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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军犬训导员 作者:寻香踪-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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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结果一个星期过去了,季夏还在坚持,班上几个与他关系还可以的战友受到感染,也纷纷加进来。两个月后,季夏的体能成绩已经在整个排都能排上前列了。因为他的带头作用,他们整个班的成绩都上来了,死人脸班长的表情也有了些松动,看季夏的眼神也不再那么犀利了。
  
  连长跟几个排长说:“看看,我说这小子有潜力吧。等新兵训练结束,他肯定是全连的标兵。”
  
  彭向阳不得不服气:“还真没看出来,我以为他这样的城市兵,肯定吃不了苦,这么看来,还有点能耐。”
  
  “你这就是门缝里瞧人,把人瞧扁了吧?”连长嘿嘿笑,季夏这小子,话不多,但是主意正,肯吃苦,有实力,叫人越看越喜欢。
  
  新兵训练结束之前,季夏不负所望,终于做上了新兵连的标兵,并且如愿分到了雪狼侦察连,成为一名侦察新兵。进入侦察连,是进入特种部队的第一步,季夏悄悄吁了一口气,这是他入伍之后第一次真正放松。
  
  要是此刻季夏的家人看见他,一定不敢相认,他的模样跟初离家时判若两人,他黑了许多,脸颊黑里透红,皮肤如磨砂纸打磨过一样粗糙,哪里还有当初的细皮嫩肉,体格虽然还算不上强壮,但已十分结实,不再是当初的那个细胳膊细腿,整个人变得十分精神。
  
  季夏这块好铁,正在被他自己慢慢锻炼成钢。 



9、第九章 如鱼得水
 
  说起来,林芝地区应该是非常理想的练兵场地,有山地、森林、湖泊、峡谷、悬崖峭壁、冰封雪域。季夏进入侦察连后,开始进行全面的精兵训练,除了常规的体能训练,还有各种技能如侦察与反侦察、射击、格斗、攀登、爆破,这不是在练兵,而是在炼钢。
  
  侦察连是每个部队的尖刀连,每一个合格的侦察兵都是真正的钢铁硬汉。一个有追求有上进心的士兵,谁不想做个好兵,所以能进侦察连,便是大部分士兵的最初目标,而每一个侦察兵的终极目标,则是进入特种部队,做一个好兵当中的好兵。
  
  季夏入了侦察连,便有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在这里,他就不显得扎眼了,首先,他是凭实力进来的,有实力的人,就不会让人瞧不起,其次,他想进特种部队,其他的人也想进特种部队,大家都有种同一个目标,那就是阶级兄弟,一起奋斗,共同进步,形成了一种良性竞争。
  
  季夏喜欢这样的环境,在这里,靠世故圆滑讨好领导是没有用的,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特种兵考核只看成绩,所以你只能不断地超越,超越战友,更要超越自己。
  
  况且季夏是侦察连的新兵,他现在的成绩相对于其他老兵来说,那是太一般了,根本就没有威胁性。季夏还算幸运,他所在的班还有一个熟人,那就是与他原来在新兵连同班的战友张贤,一个非常憨直的河北汉子,两人还能有点共同语言。老兵们对他们也很照顾,短短数月,季夏的成绩突飞猛进,这让他充满了信心,只觉前途一片光明。
  
  星期天照例是休息,大家好不容易得了空闲,都去自由活动了,外出的外出,串门子的串门子,打扑克的打扑克。季夏换上训练服,在腿上绑上几个沙袋,准备去跑步。
  
  张贤正躺在床上翻书,看见季夏弯腰绑沙袋,不由得停了下来:“不是吧,季夏,你这一个月都没休息过一天,天天这样,你不累吗?闹钟还需要上发条呢。”
  
  季夏笑了笑:“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连长不是常说,一天不练手脚慢,松懈不得。”
  
  张贤呲牙,做了个鬼脸,缩回去看书去了。
  
  季夏刚要出门,被走进来的班长丁成松推了回去:“准备去哪儿啊?”上下打量了一下季夏,“又要去训练?小季,你可真够刻苦的啊。不过今天别忙了,赶紧去换衣服,穿常服,跟我出去,有事。屋里就你俩啊?小张,你也下来,一起去。”
  
  季夏不太情愿地解衣服扣子:“去哪儿啊,班长?”
  
