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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百龄一时吓得怔了,竟忘记叫人拦住,不过这位小爷轻描淡写地就在那铜质的官印上留下了一个手印子,料来他府里那几个脓包家丁也拦不住这等江洋大盗。
仇大人当晚虽然吃了惊吓,倒也不慌,他只当是孙家狗急跳墙,请了江湖草莽来恐吓他,于是连夜进京,到相府来搬救兵,他每年进贡的几万两银子可不是干货,蔡相手下人才济济,高手如云,摆平这么个江湖人物当然不在话下。
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个小毛贼居然是当朝的神通侯,那可是圣眷正隆,连蔡相都不得不敬他三分的炙手人物。
方应看一进来就看见仇百龄了,却当不认识一般,斯斯文文地给蔡相行了礼,又听恭恭敬敬地听蔡相介绍了仇百龄的身份,于是又规规矩矩地跟仇百龄见礼,“仇大人,应看久仰大名,今日得见,十分荣幸。”小侯爷一脸诚挚的笑意,还带着点少年的羞涩,仿佛真是仰慕了这位仇大人很久。
“小侯爷多礼了。”仇百龄却是脸色很不好看,还差点咬到自己的舌头,坐下后更是连连抹汗。三人分宾主坐下。
蔡相讲究了一通“绘画之道,无非笔墨二字。其中高下之别,乃在于变化。变化固然无穷无尽,然而落笔那一刻,终究只得一招一式”之后,突然想起来一般,一脸亲切地问仇百龄,“小仇啊,刚才你要说什么?什么贼人?”“啊——没什么,只是学生家中前日失窃些银两,想跟相爷讨教讨教防贼的经验。”“喔——这样啊,老夫这里倒是还有几个闲人,要不叫人跟着你回家查查?”蔡相爷是笑得像个关心徒弟的好师傅。
小侯爷却突然开口了:“仇大人,这贼人也忒胆大包天了,居然把主意打到了朝廷命官的身上!大人不如干脆报了六扇门,彻查一番?”蔡相也颔首,似是极为欣赏这位小侯爷。
仇百龄的腿都软了,“不必这样劳师动众的,只不过几十两银子罢了,也许是那个狗奴才偷出去的也不可知啊。”蔡相也不知听进去没有,全副精神都在那个小侯爷身上,“小侯爷,今日既然来了,就陪老夫一起斗茶如何?上次皇上可都夸奖说小侯爷一手茶艺超凡脱俗,前几日斗茶连礼部的成大人可都是手下败将呢。今日仇大人正好带来了江南新出的白茶,今日这个时辰恐怕才进宫呢。仇大人,咱们算是赶巧了,可有幸见识一番小侯爷的风采。”
方应看轻笑,有意无意地瞟了仇百龄一眼,眉眼掠过一丝狡黠,态度却极是恭顺:“相爷谬赞了,应看自当从命。”。
番外
其实,神通侯只是个虚衔,甚至没有俸禄。但是小侯爷的排场却不能不要,八大刀王,铁树开花,哪一个不是高薪?加上豪华马车,停车费都比别人的贵。于是离开蔡府不久,开销越来越大的神通侯方应看就经常回来蔡府。
他突然变成了一个穷人,甚至穷得连好衣裳都不肯穿一件,于是回到相府拜见蔡京的时候,居然穿着最普通的那种白袍子,八十文一丈,相爷府里的三等奴仆穿的那种料子。
蔡相见了,心中甚是过意不去,于是命孙管家给神通侯府送去了三百匹各色绫罗绸缎。小侯爷二话不说,将布料通过海路卖到了国外,大赚一笔,约有万金。
第二次小侯爷去拜见蔡相的时候,又是穿着最普通的那种白袍子,八十文一丈,相爷府里的三等奴仆穿的那种料子。蔡相忙关切地问:“我不是送了一批上好衣料到侯府了吗?”小侯爷似乎很不好意思,“侯府刚刚建好,家里还没有会做衣服的人。”
蔡相于是大笔一挥,将蔡府的顶级针线手艺师傅送了十个给小侯爷。小侯爷用上次赚的银子和这次的针线师傅在京城开了一家白莲花顶级成衣定制,手艺之精美,价格之昂贵,令人咋舌,但是小侯爷在剪彩仪式上穿的那是一身锦华,清贵高雅,因此极受上流贵族追捧,后特邀李师师担任形象代言,更是日进斗金,极为火爆。
