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咔啦。
包炯缓缓抬头,一张娃娃脸上阴云密布,凝重得让人心惊——
“包炯定能为大人战胜此人,大人不必担忧!”
开玩笑,墨竹是个小家伙,不算什么,自家祖宗都觉得他不如那个展昭?
奇耻大辱!
“若明庭有信心,自然是好。”公孙策微笑道,“如此便去准备吧,那西夏人极为高傲,前日来了之后便约定三日之后比武,明日便是期限。”
“是!”包炯硬邦邦丢下这么一句,转身出门。
“束竹,你说得果然有效……不过为何明庭如此在乎展护卫?”看包炯出门,包拯才开口道。
“这个嘛……”公孙策微笑,“大概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包炯回了房便开始思考该怎么打败那个胖子为祖宗争光,不过第一要务就是,他得搞明白相扑是什么。
“……唉,还是得脱啊。”包炯有些郁闷地想。
话说回来,反正他也不是女人,脱了也没啥,不过包炯对脱衣服有点心理问题——
***
那渊源还是很久以前了,当时包炯才刚上大学。
包炯上大学的城市有个很有意思的特点,那就是警校和师范比邻而居,宿舍区更是亲密无间的建在了一块儿。据说是当年盖大学的时候,城市里面地皮紧张,两个学校争来争去,最后一个领导拍了板——教学区分开,宿舍区干脆盖在一块儿,反正警校男生多,师范女生多,阴阳调和才是正道。
虽然当时可能只是权宜之计,但是这一措施完全服务了无数未来的警察们——师范的姑娘永远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滋润了无数大老爷们干涸的心田,更创造出了无数老师警察的爱情组合。至今,到男生宿舍楼里面还能看见,每一层的隐蔽角落都供着当初拍板的那位领导的长生牌位,颇有些找不到女朋友的去拜拜,据说还很灵验。
而这件事情的一个小分支就是,那个城市里面所有小流氓都知道,绝对不能打师范女生的主意,就算打了,到学校里面干了点什么,从宿舍区跑的时候也千万要走光辉灿烂开着大灯的北门,而不能走阴暗的灯经常坏的南门——北门那边都是女生宿舍,南门那边可都是男生宿舍!里面全都是血气方刚的未来警察!
但是总有那么几个没常识的小流氓,干了不该干的事儿……
那是包炯上大学不久以后,天气还很热,秋老虎肆虐。睡觉之前冲个凉是最好的解暑方法,包炯当天晚上刚刚冲完凉,趿拉着拖鞋穿着一条裤衩在凉台上吹风。正在此时,一个尖锐女声划破夜空——“抓流氓!!!!!!!!!”
包炯眯眼一看,只见两个身上穿得花花绿绿的男人冲着自己这边飞奔而来,后面女生宿舍方向有两个女生正追在后面跑着,但是明显女生速度不如小流氓,追得极为吃力。
包炯也没多想,手一撑人就翻了下去——好在他当年住的是二楼。
穿拖鞋也不会妨碍包炯大发神威的以一敌二,更何况还有不少闻风而动的哥们儿出来英雄救美?几下子把两个小流氓按倒在地,包炯也懒得接受两个姑娘的感谢,施施然回房间睡觉去。
但是包炯不知道,这两个女生是摄影协会的,之所以这么晚还不回去就是为了拍夜景,这才被小流氓缠上——而且,其中有一个姑娘,不小心按了一下快门。回到宿舍之后检查相机,发现了某张照片,而那张照片又被她不知情的室友传到了学校论坛上……
包炯不爱上网灌水,发现事情还是在他哥们发现之后告诉他的——那张照片角度该死得好,当时月光明亮,清辉洒在包炯身上,衬得原本是健康蜜色的皮肤带出一种异样的白皙,包炯刚刚冲完凉,几滴水珠沿着他的身体曲线迤逦着划下,更描绘出一种暧昧的气息,半侧半正的身体恰好可以把所有部位排上,从曲线美好的背到锁骨再到包炯平时很难被看出的好身材——
不幸中的万幸,那张照片没有拍上包炯的脸,两个被救了的姑娘惊吓过大也忘了救命恩人长什么样,因此一直没人知道那个神秘的月下裸男(看到这个说法,包炯险些捏碎了鼠标)就是包炯。
