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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影]第二十八年开始-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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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鸣人,你没事吧?真是太好了!宝宝很好看,你真是厉害!……对了,宝宝叫什么名字啊?”
  *注:这部分是小祈自己编的……


☆、第三十七章

  第三十七章
  要说起这日子来,过得是说慢也慢,说快也的确很快!慢的话比如鸣人生产的时候,一分钟都能感觉像是一年那么久,但要到说快的话,就比如鸣人这三年的生活,那真可以用一句“白驹过隙岁月如梭”来形容了。
  转眼三年过去了,当时连眼睛都睁不开的小包子,也已经要上幼儿园了啊。
  鸣人对此终于有了些不可名状的沧桑感。
  都说三十而立,鸣人三十一岁了,“而立”倒还始终都谈不上,因为他一没成家二没立业!儿子倒有一个,工作嘛,也还算稳定。
  还是那份快递员的工作,在鸣人请了十个月的产假……咳,病假之后,竟然还没有辞退他,反而在鸣人刚开始上班的时候被组长单独叫去嘘寒问暖了一番!——看来子京婆婆的这个帮鸣人找工作的病人,关系倒还蛮硬的嘛!
  既然都不用换工作了,鸣人自然也就踏踏实实地继续做下去了,反正儿子的奶粉钱还是要赚的啊!
  今天是小包子上学一星期之后,第一次周末放假的日子。
  鸣人想起五天前,他千辛万苦地才把死活扒着他的腿不肯离开自己的儿子从裤腿上拽了下来,然后成功地用威逼加利诱的手段终于留在了幼儿园,结果就在短短几天之后,他每天接儿子回家的时候就发现这孩子竟然是看起来一天比一天高兴了,而且还一天比一天精神好!
  ——比他在家的时候精神还好!
  这令傻爸爸鸣人很是郁闷。
  还有,小包子的眼睛睁开之后被发现是蓝色的,所以现在任谁见了都会直呼“混血儿”了。
  黑发蓝眼,还同时集合了他两个爸爸的优点,完全是个萌帅的小正太形象,经常带出去时被花痴的姐姐阿姨们袭击,实在是太满足鸣人那当爸爸的虚荣心了。
  当然,早在小包子出生三天的时候,经过了他那马大哈爸爸日以继夜的潜心思考,和子京婆婆的言正辞明,加上安藤秀明的委婉要求,小包子最终决定下来的名字就叫做:晨幕。
  据说是鸣人根据“晓”组织的名字得来的灵感,说是代表希望和未来,对此子京婆婆只有挑挑眉,完全不置可否。
  当初,鸣人生产的伤口疼了他好一段时间,最开始的时候是连动也不敢动一下的,更不要提上厕所了,每次简直就像受刑一样!但每次受完刑之后还要用消毒水清洗伤口,这就又是另一重更加彻心透骨的刑罚了!其间伴随着疼痛的是似乎永远都流不尽的恶露,这使他甚至不得不像女人一样,使用了整整一个月的卫生棉垫!
  所幸,现在这些都已经结束了。
  现在晚上搂着软软香香的小包子睡觉的时候,鸣人就已经完全想不起之前受的那些罪了。
  当初在晨幕小包子刚出生的一个月里,鸣人都是在子京婆婆家里度过的,当然还有着被子京婆婆强迫的成分在,美名其曰:坐月子!
  虽然鸣人对这个如此富有女性专属色彩的名字颇有微词,但其实,他的情况也基本差不多了啊!
  在那一个月里,鸣人终于定下了心来,一向粗心的他,居然也学会了怎样抱孩子孩子会更舒服,学会了冲奶粉时怎样试温度,学会了什么时候要换尿不湿,什么时候要涂爽身粉……
  一个月后已经浑身发霉了的鸣人就立刻投入到了工作中,白天的时候把小包子送到子京婆婆那里,拜托子京婆婆边看病边带他,等到晚上下了班,鸣人就会把小包子接回家来自己养,当然有时候也会在子京婆婆家里吃了饭再回家来。
  于是,在养儿子之后的时间里,鸣人就一个人学会了更多的事情:他学会了怎么给宝宝翻身,学会了怎样做辅食,学会了该怎样引导着宝宝走路,学会了怎样教宝宝说话,学会了在宝宝摔倒的情况下,什么时候该扶他什么时候不该扶……
  所以其实,虽然鸣人连养盆仙人掌都会养死,但他还是成功地把儿子养活了,而且就目前看来,养的其实还不错!
  下午四点是幼儿园放学的时间,但显然,鸣人还在被快递公司压榨着剩余劳动力!
  这也就导致了他没能去幼儿园接儿子
  于是在其他小朋友都一个接一个地被家长接走时,我们的小晨幕就干脆地甩甩头,无视掉他们那个明明是阿姨还非要自称姐姐的花痴势利女方川老师,那频频向他这边投来的同情又有些做作的眼神。小包子踮起小脚来朝着分别在他们父母怀里的小美和壮壮挥挥手,就背起小书包,潇洒地孤身一人踏上了回家的路——临走时居然还没忘记跟那个方川“阿姨”说再见!
  等鸣人终于回到家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
  更何况现在正是初秋,白天也在变得越来越短了……
  他一开门,就看见了自家儿子跟自己家的狗,外加一只别人家的狗,正一起坐在地毯上玩得开心。
  他们正在,堆积木!