第三次小侯爷去拜见蔡相的时候,又是穿着最普通的那种白袍子,八十文一丈,相爷府里的三等奴仆穿的那种料子。蔡相疑惑,又问起小侯爷。小侯爷的脸更红了,还带着点稚嫩天真:“衣服做好了,但是家里没有丫环帮我穿,应看见衣服如此精致,怕自己笨手笨脚弄坏了。”蔡相心领神会,不愧是千金之子,当然是有人伺候穿衣的,于是精挑细选了十名美人到侯府,为小侯爷红袖添香。
小侯爷立刻将美人们组成“大宋皇家歌舞团”,聘请李师师担任名誉团长,每场演出票价高昂,却依旧一票难求,小侯爷赚得眉开眼笑。
第四次小侯爷去拜见蔡相的时候,又是穿着最普通的那种白袍子,八十文一丈,相爷府里的三等奴仆穿的那种料子。蔡相忍无可忍,拍案而起,“你到底还还有完没完?”白莲花一样的小侯爷一脸委屈,“应看听说相府今日响应皇上的劳动节,特穿了身旧衣前来相府帮忙……”
冷血的犯人
官道上蹄声急促,来的却是一辆囚车。
骑在马上的年轻人年轻刚毅,整个看去似一匹精力充沛的狼,他的脸像花冈岩上雕出来的,深刻分明,但又给人一种冷峻坚忍的感觉。
他就是四大名捕中最年轻的冷血,此刻他身边的囚车里,是他花了三个月追捕回来的逃犯王七。
这个人身上背了六条人命。本来这也不算什么,值得四大名捕出手的,哪个身上不是背着几十条人命的主儿。但是这个人身上的六条人命中,有一条却是蔡相的干儿子,所以这个罪就重了许多。
冷血刚一进京,就看到一辆马车停在十里亭。这是一辆非常豪华的马车,绢帔篷革,雕龙凤,华贵夺日。不管车辆、衡、驭、辕、挽、轸、毂、辐,都漆金镶银,灿丽非凡。冷血叹了一口气,他当然听说了这位朝廷新贵方小侯爷,只不过不知道他为什么找上了自己。
帘子轻柔华美,帘子一掀,一位风神如玉的公子下了车。他笑得一脸谦和,“冷四爷”,方应看拱手为礼。冷血一见他这江湖的礼数,对他不免生了几分好感,也跳下了马,“小侯爷不知有何指教?”
方应看拿出一封公文递给冷血,“冷大人一路辛苦,应看奉旨将人犯移送刑部,这是条令,请冷大人过目。”冷血在鼻子里哼了一声,自然知道是蔡京搞得鬼,但是这个方应看做事滴水不漏,他一时也想不出什么理由不交人。
这个白衣美少年此时离他更近了,脸上甚至带着一点歉意,等着他将囚车交给他。
冷血在狼窝里长大,自幼就本能地排斥别人靠近自己,于是向后退出半步,谁知踩到的地方正好是一个土坑,冷血大惊,以为是这位小侯爷布下了什么陷阱,当即往前一冲,回身一剑,一攻一守,谁知背后只是一个小土坑,什么也没有。他这一攻一守,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平衡,而方应看猝然间见冷血出招,想也没想就弯腰,打算躲过剑光,同时一脚踢出,准备迎接对手的下一招。谁知冷血一见不是陷阱,立刻收招,两人本来就站在山坡边缘,在这一瞬间撞在一起,滚下山坡。
冷血怀里突然撞进一个温暖且带着一丝冷香的身体,他立刻将自己那把无鞘的剑收了回去,免得误伤了这个白衣王侯。两人都是一流高手,立刻因为一个小土坑摔得狼狈不堪,躺在草丛里,想起刚才的场景,方应看和冷血相对一眼,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笑够了之后,冷血戳了戳还趴在自己身上的方应看,“起来,干嘛还赖在我身上。”小侯爷玉冠已经在滚下山坡时摔落,万千青丝倾泻在铁手的衣襟上,精致的侧脸上眼睫微微闪动,似一只扑飞的蝶,白色金纹衣领下,白玉一般的颈项勾出明丽的线条,铁手觉得有一股嗜血的冲动,让他突然很想在这白玉般的脖子上咬上一口。
明白了自己的想法之后,冷血心里涌上一丝迷惘混乱,他连忙坐起身来,谁知方应看此时刚发现自己的玉冠,正要伸手去捡,这时候冷血猛然起身,方应看的唇一下子就触到了冷血的唇上,冷血仿佛被针刺到一样,跳起来就跑,连人犯也不要了,瞬间就不见了踪影。
方应看费力的爬起来,将自己的仪容收拾齐整,轻抚了一下自己的唇,突然勾出一丝邪魅的笑意,“想不到四大名捕的冷血也不比追命跑得慢嘛。”
山坡上的八大刀王大惊失色,眼看两人谈得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动起手来。正要下来帮忙群殴冷血,方应看已经一个飞跃,身法轻灵之极,如一根羽毛,翩然落在了马车前。“走吧。”方应看钻进了马车,他的头发,还是有点乱。
