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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权声明:他们属于彼此^^
分级:R
摘要:当Sherlock Holmes决定说谎时,恐怕这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看出来那是谎言。
《Because of Love》
John认为自己动了与Sarah安定下来的念头并非因为开始想要追求一种平静的生活,而是因为他爱她。看来他的同居人也这样认为。
“为什么?”Sherlock微微侧过头,直言不讳地问道,可没等John说半个字就自行补上了答案,“因为你爱她。”
John沉默了几秒,点了点头:“是的。”
一
自死里逃生那日已经过了将近三个月,全世界唯一的咨询侦探与他的医生助手还活着,而那个一副戏剧腔的恶棍也仍然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逍遥法外。
Moriarty逃脱了,John确信那个混蛋依旧虎视眈眈,视Sherlock为眼中钉——或者意中人,以一种恶心而扭曲的方式——像只长手长脚的蜘蛛一样蛰伏在犯罪网络的深处,用他套着Westwood西装的爪子拨动蛛网,粘糊糊地监视着他们的行踪。
“从某种角度而言,他们还真像,一模一样地让人讨厌。”Sherlock深陷在壁炉边的沙发里,显然还没从Mycroft刚刚的拜访所带来的坏心情中解脱出来,扯锯条一样作践着他的小提琴。
“打住,马上!”John显然也知道“他们”指的是谁和谁,被刺耳的噪音吵得头皮发麻,站起身走去厨房倒了杯水,不抱什么希望地劝了一句,“Sherlock,你有没有想过,或许你可以,我是说起码Mycroft……”
“永不。”Sherlock不等他说完便打断他,放下小提琴,“水,我也要。”
“得了吧,你又不是真想要,”Sherlock心情恶劣——Sherlock变本加厉地支使人,这样简单的两步推导John完全能够胜任,于是根本懒得搭理他,举着印有泰迪熊图案的马克杯立在厨房门口,惟妙惟肖地模仿Hudson太太的语气,“not your housekeeper~”
“那个可笑的杯子是怎么回事?”
“跟你说过,Sarah送的,你也有一个,印着……”
“扔了。”
“……印着Hello Kitty。”
“什么玩意儿?”
“一只卡通猫,外国的……日本的,我猜。”
“简直不可置信,”Sherlock裹着丝绸睡袍窝在沙发里讨人嫌地嘟嘟囔囔,“你会浪费你有限的脑容量去记住一只……”
“Sherlock?”John的语气带有警告意味地上扬,Sherlock终于闭嘴了。
最近这个月对于绝大部分大不列颠公民来说是可喜的平静,对于Sherlock Holmes而言却无异于2012提前光临,Hudson太太的墙壁没完没了地跟着遭殃——John已经尽力不让手枪离开自己的视线一步,可谁能想到呢,Sherlock这时倒记起了他们的厨房里还有叉子和餐刀——在第七次或者第八次把餐具从靠墙的长沙发缝里翻出来时,John终于忍无可忍地冲他吼道:“Sherlock!你再敢把这玩意儿往墙上扔我就……”
“Bored……”Sherlock已经无聊得提不起劲头高声抱怨了,像只刚做完绝育手术的猫一样无精打采地蜷在壁炉边,又喃喃地重复了一遍,“bored……”
所以换个角度想想,Mycroft的偶尔拜访也不错,至少能让Sherlock打起点精神跟他斗斗嘴。John立在厨房边喝着水,室间沉默下来,唯剩窗外的雨声。大雨带走伦敦夏季闷热的暑气,John边喝水边构思着明晚与Sarah的约会——不仅这个月没什么案子,事实上这三个月都没什么大事件发生,似乎从那次死里逃生之后,生活突然平静下来,像小舟冲过湍流后划入平缓的水面,他与Sarah多了很多时间相处,正常地约会,吃吃饭、逛逛街、看看电影,感情如被河流挟卷的泥沙一样在静水下慢慢沉积。
Sarah是个奇妙的姑娘,同时具有包容力——并不是John愿意妄自菲薄,但平心而论,自己确实不是个合适的男友人选。他本以为经过走私绑架案和Moriarty事件后Sarah会明白这一点——自己无法放弃与Sherlock联手探案的冒险生活,也不能带给她足够的安全感——可是正与之相反,Sarah却比以前更热情了,而后他们终于跨过了最后那条线。
在Sarah的公寓过夜那日,转天清早John回贝克街换衣服,轻手轻脚地走上楼梯,讶然发现Sherlock已经坐在了客厅里,壁炉前的老位子,不知道是刚起还是整夜未眠。
“Morning……”他有些心虚地跟同居人打了个招呼,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心虚个什么劲儿——或许是怕Sherlock毫不客气地扔出一句:“哦,终于和她睡过了?”尽管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自己也没做错什么,想到要被他这样一针见血地点穿也让John觉得有些不舒服。
但Sherlock并没有说——他什么都没说,只是坐在那儿,视线从手中书页上稍微抬起片刻,淡淡扫了John一眼,随即重新埋首到书籍中去。
那是个阴天,晨光像笼着层薄纱一样朦胧,John轻咳一声,为Sherlock把客厅顶灯打开,室间蓦然明亮起来,壁炉前的人翻书的手指顿了顿,目光依旧盯着书页,同时挑起一边眉毛问了句:“Breakfast?”
