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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毓夙走进来,判官翻了翻眼皮,不知从哪儿摸出来一只黑色的竹筒抬手丢给毓夙,然后就没好气地说:“就为了一个收魂筒,竟敢专程要我在此等你!”
毓夙却不和他计较,笑眯眯地说:“多谢大人。我就此便告辞了,咱们事后再见。”
等毓夙转身,判官却在后头叫:“等等!咱们认识这么久了,我还不知道你名讳。”
毓夙回头,看了判官一眼,心里早就提防起来了。就算他不记得判官曾经用“钉头七箭书”这个一听就像是诅咒的东西威胁赵朗,毓夙也知道,姓名是不能随便告诉别人的。
在现代社会,可能会有坏人冒名干坏事,或者通过网络搜索信息,然后反过来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而在古代社会,不小心被不应该知道的人知道了自己的姓名,后果可大可小,严重的话,有可能会因此丧命。
比如《红楼梦》里的马道婆,她都能通过宝玉和凤姐儿的姓名和生辰八字去诅咒他们,弄得他俩差点死了,略微有点法力的凡人诅咒就如此厉害,更何况判官还是个神仙呢?
而判官,毓夙可不相信他只是想知道自己的姓名,以便写信的时候能正确填写收信人一栏。判官不是什么好东西,毓夙怎么可能不防备判官。
于是毓夙眯了眯眼:“大人,你掌管着整个元辰宫,查一查不就知道我的名字了?其实名字知道与否,也没什么用处不是?就像你我,认识十年,我不知道你的名讳,我却照样认识你这个人。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照样认识我就行了。”
判官神色微变,也眯了眯眼,说:“实言相告,你的命册并不在元辰宫里。那姓赵的早就把你的命册取出来,送到他三个妹子那里了,不然……哼,我还用亲口问你?”
毓夙听了,心里一时间转过无数念头,脸上却维持着原本的表情,只是笑了笑说:“可见大人和我没有那么深的缘分,彼此相识就到了头了。大人也别强求了。”
判官又哼了一声,忽然却猛地笑了,得意洋洋地说:“看来是姓赵的畏惧我的钉头七箭书,至今还不敢与我正面交锋!哈哈,他已经算输了我一程了!”
然后他又讽刺地说:“姓赵的以为我是傻子么?我即便报仇无望,惭颜苟存,却也不会晕了头迷了窍,主动与你结仇!哼,虽说我的确有心拿你做个要挟,不过……”
他没说完就停下话头,毓夙随即接上:“不过做要挟也得有人买账,我没什么要紧的,赵大人不买账,大人你再怎么计划着要挟,也是没用。我还是走人吧。眼前大人已经说了要对我喊打喊杀,我还留下来等着大人宰割?大人,咱们好聚好散,不然只能一拍两散!”
说罢,毓夙不管判官在后面气得叫唤,抬脚就走。这十年间他在酆都城住着,虽然闭关修行的时候多,但出来的次数也足够他把酆都城熟悉个遍了。元辰宫外面就有搭公交车的地方,毓夙懒得走路,直接过去打开了一辆停在门前的马车门,坐了上去。
城内跑的马车与其说是公交车,倒更像是出租车,线路不定,按照路程长短给钱,直接付给马车夫,酆都城官方抽成,而这些驾车的车夫,也不像是那些在凡间接送土地城隍的阴车车夫有鬼差的身份,除了车夫的职业之外他们只是酆都城里的普通居民,依靠赶车为生。
