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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无言,仿佛在忏悔自己的恶行,结果依旧是周存道收拾烂摊子:“你好好活着,任天在地下会快活,我也会快活。你就让我们在地下快活吧!”
舒兰吓得捂嘴,眼睛瞪得老大:“啊,你们是男人,不能在一起的!”
“……”周存道和老天一样无言了。
“你们都走了,留我一个在世上,又有什么意思?”舒兰叹息:“好罢,我也知道我去了,枉送性命事小,添乱倒是事大。”
恶寒中的周存道顿时觉得所有的努力都是值得的:“等我的好消息。”
送周存道那天,舒兰许久没有说话,笑容也是极敷衍的,仿佛又失去一个亲人。反倒是周存道举重若轻:“壮士出行,不说点儿鼓舞士气的话?”
舒兰低下头,良久,终于抬起,轻声:“就算没有成功,你回来,我也会……你是个好男人,先前,我不该那样拖拖拉拉,对你总是不冷不热的样子。”
“谁都不是离了谁就活不下去,本就该顺其自然。”周存道摸她的漂亮脑袋:“你也是好女人,好女人理应得到幸福。”
舒兰差点儿就要说你别去了,这仇咱们别报了,就这么着吧,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强。为什么没有说呢?舒兰望着周存道的背影,不无感触。爱这个东西啊,真是分轻重,厚此薄彼,对任天厚重,对周存道就漂浮。那么深的爱,是希望厚重的那个死后也能瞑目的。
真要是存道出什么事,就让他们在地下快活吧,舒兰默念,虽然我难免有些别扭有些介意有些吃醋,但是……呃!我在想什么?!怎么会有这种恶心的想法?!我真是太不良,太不知羞耻了。
最后,舒兰是红着脸抱着头跑回去的。
掰着手指算一算,周存道已经走了一天啦,同样的明晃晃的日头,却是第二天的中午。舒兰打个哈欠,正=准备把昨天的饭菜热一热,吃完睡个午觉,补充一下昨晚的失眠,突然听到身后脚步声响。
“来者何人。”舒兰尽量放粗声音,却是不敢回头,腿也有些软。莫不是家里进贼了吧?劫财还是劫色?还是双管齐下?
不紧不慢的脚步声,不紧不慢的声音:“参见上将军。”
“嗝。”舒兰还没吃饭就噎住了,回头,差点儿扭了脖子:“你你你?”
“我我我。”周存道回应道。
舒兰不可置信地:“你,成功了?”时间不对啊,难道你是用飞的?
“坐下,听我跟你说。”周存道将她按在椅子上,自己也坐,端起她的残茶喝了,才缓缓开口,却是抑制不住地兴奋:“吴德死了。”
舒兰的嘴呈一个标准的圆形。
“不知道谁下的手,走到半路,便听说这个天大的消息。”
同一时间,舒兰浑身像鼓足了气,两眼发光,狂喜直射出来,身子竟有些颤抖。
“出门,没走多远,就被人在密林中格杀。据说尸骨无存,先被人分成数段,接着一块块抛落山涧,渔民发现被鱼吃剩的残骨和撕碎的官服,才报了官。”周存道的兴奋劲回来的路上就已经尽情地挥洒了,现在只剩疑惑,顿了顿道:“现场只留下十根手指头。”
舒兰光顾着高兴,半晌才留意到最后一句,一个念头电光火石般在脑中闪现,嘴唇哆哆嗦嗦地:“任天……只有任天会为我报这个仇,我的手指……吴德的手指……任天还活着?!他……怎么会还活着?”越说到后头,越是没有底气,任天明明死了,谁都知道他已经不在人世。
“有人说,是金刀。妹子在吴德手里吃了大亏,他出口恶气也是应该的。”周存道回忆:“任天和他切磋过刀法,金刀用自己的刀法换过任天一套天罡刀,刀口类似颇有根据,而且吴德死后,金刀失踪了。”
一切没有惊喜,一切都像是生活。任天人死不能复生,终究是去了。舒兰反复念叨着,吴德死了,吴德死了,脑中只剩这四个字。真的死了吗?舒兰问,一遍遍地问,周存道早已确认过了,极其耐心地,一遍遍地答。十遍,二十遍,舒兰终于信了。
大仇得报,虽死无憾啊!