“等我先去换个衣服。”John点点头,返身走上楼,回到自己的卧室简单冲了个澡,第一千次觉得自己的室友并不像许多外人说得那样,完全是个怪胎——事实上只要他愿意,他也可以相当体贴人意。
雨声连绵,John举着马克杯,手腕无意义地晃了晃,低头望着小半杯水在手中微微荡漾,又抬头看了Sherlock一眼,觉得他那副既百无聊赖,又像还在跟他哥赌气一样蜷缩在沙发里的样子很有些可怜——好吧,也有些可爱——忍不住软了心肠,决定还是为他倒一杯水,尽管他一定不是真的想喝。
“许多外人”是怎么说的来着?“哦,Sherlock Holmes的专属老好人John H。 Watson,承认吧,你就是拿那个怪胎没辙。”
“你跟她说过了?”
John正要返身去厨房给他倒水——就用那个Hello Kitty的杯子——却听到沙发里的人蓦然突兀地发问,不由楞了愣,诧异反问道:“说什么?”
“说你想跟她结婚,蜜月去海边,然后生两个孩子,礼拜天推着婴儿车去公园散步……”
“停,Sherlock,等等……”John完全不想去搞清Sherlock是怎么读到自己脑中的念头的——或许是上次一起乘出租车路过某家首饰店时,自己的目光在橱窗上多停留了一秒;又或许是因为自己开始下意识地去注意报纸上的度假胜地广告——总之他丝毫未曾怀疑过同居人的观察能力,也不认为这些蛛丝马迹能够逃过他的眼,只是“礼拜天推着婴儿车去公园散步”?John向上帝保证自己可还没想得那么长远。
“好吧,你猜对了,又一次……”
“不是猜的。”
“OK,是推理,我知道,”John扬了扬手里的马克杯,摆出一副“不跟你争这个”的架势,“我承认我确实想过……不过也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没想那么多,真的。”
“你没跟她说过。”对方直截了当地跳到答案。
“是的,没说过,我想还不是时候,”John的思路轻而易举地被他带着跑,“其实我们刚认识三个月……”
“然后你要跟她结婚了。”
“……我没这么说,”John突然笑了,多少觉得跟他深入地谈这个话题有点奇怪,但还是如实讲出了自己的想法,“当然婚姻是个安定下来的好方法……大概吧,也许就是想要和什么人安定下来了,”他又喝了口水,像在掩饰坦诚心意后的小尴尬一般跟Sherlock开了个玩笑,“别跟我说你不理解,你不早就是个已婚男人了——和你的工作——你知道这事儿挺好的。”
“为什么?”Sherlock突然站起身,一扫方才萎靡不振的神色,快步地、流畅而优雅地走到John身前,微微侧过头,像只好奇的暹罗猫一样望着他,直言不讳地问道。
John愣愣地看他走近,有点跟不上他的思路,也不知道他的“为什么”是指“什么为什么”,不过Sherlock没等他说半个字就自行帮他补上了答案:“因为你爱她。”
“…………”John这下明白了,Sherlock或许是在问“为什么是Sarah”。他与他对视,看到对方的眼睛似乎在说:“别否认,你脑子里写着呢,我早看穿了。”
不过John也没打算否认——Sherlock是对的,一如往常——想安定下来,yes;随便什么人都可以,no。自己动了与Sarah安定下来的念头并非是因为开始想要追求一种平静的生活,而是因为他爱她。所以他只是沉默了几秒,随即点了点头:“是的。”
但Sherlock的下一个动作是John无论如何也没有预料到的——他突然迅速地倾身而前,保持着微微侧头的姿势,唇角印上他的唇,而后像刚刚一样流畅而优雅地擦过John身边,走进厨房自己倒了杯水,喝了两口,又一阵风似地走出厨房,边走边放下挽起的衬衫袖口,随手拿过椅背上搭的西装外套,望向厨房门口仍回不过神来的人,挤出个惯常那样的、有些讽刺、又有些孩子气的假笑:“不用等我吃晚饭。”
“哦……”John艰难地想起Mycroft方才来访的目的正是要提醒Sherlock晚上准时参与家庭聚餐——他刚刚是不是吻了他??