车行至酆都城城门,毓夙付了车钱就出了城。换乘的这辆车就是鬼差赶着的,真正的公交车了。车上坐着不少回程的土伯们,出了城之后,个个都松了口气。
十年前的谋杀案影响力一直波及到现在,因为这十年里,那个杀死地藏菩萨的凶手一直没有被抓住,并且时不时就有人假借那凶手的名义在城里犯事,城中的平民、枉死城里的冤鬼、巡街的鬼差、低等判官,甚至还有守门的鬼差头领,被害人的身份五花八门。
前几天又有被害者出现了,这回是个从阳间过来办差的土地,所以这几天最为担惊受怕的就是那些同样来自凡间、来酆都城办差的地神们。他们来一趟酆都城并不容易,原本都会在此多留几天,采买一番才会离开,现在出了这事,恨不得来了之后当天办完差当天走人,于是这几日酆都城商业区的营业额又有所下降,毓夙去买东西的时候听到不少商户抱怨。
毓夙倒是不怕什么,虽说最初杀死地藏的凶手的确非常厉害,可赵朗早就走了,后来借他的名杀鬼的都是能力有限,不然也不会只对平民、冤鬼和底层鬼差动手。
即便是那个干掉了鬼差头领的凶手,毓夙判断他也顶多只有人境顶阶的水平,连鬼仙都不是,毓夙已经修炼到了天仙中阶,差一线就能突破到顶峰,当然不会觉得他是个威胁。
所以毓夙走之前分毫没有改动计划,照样大摇大摆地在商业区大肆购物。除了当初杜金要求的那些东西之外,他还考虑到可能会有需求,买了许多购物单之外的物品。
土伯们交谈着,讨论了关于那个谋杀案凶手的问题,因为觉得话题沉重,又转而说起了正常情况下应该谈论的事情,毓夙发觉虽然物非人也非,但话题还是老话题,辖区的情况,这些地神们真是永远都交流不完,谁叫天下土地那么广博呢。
一路上看着酆都城外的景观,没多长时间就到了鬼门关。鬼门关换乘的车站在关内,这一班发车的时间还没到,毓夙在车站旁边转了转,之前来的时候没看见,这次竟然还发现了一个小商店。商店里就卖两样东西,一种是香,一种是黄表纸,毓夙恍然想起当时杜金预定车票的时候点燃的那张纸卷香,原来不是随便的纸、随便的香,都是要特制品呀。
连忙掏钱买了一沓纸,一束香,毓夙正想着这下不发愁回来的时候没办法订票了,那边回程的车已经准备发车了,毓夙连忙过去上了车。
回去自然还是走的阴路,幻象、阵法还有凶兽,一样不缺。车驶出了阴路,车窗上的帘子自动地遮住了整扇窗,车里也顿时昏暗下来,毓夙在这种环境中有点昏昏欲睡,恍惚间又想起了赵朗,忽然发现,他总还是有一件事没有说谎。
可能赵朗是真的不知道地府的入口。毕竟来去的路程,都是在车里度过的,通过入口的时候究竟是从哪里进入,进入之前又途径哪里,车内的人是一点都不知道。毓夙忍不住为赵朗开脱完,也发现这话并不怎么能站得住脚,只好叹气。
阴车在阳间走了没多长时间就停下来,车前赶车的鬼差就阴森森地说:“长安到了。”
毓夙没想到第一站就是长安,连忙回神,下了车,一抬头,阴车的车门已经关上了,拉车的六匹马跑起来,车子一眨眼的功夫就远得消失不见了。毓夙收回目光,抬头看前方,长安城的北城门就在不远处,上头“安北门”三个大字清清楚楚。
作者有话要说:可能有的亲忘了之前的设定,所以会看不太懂
之前说过岑文本的阳寿对吧,还剩不少呢,现在就剩俩月了,说明什么呢,说明这中间跳了十年,明白了吧?这十年就在小树苗的修炼之中度过了,嗯,他受到的刺激不算小的现在我儿子终于体会到了实力就是一切呀……真不容易!
再进一步就能正面跟判官叫板了!加油吧!