大笑,狂笑,笑到胸口疼,笑到窒息,然后是哭,哭到不能发声,哭到哭不动。
这天晚上,舒兰做了两件事。一件是刻了任天的牌位,收拾一间屋子,作为灵堂,将亡夫供了起来。任天尸骨未寒时,舒兰曾下重誓,吴德不死,自己永远不立亡夫牌位,因为她不承认他已亡故!直到凶手杀人偿命,恶有恶报,自己才当天哥从此长眠,供奉祈福。
第二件,就是开了放置小天衣服的箱子,抚摸最后一遍孩子留在世上的痕迹,掘土,埋于地下,与任天相伴,父子团圆……
这一天,数天阴雨绵绵之后难得的大而亮的圆月下,一个女人身穿丧服,弯下腰,清泪顺这俏丽的脸颊,不断地落入肮脏的泥土中。
《吃花禽兽》卫何早 ˇ第 38 章ˇ
看着头顶的太阳,任天不相信自己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一年多的囚禁生活,改变了他的情性改变了他的身形也改变了他的相貌。看着阳光下被鲜血浸透的手掌,细而长,骨节突兀地隆起,曾经厚厚的老茧不复存在,只留下虚弱的白,与血色的鲜艳交织成一片诡异。一年没晒太阳,周身奇白,与死人无异,任天觉得自己像腌菜缸里浮上来的萝卜,看似光滑圆润,一挤全是臭腌水。
吴德的惨叫还回荡在耳边,人却已经从世上彻底消失了,这就是他妈的生命?任天不无悲哀地想起夭折的幼子。
儿子,爹为了报了仇,那混蛋被老子切成一段一段,扔下山涧喂鱼。老婆,我也为你报了仇,那狗东西的手指,被我一根根斩下,砍的时候,他一直清醒,是我让他保持着清醒的头脑,这样他才能体会你当日眼看着美丽的手指分离身体的感受。
你们的苦,我都让他尝了,几倍,几十倍。
对了,告诉你一件有意思的事,他尿裤子啦。见到我的一刹那,他全身动弹不得——他以为自己看见了鬼。挟他去了刚走出的那片树林,我亮了刀,他哆嗦几下,裤子就湿了一大片。你说人都是怕死的吗?当初那样张狂,我又是那样的惨败,他折磨你,害死小天,丧德之事做了一件又一件,连我都要觉得祸害遗千年了,可他居然这么怕死,当日怎么羞辱的我,今天自己如法炮制,连爷爷祖宗都叫了。真是窝囊,我竟然折在这种人手上?你居然被这种人玷污?小天居然被这种人推向阴曹地府?
算了,死了拉倒,从此以后,都别再提,好好享受我们的太平日子吧。
老婆,我来啦!
拗不过儿子强烈的寻妻愿望,狄远竟然提前放他出来,任天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管他呢,老头儿嘛,我总是对他爱搭不理,时而冷言冷语,时间长了他也受不了,虽然他不喜欢舒兰,老想把我们拆散,哼,老子的老婆,当初老子为了彻底弄到手,可费老了劲儿了,好不容易吃进嘴里,哪有为你吐出来的道理。老头昨天被自己一说,竟然笑了,说你想去找她,就去吧。老头终于想通了,这才对嘛,这才是有觉悟的好老头嘛。最后老头还主动提供了地址,任天发现自己简直已经不恨他了。
找了条小溪,洗了手,又搓了把脸,踏着夕阳的余晖下山,到了地方,已然是下午,赶了三天的路。一到才发现这一片怎么都是红漆柱子黑门框的宅子,一连五六座呢,一模一样。哪个愣头青盖的房子啊,还让不让人找老婆了啊!
无头苍蝇一样原地急得转圈的任天无计可施,总不能原地吼一嗓子吧,那就暴露啦,万一被人发现可就坏了事,没办法,问人吧。
“大婶,这里有没有住着一个水灵灵的小娘子?”任天拦住一个中年妇人。
“不知道。”该妇人被叫大婶,已经很不痛快,听了任天的形容,更是斜眼:“流氓!”
在任天的意识里,对舒兰就是这种评价,所以毫不犹豫脱口而出,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他还含蓄了呢,没说成娇滴滴软乎乎水灵灵白生生的玲珑剔透美少妇。难道不在这里?任天再接再厉。
“这位大嫂,请问——”
“谁是你大嫂?!”胖女人瞪这铜铃般的眼睛:“一看就不像好人,哼!”
任天不气馁,拦下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该名女子头发半白,一脸褶子,任天心说叫声大娘总没错吧,谁知话音刚落,对方眼一瞪嘴一撇,头也不回地走了。
这他妈什么世道?任天百思不得其解,难道这一年闷在屋子里,出来就已经换了番天地,世风更下,人心更不古?算了,求人不如求已,老子一家家试!
