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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且一听感觉应该是个很正式的东西,问:“带男伴去不奇怪吗?”
沈钦听了,开玩笑似得说:“我不也只认识你嘛,你要是能帮忙,让我请你的邻居小姐去也可以呀?”
要是林暮去了……那还得了?唐且想也不想的说:“我知道了,有服装要求吗?”
“穿西装就好了,不用太正规的就可以了,只是一个小酒会,里面都是些朋友。”
“你朋友可真多。”
沈钦笑,“出门靠朋友嘛。”
唐且听了没有多说,把盘子刷了之后就回房继续审稿子了。
也不知道林暮的养父究竟有没有打败搜查官,但是唐且已经两天没有接到林暮的电话了。
是仲裁会已经得手了?还是这次派来的都是女性杀手?又或者是事情成功了?
唐且不认为在地下生物军团的保护下林暮会出意外。
就在安然无事的第三天,唐且接到了林暮的电话让他下来一趟。
听林暮的语气,颇有些刻不容缓的感觉。
他在站在林暮屋外时,已经做好了打开门看见遍地尸体的准备了,结果林暮一开门,里面什么都没有。
“怎么了?”
林暮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喜意,她一见唐且就抓着他的手往卧室跑,“快来看!”她把唐且拉到电脑前,指着屏幕给他看。
屏幕上显示的正是IKO的论坛,上面是一个帖子。大致的意思是说圈内的老牌组织仲裁会已经解散。
网站似乎因为这个消息沸腾了,这个帖子瞬间被顶为了万丈高楼,而且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
“为什么解散了?”唐且第一反应就是林暮养父的杰作。
“因为仲裁会的现任管理者去世了,你也知道干这一行的其实很容易遭遇不测的,所以像仲裁会这样的组织都会提前培训继承人。可这个现任的管理者听说年纪已经非常非常大了,他的继承人们都出了意外,可他还在,算一算的话,现在估计都快要过百岁了吧,结果这次好像是在自己家里遭遇不测去世 。而仲裁会一下子群龙无首,谁也不服谁做老大,结果仲裁会一下子就被分裂成好几派了,听说有一派现在有要和IKO合作的意思呢。”
说完林暮感慨道:“好好一个仲裁会现在就这么没落了,以后真的就是IKO一家独大了。”
“那关于你的问题……”
“没有了,主要负责会员福利管理的人员在内讧中被杀了,所以我现在完全没有事啦!”林暮脸上绽开了笑容,“终于不用担心了!”
“确定没事了吗?”
“没事的,网站都出公告了。”
信息量太大,唐且一时来不及分析,只好先祝贺林暮:“那还真是恭喜你了。”
“哪里哪里,这次要多谢谢你了,真是够哥们!阿唐,你是我一辈子的哥们儿!有事儿就说话,能帮我一定帮!不能帮我也陪你去死!”林暮说的信誓旦旦。
唐且则是移开了话题,“陪着死就算了,你不是还要在圈内混出一番天地,然后去见你师父吗?”
“那是必然的,我到时候一定要把成就甩到老头子面前,问问他:给你长脸没有!”
林暮在脑海里幻想出了这场景,抑制不住的哈哈大笑起来。
唐且看着林暮,却笑不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也是结束了的说~死法肯定没有凑到一百种的说。以此向西部的一百种死法致敬!
结局我没有写死,大家心中应该有不同的答案吧o(╯□╰)o
关于林暮的话,她回归地下的故事这本书可能不会写……要是把唐且也搞到地下世界去我会写死的。如果想看的话……请去渣一遍游戏爱丽丝疯狂回归。【我也是够了!
夜王这个梗是来源于漫画,字面上理解就是黑夜世界的帝王,漫画里就是男公关no。1的意思。不是银魂里那个啊!没错,这就是第!二!更!我是不是棒棒哒!这也算是我送给大家国庆节的最后礼物吧,看完然后好好休息,准备迎接工作日or学习日吧!
