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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还要往下戳。如果他不一鼓作气心硬到底,很快就会让身下人觉察到他在发抖。
“够了!都起来!”猛爷一声清叱,段祈樊只能罢手。受了伤的阿鼓紧压住流血不止的手掌,不甘心的站起身,死死盯住一侧的段祈樊。段祈樊昂着头,似乎并不以自己的小动作为耻。
“比试靠的是真本事,你却敢在我眼皮底下乱了规矩?”猛爷质问他。他却脸一扬:“规矩都是人定的,怎么方便就怎么用。只要我打败了对手,无论期间用了什么方法,结果才是最重要!如果时时刻刻都记住死规则,猛爷您今天也不会把我们这些人牢牢踩在脚下了。”
“那么你就是摆明欺老咯?”
“如果对手是猛爷您这号的人物,刚才被戳手心的就是我了!我是个粗人,也不会讲什么漂亮话!只想说谁有魄力有手段我服谁,哪怕丢了性命我也服!可惜天底下您猛爷只有一个,也得亏只有一个,我才敢够胆子混帐一回。在我眼里,无论对手老幼,能争取就必须全力争取,输了也别学孬种!”他分明理亏还说得理直气壮,气得阿鼓脸都憋红了。起先还指责段祈樊出手卑鄙的一些人,听了这席话,态度倒变了几分。只是猛爷不停点磕的右手,令这撮人不敢轻易表态。
“你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粗人,可我听你这马屁倒说得一溜一溜的,挺顺嘛。比起许多斯文人,你的马屁可拍得响多了。”猛爷眉一挑,言语间削减了几分问罪的腔调。复又抽了口大烟,一开嗓,几缕烟丝便从嘴角缓缓滑出,仿若顷刻生出一捧雪白的长须。过完了烟瘾,他方道:“你小子在武汉杀了人逃到这里,不懂得收敛还敢当着我的面把我彝族兄弟捅了一筷子。如果不处置你,我的颜面又何存?我兄弟岂不是白吃亏?”
段祈樊安静的听着,一个字都不反驳。此刻他的注意力全聚焦在猛爷的手上,因为猛爷没再扣桌子,而是直接挥动了右手!不言而喻,他要被逐出凉山。甚至,还要遭受极刑!四围的人也同时看懂了猛爷的意思,都伸直了耳背等待那一声令下。
“既然你不懂得什么叫尊老,从即日起你要负责阿鼓大叔的日常生活,直到他伤好为止。期间他打你骂你,你都必须忍受。如果有天阿鼓对我说你的好话,那你以后尽管投靠我,没人敢动你!否则野狼的肚皮就是你的栖息之所。你们也听好了,这是他们之间的事,其他人一概不许插手!”他站起身,疲惫的手一摆,“都散了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的右手没有给段祈樊带来厄运,而是留下了他!
仆人见主子要走赶忙过来搀扶,猛爷顺手将烟杆递给他,不疾不徐的离开了乱哄哄的宴席。大家想不通老爷子今天是怎么了?反常得离谱,连以往频用的暗示手势都会弄错!可他们想破脑壳也不顶用,主角都走了,他们自然也三三两两散了场,各自带着这满腹疑惑回屋再去细琢磨。转眼,天井便只剩下歪子、段祈樊和阿鼓三人。
歪子充当和事佬,不厌其烦的劝说怒气冲冲的阿鼓。段祈樊也转身面向他,平平静静说了一句:“想打我是吧?动手啊!”话音刚落,阿鼓果然抡起一拳直击他鼻梁。段祈樊顿时一阵眩晕,鼻下血流如注……
第二天,段祈樊遵守约定来到阿鼓家中。途中没少被路人笑话。
也难怪,若是他在街上见到一个人鼻青脸肿,眼睛鼓得跟青蛙眼一样,他也一定会笑破肚皮。可最倒霉的是他才走上阿鼓家的竹楼,一盆冷水便泼了下来。
抬头往上一看——只见一名年若十七,八岁的彝族姑娘手捧大漆桶,怒不可竭的瞪着他。本来还算清俊的五官因为愤恨而变得略显狰狞,嘴里噼里啪啦说了一大串他死活听不懂的方言。段祈樊料定自己走错了门,转身就要下去。没想到这丫头居然一下跳到他背上,对准他的脖子就是一口,都快要他的皮肉给咬出来!
