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什么特殊的啊。
他在门外等了三分钟,才看见罗建飞将门打开,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不自然,长吁了一口气,小声地对季夏说:“这衬衫的扣子真多,麻烦。”
季夏已经看呆了,罗建飞的身材简直是完美比例,穿着铁灰色的收腰西装,挺拔如松,风度翩翩,比任何T台上的模特都要出色,季夏几乎忍不住想要吹口哨了。
罗建飞转过身,对着镜子扯了扯衬衫领子,有点紧,不舒服。“怎么样?”他随口问。
季夏反应过来:“太帅了!”
罗建飞忍不住翻个白眼:“我穿什么衣服不帅啊。太规矩了,不舒服。”他一向都是穿宽松的迷彩训练服的,虽然也有常服,但也穿得少。
季夏含着笑伸出手,帮他解领子最上面的扣子:“这个扣子可以不扣,反正在外面,没人查风纪。”
罗建飞连忙推开他的手:“我自己来。”
季夏笑盈盈地收回自己的手:“行。”
“看过了,也就这样,我进去换下来吧。”
一个导购小姐笑得满面桃花地过来了:“请问先生,这套衣服您朋友需要吗?”
季夏略带歉意地说:“不好意思,他觉得他穿西装太刻板了,很拘束。”
不一会儿,罗建飞从里面出来,手里拿着那三件衣服:“对不起,麻烦您收一下。谢谢!”然后转身对季夏说,“走吧?”
季夏点点头,跟上去,其实罗建飞买不买西装都没关系了,反正他已经看过他穿西装的样子了,果然跟他想象的一样,帅得人心颤。
出了门,罗建飞说:“我听说北京本地人都逛西单,西单在哪儿?咱们去逛逛?”
季夏连忙点头:“好啊,我知道西单在哪儿。不过先去吃午饭吧,吃完饭再接着逛。这儿有个小吃街,还有全聚德烤鸭。”
罗建飞不由得笑着说:“行,那就烤鸭吧。”这孩子对烤鸭念念不忘,不遂他的心愿,估计要惦记一辈子去。
他俩进了全聚德,点了一套烤鸭,鸭架做汤,鸭肉片片,用荷叶饼蘸酱裹着吃,又点了盐水鸭肝、水晶鸭舌、鸭丝春卷等跟鸭有关的吃食。
片好的烤鸭最先上来,金黄酥脆的鸭肉整整齐齐地堆码着,看起来极其诱人。季夏将荷叶饼放在手心里,夹了两根黄瓜丝,夹起一片烤鸭蘸上酱,卷起来,递给对面的罗建飞。罗建飞不自在地说:“我自己来吧。”
季夏笑着说:“我偶尔给飞哥服务一下怎么了?”
罗建飞看着横过桌子的固执的手,为了不引人注目,只好赶紧接过来:“谢谢。”
季夏问:“怎么样?”
“皮有点脆,肉挺嫩的,很香。”罗建飞点点头说。
季夏自己卷了一篇放进嘴里,甜面酱甜到心里去了。
他们一边吃着,其他的菜一道道上来,满满摆了一桌子。罗建飞感叹了一句:“北京人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吃上头了吧,连个鸭子,都能吃出这么多花样。”
季夏说:“这可不就是当地的特色文化么。你们那都有什么特色美食?”
罗建飞想了想:“饺子算吗?”
季夏笑了起来:“算。我还知道,有小鸡炖蘑菇、猪肉炖粉条,怎么都是炖的啊?”
“你还忘了一个,东北乱炖。”罗建飞闲闲地补充了一句。
季夏忍不住噗地笑出来:“全是炖菜,是不是怕吃着吃着就凉了?”
“聪明。”罗建飞难得夸季夏,“其实就是为了图个热乎吧。”说着眼睛微眯起来,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中。
季夏问:“飞哥,那你最爱吃的菜是什么?”
罗建飞笑着摇了下头:“酸菜白肉锅吧。”小时候家里穷,跟着奶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能吃饱饭就不错了,哪里还有什么肉食,所以肚子里油水严重不足,老是觉得饿,特别想吃酸菜白肉锅,但这只在过年的时候才能如愿,也总怎么吃不够,现在想起来都流口水。后来到了部队,伙食倒比家里好不少,但是师傅都是南方人,谁也不会做酸菜白肉,所以这么多年了,居然还没饱吃过一顿酸菜白肉。
季夏突然觉得心酸,他居然念念不忘的是这道菜,这年头谁还吃白肉啊,只是偶尔想换个口味的时候才做吧,做出来,未必也能吃几片。“飞哥,下次有机会我们吃东北菜。”
罗建飞笑了起来:“好。”
第四十七章 继续诱惑
吃完烤鸭;季夏本来想说直奔西单的,但是罗建飞看了一下公交站牌:“这里离tianan门很近啊,我们走过去看看?”