请和我念一遍,阿西是业界好良心
做不到你们心中的大神,我要争取业界良心的存在。
这么想想,好励志呢~
这张是存稿箱发的,我现在应该还在车上,回学校好悲桑,具体事情我们明天再说~
第六集预告:霸道总裁不爱我
☆、第73章 霸道总裁不爱我01
声势浩大的新人漫画大赛的截稿日期已过;三个漫画社也在日夜加班中完成了初选的选拔。
当《sweet dream》杂志社的编辑将最后一份合格的参赛作品发到相关邮箱后。整个杂志社都因此轻松起来。
女孩子们基本都是矜持的缓口气;揉一揉发酸的肩膀。而像赵编之流的;就直接关电脑欢呼了;“这简直就不是人干的事儿!”
“终于弄完了!”
“我看到那些草稿都不擦就交上来的新人,恨不得拿块橡皮擦钻到电脑里帮他擦!”
相比之下;林晚晚就比较惆怅;这比赛才刚刚开始,杂志社的工作只会多不会少;她现在想辞职都辞不掉了。
就在大家都在普天同庆的时候;唐且却默默地收拾东西准备走人了;今天是他和沈钦参加酒会的日子。
因为沈钦先前也说只是一个私人酒会;他也没打算穿的多郑重其事。但好歹他是沈钦带过去的;也得给沈钦点面子;总不能蓬头垢面的就去了吧。所以他打算先回去打理一下。
等到一切准备完毕后,沈钦踩着点的按响了他家的门铃。
原本沈钦就长得人模人样,斯斯文文的,今天穿的贴身的小西装更是给气质加了不少分,再配上他谦逊的微笑,一副翩翩绅士的模样。
反观之唐且就显得比较普通了,穿着休闲的小西装,里面套着个白色T恤,头发倒是认认真真的梳了一下,好在唐且不用怎么拾掇,本身也是个眉目俊秀,气质出众的帅哥。
所以总体看上去,站在沈钦边上也不显得太掉价。
“准备好了?”
唐且点点头。
“我们走吧。”沈钦手上拿着车钥匙,朝他晃了晃。
“好。”
唐且关上门,两个人就一起下了楼,在路过林暮家的时候,沈钦无意的提了一句:“昨天好像看到你邻居拎着旅行袋走了。”
“是吗?应该是出差了吧。”
“说起来我好像都没有和她自我介绍一下呢,她是做什么工作的?看起来好像是长期从事户外工作的人。”
“差不多吧。”
仲裁会倒台之后,林暮在家安安稳稳带了几天,便又按捺不住开始了挑战自我运气的计划了。
唐且知道真相后已经不打算再给她出主意了(出了也是在给她增加名气),只要林暮觉醒了,她也没机会再在外面挑战死神的名号了。不过唐且还是给了她一个建议,既然在这行打不破记录,那就换一行吧。
林暮听了之后表示自己只要能够自己做成一单,以后大概就会献身于标本事业了。
说到底林暮还是想在养父面前争口气而已。
酒会举办地也在酒吧一条街,只不过是里面最高级的一家私人会所里,这家私人会所是实行会员制的。档次和格调在全市也只有夏觉工作的那家酒吧能够比一比了。
沈钦出示了邀请函后,侍者将他们带到了电梯间,按下了九楼的按钮。
只等电梯门一打开,眼前就是一个俨然已经被布置成酒会样子的大厅,装修风格十分豪华,地上铺着的华丽地毯都让人不忍心去踩,长桌上摆满了供人自取的酒水点心。
将人带到之后,侍者并没有出电梯间,而是在电梯里朝着二人鞠了一躬,接着就下电梯走了。
而这边主办方一见沈钦来了十分热情的走过来,和他打招呼。
“沈钦。”来者是一个能让人过目不忘的男人,过目不忘不单单指的是他出众的的外貌,犀利的眉眼,薄削的嘴唇,神态间的冷漠,以及那身私人订制的阿玛尼西装,还有他那君临天下,能视一切为无物的强大气场。
见到来者,沈钦也是亲热的打了声招呼:“傲天。”脸上露出了笑容。
唐且从沈钦的神态出可以看出,这不是故意表现出来的亲昵,而是发自真心的,就像他对祁枫那样,哥们之间的熟稔。
“等你很久了。”对方话语间情感波动不大,但是能够让人感受到真挚。
“嗯,好久不见了。”
两个人无言的用眼神交流了一番后,对方看了看唐且,向沈钦发出询问的眼神:“这是……”
“给你介绍一下。”沈钦搂了一下唐且,向对方表示自己与他的关系,“这是我的弟弟,唐且。”
“弟弟?”显然他对沈钦的家事也不陌生,毫不避讳的就说:“你继母的儿子。”
“是啊。”
唐且发现对方投向自己的目光隐隐有种防备,也许是担心自己和沈钦面合心不合吧。
唐且摆出一副坦荡荡的姿态任他看着。
过了片刻,他向唐且伸出了手:“你好,我是龙傲天。”
唐且也回握了一下,龙傲天的手十分有利,向来是一个行事作风很果断的人。“你好。”
沈钦看着他们俩介绍过后,帮着唐且了解龙傲天,“傲天和我也是同学,我、祁枫,他都是一个学校的,不过傲天不是去学音乐,是去学工商管理的,不过我们经常一起在学校打球,一来二去就认识了。”
提到祁枫的名字,龙傲天问他:“祁枫来吗?”
