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是大将军卫青,短短几个月,大将军仿佛忽然老了,他的肩上亦仿佛压了什么极沉重的担子,可越是如此,大将军的眉宇间却仍是当年他与骠骑将军一起马踏匈奴从容坚毅。
卫青身着全副甲胄,他在雨中候久了,蓝色战袍尽湿,而神色只见庄肃并无哀容。此刻,他是以一个军人的身份,以一个军人最隆重的礼仪,来迎接另一个军人。
看着那具覆着血红“霍”字旗的棺木,卫青只微闭了闭眼,不需一言,他早已知道,他那平生知己是不在了,旋即,他稳稳的从马上跳下来,扶剑走过来,步履安详,以极平静的声音沉声道:“我,特来接骠骑将军。”
……
……
……
河东平阳这地方,南通秦蜀,北达幽并,东临雷霍,西控河汾,是自古兵家必争之地。汉高祖六年,高祖将此地封给了开国功臣曹参,此后曹氏子孙世袭平阳侯一爵,传到曹参曾孙这代,小平阳侯曹畴府中,有个芝麻大的小官吏叫郑季。这一日,郑季也好,他的家人也好,谁都不曾留意,家中少了一个人,郑季的私生子郑青,不见了。
郑青是趁外出放羊时逃跑的,他思量已久,准备去长安投奔生母。能让一个他这年纪的孩子,下定决心离开做官的生父,千里跋涉的独自去找为奴仆的母亲,必是他在“家”委实已过不下去了,特别是,郑青还是个众所皆知的好脾气。
平阳离长安约千里,也不算太远,成人步行,大概十天半月可至,但对一个身无分文的孩子而言,这一路穿山涉水,不但有伤人的猛兽,更兼盗贼横行,眼下虽是太平年间,人相食,可也是常事。
郑青年纪不大,却从不做没准备的事。他选了个不寒冷的夏天,在行前尽可能的打听了路,挑了个看上去不会下雨的日子,换了双自己打的新草鞋,用个破葫芦装上满满的清水,便独自出发了。
结果,他才一上路,就遇到了一个奇怪的青年。
那是条官道,人马都很多,路上尘土飞扬,那青年什么都没做,只随意站在道旁,微垂着眼睛似在想些什么,却就自然而然得让人想忽略他都难。象他这么神气的人,似乎本不该出现在这种地方,一路上有不少人看他,却只敢偷偷的看,只因为他站在那,行人也好,车马也好,都不自觉的远远就躲到了大路的另一侧,几个从旁而过的游侠,甚至下意识都摸了摸剑。那青年背着一把剑,而他的人纵然这么安安静静的,却比剑锋更凌厉,纵然千军万马到他面前,也不得不为之慑服。无论众人怎么看,那青年却始终连眼皮都没抬,他好像只是很耐心的在等什么人。
郑青也远远就看到那人了,他虽也有点好奇,却也知道那人必不好惹,便更低了低目光,想从旁边走过去。谁知,那青年一见他,只看了一眼,便径自走到了他面前,不带一丝犹疑的道:“我们一起去长安好不好?”
“呃?”
郑青想过不少路上可能发生的事,却万没想到会遇到这么一个人,好像就在这里等他,一见面就是这样亲切又自然的口气,一副和他很熟的样子。郑青一愣,又小心看了眼青年,他戴的是冠,穿的衣服式样很简单,可质料非常华贵,虽不知道是什么,却比他父亲和继母迎接贵人时所穿的还要好。这么个人,绝不可能认识自己这样的人奴之子,而自己显然又身无分文,有什么能让他打主意的?郑青的脑子里有点紧张,不由就想到乡党中传说的吃人强盗云云。
那青年见他的神气,却忽然一笑,竟单膝在他面前蹲了下去,看着那双极熟悉的黑眼睛,很快活的和声道:“我不吃人,还有好吃的给你。”
郑青本是个很谨慎的小孩,还多少有些少年老成,可那青年一笑,灿如夏阳,忽然就把他晃得一阵耀眼生花,全然忘了戒备,更何况,他正饿得肚子咕咕叫……
直到两人在路边饭摊坐下,郑青还有点迷糊,他在“家”的时候,为了口吃的,常要干无数的活,费天大的劲儿,挨打受骂,忍寒挨冻,即使如此,也是饥一顿饱一顿。既然有吃的,郑青决意吃了再说,哪怕一会儿真给人烤了,也是个饱鬼,是以,表情上就有那么一点恶狠狠的味道。青年看了一眼,似乎有点好笑,他的气魄很大,还不是很满意这地方,只淡淡道:“你喜欢喝热的,那汤还过得去。”
何止是过得去,那鸡汤是用小火煨透的,本来就浓郁鲜美,雪白瓷实的蒸饼更得郑青心意,埋头吃得狼吞虎咽。那青年却没怎么动,他初时还笑眯眯的,渐渐却有些心疼,只不停的给郑青添菜。郑青一直吃到九成饱,忍不住也看了他一眼,却见他正襟危坐,背脊挺得笔直,表情很柔和,却也有点轻微的气恼。郑青正奇怪,青年看了眼他塞得鼓鼓的腮帮,怔了怔,便低如自语般的轻轻道:“吃相还是一样。”
郑青一阵无语,刚产生的一点好感全没了,只奋力把剩下的东西全都一点不剩的扫荡光。
唉,吃了人家的东西,只好一起上路,以郑青的秉性,不惯和陌生人太过亲近,可青年来握他手时,动作很自然,而郑青自顾刚才吃的一山东西,那价钱说不定都够买下他了,也就认命了。青年的手很凉,指间掌心尽是茧,可握着倒舒服,郑青听乡里一个老军说过,这样的茧子叫剑茧,是常年拿剑的人才有的,却不知这青年是游侠还是豪强?