第五十七章 长安寻凶宅
长安城是当朝大唐的都城;在这个时代是国际性的大都市,世界范围内最繁华、规模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市;没有之一。所以即便是北城门外,也并不是寥落冷寂的景象;出城的道路两侧有不少小贩摆摊卖东西,还有挑着酒旗现炒现卖的露天大排档,总之相当热闹。
此时凡间是农历二月末;长安虽然地理位置比较靠北;也已经入春很多天了。阴车停下的这个地方正好是一片柳树林,虽然和道路边做生意的小贩直线距离只有十几米远;但草木掩映;加上也没有人会刻意注意树林里的景象,所以倒没有人注意毓夙的突然出现。
不过要是现在他大喇喇地从树林里走出来;那肯定要引起轰动和惶恐,毓夙先隐身,然后又绕了一大圈,走得足够远了,想了想又拿出来一张纸,剪了一匹马,把马变得像真马一样,毓夙这才牵着马走上官道,缓缓向城门走去。
官道两侧建的有驿亭,是专门让人送别践行的时候在里面摆酒,或者是迎接来客时接风洗尘的,毓夙从驿亭后面转出来就不怎么显眼了,有小贩以为他是刚送了朋友,现在要回城里,伸着手跟毓夙推销他们家“一醉解千愁”的好酒。
摆了摆手拒绝了小贩的推销,毓夙直奔城门。入城要交一个铜板,幸好毓夙事先有所准备,已经在酆都城换了一些凡间的货币,守城门的士兵又看他相貌气度不像普通百姓,还牵了匹马,没有为难他,收了钱就立即放行了。
走在长安城里的街道上,毓夙左右看着,考虑着怎样才能寻找一个合适的暂住的地方。那个岑文本还有两个多月才会死,这期间毓夙不可能一直风餐露宿,去借住在本地城隍家,也不是不能,但毓夙不想长时间客居在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家里。
可毓夙在凡间没有户籍,长安城里管得严,住客栈要登记,买房子更是限制多多,毓夙一个黑户,除非他现在就去篡改户籍,给自己安一个正当合法的凡人身份。
但是这样有点太麻烦了,篡改户籍、安插身份,不是随便在一堆凡人的户籍里面插一张自己的档案就算大功告成。这时代的户籍制度是把居住得相近,邻里的几户编成一个单位,每个人只要存在,就有很多和他各种牵扯的人际关系,整个户籍档案都查得相当严密。
所以毓夙要想编造一个身份,就要生生硬造出来一户姓氏,这一户只有他自己,然后把这户编入某个组,挤掉组里本来存在的某户人,然后再修改这一组里其他人的记忆,让他们都认为毓夙所在的这户才是原本就和他们在一组的,这样才不会被查出来疏漏。
事后毓夙离开的时候还要再跑去销户,把他改动的所有地方都改回来。不然时间长了,毓夙所在这户长时间不出现,肯定会被发现,到时候里正胥吏一查,这户并没有迁出记录,但是凭空消失了,这就成了灵异事件了。
既然户籍麻烦,那么其实是可以不要户籍的。没有户籍不能住客栈,不能租房子,不能买房子,但刚才一路上走着看着,毓夙发现,即便是现在的首都,长安城里也是有废弃的空房子的。如果这些房子是传闻中闹鬼,那就更好了,毓夙决定在凶宅里挑一个住进去。
定好目标,毓夙找了个没人注意的角落,把马重新变回纸,然后就走进了一家店铺。这家店是毓夙对比他家左邻右舍的情况挑选出来的,他家生意不算很好,但店面大小和装修水平却不比邻居的店差,估计是买的东西比较贵。这样的店,进去买点价格虚高的商品,然后跟店里的伙计打听事情就容易多了,毕竟刚刚消费了一笔,伙计也不好不开口。
进店之前,毓夙本以为这家叫做“金玉斋”的店是卖金银玉石的,谁知道店里摆的竟然是水果。唐朝时可没有大棚没有温室也没有冷藏保鲜技术,春天竟然有水果卖,毓夙顿时震惊了,这家店是从哪里进货的?不会是有个农科技术员和他一样穿越了吧?
这家的伙计本来正站在柜台后头打呵欠,看见毓夙进门,就立即脸上堆笑,殷勤起来,绕出柜台,凑过来问道:“这位贵客想置办果子?不是小二我吹嘘,本号是长安第一家!”
毓夙在店面里扫了一圈,那些水果都是分类摆放在白瓷盘里的,种类不多,但桃子、柑橘、黄梨、大枣几样常见水果都有。还有一些果子没有装盘,而是放在一个浅筐里,毓夙拿起一个红红黄黄的果子一看,竟然是苹果。这时候苹果不是还没有传入中国吗?
伙计见他拿了苹果看,就说:“贵客,这果子中看不中吃,絮得很,又不甜,种它的人也不图卖不图吃,买的人拿回去也只是摆个看盘,或是做个供果,放着好看。我们掌柜的也是想摆着当个稀罕。其实这就是从西域那边传过来的,长安这边叫柰子,又叫花红。”
估计这是苹果的祖先,毓夙听伙计的说不好吃,就已经把那个果子放下了,指了指一旁的柑橘说:“把这盘果子给我包起来吧。”
虽说比起柑橘,毓夙更喜欢桃子、梨,不过既然看到了柑橘,毓夙立刻就想到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典故。那故事不也是说,有个特别有法子的人,能在别人都断货的时候拿出来光鲜亮丽的柑橘卖。毓夙还挺想见识见识那“败絮其中”的柑橘是什么样。
伙计拿了张麻纸包好那几个柑橘,递给毓夙,柑橘要价一个一百钱,毓夙直接取出一串一贯一千个钱递给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