“大概来不了,他正在国外参见影展。”
此时一个西装革履的青年男子走上前来,恭敬的凑到龙傲天的耳边低声说着什么。
龙傲天听后说:“你们先聊,我这里有点事,失陪一下。”
“没事,你去忙你的吧。”
龙傲天点点头,然后带着身后的人离开了。
等他离开之后,沈钦从桌上端起了一杯香槟递给唐且,向自己拿了一杯:“别看他总是对人冷冷的,其实人不坏的。”他这是在为龙傲天先前对他的态度解释。
“嗯。”唐且到不在意这些,有沈钦的人品在这儿,他的朋友也不可能是什么阴险小人。再者说了,那是沈钦的朋友,沈钦的朋友不喜欢他和他有什么关系?只不过他倒是觉得龙傲天有那么一点眼熟。
“他和我有点像,从小也是被父母扔到国外去读书,回国之后就继承了家族的产业,就是AS集团,你在这里住了那么久应该知道的吧?”
这哪能不知道,AS集团还是他们比赛的赞助商。
唐且忽然想起来为什么觉得龙傲天眼熟了,因为之前编辑部的人八卦过这个人。听说是至今单身未婚,职位总裁身家过亿,实实在在的高富帅。
当然,在心里想了那么多,但唐且说出来的只有简简单单的一句:“听说过。”
“之前他一直不在高斯,所以也没见上,他是前几天才回来的,说想办一个小酒会,让我过来叙叙旧,我想着你反正也在这里生活,多认识些人总归是好的。“
这次的来宾都是和龙傲天或者和他们家族有着不浅的交情而被邀请的。虽然他们都不认识沈钦,但是沈钦表现出来的气度已经能够让他们相信这并不是一个普通人了,再者说他和龙傲天交谈的时候可是有不少人看到了。
所以想要认识或者套近乎的人络绎不绝的上门,沈钦游刃有余的与之交谈,而唐且则是不堪其扰,自己端着杯子跑到一边的角落里去享清静了。
从他这个位子可以清清楚楚的看见沈钦的一举一动,这就是人和人的差距。
沈钦虽然平常过得也比较接地气,和他也很聊得来,但是两个人一放到这样的环境,区别一下子就出来了。
反正他也只是来打酱油的,所以唐且很心安理得的在餐桌上选了些小吃,有限的享受着时光。
龙傲天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冒了出来,走到了他的身边。
开场白也很简单,“你认识沈钦多久了?”
“大约一个月吧。他来高斯市我们才正式认识的。”
龙傲天端着酒杯优雅的喝了一口,动作十分好看,但是语气却很让人不爽,“我知道你,单亲家庭出身,上大学的时候,母亲和沈钦的父亲结婚,毕业之后你就留在了本地做漫画社的编辑。”
唐且可以肯定自己之前和龙傲天是完全不认识的,那么短的事件他就对唐且的情况了若指掌,是之前就调查过,还是刚刚才得知的?
“看来龙总裁对我很了解啊。”
“一般般而已。”龙傲天,挑了挑眉,带着不可一世的口气:“你好像也对我不陌生啊。”
“SA集团的执行总裁,我只要看看本地新闻,还是认识的。”
“是吗?”
“请直接说重点吧。”唐且对于他们这样的商业人士做什么事情都喜欢弯弯绕感到十分的不习惯,他放下了餐盘,大有和龙傲天说清楚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