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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们一愣;发了疯般地趴在地上用手去刨坑,把两块石头刨出来扔到一边,但是石头下面什么都没有。沙漠里的水就像施了魔法一般;给干渴的旅行者带来一丝希望,然后将人打入更深的绝望。反应过来再去寻找两头羚羊;沙漠里的精灵却早已消失得没影了。
人暂时是死不了了;但是要继续旅程,没有水的储备肯定不行,空空如也的水囊意味着他们依然寸步难行。
六个人呆滞地坐在原地,有限的树荫隔离了炙热的太阳,可怜的马儿凑上来,伸出长长的舌头去舔湿润的石头,但石头一会儿就被太阳烤干了,它们发出了“咴咴”的悲鸣。
树下稀稀落落掉着几个沙漠椰枣,阿肯娜媚小心地摸起一个,剥开薄薄的青皮咬了一口。
果子水分很充足,但是酸得人五官都拧在了一块儿,养尊处优的阿肯娜媚这辈子再也吃过比这更难吃的水果。而且酸涩的食物刺激了唾液的生成,阿肯娜媚觉得饥饿感更甚从前。而就是为了这么几个难以下口的东西,赛那沙等人的手已经被树上的刺扎得直流血。
阿肯娜媚坚信水源已经不远了,他们现在就站在暗流的上方,遇到神出鬼没的沙漠地下水,你很难琢磨它的流向,但是它一定存在。扫了一眼恹恹的其他人,她盘腿坐在树下,试着从脖子上摸出一个东西,对着它凝神静气。
这是她为自己的沙漠旅行准备的护身符,但她先前并没有寄希望予它如传说中那样发挥作用,阿肯娜媚虽然不是什么真正的神职人员,她仍打算仗着血缘优势,为自己碰碰运气。
夕梨恢复了力气,好奇地看过去,阿肯娜媚虽为祭司,但她却从没有看到过阿肯娜媚焚香祈祷或是做过什么神职人员分内的事,当然沙漠里也没有这个条件。
西台的娜姬雅皇妃可以操纵水,不但可以用水达到各种控制人的目的,还能穿越时间和空间把自己拖来这个世界。至于凯鲁虽然很少展示自己运用风的力量,但他确实可以与娜姬雅皇妃势均力敌,在西台的种种经历都打破了夕梨从小接受的科学教育,因此她现在看着阿肯娜媚的姿态,很期望她能显示出些独特的能力来。
但她不知道,阿肯娜媚要是有超自然的能力,也不会被她连累得晒死在墙头上。
夕梨看到阿肯娜媚从脖子上取下的东西是一个粉色的挂坠,而串着挂坠的是坚韧的亚麻线。阿肯娜媚拿大拇指和食指捏起那根亚麻线,夕梨定睛细看,原来所谓挂坠是亚麻线末端系着的一小块削成菱形的粉色花岗岩,那块花岗岩轻轻摆荡,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它有何动静。
这令夕梨有点失望,非直观的超能力的表现,在她看来大约属于迷信,她忍不住开口道:“我们还是趁着眼下精力充沛,赶紧多走点路,不然……”
“住嘴,西台女人。”拉姆瑟斯看着那块花岗岩,瞬间因为阿肯娜媚的身份联想到那是什么,异色的双眸几乎都要放出光来:“这是非常稀有的花岗岩占摆,取自雷吉德夫法老的金色塔,他是一千年前第一个自诩为太阳之子的伟大法老,拥有无与伦比的神力。而这块占摆属于曾经的阿蒙霍特普四世法老,因为这块占摆,曾经诞生过一个沙漠城市。”
赛那沙低声告诉夕梨,有些埃及人甚至于历史上有好几位法老,都非常善于利用对物体存在的感应能力,寻找沙漠里的水源和绿洲,除了占摆,他们偶尔还会使用埃及圣树洋槐树的小木枝,取得和占摆一样的效果。
夕梨立刻识趣地住嘴,她背上的伤口已经不像之前那般疼痛,阿肯娜媚的护理手段还是很有模有样的,她不能因为现代人的固定思维,去否定古代人的做事方法。就如很多古代药方在现代西医眼里匪夷所思,却曾经奏效了几千年。
不过赛那沙身为一个即将登基为法老的异国皇子,对于此事有更多的理解和考量,这种话也不可能对夕梨说。他当时一听拉姆瑟斯说因为这块占摆诞生过一个城市,他就猜到这块占摆应该属于阿蒙霍特普四世。
