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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姓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们不懂浪漫一GL:医生,不要忘记一ML:医生,不要忘记他姓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们永远正确
第10章 #福尔摩斯=恶魔#
#雷斯垂德的私人日记#
我叫格雷格·雷斯垂德。
虽然一个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小鬼总是叫错我的名字,我也懒得纠正他,但我还是觉得在开篇做一个准、确、的、自我介绍很有必要。
当上警察算是我一直以来的梦想,虽然警探生涯和我想象的不大一样,但是毕竟算是实现了愿望,有着稳定的工资,忠心的下属,还算和蔼的上司,平时惩恶扬善,偶尔还会上一次报纸让家里人开心一下,整个人生似乎就可以心满意足了。
但是,我的人生的转折点就开始在一次缉毒行动。
因为我在那次缉毒行动中抓到了一个很滑头的家伙,他叫夏洛克,十七岁,有一双猫一样冰冷高傲的眼睛。
说起来他做的事情并不算是吸毒,比其他周围的那些毒虫,他的摄入量少了很多,但是因为他是唯一的未成年人,我把他带回了警局,并且要求通知他的监护人。
“不,你不能!”一直冷静的夏洛克第一次朝我发了脾气,甚至站起来试图挣扎开手铐。
我看着他,说实在的我以前遇到过不少这样的少年,以为自己足够强大。本着人道主义,我觉得我需要挽救他一下。
“告诉我你监护人的电话,或者,我自己去查。”
“你查不到的。”他的眼睛依然锐利。
我没说话,因为事实上,我确实差不到电话。这个名叫夏洛克的少年,他的背景,他的家庭,似乎在一瞬间被上了锁,查询的时候我对着电脑屏幕上的“最高机密”无语良久。
不过最终还是有人打破了沉静。
一个带着一把黑伞的男人走进了警局,带走了夏洛克。
那个男人叫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我看到他的第一感觉就是个极其绅士的男人,即使他没有和我说一句话,我都看得出,他的高傲,与夏洛克如出一辙。
这件事情并没有在我的脑袋里留下深刻的痕迹,毕竟我每天要处理的类似案件并不少,小到打架斗殴,大到谋杀贩毒,只有真的接触过才能知道在伦敦华丽的外表下到底有多么的藏污纳垢。
而再次见到夏洛克是在两年后,他试图强行闯进犯罪现场。
我一眼就认出了他,虽然这个小子的脸色好了很多,估计是已经戒掉了毒瘾,穿着规矩的正装,整洁端正,但是我还是认出他了。毕竟那一头毛茸茸的头发和一双猫一样的眼睛很是好认。
“犯人并不是自杀,只要你们看他的鞋底就知道。”他的声调有些高,但是即使如此经历了变声期的少年也拥有了无以伦比的男低音,我看到多诺万多看了他好几眼。
我走过去,看着夏洛克:“又看到你了。”
“我并不认识你。”他皱着眉看着我,似乎对我毫无印象,不过下一刻他就微微挑眉,“无所谓,我需要纠正你们愚蠢的错误。”
“嘿,你需要学会礼貌。”多诺万有些生气。
但是我却有些好奇这个少年要怎么做。是的,我当然看得出犯人不是自杀,但是显然我找不出证据。或许是我鬼迷了心窍,我想让这个少年试试。
“我可以让你进来,”我抬抬手,阻止了多诺万要出口的话,“但是你必须穿上这个,然后戴手套。”
他有些嫌弃的看着我手上的蓝色衣服,但是几秒后,他还是拿起来套在了自己身上。把手套递给他,夏洛克的手指很长,戴上手套自然是漂亮的。
他大步走进了受害者,下一刻,他就趴在地上把自己凑近了受害者的脑袋。
要知道,那个人是被一击爆头,头盖骨的某个部分血肉模糊,哪怕是我看到都会别开眼睛,夏洛克这么做倒是让我惊讶了。
