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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秽让她先入为主的观念,是对于麒麟的教育上。蓬山上的女仙们倒都是很好的人,至于碧霞玄君玉叶,她不怎么来麻小芦这边,所以算是眼不见心不烦。好在教育方面,有瑕秽和流翦把关,女仙们也没机会照着祖制把她教育成那种不堪大用的麒麟。
这一点不得不说到流翦,也不知道他是教书教上瘾了还是怎么的,对于麻小芦所学的功课上的要求越来越像是对王而不是一个麒麟。
虽然,以麻小芦的脑子,根本搞不懂这些复杂的御下之术啊,国政啊什么的。但好歹是多长了几个心眼,耳濡目染的,如果以后真遇到什么事想来也不会捅什么大篓子。
头两年学了基本的降服术后,荷华等女仙带着麻小芦去了黄海的边缘练习,但是不知道是因为瑕秽和流翦的缘故还是怎么样,她们在黄海逛了一整天还真没遇到什么妖魔!麻小芦个蠢货一不小心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只收服了一直老鼠!
说是老鼠,人家也还是算是个妖魔嘛!在这些偏门儿上见多识广的瑕秽说,这只妖魔是耳鼠,长着兔子的脑袋,小小的一只软绵绵的粉色倒不让麻小芦感到害怕。虽然初开心智,连话都不会说只会吱吱吱乱叫,但作为宠物来养的话,她还是挺喜欢的。
然而,荷华就不这么想了。她觉得自己这下没法跟碧霞玄君交待,没法对未来的塙王交待,更没法对巧国的人民交待。而且这样下去……麻小芦要怎么办?是啊,一只麒麟!出去收服妖魔居然就收服了一只老鼠!想着想着,荷华不知道为这件事背地里哭过多少次。
知道荷华哭,麻小芦心里又着急又委屈。
麒麟的使令越多越厉害,对于麒麟来说也是一种实力的证明。荷华担心她会被小瞧,所以才会这样伤心。其实麻小芦自己倒不觉得有什么,她这不是已经有了瑕秽和流翦两只大家伙了么!还要那么多使令来干嘛啊!还嫌她身体不够分的么!
然而就算是为了宽慰荷华的心,麻小芦还是义无返顾的,连女怪都没带,偷偷去了黄海自己收服使令。这次一去,回来的时候可是把蓬山上下都惊着了。
麻小芦受了重伤,昏迷了整整四天。
送她回来的,是一只大猫头鹰……准确点说是她的新使令,名为融的鬼车。
她昏迷的这期间,这只可怜的猫头鹰没少被瑕秽和流翦明枪暗箭的修理。也正是在这段期间,她第一次因为受伤太重而化形为了麒麟。
可怜的是,她醒来后也只从身边的人口中听到,自己却完全没看见身为麒麟时的样子。倒是让麻小芦因此遗憾了很久。
荷华为了这件事很自责,然而麻小芦插科打诨的功夫可不是盖的。就算是在以前的那个世界,她也挺来事儿,没过几天就让荷华破涕为笑。这件事情才总算是告一段落。
五年间实在是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让麻小芦觉得自己已经不想离开蓬山了。想继续这样下去,没有压力,没有乱七八糟的人事。每天都能开开心心的。
然而,离麒麟三十年的期限只剩下了短短的四年。不管如何的不愿意,如何的舍不得,为了活下去她都必须得加紧选出王才行。
“……呜啊,好困。”
被荷华从被窝里拉起来的时候还很早,但是今天是升山的大日子,麻小芦不得不早起做准备。
“公可不能像上次一样打瞌睡了。”
一边替麻小芦梳着头,荷华忍不住又开始叨叨了。每回升山之前都得这么来一次,麻小芦已经习以为常了。反正她也就左耳朵进右耳多出,真有点什么状况,大家也不会对她怎么样。
她起得早,升山的人们比她起得更早。她吃完早饭的被女仙们簇拥着往蓬庐宫走的时候,一路上就听见庭院外人声鼎沸。
有一批人是巧国的老熟人,每年都能见上他们两三回,麻小芦都认熟了。大概是派系不同的原因,每次两边的人都会吵上那么几句。
一伙,是以巧国宰辅卞庆为首;另一伙则是以三公为首,偶尔也有夏官长等武斗中立派插个脚,三拨人总能闹个翻天地覆。
以上是在流翦的授意下麻小芦自己分析出来的。在她看来,这些人每次带来的人虽然都不一样但为首的都是那五个人。卞庆,三公和夏官长她都已经瞧过了,都是年过半百的人,只有夏官长稍微年轻些但也有四十开外了。对于这种爷爷大叔级的,麻小芦从来提不起兴趣……当然也没从他们身上看到过什么王气之类的东西。
这次又见到他们,麻小芦这个没良心的都觉得不耐烦了。
你们这是有多想要权利啊!谁不知道你们打得什么破主意!还不就是让自己派系的人登上王位么!野心都不小,可以啊!
