位客人的量,所以现在只坐着Jeremy和美男两个人也完全不觉得空。
美男低头研究自己盘里黑乎乎一团被称为食物的东西,对面Jeremy一面抹汗一面哭的稀里哗啦,嘶啦啦的吸着气“吃嘛美男,真的很好吃也很…辣!!这超级咖喱饭可是老板娘特制的喔!一共有十级,咱们挑战一下吧?”
原来是咖喱…真的是很需要点想像力。这黑乎乎一团一团到底是加了什么好料?
美男挑食的厉害,前些年还断断续续有些厌食症的苗头,现在稍好了些,但是一天不吃两口饭也是很平常的事,有时候累到不想动,拿包薯片就把自己打发了。所以肠胃不好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可他这人就是从头别扭到尾,连口味都不放过,胃不好唯一还算喜欢的食物却是咖喱。很香很浓,味道丰富无比,甜酸苦辣尽在其中,可就是太刺激了…
这东西,有十级?最后的BOSS出来时,卖相肯定让人更加难以接受…美男在盘子里挑挑捡捡扒拉了半天,拧着眉毛尝试着吃了一口,顿时销魂了。
那感觉足像吞了口呛人的浓烟,巨大的辛辣味道刺的人喉头发紧鼻子泛酸;怪不得可怜的Jeremy几口下去就哭成了这副样子。
辣味过后又有些甜从舌尖上活过来,细细的清甜并不腻人,与平常砂糖的味道完全不同,丰富而含蓄。是糖浆还是花蜜?完全尝不出来。
再接下来,就是香。很浓的味道,与方才灼人的辛辣余味混在一处,非常特别。与自己之前试过的所有咖喱都不同呢…
美男喝口水接着吃,完全没把自己可怜而脆弱的胃当回事。反正他痛感极度迟钝,要痛也是下半夜的事啦。
Jeremy见美男吃的欢,眼泪哗哗的凑头过来看,说话鼻音满满“哭了没美男,很想哭吧,很舒畅吧?”
是挺舒畅。美男辣的嘴唇发木,表情却十分淡定,支着额抬抬眼,目光明丽清晰异常,连半分水花影子都没有。
呃…Jeremy难以置信的抹抹眼泪,看看美男再看看黑乎乎的盘子,回头叫“老板娘老板娘,请给我们上两份超级辣!”
光听名字就能大概知道这东西是多么劲爆。
面前的盘子被收走,换了个酱牒大小的绿色小盘,更衬的盘子里浓紫色的一坨未知物体颜色十分诡异。
胖胖的老板娘亲自拿了托盘出来,给他们一人添了杯水,笑眯眯的说“Jeremy还从来没敢尝试过五级以后的辣度呢!其实这才是我们祖传秘方的精髓部分,请两位尽情享受吧。”说着十分慈祥的拍拍两人肩膀,提示“要整个一大口吃掉才爽喔!”
我现在反悔好不好?理论上,这一坨东西将会十分危险…
Jeremy好不容易抹干眼泪,也有些踌躇,裂了好一阵子嘴才壮士扼腕般下了决心,把一个小牒子塞到美男手里,自己恶狠狠拿了另一个“美男,拿出男人的勇气来,我喂给我,你同时喂给我,谁都不许逃跑的!”
这大约是本世纪最馊的一个主意。美男十分确定自己吞的不是咖喱酱,而是原子弹…
这实在,不只是刺激…这哪是吃咖喱,分明就是在玩命…美男埋下头一阵猛咳,真是上气不接下气,嘴巴食道胃乃至全身上下头顶发稍都好像通着滚滚电流,最后焦了。
原来电视上报道有人吃辣椒过辣以至死亡,不是开玩笑的。
Jeremy十分果敢的眼泪长流了,横倒在椅子上翻天搅地,过了好一会儿才又活过来点,探个手出来垂死挣扎般的在桌子上摸水杯。
美男好不容易把咳压下去,觉得自己喉咙恐怕是废了,也举着杯子咕咚咚的喝水。
Jeremy半死不活趴过来研究他的表情,惊叹“美男你到底是不是地球人类啊!都这样了,竟然还没哭…太强大了,看以后拍哭戏你怎么办。只能滴眼药水啦!”
没办法,我泪腺萎缩。美男抬手弹了弹Jeremy额头,晃着水杯,反倒笑了一下。
走出店门的时候天己经完全黑了,四周空气冷冷浮动,Jeremy眼泪还没停,再哭下去明天一准是见不了人了。
辣劲退了些,周身暖融融十分受用,竟让人劫后余生般觉得世界美好起来了,好像刚才那份颠来倒去的罪受的十分值得。
人呐,果然天生就是带着喜虐的基因…美男昂昂头长出口气,突然觉得胸膛里轻松好多,抬手帮Jeremy把帽子带起来。
可谁知这小孩儿突然转身抱了过来,就在店子门口,就在人影晃动灯光闪烁的大街上。他环着自己的腰,将冷冰冰被泪水浸的湿答答的面颊贴过来,轻声说话声音哑的不成样子“美男哭不出来也好,反正还有我,有Jeremy替你哭,什么都不用怕。”
这小孩儿个子跟自己一般高,身上的气息清甜清甜的,戴毛绒的彩虹围巾,穿非常柔软的明黄色套头衫,从里到外都像颗甘甜清爽的柠檬果子。
皮肤好的不得了,婴儿一样永远水当当,脸颊贴过来,触感极为柔嫩,能让整个世界在这一瞬间柔软起来。
如此干净,如此明媚,让人真的很想…很想咬一口…美男勾起唇角,在他耳垂下面的脖颈上轻轻咬了咬,含含糊糊的笑“那就说定了喔,以后Jeremy的眼泪就都是我的啦,所以现在还得省着点用啊…”
Jeremy哭的夸张,好起来也很快。吃过冰淇淋的功夫,又重新还阳生龙活虎了。
他拽着美男往小绵羊机车上坐,依旧兴致高昂“好啦,哭也哭过了,那我们现在去好好高兴一场吧!美男”他反过头来,丢下个颇为性感的小眼神“首场演出成功,我为你准备了个非常巨大的party喔!”