咸月饼
冷血回到六扇门的时候,发现无情已经在等着他。
冷血对这个大师兄总有种敬畏,这个孱弱的身体里却有着比钢铁还要强韧的意志,虽然年轻,却有一种让人折服的气度。
“王七被神通侯带走了?”无情看着冷血,“方应看怎么会插手这个案子?”后者抱着手,冷然道:“这个人不过杀了几个人,向来只为财,这回落入刑部,怕是有得苦头吃。”
无情只看了一眼冷血带回来的公文,就放在了一边。这时,铁手和诸葛神侯也回来了,于是诸葛神侯干脆让大家一起坐下分析案情。
无情把手中的卷宗放到桌上,“还记得半年前的吏部张政大人遇刺一案吗?这宗案子里,张政死前是到淮扬调查河堤修缮银两贪污一案的,而王七杀死蔡京义子蔡奇的地方,正是淮扬春满楼,一家当地最贵的妓院。而蔡奇死后,身上的东西都落入了王七的手里。蔡京要的不是王七,而是蔡奇身上的某件东西,这两件案子应该是有联系的。”
铁手听完,若有所思地说:“张政的案子是我接的。他死的地方是驿站,应该是在京城附近就被人下了手,只不过杀他的人选的时间甚为巧妙,所以直到驿站才被发觉。当时验尸的结果我一直觉得很奇怪,比头发还要细的多的毒针,却入体如此之深,应该是机括之力,而且针上所淬的毒药,竟然是江湖失传已久的孔雀翎之毒,连唐门都束手无策。京城之中的唐门高手,我们全都一一排查过,到底是谁杀了此人,现在都还没有定论。你说这两宗案子有联系,那我们要不要把王七——”
“那倒不必。”无情看着对面的铁手,“他的东西肯定早没了。现在我们只要顺着淮扬这条线查下去,不愁挖不到。铁手,这个案子你接手。冷血,你见过方应看?依你看,他是什么样的人?”冷血怔了一下,脸有点红,“像个公子哥儿,但是武功不弱。”冷血话锋一转,“大师兄,那个王七还是条汉子,落到刑部肯定就活不了了,咱们还是救他一条命吧。”
无情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静静地看着他,语气平淡,“他是个杀人犯,迟早要死。”然后就望向了诸葛神侯,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冷血暗想,大师兄还真是名副其实的“无情”啊。
诸葛神侯此时也开口了,“这个方应看绝对不简单。据我看,他好像已经搭上了宫里的米公公,恐怕假以时日,蔡京都养不住他。”
无情低头沉思,突然想到了什么,“世叔,江南那边的情况,会不会是他?”
诸葛神侯一怔,“如果是他的话,这个人就太可怕了。”
方应看押着囚车,带着八大刀王等人一路浩浩荡荡到了刑部。出来迎接的是任劳任怨以及总管朱月明,此时的正牌刑总王振,不知为什么,竟然没有出来迎接。
方应看跨进了刑部的大牢,这里充斥着一股浓厚的血腥味及皮肉被烧焦的那种焦臭,这里就像是个无间地狱,那些关在牢里的人,几乎没有几个是还有完整的人形的。甚至还有一个,刚刚被剥了手臂上的皮,又给淋上了热油,正嘶哑地叫着。刑总王振此时就站在那个人跟前,带着满脸的笑意,仿佛在欣赏一幅好看的画。
连平时杀人如麻的兆兰容都只觉得胃里一阵翻腾,忍不住干呕起来。小侯爷却是一派云淡风轻,浑身不沾点尘。王振这才回过头来,任怨却看到这位残忍得连自己都自叹弗如的刑总在看到翩翩佳公子一般的小侯爷时,居然露出了诧异的眼神。
不过王振立刻换上了一贯的笑容,快得让任怨觉得只不过是自己的错觉。小侯爷坐在朱月明搬来的椅子上,一脸谦和地与张大人寒暄,然后饶有趣味地看着任怨,“这位哥儿生得真好。”
一幅纨绔公子的无赖模样,仿佛对着小甜水巷的姑娘,笑得很是轻佻。但是方应看即使轻佻,也带着一股清雅稚嫩的世家贵气,任怨发觉自己居然无法对他反感,于是微微一笑,像个羞涩的少年,低下头去,连脸都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