无论如何,他是个胆子足够大的少年。
“一击毙命,没有其他外伤,但是头发根部明显湿润,显然他早上曾经出去过,脸上的痕迹证明他戴眼镜,眼镜在哪里……”
“闭嘴,怪胎,告诉我你找到了什么。”
多诺万有些无礼地打断了夏洛克的絮絮叨叨,看起来夏洛克有些不开心。我知道多诺万向来是个急性子,不过却是个足够得力的下属。我上前一步,然后看着夏洛克道:“好吧,说说你的发现。”
“不,还不够充分。”夏洛克直接扒下了身上让他看起来有些傻的蓝衣服,然后粗暴的取下胶皮手套扔到一旁,大步冲出了屋子。
当时我的想法和别人一样——这个人一定是来捣乱的。
但是,当晚上我收到了一封邮件以后,我就不得不感慨我的直觉没有错,夏洛克是个极其聪明的年轻人。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从脚底的泥土和头发里的雨水推断出死亡原因,甚至断定了嫌疑人。
但是就在我把这件案子完结的第二天,我就收到了一个邀请。说是邀请,更像是绑架,一个小黑车开到了我家门口,一个熟知我所有信息甚至警官号的小姐半威胁的让我上了车。
或许她没有威胁我,但是整件事情看起来就像是个威胁。
然后我又见到了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他还是拿着那柄黑伞,看起来比以前更成熟,也更绅士,但是那双眼睛却是越发高傲,捉摸不透。
“你叫我来做什么?”我问他。
“你是唯一一个让我弟弟参与查案的探长,我觉得我有必要向你表示感谢。”他这么说着,带着笑,但是在我看来却觉得自己像是被毒蛇盯上了。
“如果可以,我并不会让你的弟弟再来一次侦探游戏的。”
“哦,我的意见恰恰相反,我想邀请你给我弟弟一个排解寂寞的机会,”他语气微微顿了顿,然后挑起了眉尖,“经常的。”
“你在命令我。”我皱起了眉头。
他看着伞尖,并没有看我,态度傲慢至极:“我不能命令你,但我可以命令你的上司。你可以选择接受,或者拒绝,当然后果我并不负责。”
是的,他就是在威胁我,而且已经把威胁写在了脸上╯︵┻━┻
作为一个正直的警长,我并不认为这种以权谋私、用警局的人力物力给自己弟弟找乐子的方式有什么可取的。我自然是……答应了……
除了答应我还有别的选择么?除非我想明天就得知自己被派到白俄罗斯当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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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克罗夫特靠在枕头上,拿着一个红皮本子,偏头看着趴在自己身边的男人:“亲爱的警长,我并不觉得你把我形容成一个控制狂有什么好处。”
雷斯垂德咬牙切齿,这个家伙本来就是控制狂,不仅仅是工作,还有对于一切人事物,包括做|爱。
是的,在床|上某个人也改不了他的本性,全盘掌握节奏,呼吸,从前|戏到高|潮,他有耐性做的该死的面面俱到。
“我觉得我的形容很准确。”雷斯垂德捂着腰,狠狠道,“还有,夏洛克又把我的警官证偷走了。”
“没关系,我已经帮你办好了五十个备用的。”迈克罗夫特漫不经心。
“但是,他偷走了那么多警官证却从来没记住过我的名字!”雷斯垂德感觉自己的腰更疼了。
迈克罗夫特笑了笑,低头,给了男人一个不容拒绝却温柔的吻,深吻,舌尖扫过了男人口腔的每个角落。
直到呼吸不畅,雷斯垂德才被放开。
迈克罗夫特附在他的耳边,声音低沉好听:“这个送给你。”
雷斯垂德喘着粗气,脸色通红,然后抬起眼睛看着被投影在墙上的影像。
一个头发毛茸茸的小男孩,躺在床上,阳光披散下来,恍如天使。
“这是谁?”雷斯垂德小声问。
迈克罗夫特笑起来,神情是前所未有的温暖:“夏洛克,他小时候就是个小天使不是吗?”