这是一位争议很大的法老,也是死去的先法老图坦卡蒙以及自己如今的未婚妻阿肯娜媚皇妃的父亲,他丢失了祖先们在叙利亚及两河流域创造的军事优势,却又做到了历代法老没有做成的事情。
同西台一样,埃及有数个圣城,起到供奉不同神灵的作用。有这样三个城市保护埃及境内的三个主要神庙:艾利欧是创造光的瑞神的圣城;开放的商业城市孟斐斯,是创造语言并启发工匠才智的卜塔神的神庙所在;阿蒙神的底比斯,矗立着恢宏无比的卡纳克神庙。
而两国不同之处在于,西台首都哈图萨斯有一座万神殿,神祗们获得公平的对待,但不给予超然地位。埃及却把首都设在阿蒙的底比斯,导致阿蒙神庙的势力像吹气一样无限膨胀,几乎达到了和法老分治南北的态势。神祗的平衡遭到了破坏,阿蒙神庙代表的浮夸和虚伪充斥底比斯,神祗没有为皇权增色,法老的形象反而被蒙上了阴影。
自大约两千年前美尼斯法老统一了上下埃及,又有哪一个法老愿意埃及分裂在自己手上?但只有愤怒如阿蒙霍特普四世,他连表面上与阿蒙神庙和平共处都忍受不下去了。
他意识到了首都底比斯的选址不佳,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那就是选择一个法老自己的地盘,达到平衡三个神庙的目的,只要一日维持现状,法老就和卡纳克神庙那些肃穆又沉默的花岗岩雕像一样,不过是神庙势力操纵下的傀儡,所谓的太阳之子不过是太阳在地上的影子罢了。
正因为如此,阿蒙霍特普四世要在上下埃及选择一个公平的地点,这时候他执拗而敏感的个性让他犯了第一个错,他把新城的地点选在了埃及的沙漠里,然后他真的就在埃及的中央,只有黄沙而没有土壤的地方建立了太阳神——埃赫那顿。但神灵眷顾他,他用他那枚著名的“阿顿神的占摆”找到了绿洲和水源,就是阿肯娜媚现在使用的工具。
提到阿顿,就不得不说阿蒙霍特普四世所犯的第二个错误。在他抛弃了地位超然的阿蒙神后,他原该将所有神祗摆在公平的位置上,不再给予任何特权,他却亲手又捧起了一个太阳光轮神阿顿,自然引起了阿蒙神庙的不满和反扑。神庙势力或许可以接受与别神平起平坐,但绝不可能接受自己遭别神取代。
阿蒙霍特普四世活着时手段酷烈,容不得任何人说“不”。然而这位法老偏偏始终身体虚弱,且不出意料的命短,留下孤儿寡妇。
他一死,辛苦开创的局面瞬间回到二十年前,而与他早就离心离德,受够了他生前暴躁多疑的纳菲尔提提立即听从权臣的安排,迁都回底比斯。至此,阿蒙神庙卷土重来,且因为图坦卡蒙的年幼,比从前数百年间膨胀得更为如日中天。
赛那沙一早就考虑过这件事,这也可能是他成为法老的最大阻碍。但他与历任法老不同的是,他没有那种必须成为太阳之子的执着,身为埃及人的阿蒙霍特普四世,到底还是避不开对太阳的执迷,摒弃了阿蒙,却又造就了个大同小异的太阳光轮神阿顿。他赛那沙一个外国人,有足够的理由不去做什么太阳之子。
何况太阳现在都要把他晒死了。
但让塞那沙奇怪的是,阿顿的占摆为什么会在这个女祭司手里?且不说那是非常珍贵的皇家圣物,就冲阿顿这个名字,这块占摆也应该和阿蒙霍特普四世的名字和雕像的结局一样,被尽数捣毁,从历史上和无数建筑上彻底抹去。
拉姆瑟斯在一边连大气都不敢喘,看着阿肯娜媚额前的汗滴滴淌下来,把她蒙在脸上的薄薄面纱都浸湿了。塞那沙发现了她的虚弱,连忙一手扶住她的背部,阿肯娜媚连忙摇头示意自己没事,她一把抓住他的手臂,眼睛将剩余四人一个个点过去:“你们还信不信我?”
塞那沙选择相信,拉姆瑟斯冲着那块占摆也不会有任何异议,夕梨只想继续走下去,无所谓走向哪里。约书亚和西德哈勒都是做人下属的,不会做出任何反对。
阿肯娜媚第一次感受到自己也有值得旁人倚靠的自信,虽然这仍然来自于父亲的馈赠。这枚珍贵的曾经造就太阳之城的占摆,没有在神庙供奉,而是因为父亲的偏心被赠予了他最心爱的女儿,同样避免了被清除的厄运。
就在阿肯娜媚信心大增的同时,夕梨突然指着自己坠着小铁片的手环惊讶到:“你们快看,有反应!”
