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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夙一个没忍住,轻笑了出来,她一身粉衣却冷肃淡漠,唯有此时才显露出几分小女儿的娇俏玲珑。女子声音欢快,“我这就去准备吃的,城主和二少爷有什么忌口的东西没有?”
莫罹摇头,“不是萝卜白菜豆腐就好。”
在白云城和叶孤城一起用饭,不说每一顿都是山珍海味,那也是城中大厨变着花样做出来的,一月到头都难见一个重样的菜。离开白云城之后,莫罹难耐海上颠簸,吃什么吐什么,请大夫看了后,莫罹一连吃了数日“味道清淡”的萝卜白菜豆腐。就算是素来对饭菜无甚偏好的他,现在也是一提起萝卜白菜豆腐就食难下咽。
百里夙狐疑偷眼看了看神情雍容冷漠叶孤城,又看看有几分局促的莫罹,暗自猜测:难道城主苛待二少爷,不给二少爷吃的?
叶孤城清冷目光掠过,道:“挑清淡的。”
作者有话要说: 百里姑娘上线#^_^#
今天听老师讲心理学,深刻觉得期末考试堪忧……目前五堂课老师全是女老师,一个比一个事儿多,好怀念之前的老师^v^
☆、人在戏中,戏在人中
“百里姑娘,你可曾见过极乐楼主?”一番折腾后,莫罹和百里夙进到极乐楼中,两人都是面具遮脸,却难掩俊秀挺拔之姿。四周看了一圈,莫罹对那些人围在一张桌子上赌钱完全提不起兴趣,便低声问百里夙。
百里夙低声笑着,贴在莫罹肩上,“如果说是带着面具的,那么见过。”
莫罹不自在的缩缩肩膀,“大致什么样子?”
百里夙见莫罹如此,眼中笑意更明显,“就是……一个不高不矮,也不胖不瘦,戴上面具之后和这里随便一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人一样。如果非要说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那就是他不是个江湖中人。”
莫罹道:“有什么办法,能够把极乐楼主引出来?”
百里夙道:“上一次极乐楼主出来是因为赌场里有人拿什么古玉出来赌,因为其价值难以断定,最后极乐楼的楼主出来,说定了古玉的价钱。”她看眼自己身上的诸多配饰,“我身上没什么东西价值难以断定。”
身为打架和吃饭一样寻常的江湖中人,百里夙自认为武功平平,身上也就不带什么贵重东西,免得打架时磕坏了心疼。
莫罹在自己身上翻了翻,摘下脖子上挂着的一枚树叶形玉佩,“这个是,很久之前,老城主给我的。”
百里夙翻来覆去的看了半晌,无奈看着莫罹,“二少爷,不知道这枚玉佩的来历?”
莫罹摇摇头,“老城主没说过。”
百里夙道:“老城主曾练功走过入魔过,全靠这块冷玉安神定心。”笑看着莫罹,似乎是要从他脸上看出什么,然而莫罹只不过稍稍颔首。百里夙暗自叹了口气,“二少爷,要赌什么?”
莫罹道:“去二楼。”
一楼转了一圈,莫罹愣是没看出来他们赌的是什么。
百里夙道:“二楼都是些江湖中人,二少爷……”不是百里夙不信任莫罹,而是南海白云城有叶孤城这样一个剑术高手,莫说是同辈,就是老一辈的人也被他掩盖的失去光芒,以至于莫罹的武功从来不为外人所知。
莫罹带着她上楼,环顾了一圈,仍旧看不懂他们在赌什么。
“你知道这里怎么赌么?”莫罹侧头,压低了声音。
敢上极乐楼二楼赌钱的,尽是江湖中人,哪怕莫罹声音压得很低,也瞒不过众人的灵敏耳目。
一时之间,百里夙不必抬头也能察觉出四周看过来仿佛打量待宰肥羊的目光,抬眼去看莫罹,只见他对四周诸人的眼色视若无睹,只微微歪这头,在等着自己的回答。
“那边,是比暗器功夫,打中几十只蝴蝶中七彩的那只为胜,五彩次之,三彩最下。”百里夙摸不准莫罹是有心还是无意,只得顺着他的话,虽然压低了声音,但并不曾阻绝旁人的偷听。
莫罹道:“我想赌这个。”
百里夙便拿着玉佩走向极乐楼二楼掌事的人,“这玉佩值多少?”