对着巧国的这批人又说了句“中日之前请保重。”后,麻小芦忍不住撇了撇嘴。
有时间搞这些,还不如多为百姓做点啥比较好咧。
看来就算是选王后,日子也不一定过得顺心啊。
这一次的升山依旧是什么人都没有选出来。余光透过帘子瞧到卞庆等人那有些不满的神情,麻小芦更加的烦躁。
实际上她自己又何尝不是压力巨大呢?她真的是有认认真真的在选王,就算看起来一副懒懒散散的样子,她自己也怕死啊!这次一过,就是今年的最后一次了,下次就是明年……明年就离她的死亡更进一步。
很怕死,不想死,她没有再见她的父母弟弟一面。
如何甘心死去?!
难道像她这样见都没见过的麒麟就是为了来世间走一遭就算了么?
当晚,麻小芦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越想越害怕,越想越恐惧。仿佛一闭眼,她就再也醒不来了一样。就算一再的告诫自己别想了,别想了,但有些事情一旦想起来就停不下。
“很害怕?”
“瑕秽?”
“嗯,是我。”
麻小芦从床上爬了起来,就着月光看见了窗子边站着的瑕秽。她悄悄挣脱开弗弗的钳制下床走过去。
“有时候真羡慕你们妖魔,完全不用死亡什么的……如果成为了使令过不了多久还能有麒麟肉吃吃提升功力……”
“我们也要担心死亡啊。”瑕秽蹲下身来,捏了捏麻小芦软绵绵的肉脸蛋儿“妖魔之间的死亡率是很高的,因为总会有比自己更强大的家伙存在。狠不下心,就会死。况且,就算当了使令,像我们不也时时刻刻担心着你么?没什么东西活得很容易啊。作为麒麟,小芦你已经很幸运了,至少你比很多人都来得轻松。”
虽然这些道理她也明白,但是……“我选不出王。”
“怎么会?”
“可是你看还有四年了!我……大概还只能活四年而已……”一想到这,她就怕得不得了,差点要哭出来。
看见她这个样子,瑕秽也不忍心。
是啊,还只有四年,就这样在蓬山上到死吗?他的愿景,大家的愿景,就这样让麻小芦成为一只无名的麒麟被历史就这样无情的碾过去吗?
“呐,瑕秽。我们下山去吧?”
“诶?”
“我想趁着这最后的四年,去山下找找看,不想在这里继续等死了。让我……下山吧,就算没有找到王,至少我能去看看十二国。然后在死前悄悄地回一次昆仑。”
麻小芦已经学会了蚀要如何打开,学会了很多只有麒麟才会的东西,她认定自己大概会只有四年好活的了,实在是不想在蓬山就这样虚度。
只是想碰碰运气,也许……也许……
'去吧。'
回答她的,是脑海里传来的,流翦的声音。间或,吵吵闹闹的又传来了渠白和融的声音。
'主上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哎呀真是麻烦不过老子也在这个破地方呆烦了,要走就赶紧麻溜儿的!'
“小芦?”
她看着眼前瑕秽温柔笑着的脸,有点想哭还是忍住了。
“明天走呗!嗯……不能悄悄地,要给荷华留封信,不然她不得着急死。”
能遇到大家,就算死亡也不是那么的让人感到害怕啊。
作者有话要说:小伙伴们,夫人我回来了!!!
在CT8被热出翔……果断放弃治疗只去了第一天。_(:qゝ∠)_
☆、第一章
时值三月,正是春意渐浓之时不少春心浮动的少男少女们都相约着结伴出游,要么就在家里办办诗会,赏花会那啥啥会的凑凑趣。
十二国没什么男女大防之说,除了个别国家可能对于女子有些要求以外,一般情况下在恋爱等方面都还是挺自由的。刚好,最近雁国一批官家的女儿们纷纷都到了该说亲的年纪,少不了凑在一块儿谈心事。
“早些就听闻玉萃姐姐要跟大司马家说亲不是?就不知道是哪一位了。大司马家可是出了不少人才哩!虽说都是夏官,但习武之人,瞧着健壮,也不是不好哦?”