万幸中的不幸,因为没有脑袋,毕业之后包炯再上自己学校的论坛,居然看见自己的身体被PS到各种稀奇古怪的脑袋上——从韩国明星到某小说家无一不缺,包炯生生咯出两口血,从此再也不上学校论坛。
也因此,为了不想让人知道“月下裸男”就是自己,包炯在大学里面从来不肯脱衣服——哪怕是最热的夏天打嘴热火朝天的篮球,包炯也永远是一身短袖白衬衣,连背心都不肯穿。
眼下居然要在千年之前的大宋朝丧失自己保持很久的清白,包炯除了无奈之外,还有一点庆幸——
好在,宋朝没有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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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十章
虽然在上台之前包炯曾经有过种种郁闷,但是上台之后这种感觉就没了——认真计较的话,他可是在为国争光呢。千年之后的包炯只是个警察,维护治安很擅长上奥运会那是不可能,千年之后的包炯却能作为国家唯一代表上场……的确很有错位感。
当然,如果为国争光的时候不是必须光着上半身就更好了……哪怕是西红柿鸡蛋搭配的奥运代表团西装,那也比光着好啊……
不过想想看近乎全裸的游泳运动员,包炯平衡了——好歹他还有一条裤衩,虽然除此之外一丝不挂——不知道是不是为了防止狡猾的宋人作弊,西夏人要求他们连靴子都不能穿。
而且,考虑到那边的皇帝……
包炯往看台上瞟了眼,由于丝帘的遮挡他看不见当朝天子的龙颜,除此之外,皇亲还有那位非常著名的八贤王,以及……
包炯在心里再度叹气,关于北宋仁宗朝襄阳王赵爵这个人到底存不存在,他已经没有任何兴趣思考了——历史这玩意儿,他还是当它不存在吧。不管怎么说,小警察包炯如果想要在二十一世纪面见天子——国家最高领导人大概只有他选上公安部英模,那是相当虚无飘渺的一件事,但是现在……
苦笑了一下,包炯开始直面自己的对手。
一般相扑都是随便找个人来当裁判的,这次由于是御前相扑,当裁判的人地位也高了许多。包炯不认识此人,但是从他身上那金光闪闪的盔甲来看,大概是个武将。
“依古扎斗智相搏,习老郎捕腿攀腰;赛尧年风调雨顺,许人人赌赛争交。”武将嗓门不小,一开场先是文绉绉的一句,包炯一个字都没听明白,只能继续看着眼前那位。
接下来是简单的比赛规则,大意就是不准攻击敏感部位,不准使用刀剑暗器,不准用毒……包炯烦得要死,只想问一句我全身上下脱成这样了还能从哪儿拿出这些东西……
“伤亡自负,无论胜败,伤人者皆不负责——”
就是说,他被打死也不能怪谁——包炯看了眼眼前高大魁梧体重很有可能接近他两倍的男人,心里十分悲天悯人的决定还是不要太狠毒了,打个半死就好。
“开始——”
事实上,这场相扑的结果并无多大玄机。
虽然说看上去包炯完全是以小搏大,用胳膊去拧大腿,但是如果用力气看,包炯才是欺负人的那个。
一声“开始”之后那个男人便是气势汹汹的冲了过来,满身的肉在阳光下折射出善良的油光,惹得包炯眯起了眼,然后……
男人的冲势,被包炯单手顶住了。
眼前的情形颇有些有趣,无论身高还是体型均比包炯可怕太多的男人闷头猛冲却动弹不得,包炯平静的一手平举,抵着眼前男人的头,却完全足以让眼前男子无法前进分毫。
任谁都能看出——包炯完全的、压倒性优势。
方才男人冲过来的时候看台上便是一阵惊呼,此刻又是一阵——不再是担忧,而是惊喜。
“太差劲了,这就是西夏勇士的力量?”包炯嘴角一扯笑得极为邪恶,“真是……让我失望啊。”
愉快的微笑着,包炯猛一收手,眼前男子收劲不住,竟一路猛冲,摔下台去。
想不到事情居然会发展得如此顺利,看台上大宋一方的观众俱是面露喜色,西夏那边则是阴云罩顶——他们之前得到消息,御猫展昭不在京城,如此才放心挑衅,却想不到居然还有个包炯。
完全不清楚西夏人会让自己火冒三丈的心思,包炯站在台上俯视着台下,看着那边男人慢吞吞爬起来,接着对那边裁判开口:“可以了吧?”