掌事的人接过玉佩,被冰的手瑟缩了一下,这才正视百里夙递出的玉佩。
“冰玉,可以安神定志,佩戴此玉的人练功之时轻易不会走火入魔。”掌事的人眼中闪出一丝贪婪,又克制下去,将玉佩递给百里夙,“姑娘还是换别的东西来赌吧,这东西是江湖中人的至宝,价值连城。”
百里夙面具下,薄唇勾起,“可是,除了这个,也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赌的啊。”
声音清脆如玉石相撞,环佩叮当。
掌事的人一顿,“那请姑娘稍待,我去问问楼主。”
不多时,掌事的人和一个宝蓝锦服的男子进来,掌事的人指着百里夙和莫罹,道:“楼主,就是这二位,想拿冰玉为赌注。”
锦服男子走过去,问道:“两位想赌什么?”
百里夙往莫罹身后一站,莫罹道:“就赌暗器。”
锦服男子道:“在下不通武功,无法陪公子赌这一场了,不过我手下有人粗通暗器功夫,想必可以陪公子玩玩。”
莫罹满不在乎,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和谁比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楼主拿什么东西和我这冰玉赌?”声音一扬,“莫说我不给楼主留面子,这冰玉价值几何在场的诸位心中都有数,楼主若是以金银之物为赌注,只怕我赢了,也搬不走。”
锦服男子问道:“公子言下之意是?”
莫罹道:“素问极乐楼不以银票为赌注,不知今日,能否破例?”
锦服男子道:“若是公子不介意,破例一次也无妨。”招了招手,掌事的拿着一摞万两的大通宝钞过来,“这是两百万两银票,公子若是不信,可以先行验过。”
莫罹嗤笑,“区区两百万两,有什么好验的。”
锦服男子道:“公子爽快,那就开始吧。”
莫罹与锦服男子手下一个劲装打扮的男子同时站在离放蝴蝶的琉璃罐百步远的地方,两人身前的矮桌上,各色暗器陈列齐全,大到飞刀袖箭,小到银针铁蒺藜,应有尽有。
“寻常人比暗器,只需射中七彩蝴蝶便是赢家,但今日彩头如此之大,这赌法也须得改一改。”锦服男子站在琉璃罐处,道:“射中七彩蝴蝶,且不能杀死蝴蝶才算胜,其次才是射中七彩蝴蝶,再次一等是射中五彩蝴蝶而不杀死它。以此类推,最次者便是射中三彩蝴蝶。”
莫罹不听他废话,挨个将暗器在手上掂了掂分量,最终选定几根针灸所用,细比牛毛的银针。
锦服男子见两人准备好了,抬手掀开琉璃罐的盖子,几步退开去。
近百只彩色蝴蝶从琉璃罐中飞出,只见彩蝶纷纷,莫说是射中七彩蝴蝶,就是从百只彩蝶中找出仅有的那只七彩蝴蝶也是难如登天。
百里夙攥紧了衣袖看着莫罹的双手,生怕莫罹射偏。却见莫罹优哉游哉的盯着指尖几根银针看,说他是成竹在胸也可以,说他是茫然无措不知身处何地却也不差。再看另一人,双目紧盯蝴蝶,一眼不错,百里夙只急的就差把袖角揉碎。
忽然,莫罹的手指一动。
一抹银光稍纵即逝。
百里夙几乎把心提到嗓子眼,一寸一寸的将头转向彩蝶纷飞之处。
一只七彩的蝴蝶,双翼被银针穿透,钉在房梁上,两只触角兀自颤动不已。
百里夙长出了口气,才发觉自己手心里全是冷汗。
莫罹仍旧是那副散漫的纨绔子弟模样,声音中含着戏谑,“楼主,看来这两百万两银票,得让在下带走了。”
锦衣男子不甚在意的道:“公子赢了,银票自然是公子的。不知道公子还想赌什么?”
莫罹道:“不赌了。”
人群中,有人嚷了一嗓子,“赢了钱就想走啊!”
莫罹目光如炬,看向说话的人,不屑的道:“我走不走是我的事,你算个什么东西,轮得到你来对本少爷指手画脚!”抬手拿过放在托盘上的冰玉挂回脖颈,莫罹将那一摞银票塞在袖中,带着百里夙施施然离开。
棺材里,百里夙低声问道:“二少爷,你出手的时候,有几分把握能赢?”
