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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奇妙都市日常-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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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照片;那个班得利其实长得很帅啊!”
    “是啊是啊!这就是典型的高富帅;其实他爹长得就很帅气,当年还做过模特呢!”
    “怪不得啊!,听说班得利还有个弟弟,长的怎么样?”
    “他弟弟叫班布里,也是帅到爆好吧!哎,可惜我大了他那么十几岁,不然真是想下手啊。”
    “你怎么了解的这么清楚?”
    “之前看过介绍啦,他和他哥都被评为了杰出青年,真可惜他哥哥那么年轻就去世了……”
    “世事无常啊。”
    “哎……咦,小唐你回来了,怎么样,江君那里搞定了?”
    “差不多。”唐且坐下,发现对面的林晚晚反常的低着头在玩手机,平常这种情况,林晚晚虽然不会参与讨论之中,但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合群还有对他人的尊重,都会在一旁倾听,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忙着自己的事情。
    唐且这么一坐下,难免会发出些声音,林晚晚一听见对面有动静,立刻抬起头,看见是唐且之后神情又放松了一些,“唐编你回来了啊?”
    “嗯。”
    林晚晚表情复杂的看着手机,眉毛紧蹙,手指不停地在触屏上点动,看样子正在和人发短信,一直到大家讨论结束开始工作,她也没有放下手上的手机。
    午饭时间,其他人都在捧着饭盒围在一起聊天,而她则是拿着自己订的外卖跑出去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生活,有些不如意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唐且也只当林晚晚是遇到了什么烦心事,当他去茶水间倒开水路过讨论区时,看见林晚晚坐在最外面的小隔间里一边发着短信一边吃着饭。
    林晚晚一抬头看见唐且路过,还朝他笑了笑,虽然嘴角上扬,眼里透露出的却是焦急的情绪。
    唐且去茶水间倒了两杯水,一杯是自己的,另一杯放到了林晚晚的身前,“喝点热水吧。”
    “谢谢。”
    林晚晚捧着热水慢慢的喝了一口,温暖的水流入腹中,带了了难以言喻的舒适。
    犹豫片刻后,她叫住了已经转身离开的唐且。
    “唐编,能……耽误你一点时间吗?”
    唐且一听,立刻转回去坐了下来,“怎么了?”
    林晚晚的眉毛今天就没怎么舒展过,而且外卖根本就没怎么吃,由此也能看出所碰之事的糟心程度。
    “辛德瑞拉……碰到点麻烦。”
    “麻烦?她还在这里吗?”
    “嗯……说来话长,我有跟你说过吗,辛德瑞拉本身是结过婚的,当然那还是很久之前了,后来他们分开了,而她的前夫刚刚去世了。”
    唐且灵光一闪,脱口而出一个名字:“班得利?”
    “嗯,按理来说我们这些人是不会出现生老病死的,除非是一些意外事故或者是人为因素,可他就是死了……而且是死在了高斯市。”
    通过林晚晚的描述,唐且大致知道了灰姑娘和王子的后续故事。
    水晶鞋事件之后,两个人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婚后生活刚开始的确很美满,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两人之间的矛盾渐渐显露了出来。
    王子基本就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的,从小到大就是捧在手上,父母对他也是有求必应的,这一点从他靠着一个水晶鞋举国上下的找姑娘试鞋子父母还不拦着就能看出来了。
    而灰姑娘从小就被一干人等无情的欺压,在心智上成长的比较早熟,虽然她真诚善良,但是不代表人就是个纯洁无辜的小白花儿。
    王子在某些方面来说是比较幼稚的,恋爱还好说,结婚可是每天朝夕相处的日子,矛盾越来越大,不满越来越大,最后辛德瑞拉选择了离开。