季夏求之不得;刚吃得撑得要死,就当是散步消食了;而且还能和自己最喜欢的人一起压马路,天下还有比这更美的事么?
逛完tianan门广场,两人在故宫门口瞅了一眼,时间来不及了,就不逛了,罗建飞说下次再来。季夏忙不迭答应;下次自己也一起来。
两人去搭公交车上西单。北京是全国人口最密集的地区之一;而tianan门又算得上是北京人口最稠密的地方,所以这一带的地铁、公交车,是整个北京城里最拥挤的。
季夏和罗建飞等了一会,发现每趟车都挤得满满堂堂的,季夏说:“飞哥,我们打个的过去吧。”
季夏没有听见罗建飞的回应,扭头去看他,只见罗建飞一个健步上千,势如闪电一般抓住了一个穿白衬衫的年轻男孩的肩膀,并对车上喊:“穿黑衣服的小伙子,你的钱包被偷了。对,就你。”
那个小偷迅速将钱包扔到地上:“你干什么,放开我!”
正站在门口的那个穿黑衣服的年轻人也下来了,赶紧捡起了自己的钱包:“谢谢啊。”然后转身又去往公交车上挤。被罗建飞一把抓住了:“等等,麻烦你和我一起去一趟派出所。”
那个穿黑衣服的小伙子说:“算了吧,我的钱包找回来了,也没什么损失,就别去了,我赶时间呢。”
罗建飞面若寒霜:“你这是什么意思?怕他报复?他今天没偷成你的,明天就会偷别人的,你一个大老爷们怕什么?你还是个男人吗?这社会上就是有你这样胆小怕事的人,所以才使得这些小偷如此猖獗。”
失主的脸有些红:“行,我跟你去派出所。”
“你有病啊,你抓住我干什么!”被抓住的那个小偷拼命想把自己的手抽出来,但是被罗建飞的手钳得纹丝不动。
季夏走过来:“你说你没偷就没偷?我们就看见你偷了,人证物证都在,废话少说,去派出所。”他抬眼往四周一看,有几个鬼鬼祟祟的男的很快离开了,很明显,他们就是这个男孩一伙的。
那个小偷急着逃跑,见挣不开来,也顾不上什么体面,扭过头来便想咬罗建飞的胳膊,被季夏眼疾手快掐住了下颌:“你想干什么?这么下三滥的招式都用出来了,比女人还不如。也是,长得五官端正,四肢健全,干什么不好,非要做小偷。”
那个小偷见逃不掉,急得满头大汗,便不住地告饶:“大哥你们放了我吧,我以后再也不干了,我才17岁呢,我爸妈都死了,又没有学历,找不到好工作,一时想歪了,才来干这个的。”说着说着就哭起来了。
罗建飞看了一眼季夏,意思是问怎么办。季夏说:“爹妈死了就去做小偷?这世上没爹妈的多了去了,也没见谁跟你一样做贼。飞哥,别理他,他们这都是犯罪团伙干的,刚才我看见跑了好几个呢,把他送到派出所去,审一审,没准能揪出一绺来。这些车站扒手,长期在这里作案,不知道干了多少坏事了。”
罗建飞说:“好。”又转头对那个失主说,“兄弟麻烦你陪我们走一趟。”
一般情况下,人们看到小偷,顶多只是提醒一下被偷的人,不会去点破,更别提去抓小偷了,因为害怕被报复,这个失主就是这种心态。而正是这种害怕恶势力的歪风助长了这些恶势力的膨胀,使得他们越来越猖獗。
但是今天他们明显不够幸运,被罗建飞和季夏碰上了。罗建飞是谁,那是看了拿枪的毒枭都从未眨过眼的人,会害怕这样的小瘪三报复?照他的想法,就怕对方不来报复呢。
这时正好有个穿制服的协警过来,给他们指点了一下派出所的位置。罗建飞和季夏将那个小偷扭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出来,已经下午两点了,七点前他们要赶回去,而他们啥事都还没做呢。季夏拉着罗建飞,出门打了个的,直奔西单,然后进行疯狂采购。
说是疯狂采购,其实也没买多少,罗建飞买了一套休闲西装,两件衬衣,照他自己的想法,他是想买夹克衫的,但是季夏非说他穿西装好看,坚持让他买西装,为了避免被唠叨得头晕,罗建飞妥协了,买了西装。
休闲西装只花了几百块钱,但是穿上去的效果似乎跟原来那一万多块的也差不多,季夏吹了一声口哨。罗建飞非常得意地说:“人长得帅,穿什么都好看。”
季夏在心里默默加一句:其实不穿更好看。
买好衣服又去银行兑外币,还去超市买了点必须物品,这才打道回府。这天两人玩得还算尽兴,季夏尤其高兴,感觉自己和罗建飞的距离无形中拉近了,罗建飞的话也多了些,还随意了许多,甚至偶尔还会跟自己开个玩笑。这就是关系有进步的表现啊。日久生情果然是不错的。
他们回到基地,正好赶上开饭的时间,吃了饭,两人又将飞电带了出来,给它喂了食,在外面溜了一圈,季夏说:“明天下午要走,我们去把今天买的衣服洗一洗吧,明天就可以穿了。”
罗建飞说:“行。飞电呢?”