事后他才晓得,原来这个爆脾气的丫头是阿鼓的小女儿——木莎。因为听说阿爹被他害得受伤,所以才会为阿爹出一口恶气。来之前,段祈樊已经准备好面对这一家子,也清楚有一段日子会非常难过。不过在他的记忆中,恐怕再没有比做看门‘狗’的日子更令他生不如死,备受煎熬。
如今这点罪,又算得了什么。
※※※※
阿鼓有三个儿子,白天都在猛爷木材厂里做工,很晚才回家。所以日间的家事,全落在段祈樊肩上。砍柴挑水,耕作农活,照料阿鼓,每件事他都做得井井有条。呆的时间越久,阿鼓和子女对他的成见也渐渐变了。
木莎本是最厌烦他的,开头连一句话都不肯应答。如今也放下了成见,午饭时还主动替他挖一大勺烧土豆,淋上热乎乎的酸辣汤。段祈樊口味偏重,对这道菜最是喜爱。闷头扒了几口,烫的一个劲吹气,还忍不住继续往嘴里塞。
'好吃!好吃!'他最熟的就是这句彝族方言。(注:文中''内的话为彝族‘依诺’方言。)
阿鼓的老婆看他这么喜欢,让木莎多加几勺。
'早上你也出了不少力,应该多吃几碗。锅里还有很多,尽管吃。'
阿鼓也忙说:'我让木莎再给你盛!'又一勺子烧土豆倒进了段祈樊的碗中。
他礼貌的道谢,这会儿细嚼慢咽起来。其实烧土豆下酸辣汤是当地中下农才吃的主食,算不得什么好东西。可他也是贫苦过来的,所以更懂得珍惜眼前的食物。阿鼓一家见他任劳任怨,人又好相处,便慢慢当一份子看待。
下午木莎要去后片山采药,可山上常有猛兽出没,阿鼓不放心。就让段祈樊跟着,多个男人总归稳妥些。段祈樊提上防身的家伙,随木莎抄小路上山。沿途风景迷人,几次令他驻足不前。木莎作为向导,一路指指点点,少不得将种种奇花异草介绍给他认识。刚说道一种山中独有的野玫瑰,就被他拦腰掐断。他捏住花茎,径直送至她面前:'送你的!'
木莎一笑,爽快的接过花朵,顺手插在头帕下面。绣花的多褶长裙在段祈樊眼中匆匆转出个半圆,留下一道弧线。每次看见彝族姑娘穿着拖地的花布裙在乡间经过,他总会倍加留意。尤其当她们一转身,裙裾飘扬时,最是风情。所以他望了木莎很长一段时间。
木莎找寻草药时,发现有几枚成熟的猕猴桃,特意摘来给他尝鲜。段祈樊也没闲着,才先他在一堆烂树叶下面拣到一只跟小猫仔一般大的动物。最奇特的是它眼圈周围,胳膊两腿,生着浅黑色的茸毛;而身子其它地方则全是白。听它不停咿咿呀呀地啼叫,仿若一个没吃饱奶的娃娃。招人垂怜。木莎怕他手太重,把它抱进自己怀里。
'这是白熊。估计还没断奶呢!你们男人手劲太粗,会把它弄伤的。'她告诉他。
'白熊?'段祈樊别的没听清楚,这句是懂了。
'嗯。打猎的时候要是运气好,还能见到个头大的呢!不过它们不吃人,只吃竹子,所以乡亲们也不怎么去捕杀它。'
听木莎这么一说,段祈樊更加有兴趣。
在武汉生长了几十年,他何曾见过这等新奇的玩意。于是提议把它带下山。木莎因为担心它会被野狼叼走,也就依从了他的要求。既然是他拣到的,名字得由他取:'你取个名字吧?这是你的了。'
段祈樊挂念自己的家乡,随口说出两个字:“汉汉。”他又想了一下,随即肯定道:“就叫它汉汉。”
'什么?'木莎不懂汉语,压根不懂他说的是什么。
他恍悟过来,便掺合着半生不熟的彝族方言搭上一句汉话,大声说:'它叫‘汉汉’。‘汉汉’——'
木莎学着他的语调,重复了一遍:
'‘汉……汉’?'
他点头。拍拍胸脯:'我的家乡是武汉,所以……它叫汉汉。'
'哦,‘汉汉’。'木莎领会。她高兴的捧起白熊,轻轻逗弄它的小脑瓜,'听见没有?你有名字了!叫‘汉汉’——'她尾音拉得很长,似乎想训练白熊记下它的名字。而这声长长的‘汉汉’,无意令段祈樊更加怀念故乡。
他抬头望向天际,不下千次万次的问自己:
婶娘和思绮她们还好吗?
她们会责怪我的不辞而别吗?
有没有人见她们是孤儿寡母,就诸多刁难?
现在武汉的天气,是否仍艳阳高照?
