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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倾城第一妃-第3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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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旷教授和秦家老太爷是棋友,关系非同一般的好,若情和一诺结婚的时候,采取了中西合璧的形式,倪教授曾做过他们婚礼中的司仪顾问。

    “老师好!”

    一诺虽是海派归来,但自幼家教极好,见到长辈,必恭敬行礼。

    原先的不快,早已散开,他牵了若情,迎上去,两人先打了一声招呼,一诺才紧接着答上话去说:“真的很久没见到您了?”

    倪旷笑眯眯着和一诺握握手,目光在他们两人身上来回的张望:“是呀是呀,是很久了。我就纳闷呢,我们T大什么时候又进了大人物,这么轰动,原来是你。难得难得,结婚五年,我这可是第一回瞧见你跑这里来……好啊好啊……”

    稍一停顿,又拍拍一诺的肩膀说:“对了,这番你出的事,我都听说了,真是为你狠狠揪心了好一阵子,不过,现在看来也是好事,因祸得福了。瞅瞅,瞧你们现在这光景,比新婚还新婚呢……呵呵,老秦一定开心死了!”

    上了年纪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得意晚辈,可以有个幸福的日子,导师认得他们十几年了,说起话来,自是随意的。

    一诺和若情对眸一眼,相视而笑,恭声应答了几句。

    微妙的气氛,被这样的对话,轻描淡写的打散,谣言不攻自破,倒抽冷气声,以及不可思议的惊叹彼此伏起。

    刚刚义正言辞斥责若情“不配为师”的某人,听到这些话,脸色煞时惨白,怆然奔离。

    “林老师林老师……”

    有个面生的女学生在几个男生的簇拥下走到若情身后,轻轻拉她到边上。

    “嗯……什么事?”

    若情温笑的问,美眸弯成新月,看上去特别的美。

    “您便是秦先生的太太?”

    若情回头看看和导师热乎说话的一诺,点点头,第一次在人前承认自己是秦一诺的女人,心头微臊,神色却是大方而恬静的。

    “那太好了!”

    女生身后的一个很阳光的男生一拍手心,兴奋的接上话。

    若情瞄了一眼:“你是……”

    男生鞠躬行了一礼,自我介绍道:

    “您好,林老师,我是工商系大四的学生,我叫孔家奇,明年就要毕业了,一直很敬仰秦先生。林老师,您瞧,我们这里有很多同学都是秦先生的祟拜者,大家都很希望秦先生可以到我们T大来做一次演讲,指导我们这些即将步入社会的学子们一下……但是之前,我们曾几次联系作先生的助理,皆被婉拒,不知道您能不能吹吹枕边风,帮我们这个忙,一圆我们这个心愿……”

    态度诚恳,脸孔阳光,满带微笑,末了,目光殷殷的直瞄着转头瞧过来的秦一诺。

    最终的结果是,秦一诺满口应下,同学们欢呼而叫,一诺扬眉笑着,牵上自己的女人,挥挥手,在金色的夕阳余辉里,在学生们惊艳的目送下,坐上黑色迈巴~赫离场。

    ****

    “为什么答应?你不是特讨厌这种事的吗?”

    秦邸,夜幕悄悄降临,明亮的烛光底下,两个人对着一桌丰盛的晚餐,放着轻悠的音乐,就这样静静的对坐着,在彼此的笑容里看着对方,享受着属于他们之间的幸福与宁静。

    回到家的时候,老宅那边打来了电话,知道一诺回来了,说是想让他们过去聚聚,一诺笑着回话说:“妈,饶了我吧!就让我们小俩口恩爱几天成不?”

    婆婆打的是固话,一诺按的是免提,他们母子俩说了什么话,若情听着清楚——她就坐在边上,他一手圈着她,一手拍着沙发,黑黢黢的眼神,笑的意味深长,薄唇,不住的亲着她的发,直把她笑的脸色酡红。

    是了,他们分别太久,太需要时间在一起,哪怕只是说说话!

    不,这个男人,还有别的渴望。

    待续!

正文 番外:迟来的幸福 4

    婆婆哪是不识趣的人,笑着损了儿子几句,又故意说了一句:又不会占你们多少时间,这话说的怎么就像我这个妈在存心虐你似的……你自己想想,一醒来就往外头飞,你爷爷正吹胡子瞪眼呢,也不知道来哄哄!