青年还不知道自己已被能吃的小孩记恨了一笔,一边走,一边有一句没一句的跟他聊天,他的个子很高,却也没见他怎么调节,就不紧不慢的正好配合上郑青的步子。
两人一高一矮,却走得很和谐。青年拉着那只小小的手,看着这个走得很乖,让人很省心的小孩,心里却忽然想起若干年前,那人气急败坏的奋力拉扯着一个很不乖很不让人省心的小孩,一面走一面板着脸唠叨着。青年微微怔了怔,脸上就可疑的红了一下。
郑青吃得开心,走得轻松,也就不自觉地和他交谈起来,在家时,继母兄弟只把他当奴仆,没人和他说话,偏他此刻无论说什么,那青年都一副很有兴趣的样子。郑青也不知道自己能这么多嘴,说到兴起手舞足蹈了一下,他忽觉有点尴尬,抬头看了那青年一眼,果然见他正看着自己,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看着郑青那还没长开的眉目身量,那记忆中素来从容淡定的眼眸竟还略有点这个年纪孩子特有的呆气,青年自己点了点头,亲切中也还真有点不习惯,不觉就脱口道:“你原来也有这种表情啊。”
青年的神态很认真,眼神却很柔和,似乎想到了什么让他怀念不已,既开心又伤心的事情,一时也不再说话,只是向前走,却下意识的把他的手握紧了些。郑青心道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却总说得好像和我很熟一样,他定了定神,想想自己也还没请教那人的名字,却已和他说了这么多话,不免有点荒唐,便道:“恩公……”
“舅舅!?”
郑青这话刚一出口,一直言笑晏晏,走得四平八稳的青年差点摔了一跤,郑青吓了一跳,忙扶了他一把,郑青也不免疑惑,想想看着他道:“你是我舅舅?”
那青年瞬间的表情更见古怪,却不语,郑青上下看他,也觉得不象,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看了一阵,青年终于找了个不太绕口的方法道:“你要叫我,‘喂’一声就好了。”
事实证明,连这一声都用不着,郑青每次想说话,青年便都极自然的转过头来,有时甚至连他想说什么都知道,从哪儿来的怪人呢?