    虽然她离开了,可是王子还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会离开,于是他一直的在问她,也不愿意就这么轻易的放手,就这样纠缠着,转眼人类已经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城市,构造了属于自己的世界。
    他们也来到这里,为自己的生存谋求着合适的位置。
    王子的父亲依靠着家里的财产建立了一个庞大的集团。集团的名字由王子一时有感而发,取名为水晶鞋集团。
    “班得利一直缠着辛德瑞拉,她这次来我这儿一是为了见我,二也是为了避开他,没想到班得利竟然找由头也过来,而且还死了……现在他们家的人都怀疑是辛德瑞拉下的手……可是这怎么可能呢!辛德瑞拉才不会做这种事情,她和我说过她只是觉得和班得利一起生活很累,但并不是厌恶他啊。”
    唐且虽然之后辛德瑞拉见过一面,但是她给唐且留下了很好的印象,要说她会去杀人,唐且也是不信的。
    倾诉完后,林晚晚也觉得舒服多了,她知道这件事唐且也没有办法解决,她很快转了话题:“之前还说下个月就走,现在事情那么多总感觉自己走不了了呢。”
    新人还没有进社工作,年末杂志社又有大动作,这么想想,主编会把林晚晚放走的可能性也不大。
    “事情一点点的解决就好了。”
    “说的也是呢,反正辛德瑞拉没有做过,不相信的话就让他们去查好了。”林晚晚的心情稍微恢复了一些,又多吃了几口饭,她笑着对唐且说:“真是要谢谢你了,不然我肯定还没想通,一个劲儿的郁闷呢。”
    “想通了就好。”唐且见林晚晚的手机一直震个不停,十分识趣的避开了。
    下班回家后,唐且知道林暮肯定会给自己算好时间回家收拾东西,然后踩着点的敲门,所以他动作也很快,等换了衣服,门铃就响了。
    林暮也换了身衣服,精神抖擞的在门口催他快一点,“我已经复活了,去吃饭吧。”
    “去哪里吃?”
    “奖金到手了,陪姐姐去吃烤串儿吧!”
    烧烤摊到处都有,基本都是露天的,但是这么早吃的的确是少见。
    林暮还真就拉着唐且找了楼下一家规模比较大的烧烤店,在里面要了个包厢,点了一溜儿羊肉串、鸡翅、鱿鱼等,还点了一打啤酒,大有不醉不归的架势。
    唐且也就是吃了几个烤串,林暮则是喝酒多于烤串。
    其实当林暮和唐且说要出来喝酒的时候,他就知道林暮不把自己喝吐是绝对不会回去的,这也不是第一次,上次林暮比较矜持是买了一箱啤酒带到唐且家去喝的,基本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就是工作不顺。
    其实唐且有一点恨不能理解,按照林暮说的它是个标本师而已,竞争也不是那么大,怎么工作总是不顺呢?
    “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我还是转行算了!”
    林暮一杯又一杯的灌酒,唐且知道自己不能劝,只要他一劝很可能林暮就回来给自己灌酒,再严重点就是动用武力逼迫。
    在林暮清醒的时候,唐且是绝对打不过的。至于喝醉的状态下……那就更打不过了。
    唐且能做的就是沉默,然后就是在酒里掺点水。
    不过啤酒的酒精含量本来就不高,再一掺基本就和水没什么区别了。林暮也是肚量惊人,没跑厕所就把一箱啤酒给喝得差不多了。
    说是林暮请客,可是她喝成成这样,最后还是唐且付的钱,离开的时候,林暮已经醉的不成样子,完全走不了直线,唐且担心林暮很可能走着走着就摔跤只好架着她走。
    “阿唐啊……我转行跟你做编辑好不好?”
    唐且为了安抚她,完全是附和道:“嗯,好啊。”
    “做编辑不会出现被截胡的情况吧?”
    “什么叫截胡?”
    “就是说,你……本身要做什么事情……但是最后事情已经被做好了,而且不是你做的……”
    “事情被做好了,那不是好事吗?你还省了力气,可以去做其他的事。”
    林暮听到唐且的话后,一点也没有开心,而是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好个屁啊,那人家的钱就要帮人做事懂不懂!事情不做好你好意思拿吗!你良心说得过去吗!你的职业准则去哪里了!”
    唐且也知道林暮是酒后发泄,没有在意,可林暮就是就这个话题开始了一系列的言乱,音调略高,说的激动时还手舞足蹈,唐且扶着她收到了不少人的瞩目。
    “没一行的不好做啊……”
    “干我们这行的,最重要就是职业素养!”