    一诺一边扭着脖子,一边笑,换一个坐姿,答话着:妈,明儿吧!今儿我赶着急的回京,还没调整时差呢!您跟爷爷说,明儿个,我过去一定和他好好杀上几局。对了,妈,您是不知道,其实呢,您儿媳妇也是个下棋好手,只是人家藏深了,那本事儿不外露,到时,我让媳妇给爷爷露两手,保准可以哄的他眯眯直乐呵。至于今天,不成了!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老宅门里的电灯泡,一支支又亮又大,您儿子跟您儿媳妇又才入佳境,就别来凑热闹了,要不然您得等到猴年马月才能抱上孙子,您说是不!

    这话,越说越油嘴滑舌,若情听的直瞪眼,红扑着脸,使劲的掐他肉。

    他咬着唇,压着笑,任她蹂躏。

    婆婆在那边许是听出异声来了,笑骂几句,又叮嘱了一番,方隔下电话。

    电话那边响着“嘟嘟嘟”的忙音,米色沙发上的男人懒的去挂电话,眼神亮闪闪的看着长发飘飘的她,欣赏着女人脸上泛起的一层层的红霞,笑的可惬意了,老半天,才慢吞吞的反问:为什么掐我?我说错话了?难不成你想这个时候跑去陪那群关心你肚子动静的电灯泡?

    这么一提,若情越发的臊。

    结婚五年,秦家的长辈们,最关心的便是这件事——一年又一年,他们都盼着她可以生个一儿半女,把这个爱惹事生非的儿子的心给锁住。

    犹其是这两三年,一诺在外头混的越好,私生活就越“糜烂”,家里的老人越发的想她生养。

    对的,一诺有一个特点,就是特别特别的爱孩子,非常喜欢和孩子们玩成一团,秦家有两个小侄女,被一诺宠的就像小公主的,还有就是他每年都会拨款赞助一些儿童福利院。

    婆婆知道他喜欢孩子,一直希望他们可以尽快生养,每年回老宅过节,都会弄一些中药给他们喝,就盼着他们可以早些生个健康的娃娃——他们哪能知道,她与一诺,从来只是有名无实的夫妻。

    婆婆熬的药,若情多半是喝掉的,至于一诺,根本不喝,全把药汤浇了花树。

    那个时候,她与他极少有亲密,她冷淡的避着,他呢,从不着急,也就那般不温不热的将她搁着。

    可如今呢,不一样了,她有着九华的记忆,他也有,他们是夫妻,曾经恩爱的过往全刻在心骨上。

    只是现在,她不再是紫珞,而是若情,是一个还没有正式进入婚姻的女孩子,清白如玉,面对一诺的亲近,她情不自禁会脸红,会羞臊,完全就像一个不解欢情的小女人。

    对的,他亲她的时候,她会心跳如鼓,脑袋瓜里会一片空白。

    若情记得的,七天前,醒来的那刻,他在影音室里吻过她。

    很放肆的深吻!

    结婚多年,这是她第一次心甘情愿的被他吻。

    唇与唇的相亲,舌与舌的纠缠,如电流在身体里流窜,令她呼息急促,思维短路。

    当时,她只知道无助的勾着他的脖子,由他疯狂的索取,直到整个身子像春水一般瘫软在他怀里,完全不懂要如何去回应或挑~逗,生涩的一如不经人事的孩子,完全忘了自己曾生养过两个娃娃。

    ……

    烛光悠悠,若情摇着水晶杯里的红酒,等着一诺的话。

    她换了一件长毛衣,淡紫色,低领,脖子上挂着一诺刚刚自澳洲搜刮来的铂金链子,不会有很大颗的钻,坠子上刻着他们两个英文名的缩写,九颗代表天长地久的小钻别致的镶在上面,灯光下,光芒四射,雪白的羊绒披肩,优雅的围在肩上,脸上全是闪闪的笑花,明亮的眼珠子,一眨一眨,流光四溢,瞅瞅,那模样儿,嫩的就像十七八岁的小姑娘。

    一诺坐在她对面,玄黑的衬衣,灰色的V领毛衣,没扎领带,短发梳的很精神,他在心里直叹息——他这个媳妇啊,现在这个模样儿,虽然不比在九华时漂亮,但是,他还是会被她勾了魂去,居然还敢问他为什么答应去T大演讲。

    他慢条斯理的在小碗里夹了一些菜推到她跟前,然后一本正经的说:“事情是这样的,主要是给我老婆面子。”

    若情脸上笑意浓浓,很喜欢他叫自己“老婆”,这会勾起很多幸福而带着几丝伤感的回忆。

    她咪着酒,想到他被围在人群里给人签名就觉好笑,调侃他几句,说他挺有名星的范儿。

    他吃着菜,挑着眉,微笑,摇头,很绢狂的扔下一句:名星哪有我出采!