莫罹想了想,道:“七分。”
百里夙“嗤“的一声笑了出来,“我看你胸有成竹的模样,还以为二少爷有十成十的把握呢。”
莫罹忆起方才,没觉得自己胸有成竹只觉得自己装模作样的别扭,低声道:“那些蝴蝶飞来飞去,晃的人眼晕,我最多也不过就七分把握。或许城主亲自出手,才可能有十分的把握吧。”
百里夙想到那清冷冰寒的嗓音说出轻佻戏谑的话,顿时觉得鸡皮疙瘩都要冒出来了,“以城主的武功那肯定有十成十的把握,但是城主是绝对不会往这种乌烟瘴气的地方走的。”
莫罹点点头,忽然觉得不对,提醒道:“他们走的,不是来的时候那条路。”
百里夙“刷”的抽出腰缠软件,凝神防备。
莫罹倾耳听着,同样是厚底靴子,来的时候前一刻钟是走在草地上,后一刻钟是走在山石上,这会儿都应一刻半钟的时间了,棺材外传来的还是厚底靴子踩在山石上的声音。
一盏茶的时间后,才传来厚底靴子踩在草地上的声音。
又过了一刻钟,棺材落地,百里夙一个不防,额头狠狠撞在莫罹肩上,立时疼的“嘶嘶”的倒吸冷气。
听着抬棺材的人离去,莫罹一掌掀翻了棺材顶,拉着百里夙的胳膊跳出来,问捂着额头跳脚的百里夙,“怎么了?”
百里夙疼的眼泪都要出来了,收起软剑,两只手都捂着额头,“唔,撞在二少爷肩膀上了……”
莫罹扳开她的手,看了看,女子额头肿起来一个大包,泫然欲泣。莫罹一时之间不知道自己是该帮她揉一揉,还是站在一边看着,揉的话他下手万一没轻没重,岂不是让她更疼;不揉的话,她到底是撞在他肩上才如此的,他也说不过去。
百里夙看他满面为难,倒是笑了起来,眼角还含着泪越发显得她娇俏玲珑,“是我自己不留心,二少爷不必担心,我回去上点儿药就好了。”
莫罹松了口气的点点头,“记得上药。”
百里夙忍不住浅浅一笑。
“城主,南王世子求见。”屋外侍女通报。
叶孤城在漆黑一片的屋中睁开眼,一双琥珀色眸子在黑暗中仍如两点寒星般不可直视。他开口,似是沉积了千万年的冰雪开始消融,听上去像是和缓,骨子里已经是孤冷。
“请他进来。”
侍女将南王世子请进屋中,点起屋中烛火,便行礼退下。
“叶城主,”南王世子恭敬的对他行礼,“晚辈奉父王之命,送一封书信给叶城主。”他暗自打量着这个传说中的人物,却只能看的见那一片灯影中孤寒的白色。
叶孤城半分目光都不曾从剑身上移开,“书信放下,你可以走了。”
南王世子道:“我父王想请叶城主去南王府做客,不知道,叶城主意下如何?”
叶孤城淡声道:“叶孤城一介山野草民,不敢去王府叨扰。”
南王世子道:“我父王诚信相邀,请叶城主去南王府共襄大事,还请叶城主三思。”又道:“我父王说,只要叶城主想,随时都可以去南王府做客,南王府必定扫榻相迎。”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叶孤城不再和他废话,吩咐侍女,“送客。”
南王世子走后,叶孤城屋中又陷入一片黑暗。
叶孤城闭目冥神,耳畔却总有人低低的呜咽着。
是谁,夜雨飘零之际,素服跪在海边,“先帝爷,臣妾有愧于您啊,不能复业兴邦,连替您收尸都做不到……”哭声未尽,已一步步走入海水之中。是谁,楼船映雪学文,寒风簌簌习武,朗朗之声道:“我有生之年必定要复我叶氏江山!”而至于一夜白发,长叹,“我是叶氏的不肖子孙啊!”心血零落终成枯骨。是谁,呕心沥血,白发不息,病榻之前犹自呢喃,“叶氏子弟当以复国为己任”,绝笔只题“但悲不见”。
那哭声,那叹息,那呢喃。
如刀剑,却比刀剑更锋利,如丝缕,却比丝缕更缠绵。
它剖开人的皮肉,直钻入人的骨血,剥皮剜肉皆不管用,唯有一寸寸将骨血磨灭成灰,才能暂缓。
叶孤城长剑出鞘,剑若闪电雷鸣,剑锋所过之处,剑气凌厉,桌椅板凳无一幸免,尽皆碎裂。他合着眼,长剑或点或刺,不成个套路,却如丝如缕,让人连提招应对的心都生不出来。
蓦然,剑光流溢。
天地间似乎只剩下这一抹白,白的极致,不是苍白,反而色彩浓郁。
叶孤城一跃而出,收剑。
他身后是已成废墟的房屋,他身前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夜色。
而他,独倾天地。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