抑或是,转凉了呢……
№往日情——今宵尽
临近初秋,武汉最难熬的酷暑总算收敛爪牙,慷慨的奉送几缕凉风。
街道两旁种植的梧桐树挨不住频频造访的秋风,总会颇有情意的振臂遥唤,教它领去枝上摇摇欲坠的叶片留作纪念。奈何风卷残叶,抛下了一地的枯黄,竟连方寸余情都不肯成全。有几片‘残骸’落至段思绮肩头,终被她无情地挥手掸掉。
前面不远,有一栋欧式的官邸盘踞在那儿。雄伟的大门两旁,均有士兵站岗。漆黑的镂花大铁门威严地矗立在正门口,睥睨着身下提白纸盒的陌生女子。段思绮向士兵道明来意,等着他拨内线通报。不一会儿,有位穿着白褂黑裤的老妈妈从府里走出来。隔着一道铁门,老佣人问她:“是李老板差你来的?叫什么啊?”
“我叫段思绮,您老唤我思绮就行了。我是给康夫人送旗袍的。老板怕耽误了夫人今晚的宴会,没日没夜的赶制。中午才一剪线就着我送过来,生怕误事。”思绮少不得捎带点好话。“嗯。李老板头先还专程打电话给夫人报信,说他有个学徒快到了。进来吧!”老佣人动手去解栓,瘦骨嶙峋的掌背上青筋毕现。她慢悠悠拉出一条缝隙,刚容纳得下段思绮一个身位。得亏段思绮也是从大户出来的丫头,深知名门望族架子足。更何况这里是官家府邸,气派自不是一般商户可以比拟。如果在这里出了洋相,段思绮往后在裁缝铺也难呆得长久。想到利害,她一路更是目不斜视,只埋头走路。
不多时,她被领进了金壁辉煌的府邸正厅。原先这里是洋人的租地,所以房屋全是依照西洋款式建造的。连一应家什也全是从外国运来的。段思绮不敢多打量,紧随老佣人进入小偏厅。一扇落地窗前的鹅黄色流苏沙发上,坐着名雍容华贵的中年妇人。她似乎没注意有人进来,仍专心致志的翻阅时报。可能是视力不佳,又从桌上重拾起金丝眼镜戴好。段思绮这才发觉,她的鼻梁又高又直,独具一股女子罕有的英气。
“太太,人来了。”老佣人轻唤,康夫人方抬起头来。“难为你跑一趟。拿过来给我瞧瞧。”她手一伸,段思绮及时把盒子递给她。趁她查看货样,段思绮柔声说:“夫人可以细细检查针线,绝不会因为赶时间而马虎了事。如果你试穿觉得不合身,我立刻拿回去让老板改改,一定不耽搁夫人晚上的正事。”
康夫人取下眼镜,笑起来:“老李要真这么糊涂,那我以后都不光顾便是。不过他的针线手艺从来就没令我失望,就连我这四只眼都没瞧出个纰漏,亏得他是怎么在一日半里做好的。”
“夫人总是照顾店里生意,老板当然得比对一般人更上心。”
康夫人自是受用,便搁下旗袍命老佣人装好,“我先去试穿。要是我试着感觉好,再赏你老板一单生意。”
“那我在这里替老板谢谢夫人的抬爱!你请便!”段思绮目送康夫人上楼,这才仰起头重重吐了一口气。眼下偏厅再没旁人,她偷偷弯下身子,捶捏发酸的双腿。早上到现在她除了吃中午饭屁股挨了挨板凳,其他时间都在来回奔走,一刻不得歇。忽然背后有人一阵风似的擦过,她惊吓得赶紧站直身子。怎知面前沙发上坐的不是康夫人,而是一个年若十七,八岁的小伙子。
看他大汗淋漓,不停扯拽着白衬衫,也不管有人没人,脱下马靴便砸到段思绮跟前。好好一套改良的骑马装,偏没能在他身上穿出丁点贵族的优雅,反成了腌咸菜。段思绮猜到他定是府上的少爷,唯有客套道:“少爷好!”小伙子脸一扬,粗声粗气的斥责:“好什么好!我回来这么久你连个茶都不会倒!请你是做灯柱的?”原来他把她当成府里新请的佣人,不问青红皂白劈头训骂。
段思绮忍住气,全看康夫人的面子。先前她进门就扫见有个玻璃橱柜立在摆钟旁边,上面有几件西洋茶具。于是闷不吭声的替他斟了杯凉水,递过去。他一口气全喝干了。又吩咐:“再去倒杯!你以后再这么做下人,迟早被辞退了。”“抱歉,我不是贵府的佣人。”段思绮不得不申明。“不是?那你是谁?!”小伙子一愣,没料到居然唤错了人。
“我是专程给康夫人送旗袍的。夫人现在楼上试穿衣服,让我在这里等她。”
“哦……你不是这里的佣人早点出声嘛!”小伙子腿一拍,从黑色裤带里掏出几个大洋,丢在茶几上,“你替我倒了杯茶,工钱我算给你!”段思绮摇头,淡然婉拒:“举手之劳而已,怎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