    惹得若情噗哧又一笑,笑的他整个人轻飘飘!

    嗯,今儿,他心情特别特别的好,进得T大时,被几个曾听过他演讲的学生认出,然后,他们殷切的想请他签名,他没怎么多想,接过笔就在他们的书上签下,可没想到,这么开了头,围过来的人就如潮水一样。

    烛光底下,他们轻轻浅浅的笑着,在对方深情的凝眸里,互诉衷肠,隔了一世,有太多的思念需要分享。

    浓郁的红酒清香,令她想起了策马平川时那份豪迈,那些事,就像梦境一样的不真实。

    “不离,你是怎样来到现代的?我怎么想也想不透呵,为什么你会自小与我一起长大?”

    若情轻吁一声,侧着红艳艳的脸蛋问他,全不知自己柔亮的眼神,有多么的勾人魂魄。

    “这些,不重要!”

    吃的差不多了,一诺觉的自己要是再能这么淡定的坐下去,那就是神仙。

    擦了擦嘴,他笑着过去很绅士的伸手邀舞,扬着低磁性感的声线,问:“秦太太,不知道敝人有没有这个荣幸邀你共舞一曲?”

    她嫣然一笑,目光流动,柔软的小手交上他温暖的手心,站起。

    他轻轻一勾,妙曼的身段,很自然的贴到他身上,一口的红酒味儿,满身的清凉薄荷香,吱溜溜钻进鼻子里。

    她喜欢被他抱住,喜欢这种熟悉的让人想哭的味道。

    伴着悠悠的曲调,就这样踩着舞步,静静的相拥,一抬头,他的薄唇已压下,缠缠绵绵,衔住了她的柔软芬芳。

    她在心里笑,他到底忍不住了。

    待续!

正文 番外:迟来的幸福 5

    四目相望,她的瞳里有他,他的眸底是她。

    微微笑,任凭缕缕臊热,如月半的汐潮,一点一滴漫上心来,无声无息的将人醉倒。

    腰肢被他紧抱,下巴被他轻轻抬高,柔软的唇瓣,摩挲她的,轻轻触,轻轻咬,很小心翼翼,把她当珍宝——又放肆的挑开她的皓齿,去逗弄那怯生生的丁香舌,一下又一下,在优雅的轻音乐里,很耐心的浅尝着她的美好,风度绝佳,全不像那天,狂野的恨不能当场就把她拆卸入肚,嚼的连骨头也不剩一寸。

    她攀着他的脖子,面色酡红,享受这样的一刻,即便有着遥远的记忆,可是现实生活里的她,依旧是一个青涩的孩子,那滟滟生光的眼神,出卖了她的羞涩。男女之间的亲热,与她而言,依旧是一种崭新的体验,这是一种很神奇的滋味。

    好吧,她承认,他的吻技不错,吻的她很有感觉,眼底全是柔软的笑。

    好吧,她必须承认,这样活着,这样亲着,这样相互依靠,真好。

    唔,还记得小时候,秦家和林家比邻而居,那时候的他,非常喜欢欺负她的。

    她爱宅,他每天会跑来拉她去晨跑,闹的她睡不好觉——跑步时,她哈欠连连,他则气定神闲的笑她是运动草包,气得她咬牙切齿,每每暴跳如雷。

    她讨厌骑车,他有空就逼着她练车,常常将她摔的鼻青脸肿,用冰敷脸时,还故意整的她哭爹叫妈,损她是离不开温室的小花。

    她悻悻的不爱理他,他笑的灿烂阳光,时不时捉弄她一下,完全不顾忌他足足比她大了五岁,以大欺小,却还理直气壮。

    后来,他们慢慢长大,她的世界里有了金贤这么一个小尾巴,他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圈,远度重洋,游学到异国他乡,他们之间,开始慢慢生疏,慢慢客气,慢慢不再属于同一个世界。

    一十九岁,他出国攻读剑桥大学,便开始用自己的才华为他的人生赚取第一桶金,那个时候,她只是中学里一个优等生,每番回国,他最常给她带的礼物是“哈皮狗”。

    二十二岁,他用他累积的财富成立“九华”公司,扬起他人生之帆时,她是高中里的尖子生,他们之间渐渐没了交际,因为她身边有了一个形影不离的小贤子。

    二十五岁,他学成回国,“九华”也已经越做越大,成了商界的黑马,她则刚刚踏进T大的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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