    “我到底是倒了什么霉,总是被人抢先一步……”
    “这是命啊……”
    唐且就这么把一路神神叨叨的林暮带回了十一楼,要是林暮配合点还好说,重点是林暮力气又大,唐且拉她的时候非常吃力才能控制住她。
    好不容易把人带上来,唐且看见走廊深处站着一个人,等走进了才发现是沈钦。
    “晚上好。”沈钦笑眯眯的和他打着招呼。他看了看唐且,有看了看唐且搂着的的林暮,目光略带深意,嘴角一弯,“看来你也很忙啊,那我就不打扰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次主要说一说林暮酸爽的人生……
    或者是#我的邻居怎么这么*#
    ╮(╯▽╰)╭关于西部的一百种死法真心很好看
    真心脑洞大……
    虽然王子死了,但是你们可以理解为他又回到了童话世界中╮(╯▽╰)╭
    毕竟童话世界中全部都是一见钟情各种真善美,三观正,行为端,的好孩子们……
    果咩,现实太残酷了……

☆、第55章 一百种死法03

唐且见沈钦一直盯着林暮看;想到他搬过来的时候林暮就已经出差了,所以并不认识她。想到这里,他向沈钦介绍道:“这是林暮,是我的邻居;在你搬来之前因为工作的关系出差去了,现在才回来。刚刚和她出去吃饭了,你有什么事吗?”
    沈钦一听这林暮是邻居;打消了之前的想法;“其实也没什么事,只是想问问你昨天找我什么事。”
    “没什么事,只是当时很想和你说一件事情,睡了一觉之后就好多了。”
    沈钦也是一点就透,他想到前两天蹦跶的很欢乐的欧阳幽冰:“小朋友送走了?”
    唐且最喜欢和这样的聪明人说话;“嗯。”
    沈钦很能理解为什么唐且会那么的高兴,“那真是不错啊。还有其他事吗?”
    “没有。”
    沈钦看唐且一个人撑着林暮聊天很是困难的样子,“需要我帮忙吗?”
    “不用了,她家已经到了。”唐且用眼神示意他背后就是林暮家的门。
    此间林暮也没多老实,不停地闹腾。沈钦看唐且处境十分艰难,便说:“钥匙给我,我来开门吧。”
    嗯。”
    沈钦没有提昨晚在他家有个男人的事情,唐且也不去问,两个人很默契的略过这个话题不提。
    沈钦帮唐且开了门就走了,毕竟林暮和唐且认识,让唐且进她家没有意见,可是沈钦对于林暮来说却是一个陌生人。尽管现在林暮喝醉了,不会在意那么多,但是沈钦很注意这些细节。
    林暮的家已经一个多月没住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下午林暮仔细打扫过了,房里一点灰尘都没有,往日的浓郁化学药品味道也不见了,空气清新的跟天天通过风似的。
    带回来的行李包被随意的扔在客厅的茶几下。窗边的大餐桌上依旧摆满了各种制作工具,其余的房门紧闭着,虽然客厅里亮堂堂的,但是给人却很压抑。
    说实话,唐且对林暮家的认识也是仅限于客厅而已,因为职业的关系,林暮很避讳别人去他们家,往日唐且在林暮家就算是想上厕所,也会回自己的家里解决。
    每个公寓的布局基本相似,所以即使没彻底参观过唐且也知道林暮家的格局。他扶着林暮去了卧室,一打开门,卧室里的摆设简洁明了除了床、床头柜、台灯、衣柜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了。
    墙壁贴上了黄底小碎花的壁纸,床上是纯白的床单被套,看起来还是很温馨的。
    将林暮扶到床上去之后,唐且帮她盖好被子,蹑手蹑脚的退出了房间避免吵醒林暮,轻轻的关上寝室的门,唐且正转身离开,只听见吱的一声,紧邻卧室的房间门忽然开起了一条小缝。
    唐且闻声望去,正好与隐藏在门后的一双眼睛撞了个正着。
    那双眼睛不似人类眼睛一般漆黑,而是红色的,配合着阳光鲜艳似血一般,眼睛整体比普通人要小得多,更像是动物的眼睛。
    那眼睛的主人与唐且对视之后,慌乱的向后撤去,门也准备关上,但因为力量不足,因为惯性门反而开的更大了。
    唐且就算不进去站在外面也能看清屋内的打扮摆设,这个房间是书房的设计,唐且看见里面也有书柜,但并不大,只有很小的两层,屋内更多的是用于放置杂物的陈列架,满满的三面墙全部都是,而且陈列架上摆的是各式各样的标本。
    导致门自动打开的可能性有很多,但是鉴于刚才唐且看到的东西,而且据他所知林暮是没有养宠物的,他还是决定去看一看,毕竟隔壁房间还有个醉醺醺的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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