雷斯垂德有些意外,没想过那个人还会有这么乖巧的时候。但是下一秒,迈克罗夫特的话让他彻底无语。
如果以后夏洛克惹你生气;;,你就把这个给他看。迈克罗夫特到底是爱他的弟弟,还是爱欺负他的弟弟,这个问题到现在雷斯垂德都没弄明白。
第11章 #煎饺很不错#
#夏洛克的一天#
最近很无聊,非常无聊。
John自从找到了那个工作就经常不在家,雷斯垂德也跟忽然开窍了一样,那些有趣的案子没了踪影,又不是圣诞节那些罪犯为什么自己给自己放假。
不过John会帮我把早饭做好ヽ盯着我吃完再走。他似乎很执着让我每天喝牛奶,我不喜欢牛奶,但是我还是习惯了拿着杯子等着。
他会在牛奶里加上足够的糖,这很好。
我常常会赖床,是的,我就是不想起来,这样john就能耽误和那个女人的约会,然后吵架,然后给我带中国菜回家吃饭。
John比头骨先生好很多,他会夸奖我,会帮助我,这很好。
至于他偶尔会发脾气打我一拳——真的莫名其妙——但总体来说,我可以用他的好处原谅他的错误。
是的,我很大度。
不过今天我知道我估计要自己呆一天了,早上John换了新衬衫,很不舒服,但是足够体面。我曾经说过很多次他其实穿套头毛衣就很好看,但是他开始学习穿衬衣,为了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叫什么我不记得了,反正过几天John会换掉她。
她太平凡,John不喜欢平凡,很明显。
但是估计John会在他那里过夜,他出门前告诉我不要给他发信息,他会关机。
我不喜欢这句话。
但我没有告诉他我不高兴,即使他答应明天和我去中餐。
赫德森太太会在John不在的时候把头骨先生还给我。头骨先生是我初中时候从学校偷拿来的,那时候迈克罗夫特为了上学离开家,把我一个人扔在了一堆傻乎乎的金鱼池子里。
他让我学习用智慧统治那些脑容量还不如金鱼的家伙,可我不喜欢。
不过我有一个朋友,学校的骨骼标本。他生前叫比利,很简单的名字,很金鱼,我不喜欢。
但是头骨先生能学会乖乖听人说话,不会喋喋不休,这很好。
我用了一上午给头骨先生拉小提琴,用一个下午寻找被John藏起来的烟。他技巧越来越高了,我找不到。
是真的找不到,我没说谎。
夜色很黑,赫德森太太在楼下打电话。扶手椅很柔软,但是对面的沙发真空。我不想做实验,因为我饿了。我想吃煎饺,但是冰箱里只有拉格郎日先生,他泡过福尔马林,不能吃。
拿出手机,我能看到John给我下过得app解密。
很无聊,但是看在John的面子上我玩完了。
好无聊……
“我说过,你的好医生不会一直陪你。”
我听到了迈克罗夫特的声音从壁炉里穿出来,我闭着眼睛把自己缩起来:“我没有需要他陪着我,迈克罗夫特,不要用你可怜的情商来揣测。还有,下次发短信,我不爱说话,尤其和你。”
“短信你从来不回,除了回复你的好医生。”声音静了静,又响起来:“把格雷格的警官证拿回来。”
“我没有。”
“雷斯垂德。”
“不给你。”
没动静了,屋子里头安静得出奇。我用手机开始刷推特,无聊的时候就给John刷推特发短信,这很有趣。
—我们去了海瑞公园,阳光很好。
她花粉过敏,很明显。SH
—午餐吃的意大利菜,这家店,服务不错,但是猜的味道不是特别好
中餐最好吃,尤其是煎饺。SH
—不知道夏洛克吃饭了么。
没有,我很饿。SH
没多久,John的短信就来了。
“为什么不吃饭?”
“我想吃煎饺,街角的中餐馆。SH”
我关了手机,迅速的整理衣服,去厨房,把显微镜调试好。果然没多久,John就回来了。
我抬了抬眼皮迅速打量,他的衣服没有褶皱,靴子也很干净,嘴唇很正常看来没有多余亲吻。他的心情不错,提了那家中餐馆的外卖袋子,我闻到了好闻的味道。
“你就这样在这些仪器里呆了一天?”他拿了盘子,把外卖倒出来。
是煎饺,金黄色的,很好看。
我离开了显微镜,反正我也没有放载玻片什么也看不到:“你买多了,我吃不了。”
他拿了筷子,递给我一双:”我记得你会用筷子。那家意大利饭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