又开party啊?Jeremy身为典型的party爱好者,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庆祝的理由的,我早应该想到…
现在就回家么,时间确实也不算早了。美男跨坐上Jeremy心爱的小棉羊机车,却发现目的地方向有些不对。
宿舍离市区比较远,是个清静地方很适合新禹隐居,Jeremy却载着美男往另一个方向走,穿过繁华闹市七拐八拐到了一处小小的公园。
附近都是老旧街区,房舍低矮很有些年头,年轻人大部分搬走了,留下的都是些上了年岁的大叔大婶。这个时间早便睡了,于是公园四面一片黑沉沉的静。
公园不大,走到最里面是片露天的篮球场,破破落落在深深夜色里泛着银灰颜色。球场旁亮着单盏路灯,光线昏黄像是埋着无数暗影。
Jeremy四下晃了一圈,不知从哪摸了只非洲鼓出来,盘着腿坐在地上,扬起脸来笑“为了庆祝首场演出成功,现在由来自A。N。JELL乐队的鼓手Jeremy为高美男先生作专场演出!请鼓掌——————”
“Jeremy自从四年前出道一直担任乐队鼓手和搞笑大师一职,陪伴乐队的哥哥们走过了新人期许多艰辛的岁月,在全国各大综艺节目中赢得可爱搞笑小天王的称号!却从来没单独发行过唱片,也没有单独开过歌友会,更没有单独参演过音乐剧…”
嗯嗯?Jeremy搔搔头发,怎么说着说着好像怨念起来啦?小孩儿甩甩头振奋精神,手里动动敲了几个鼓点“可是喔,Jeremy唱歌也是很好听的喔~”
小孩儿眯眯眼睛,努力学习黄泰京大魔王勾魂摄魄的表情“不管是谁,保证听完就会爱上他呦!这可是Jeremy绝无仅有的首场专场个人秀,只为高美男先生一个人举办。那,现在开始吧!”
说着突然又好像想起什么来,拍拍屁股站起来跑走,从角落里拖了把吉他出来递给美男,躲躲闪闪的说“人手不怎么够呢,请高美男先生帮忙合音吧,拜托拜托。”说完抹抹脸,又一本正经板着小脸坐了回去。
美男十分配合的接过吉他,低头试了试音,心里其实己经笑翻了。
这个Jeremy,跟他在一起就不得消停,总有无数法子把你弄的头昏脑涨,就是有天大的烦心事,诸于宇宙毁灭世界末日一类的,也得通通抛到脑后,先去看着他。
其实,也挺好。日子这么过,实在挺好,说不定我真就能活个天荒地老。
让时间一点痕迹都没有,只要往前就对了。
Jeremy声音其实很好听,与泰京大魔王的高亢醇厚的声线完全不同,要稍暗一些,比美男的声音还要沙哑,却独有一种强烈的爆发力。
激烈而明媚,充满梭角的不顾一切。也可以低沉而温柔,明明板着小脸,声音里却总像带着笑,有种从容不迫的骄傲直白。
小孩儿摇头晃脑打着鼓点,歌词唱的含含糊糊,一切随性而来,好像知道唯一的听众高美男先生一定听得懂,一定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双眼只看着你而活,双手抱着你而活,
清晨睁眼直到入眠。只想着你一个人,
我爱你别忘了这句话ILoveyouForever;
炎热的夏天为你变成树阴,下雨的日子为你变成雨伞,
笑的时候比你开心两倍,陪你一起笑;
我爱你记住这句话Iloveforever”
吉他声慢慢和上来,美男拨弄着琴弦也轻轻来唱,有那么一瞬,竟突然觉得四下黑森森的夜色仿佛剔透无比的黑色水晶,很简单很干净,完全没什么值得害怕。
“不管在哪里将只记住你,不管做什么将只记住你,
抱着只将你永远刻在心中的想法活下去;
我爱你别忘了这句话ILoveyouForever;
爱你还需要什么语言,用怦怦跳的左心回答,
慢慢走向你的身边,离别之内的话无法装载;
我爱你记住这句话Iloveforever;”
这只鼓还是在乐队最初期时候用过的,旧是旧了,却始终是最称手的。手指磨擦有微微的粗糙感,仿佛和自己很亲密。
Jeremy抬起头,朝美男看过来。灯光很暗,把那人影子无限拉长,身影模模糊糊,越是显的瘦了。
大红色的宽大连帽衫半披在身上,被灯光照成了昏沉沉的酒红色,袖口边还有自己最喜欢的扁桔子图案。
袖子卷的高,手臂泛着层透明的光泽,线条优美到了极致。明明穿着和自己一样的衣服,却从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