作者有话要说:天红里的主角们似乎有自然元素超能力的设定,阿肯娜媚的占摆希望大家不要觉得雷。历史上确有其事,能够使用这种特殊磁场能力的法老中,最有名的就是拉姆瑟斯的儿子,塞提一世,也就是拉美西斯二世的父亲,他曾经在沙漠行军中用洋槐树枝找到了水井。
文中提到公元前3100年,第一个统一上下埃及的法老美尼斯,自南向北由上埃及征服下埃及,在今天留下赫赫有名的上古时代帝王中,古埃及的美尼斯恐怕是年代最早的一个了。他是古埃及第一王朝的建立者,是古埃及国家统一的奠基者。古埃及是世界古国中的古国,而美尼斯正是站在这一切开端处的特殊人物,这个伟大的征服者最后行猎时死于河马手上Otz……
下图为著名的“纳尔迈石板”,正面威风凛凛的美尼斯头戴上埃及白冠击杀俘虏,皇权的象征鹰神荷鲁斯在站在他的前方保佑着他,抓住一只代表下埃及的眼镜蛇,背面美尼斯已经头戴下埃及的红冠,表示已经完成征服,此后埃及法老的皇冠都是红白双重皇冠哦,而且皇冠上同时会有眼镜蛇和鹰神,图片下次找机会放。
☆、50
其时铁是非常珍贵的,是远比黄金还要稀有的金属;交易价格更是为黄金的六十倍;且如果西台限制出口,根本就是有价无市;有限的铁用来供奉神明、制造武器尚且不够;是没有人舍得给女人做饰品的。也只有深爱夕梨的西台皇子凯鲁;才会给自己的侧室一只这样昂贵而难得的手环。
而夕梨确定此时没有风吹,手环上点缀的铁片却在往阿肯娜媚的方向微微晃动,就像是她上学时候用吸铁石做实验一样。
塞那沙注意到沙漠此时干燥无风,身侧的沙子却在往阿肯娜媚那里产生滚动;虽然他见多了西台祭司的神奇力量;也仍然为其惊叹,那颗仿佛很普通的菱形花岗岩;好像表面附着了银粉,若隐若现地闪光。拉姆瑟斯则咽了咽口水,喉结露骨地滚动了下,聒噪的他这回却只是直愣愣地看着,没敢出声打扰阿肯娜媚。
夕梨突然灵光一现,虽然她只是个高中女生,但是也学过基本的物理知识,她不知道这颗菱形粉色花岗岩是什么来头,但她确定这时周边这些异象产生的原因,一定是阿肯娜媚的那颗占摆产生了奇妙的磁场,也许这真的代表她感应到了某些东西。
阿肯娜媚是在太阳城出生的,她并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是如何使用这颗占摆的,但是父亲告诉过她,只要沉住气并且满心虔诚必定会得到神灵保佑。阿肯娜媚或许别的不擅长,但她绝对是阿蒙霍特普四世的所有孩子里最定性,最坐得住的。她的父亲没有看错她,她的母亲却轻视她,她的弟弟兼丈夫想要把她藏在深宫,两辈子以来阿肯娜媚第一次踏出底比斯,却才发现自己竟可以做到这样的事。
她几乎要喜极而泣。
夕梨激动得恨不得要尖叫,她连忙去拉席地而坐的阿肯娜媚:“快!快别发呆,只有一侧的沙子产生移动,是东北方向,我们一定是逃跑的时候过于偏向南方了。如果真有你说的那个矿区,那我们可能位于那个地点的下方。”
“你说的没错。”阿肯娜媚起身拍开粘在斗篷上的沙子,但即便他们取得了可喜的进展,面前的道路依然艰苦卓绝。马已经骑不了了,这几匹干渴之极的动物仿佛只要再走几步就会倒下去,余下的路程,他们依然只能靠脚:“事不宜迟,我们出发吧。”
感谢老天,阿肯娜媚出生在沙漠里的太阳城,虽然十岁之后移居底比斯,但是沙漠之城却给她的生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她知道在沙丘何处下脚不会轻易陷入,也比她的另外五位旅伴更加耐渴耐热,但即便如此,她也不会轻易解下斗篷,因为对死亡的恐惧实在根深蒂固,就连想一想自己暴露在阳光之下都几乎要冒出一身的冷汗来。
行进的队伍非常沉默,若不是方才神奇的一幕刺激着人的求生本能,赛那沙自己都不信原来他们还可以走这样远的路程。太阳在他们身后沿着每天固定的轨迹渐渐西沉,仿佛死亡的阴影也因此褪去,但逐步下降的气温告诉他,不论日夜,你都不能对沙漠放松警惕,否则你会冻死在沙漠的夜里,然后第二天的日出会将你变作一具干尸。
因为无数次的失望绝望,乃至于真正的绿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