  丁成松说:“指导员给我派了个任务,让我出去采买点物资,你们给我去挡搬运工。”
  
  可以外出!张贤放下书,喜得从床上一跳,就下来了:“是,班长!”士兵外出的假是不容易请的,就算是出去,也只能在营区内活动。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青藏高原最美丽的季节,这对一群被关了数个月之久的新兵蛋子来说,有着致命的诱惑。
  
  季夏换上衣服,跟着丁成松出去了。
  
  五月的青藏高原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白云如弹松了的棉花,从湛蓝的天际中抖落下来,为雪山笼上一层厚厚的飘忽不定的白纱,山上的皑皑积雪开始融化,在日光下,水汽蒸腾,与白云连成一片,分不清哪是白云,哪是山岚。
  
  山腰间的苍柏开始焕发新颜,苍翠中点染着新绿,充满了勃勃的生机,再往下是连绵的草甸,如茵的草坂上点缀着不知名的各色小花,如地毯一般柔软,蜂蝶飞舞,牛羊悠闲地吃着草。如一幅浓墨重彩的图画,怎么看都看不厌。但对这群兵来说,这美好的风光却不容易亲近。
  
  丁成松领了两个小兵出了营房。
  
  张贤性格开朗,话多:“班长,我们去买什么?”
  
  丁成松说:“端午节有个茶话会,指导员让我去买些茶点。”
  
  季夏心说,端午节还有半个月呢,急什么,而且这活儿不是后勤处干的么,怎么让他们来跑腿。
  
  他没问,张贤倒是替他问了:“可是班长,那不是后勤处的事吗?怎么让咱们来买啊?”
  
  丁成松抬起手来拍了一下张贤的后脑勺:“你个木头脑袋,我好不容易争取到这肥差,你还不乐意是不?”
  
  张贤连忙跳开:“不,不,班长,您误会我了。我是说您怎么这么神通广大,争取到这么好的任务,您看,我也跟着沾光,可以出来放风。”
  
  丁成松抬腿给了他屁股一脚:“不会说话别说,没人把你当哑巴,什么叫放风,那是坐牢的人专用名词,合辙你把当兵当坐牢呢?不爱当就滚蛋,我一脚给你踹回姥姥家去!”
  
  “班长,您饶了我吧,您知道我不是那意思,我嘴笨,不会说话,您大人大量,别跟我计较了。”张贤越描越黑,脸都皱成了一个苦瓜样。
  
  季夏转过脸去,憋得十分辛苦。
  
  丁成松这才哼了一声,转头去季夏说:“一会儿我们去镇上租几匹马,我带你们去牧民家里买东西。你们会骑马不?”
  
  季夏点点头:“会。”
  
  张贤面露难色:“我不会。”
  
  丁成松没好脸色地说:“学一学就知道了。”他们侦察连的兵,不可能还被马摔。
  
  自从来到林芝,季夏还没有出过营地,部队里一应俱全,什么都有,根本就用不着出去采购日常用品。而林芝这地方,简直就是鸟不拉屎的典型,十几万平方公里,人口仅有十几万,可想而知人口多么稀少。
  
  他们部队的营地已经尽可能地靠近县城修建了,但就是这个县城,总人口还不到两万,县政府就在镇上,镇上常住人口大概就是几千人。这地方的人们长期以来都没有买卖的概念,需要什么东西,都是以物易物的,后来随着汉人的带动,才逐渐有了交易的意识。因为地广人稀,集会不太容易,通常一个月只有一两次集会的日子。
  
  这天并不是赶集日,镇上几乎没什么人。丁成松租了三匹马,一人分了一匹。他和季夏二话没说就骑上去了。张贤牵着马缰绳,面带窘色,不知如何是好。
  
  租马的老板是个藏民,汉话非常生硬:“你上去啊,我马很好的,很温和。”说着拍拍马鞍子,鼓励张贤上马。
  
  季夏也安慰他:“藏马很温和,不会乱跑,上来吧,没事。”
  