说话的少女正吃完一块糕点,她贴身的丫头一边伺候着她净手。
这次赏花会的主人家正是少女口中的李玉萃,她素来为人腼腆,这次好不容易放开手跟一群姐们儿聊聊心事,竟不想却被人夹枪带棒的说了一通,心下自然恼怒。
当然,这可不是她恼怒的全部,更多的,是烦躁。
大司马家虽说几辈出的都是夏官,但是现今当家的怎么也是冢宰之列。算起来,她不过是一个区区令尹家的小姐,还是高攀了人家。而且还偏偏是对方先来谈的,也很有诚意……本来对于她们家是一大喜事可如果对象……是他的话那真心让李玉萃高兴不太起来。
没错,大司马荀家的少一辈都很有才华,除了一个人。
那是荀家大房的长子,其母亲早年病弱求下这个孩子后不久就病逝。不过也好在他母亲死得早,不然看见自己好不容易求来的孩子居然是个痴呆,哭也得哭死了。
这一辈的当家正是大房荀柏燕,自己的长子竟是个痴呆自然很掉价嘛!出了孝没多久他就又续娶了夫人,说起来这次倒是天公作美,续弦的夫人连求到了两个男孩,荀柏燕一高兴,就高兴得把那个小痴呆也忘了。
然而事情到这里完了,大家也不过就同情一下那个可怜的痴呆儿罢了。但是偏偏,在痴呆儿长到十四岁时,他一夕之间,病好了!而且,好得有些诡异!
猛地就一副文人范,一直以来在家也并没有被照顾得有多好,身体瘦弱倒也像是那么回事儿。你说也没请什么名师教导,就在他大好之后寻附近的少庠报了名而已,但是不论文章,作诗到书画琴棋都是青出于蓝,颇具风骨。
荀家历代都是夏官,说白了就一群武夫。最见不得的就是文绉绉酸兮兮的文人,雁王又不着调,堂上文武两派吵得越欢他还倒越开心了!这些矛盾自然无法铲草除根的化解。或者该说,两两分化也正是雁王的一种手段。
免得联合起来一朝独大,造反的例子又不是没有!早些年奏国不就有一出么!
话说回来,自己最不受重视的长子还偏偏是个文人,荀柏燕能不憋屈么!能不生气么!一求下来就给他丢脸,眼看着病好了,还是给他丢脸!他堂堂夏官长不知道被同僚嘲笑多少次了!这一下,对于自己的长子,荀柏燕更是深痛恶绝。
名声在外,文章连三公多说好又如何?家里人不待见,亲爹不疼后母不爱兄弟不亲的,这么一个人,偏偏就是李玉萃说亲的对象!
一朝女儿怀春却是个这种货色,不忧郁烦躁才怪咯!
这边厢少女们都各怀心事,那边厢作为被怨恨讨厌的男方,正坐在他那个破旧的院子里收拾着准备出门买点纸笔书籍。
男人名叫荀和,已经是二十有七的年纪,在当下来看,确实是算不小的了。他那两个同父异母才不过十九、八的弟弟都各有了妾室通房,他现在连荤都没开过,着实可怜哇。好在他的后母终于是在某一天想起了这么个便宜儿子,想给他说门亲事,不过荀和历来是个冷清的性子,话没说两句就自个儿拍拍屁股走了。
讨老婆?他可没那个心思。
你以为荀和是个简单人物?哦,不不不,但凡看过穿越小说都应该知道,这种痴儿大变为才华横溢的不用多想,魂穿没跑了!
没错,荀和正是魂穿而来。但稍微,没有这么简单罢了。
荀和,无氏,字锦言。很多很多很多年前,他曾是颍川荀家旁支的一个普通少年,和大多荀家的孩子一样上族学,还曾有幸被荀彧教过一节课。那个时候的他,也曾经励志要当一个跟荀彧一样的王佐之才。只可惜,他并没有那个天赋,最后只能做一个普通的文人,然后死在三国的战乱之中。
然而死后,荀和并没有如同常人一样轮回转世,他变成了一缕孤魂,飘荡世间。也并没有遇到什么同类,非常孤独的,成为了大概是鬼一样的存在。
就这样,他跟着历史的轨迹,看遍了五千年历史的各种变迁,靠着魂魄的便利游历了大江南北,甚至还去过海外。
他无法与人沟通,也找不到同类,却看见了很多以前根本无法见过的东西。用一双眼睛,记录下了很多常人根本无法见识的东西。他的世界被无限扩宽,他才明白当初为人时的自己是多么的狭隘,怎么可能成为所谓的王佐之才。
可就算明白了又能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