“胜者,包炯——”裁判响亮的大嗓门响彻整个赛场。
相扑比武结束,西夏人阴着脸过来称赞了几句,那表情恨不得把包炯生吞活剥。包炯施施然不理不睬,就差在脸上写上“我很嚣张你能把我怎么样”几个大字。
相比之下,宋朝那边明显愉快得多——几个武将看包炯的眼神明显无比热切,上来很不客气地拍拍打打,那力道让包炯暗恨自己没第一时间换上防弹衣。文官们矜持得多,倒是在包拯身边围了一圈,大多是在称赞他为国选材有大功——包炯顿时欣慰了。
由于看台地方大却大不过哪里去,上了看台之后包炯离皇帝就近了很多,瞅着那边丝帘包炯闲着没事就在勾画当朝天子长什么样……
“包卿家,上前。”
……诶?
包炯不明所以,转头过去看自家祖宗——皇帝找他有事?
“小包卿家,上前。”
这次听明白了,在叫自己。
包炯想了想,平静上前——虽然按说规矩一堆,不过包炯决定装不知道,反正他也不信出了名的温和天子会因为他一个刚刚为国立功的平头百姓不遵礼仪把他怎么样。
“此次你为国立了大功,可有所求?”皇帝的声音温和好听,感觉起来颇没有威慑力。
“包炯只想为国家做些事情,并无所求。”这是实话,顶多再加上一个让自家祖宗高兴顺便证明一下自己比那个谁强。
“朕封你为御前四品带刀侍卫,入宫宿卫,如何?”
包炯连一点兴趣都没有——别说四品,哪怕是一品,也不如没品的开封闲人。当下推辞道:“不敢。”
“为何?”
“草民只想留在包大人身边为他做些事情。”想了想,包炯如此说道。
“你宁愿留在开封府做一衙役,也不愿入宫么?”皇帝的语气明显失望。
这个时候该怎么说呢——包炯在心里想着古人说的敬仰崇拜一类的话,挑着合适的用词,但是包炯毕竟文科极差,绕了半天自己也晕乎,不管不顾的结果就是最后一句话脱口而出——
“草民愿为开封府座下走狗!”
一语出而众人静,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的包炯只想撞墙——他只想起清朝有个人为了表达对某人的佩服用了“XX门下走狗”的说法,却不想自己居然说了出来……
“开封府门下走狗……哈哈,好一个开封府门下走狗……”安静片刻之后,珠帘后传出一阵隐隐压抑着的笑声,“你的心意,朕明白了,既然你如此要求,那么官职不变,在开封府供职便是……”
包炯发誓,他听见皇帝在嘲笑他……
不过话既然说出来了就收不回去了,包炯再怎么郁闷也只能认了这个“开封府门下走狗”,虽然日后每每听到别人这么称呼他他就想撞墙,不过不管怎么说,目的达到了……
“小包卿家如此武勇,又一心挂念着包卿家,当真是展护卫第二呢。”皇上似乎还没满意,在后面带着笑这么夸了一句——或者说,至少他本人觉得,自己是在夸的。
展·护·卫·第·二。
刚刚为国争光顺便升官的好心情荡然无存,包炯现在的心情用一句话形容非常合适——分开八片顶阳骨,倾下半桶冰雪水。
展·昭。
心里默默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包炯死死的捏紧了拳头。
“我和你势不两立!”
于是,在某位南侠大人还完全不知道的时候,他已经把本文主角得罪得无比彻底,已经达到不共戴天的地步。
让我们为他的未来默哀,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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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一章
一失足成千古恨。
包炯现在非常明确地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思,那天脱口而出的一句“开封府座下走狗”现在已经传遍京城。
当天不幸中的万幸,由于这件事情可能发展成国耻,旁观的都是大宋的官员。
万幸中的不幸,大宋的官员,尤其是文官,有着非常明显的……八卦爱好。
于是,包炯“开封府座下走狗”之名,伴随着数位朝廷大员,传播到了开封府的每个角落,其传播速度甚至快过了当年的御猫展昭(包炯不愿意去想理由是不是因为这个名字实在是有够乌龙)。不过问题就在于,这两个称呼念起来效果完全不一样……
举个例子,别人提到那位展大侠,说法向来是:“这位就是南侠展昭,皇帝御口亲封的御猫。”
那么提到包炯呢?
“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