  张贤将信将疑,在老板的帮助下跨上了马背。季夏又交代了几句骑马的要领,这会儿丁成松已经拍马跑出去了,季夏和张贤骑着马,远远地缀在后面。
  
  马儿在五月的风里小跑起来,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青草和野花的香味,春风和煦,马背上视野开阔,令人心旷神怡。直到这一刻,季夏的心才开始放松起来,自从变故之后,这还是第一次真正的放松和释怀。这之前,他几乎是以苦行僧式的方式在折磨自己,说不清为什么,到底是在努力改变这个新身份,还是留恋过去那并没多少值得留恋的人生。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季夏与谷宇,他还是更愿意选择做谷宇,不是因为更熟悉谷宇一些,而是因为谷宇的灰暗人生中,有一抹叫做罗建飞的亮色,那曾经是触手可及的阳光。而今,却只能在记忆中反复回放,所幸,如今他还有机会去努力够着这个梦想,即使如泡沫一般虚无飘渺。
  
  “啊?什么?”季夏被丁成松的声音从思绪中惊醒,他没听清楚对方跟他说了什么,却惊觉到自己已经追上丁成松了。事实上,是丁成松放慢了速度,等他赶了上来。
  
  丁成松也没有着恼,继续重复了一遍:“你在哪里学的骑马?”
  
  季夏想了想:“在骑马俱乐部。”当初季夏学着别人赶时髦,和一群狐朋狗友去俱乐部学骑马,没想到今天居然派上用场了。
  
  “你家是北京的?”丁成松是青海人,家境清贫,一辈子没进过大城市,更何况是北京,对北京很是向往。
  
  季夏点点头:“是的。”
  
  丁成松流露出向往的神色:“北京——很漂亮吧?”
  
  北京漂亮吗?也许吧。季夏笑了笑:“还可以吧。班长以后要是去北京,只管来找我,我做东,请你吃烤鸭。”这点眼力价他还是有的,况且丁成松确实还算个不错的班长。
  
  丁成松爽快地笑起来:“这可是你说的啊,别到时候装作不认识。”
  
  季夏也被这爽朗的笑声感染了,心情也开朗起来:“班长,我要是装不认你,你只管揍我就是了。”以前那个爱说笑的谷宇似乎回来了。
  
  张贤骑着马从后面赶上来:“班长你们说什么呢?”
  
  “说以后我去北京,季夏请我吃烤鸭。”
  
  张贤也来了兴致:“班长你要是以后去北京,顺便来我们秦皇岛啊,我带你去看海,吃海鲜!”
  
  “行啊,正好我还从来没看过海呢。我去看看,海水是不是比我们青海湖的水还咸。”
  
  三个人一路说说笑笑,出了镇子,丁成松带着他们往镇子西面的山地奔去,山脚下有几户牧民,他们要去牧民家买些牦牛肉干和酥油,这些东西镇上也是有卖的,不过指导员认识那家牧民,据说他家的牦牛肉干做得最地道,故每回都会专门去那家买。
  
  脚下是柔软的草地,没有路径,马蹄踏上去一点声响都没有。草甸如音符一样上下绵延起伏,人也如在碧波中上下沉浮,草甸上稀稀拉拉散落着吃草的牛羊,并未见放牧的人。
  
  “怎么不见人,这牛羊在外头放着不怕招狼吗?”张贤问。
  
  丁成松说:“白天狼很少出来活动,再说还有狗看着呢。”
  
  季夏双眼放光:“藏獒吗?”
  
  正说着,就听见一声长长的狼嗷,紧接着是一阵急促的犬吠,似乎离他们还挺近,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10、第十章 藏獒多吉 
 
  季夏双腿一夹马肚子,赶紧往声音来源处跑去,丁成松和张贤只好赶紧跟上。爬过两道山坡,坡底下,一头金黄色的藏獒正和五六头狼斗得难分难解,旁边还有一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羊。
  
  虽然近些年盛传一獒顶十狼的说法,但季夏认为这绝对是夸张了的说法,藏獒是很凶猛,但到底还是驯服了的狗,对付一两只狼也许不成问题,但是对付五六只狼,是很难占优势的。所以他没有多想,大声呼喝着纵马往狼群冲过去。
  
  狼群见到人来,不再恋战,头狼招呼一声,带着受伤的同伴迅速撤离了。藏獒并没有去追,而是站在原地对着离去的狼群狂吠,然后回过头来,用嘴巴拱了拱趴在地上不动的羊。
  
  季夏从马上下来,那只藏獒惊觉起来,转过头来对着季夏呲了呲牙,并从喉咙里发出了威胁的低吼声。藏獒是认主的动物,它一生只忠于一个主人,其余的人对他来说就相当于敌人,所以尽管季夏帮它赶跑了狼群,它也不怎么领情。
  
  季夏深谙藏獒的习性,他站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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