礼拜六,一个多适合温馨的家庭聚餐的日子——他刚刚他妈的是不是吻了他?!
或许那也算不上一个吻,短暂的,甚至比一秒钟更短,简单的双唇相贴,稍沾即离……但John能感到,感到自己唇角有未干的水渍,而对方的嘴唇干燥……
他该不是真的那么想喝水吧……吻……不,即使他不叫Sherlock Holmes,不懂什么演绎法推理,但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一定不是……吻……冰箱里有下午去超市时,顺便绕路去隔街那家中国餐馆买的外卖……吻……双人份煎饺……吻……或许该给他留几个煎饺做夜宵,鉴于据说在Holmes家的聚会餐桌上,嘴巴的唯一用途只是用来上演一场了无新意的唇枪舌战……吻……唇枪舌战……吻。
Sherlock将西装外套搭在肘弯,蹬蹬地走下楼梯,富有韵律的脚步声渐行渐远。
John立在厨房门口,像台散热不良又同时跑了太多程序的笔记本电脑,彻底死机了。
非常感谢大人们的回复,无以回报,唯有更新=3=
PS,严重感谢JZLucifer大人指出的冷气机BUG,已修改
二
Hi,大家晚上好!你们今天过得好吗?我过得很好,除了两个小时前被一个男人亲了一口以外。
不,我不怕被男人亲,正如你们所知,我可是个入侵过阿富汗的纯爷们儿,再说一个吻总比一发子弹要亲切得多。
不,我不是Gay,这个礼拜第三次告诉你们了,我不是Gay。
晚饭吃了煎饺,也是这个礼拜的第三次。
对了,我有提过吗?亲了我那哥们儿你们大约也认识,叫做Sherlock Holmes。
John坐在电脑前,望着空荡荡的博客键入页面发呆,最终一个字一个字地敲道:
晚饭吃了煎饺,Sherlock回家吃饭了,这个礼拜也没什么新案子。
“LOL,my dear brother,你的博客可越来越有家居气息了。”
日志发出没一会儿就有了回复,令John严重怀疑他老姐是不是每隔五分钟就拿出手机刷新一下自己的博客页面。但是今天他懒得去警告她:Harry,你已经三十六岁了,拜托你能不能别再用什么LOL了。
John什么都懒得再说,啪地合死电脑。
John承认假如是别的什么人对自己这么做,他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心烦意乱。事实上只会有两种反应:当做朋友间善意的作弄,或者是陌生人恶心的骚扰,前者可付诸一笑,后者可饱以老拳。
但Sherlock不是“别的什么人”,当然他有时的确很爱作弄人——至于是不是善意的则要看对象——可还从没见过他为了作弄人把自己也搭进去。
John的意思是,接吻,这总是一件双方面的事儿吧,Sherlock才不会为了作弄他把自己也搭进来。
那么到底是为什么?John把自己扔到床上,双臂枕在脑后,望着天花板跟自己说:你得想想,例如假装自己是Sherlock Holmes什么的,用他那个该死的演绎推理法好好想想。
可惜就推理能力而言,John始终达不到同居人那种匪夷所思的程度,只能翻出简化过的三段论将就着用用——
大前提:自己动了与Sarah安定下来的念头
小前提:Sherlock看出来了
结论:Sherlock吻了自己
等等,这个推理逻辑肯定说不通,大概从前提就错了,重来——
大前提:人们接吻是因为爱
小前提:Sherlock吻了自己
结论:Sherlock吻了自己是因为爱
Fu……还不如别重来。
地球肯定绕着太阳转,Sherlock Holmes肯定从不爱人,看在上帝的份上,这是小学课本上的基础知识。
可谁知道呢?自哥白尼发表日心说已经过了将近五百年,五百年!没准地球早不绕着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