“带宿舍去,洗好了再送回来。”
回到宿舍,罗建飞先去洗衣服,季夏就和飞电在屋里玩。一会儿罗建飞探过头来:“帮我从桌上递把小刀来,我去一下衣服的标签。”
季夏在桌上看了一眼,没见着罗建飞的小刀,便将自己的拿了过去。罗建飞去了标签,将小刀放在一边,开始搓洗衣服,目光落在小刀上,看了一下,觉得有点奇怪,虽然和自己的刀是一样的,但并不完全相同,他拿起来仔细看了一下,的确不是自己的刀。因为手工制作和模具批量生产是不同的,两把刀不可能一模一样。
他刚想放下,灯光在光滑的刀身上一闪,在接近刀柄处的地方突然散了,他拿近来仔细一看,那儿有个刀刻的字母“f”,这字是谁刻的,自己的刀上也有吗?没注意,一会儿去看看。
新衣服好洗,泡一泡揉一揉就行了,罗建飞将衣服晾上,天气干燥,明早就可以干了。进屋来,季夏正拿着一本军事杂志给飞电读书呢,飞电两条后肢着床,前肢搭在季夏胳膊上,舌头伸得老长,仿佛也在看书一样。那场面滑稽又可爱,罗建飞还看见飞电的口水差点都淌在季夏胳膊上了,不由得噗地笑了一声。
季夏和飞电都猛地抬头看他,飞电的哈喇子就在那么一用力下,全都流在了季夏袖子上,罗建飞哈哈大笑起来。季夏看了一下自己的胳膊,不由得哀嚎:“飞电,你干的好事!”
飞电才不管自己干了什么呢,也不听他读书了,从床上跳下来,扑向罗建飞。罗建飞接住飞电,将小刀递给季夏:“这刀是你的吧?”
季夏这才想起来这事,有些尴尬地笑:“当时有两把一样的,我自己就留了一把用。”
罗建飞点点头,没说什么:“时间不早了,咱们送飞电回犬舍吧。”
从犬舍回来,季夏先去洗澡了,罗建飞这才有机会拿出自己的小刀来看,也差不多在相同的位置上,有一个小小的“y”字母,不是他想的“x”。罗建飞冥思苦想了一会,这应该不是季夏刻上去的,否则怎么会是个“y”字呢,也许是工匠用来标识的符号。他叹了口气,将小刀□刀鞘,想放回桌上,突然又心跳加速起来,“y”可不是谷宇名字的第一个字母么,难道是冥冥中注定的?他摩挲着手里的小刀,心思百转千回。
季夏洗完澡进来,看见罗建飞坐在灯前打量那把小刀,心里一动:难道他发现字母的秘密了?“飞哥,我洗好了。”
罗建飞抬头,看见季夏光着身子,只穿了一条小内裤,冻得抱着肩膀,嘶嘶倒吸凉气,不由得扯了扯嘴角,北京这个季节晚上的气温只有十几度,怕冷的都穿毛了,他居然什么都不穿。季夏三两步跳上床,迅速扯上被子将自己裹严实:“爽——死了!”
罗建飞嘴角弯了弯,放下手里的刀子,去拿衣服洗澡。罗建飞再进来的时候,季夏已经穿着衣服在收拾东西了,不过裤子依旧没穿,光着两条长直腿晃来晃去,罗建飞悄悄翻了个白眼,多穿条裤子会死!
季夏一边哼着歌儿,一边回头对罗建飞说:“飞哥,你东西都收好了没?”
罗建飞用毛巾擦了一把头发:“我又没什么东西,就一点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