按顺序来吧,第一家。拍了门,出来一个梳着揪揪的小丫头,眨着天真的小眼睛看着任天,任天心说我就客气一点吧,故而咧嘴,冲小丫头一笑,谁知对方吓得尖叫一声,捂着嘴巴跑了回去,边跑还边嚷嚷:“大灰狼大灰狼。”任天承认一年不修边幅,自己的形象是差了点儿,可也不至于把人吓得直跑吧,难道我真长了副恶人像?舒兰以前还一个劲说他真男人真本色,形象那叫一个阳刚!这些人真没品味,任天恨恨地去敲第二家。
第二家没人,敲了半天手都酸了,半个带活气的都没出来。
老子干嘛不进去看看?老子啥时候变得这么斯文?轻功是干嘛用的啊,就是登堂入室飞檐走壁的嘛!任天活动着手臂,突然觉悟了,果然乏味的生活果然能把人磨钝,老子从前可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啊。
怪鸟一样的任天连飞了三家,都没舒兰的影子,最后一家,若是不对,就是狄远那老头儿忽悠人,他什么要忽悠人?想必有什么阴谋……想着想着,任天落在了第六座宅子的房顶上。
刚落下,便听脚下一声轻笑。
快被思念折磨得疯癫的任天险些没掉下去,如果他掉下去,接下来的一幕就不会发生,更不会被他看见,他的人生也许就要改写,可是他稳住了,因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是因为那声笑?只有和舒兰亲热的时候,她才会发出这种若有若无,像从喉间飘出来的笑声,也只有在亲热时,平日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女人才会变成一只乖顺的猫咪。她在下面,她就在下面,分离一年多,与自己同样经历了丧子之痛的女人就在脚下这座屋子里,可是,任天一动不动。
那笑声之后,底下良久静默,又过了许久,任天俯身,轻轻揭开一片灰瓦。
午睡是舒兰一直以来的习惯,睡醒补妆也是打发时间的一项活动。坐在梳妆台畔,慵懒的倦意直从眼角眉梢透出来,散布全身。打开胭脂,挑了少许,红唇顿时鲜艳欲滴。肌肤向来白皙,毫无瑕疵,竟无须扑粉,反失了天然韵致。研了一枚画眉集香丸,顺手拿起眉笔,浅浅勾画一只秀眉,再换另一边,却怎么也画不成一般无二。
“再揉,眉毛就要掉下来了。”周存道掀开床帐,边走过去边拿过她手中的眉笔,也不用端详,随手一勾,两弯柳眉立时像是活起来,双宿双飞了一般。
舒兰撅嘴:“就要自己画,我就不信画不好……”对镜一看,人家已经帮她完成了,手艺倒也不错,不禁嗤笑:“替多少闺秀描眉画目?练得这样精熟。”
“看得多了,熟练于心。”周存道起身,系上睡袍的腰带,淡淡道。
舒兰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就在刚才,他们第一次肌肤相亲,他吻着她的额头,轻喟道:“为什么不是我……一开始,为什么不是我?”初次见面,她从花轿中出来的刹那,他也惊艳于她的美,和任天的区别仅仅在于,任天立刻想到了抢夺和占有,而他,只是纯粹的欣赏与赞叹。热烈而直接的感情总是更易开花结果。“那时候,你那么讨厌我……”舒兰在说周存道,可脑中浮现的却是和任天斗嘴,周存道总是充当冷淡的和事老的情景。为什么总是任天出现的更多?他已经不在人世了啊,舒兰对此无计可施。周存道却道:“也许……因为喜欢,所以讨厌吧?”从第一次见到她,她就成了别人的女人,周存道不可能对她有更多的想法。有时,只是一瞬,有时,看不见她,也就不去想。如果生命中没有那么多意外,是不是从此没有说这番话的机会?
“任天从不为我画眉,他总是嫌我麻烦,说我无聊。”舒兰回过神来,对眼前的男人微微苦笑,该满足了,两次都遇上不错的男人,这种运气,不是每个漂亮女人都有的。
“任天有豪气,有闯荡的雄心,我没有。作为男人,很多地方我不如他。”周存道叹息:“我只会做缩头乌龟,什么事儿都躲着不决断,混过一生。”
“他只想着自己,从不为身边人考虑哪怕半点。”想起曾经痛恨的任天的野气,舒兰如今只剩遗憾:“还怨什么,人都不在了,小天死了,仇人也死了……剩下的,就是混过一生了吧?一起啊。”抬首,看着存道君。
纵使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