不经不觉天就黑了,荒山野岭,再没有第三个人,郑青此刻倒似很信这名字都不知道的青年必不会把他烤了吃。青年知他累了,也不言语,就找了个夜宿的地方。郑青的计划中,为避野兽,原是准备宿在树上的,可他左右看了看,觉得这青年找的地方似也不错,避风而近水,地上的草也很软的样子,不想这贵公子摸样的豪强,也知道这些。
那青年却看了看他道:“你必是饿了,且歇一歇,这里没有猛兽,我去打两只鸟,很快就回来。”
郑青心想他连弓驽都没有,难道要凭那长剑去猎鸟,他没说话,也自觉并未形于色,那青年却略感无奈似的看了他一眼,犹豫了一下,忽然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感觉甚佳,便又多摸了两把,眼睛微微一弯道:“我去去就来。”
郑青心道这人也真奇怪,此刻正值夏夜,并不怎么冷,只郑青想起青年一路冰凉的手,略一沉吟,便快手快脚的生了一堆火。他是一个人在野外过惯的,顺手又把树枝磨尖了,在一旁的小溪里插了两条鱼。
他的手脚不慢,那青年却回来得更快,手上果然拎了几只鸟,郑青接过来一看,创口竟真是剑痕,不由大感神奇,多看了几眼那青年的剑。青年见他的神气,忍不住又在他头上揉了两把。
郑青只记得他手冷,便忘了鸟,只道:“我生了火,你快烤一烤。”那青年正揉得开心,闻言一愣,却依言坐了下来,似乎还低声嘀咕了句什么,郑青却没听见。
鸟和鱼都烤好了,香气四溢,郑青吃得很起劲儿,青年却还是没怎么动,只看着这个能干的小孩,眼神渐渐柔和下来,那人当年究竟是怎么照顾他自己的,他一直都想知道。过了好一会儿,郑青吃好了,青年看着他那张生火烤鱼弄得花猫似的小脸,忽然温言道:”我给你洗洗脸,好不好?”说着,双目还微微一亮。
郑青傻了眼,他已看得出,青年重整洁,走了一日,身上一丝土都没有,而他自己因为要一个人走长路,行前格外打扮得蓬头垢面些。他本是打算拒绝的,或是自己洗洗也好,偏那青年脸上有些跃跃欲试的样子,也不知怎的,就是让人不忍拒绝。
反正就是洗洗脸,青年见他不反对,就喜滋滋的拉他到一边的小溪,月亮很亮,倒映在溪水里,青年弯下腰,双手捧起一泓水,很仔细的抚过他的脸,把郑青精心涂抹的尘土一点点洗了下来,又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渐渐露出让他熟悉无比的轮廓来。郑青看着他的表情认真,倒吓得不敢说话,青年的手很大也很冷,浸在水里,几乎连一丝温度都没有,可这样抚在脸上,却也并不难过。
如此把脸洗了,青年索性从自己发冠上取了枚发梳,权当梳子,又给他通起头发来,郑青颇感尴尬,好像从来就没人这样给他梳过头,只不知该如何谢绝。青年看他的表情,不由一笑,突然觉得如此这般也不错,这种事,除非此时此地,估计自己也没这个机会。
正梳着,青年好像忽然看到了什么,蓦一皱眉,一直笑眯眯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冷戾,把郑青吓了一跳,下意识想往后坐,却给青年一把捞住,青年凉凉的手指在他发间轻轻碰了一下,自言自语似的道:“我都不知道这里还有道疤。”
郑青微微一愣,他倒是习惯这青年常说些他不懂的话了。那疤还是新的,是他逃出来前不久被继母打的,当时是血流如注,现在却也没什么了。这样的疤,郑青身上有的是,从没人留意过,他微微沉默了一下。青年仍是轻轻抚着那道疤,手上的动作很轻,目光却越发冷了起来,毕竟,知道和亲眼看到,是不同的。
两人略沉默了片刻,那青年只静静道:“依我当年的脾气,必要剥了那些人的皮。”
郑青又吓了一跳,那青年神色平淡,但郑青觉得他完全是认真的,似乎对他而言,剥皮什么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小事。郑青怕他真半夜杀回去把家里什么人的皮剥了,忙拉着他的手胡乱摇了摇,见他脸上渐渐回过了颜色,才随口打岔问他去河东做什么。青年愣了愣,却只答非所问的道:“我可以去看一个人,只怕他见了我更伤心,所以就来找你了。”
这话说的,饶是郑青心宽,听了也有点小郁闷,莫非我就不伤心了。他没说什么,那青年却似一眼看到他心里,忽然一笑道:“你到了长安,很快就要头疼得没时间伤心了。”
他说这句话的表情很欢乐,郑青略感无奈,不知他为啥对自己头疼的事这么开心,可看到他开心的样子,心里却也跟着喜悦起来。青年亦笑笑的看着他,郑青有点奇怪,明明是第一次见面,这人却似完全知道他的一切习惯,熟到连话都不用说。
如此这般,郑青莫名其妙的多了个伴,他是个随和脾气,几日下来,很快也和这略带古怪的青年处得不错。青年并不太像个多话的人,可一路倒常絮絮的问郑青他在家乡时的事,似乎总对那些放羊捕鸟的小事深感趣味。至于他自己的事,青年说得却不多,郑青只知道,青年要去长安找他舅舅,说到他舅舅时,青年脸上的神情总很特别,他虽没说什么,郑青却觉得,他必是闯了什么祸,惹得他舅舅大大的生气了。
这一日,两人路经一个小村落,却见一小股汉军在此集结,似要开拔去边境的样子。这队人大多很年轻,都是一脸垂头丧气的样子,而村中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