  据鸣人看来,正在主要负责堆积木的,是我们伟大的晨幕小豆包!而大胖同学则负责一次次将它小主人堆好的积木推翻,同时另一条狗狗在一旁负责为他俩呐喊助威!这情景叫鸣人额头不得不冒出了一条条的黑线来
  顺便说一下,另外一只狗是小樱家。前一阵子小樱突然说要去蜜月旅行,鸣人还没明白过来她到底是什么时候结的婚呢,小樱就急匆匆地把她家的狗给送来寄养了。
  鸣人问起她来时,小樱也只是含糊地回答说是luo婚,所以根本就没办什么婚礼,虽然男方家境不是很好,但好在对她很贴心。而她那有钱的老爹竟然也就同意了他们不办婚礼!之后还给了他们张卡叫他们旅行结婚去。
  虽然性质一样,不过小樱还是更愿意称之为“蜜月旅行”,因为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说了没有婚礼就是没有!旅行结婚都不行!只有蜜月旅行我才可以考虑考虑嘛~”
  对此鸣人的反应只有抽动着嘴角,强忍着没有拆她的台。
  之后小樱就说,因为知道鸣人家也养了狗,所以就先把自己的狗带来给它做个伴,免得它寂寞。
  对于这个说法鸣人无奈地翻了个白眼,不过最终还是接受了这个要在他们家暂住的小家伙。
  小家伙不像傻大胖那样是纯种狗,它是哈士奇和拉布拉多的串儿,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哈拉子!
  结果,小樱这个无良的主人居然就真的给它起名叫“哈拉子”了!
  每次鸣人喊着它“哈拉子”的时候都有些异样的感觉,偏偏那笨狗它自己每次听到都乐得不行,哈拉子都能流得老长,鸣人也就只有无奈妥协了。
  “晨幕,”刚进家门的鸣人喊着儿子的名字,一边换着鞋子一边朝屋里问道:“今天是谁送你回来的啊?”
  “没谁!”眼见着大胖再一次将晨幕小豆包的心血“刷拉拉”地推倒,小豆包也不恼,一边继续重新摆弄着一边回答他老爸的话:“没有谁接我,我今天可是自己回来的哟!”话语中是明显的得意。
  但鸣人却感觉有些理所当然般的,没有给晨幕意料中的表扬。
  小豆包撇撇嘴,倒也不是很在意。
  也是,鸣人从小到大也从来没有人会去学校接他,他自己不是也一样顺顺利利地每天都能回到家吗?所以那些非要去接孩子的家长,在鸣人眼里才真的是大惊小怪呢!
  当然这也是由于鸣人虽然对现在这个世界有了一定的了解,但之前的想法是早已根深蒂固了的,由于鸣人来的那个世界,虽然战火不断倒也算是一定程度上的平和安定,那里没有这个世界的复杂,有的只是纯粹的力量,纯粹的恩和怨,所以在这里会存在的绑架、拐卖之类的事情,完全就是被鸣人抛诸脑后。
  所以说,小晨幕能平平安安地在鸣人手里生活到现在,实属奇迹啊!
  不过好在,现年三岁半的小豆包,已然有了些自己照顾自己的能力了。
  不仅如此,他最近还发现了,自己好像也已经有了,自保的能力了!
  晨幕想起今天早上被自己偷偷藏在储藏室里的,已经粉身碎骨了的壮壮同学的木质小饭桌,不由有些小骄傲,同时又有些不解。
  ——今早他在偶然中发现,自己的力气居然能像方川阿姨故事里讲的巨人一般,这实在让他惊呆了好一会儿。
  而这个结论的直接证据就是那已经被拍得稀里哗啦的小饭桌!
  他想问爸爸,为什么他会跟其他小朋友有些不一样,不过鉴于他老爸那不靠谱的性子,小晨幕最终还是决定,自己研究的话可以会比较好!
  而且,他还不想被他老爸当成个怪物来看待……
  现在平静的生活其实就是这样,每天吃吃睡睡的,他老爸上班他上学,说起来倒也简单。
  而此时,大胖和哈拉子正辛勤地埋头在自己的食盆里。据小樱说,她家的哈拉子是很挑食的,所以当时还特意嘱咐鸣人要小心对待,结果来了他家之后,这狗每天跟着大胖吃食时都能争个你死我活的,鸣人实在没哪里能看出它挑食来!
  “爸爸,”晨幕包子正坐在桌子边,乖乖地自己用勺子舀了一勺胡萝卜,放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今天我们班的织田书倩把她的一朵小红花,从黑板上揭下来给我了……嗯,她还说她喜欢我!”
  “织田书倩?你们班转来的新同学?”鸣人随意地问道,一边偷偷把那盘胡萝卜往儿子那边小心翼翼地又推了推。
  “不是,”晨幕把嘴里的胡萝卜咽下去,然后说道:“爸爸,织田书倩就是小美呀!”
  “噢,你这样说我就知道了嘛~”鸣人笑笑,“不就是你们班的‘美羊羊’么!”
  想到那个扎着两个羊角辫,每次看到他去接晨幕时都会甜甜地喊他“叔叔”的小女孩,鸣人对她的印象还是很好的,又不由有些好奇地问道:“儿子,你……对她有没有什么想法啊?要知道,她可是很可爱的一个女孩子啊!”
  “可爱那是当然的了!”小豆包挺挺小胸脯,看起来很是骄傲地说道:“她可是我们班的班花!而且就连壮壮把自己的鸡腿给她一半,她都没有答应壮壮要交往的请求,反而说喜欢我!”
  见到他这副得瑟的小表情,鸣人实在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家儿子的小黑毛,惹得儿子不断甩着头来试图逃离他的大掌。
  终于摸够了的鸣人这才放过了儿子,又有些好笑地问道:“那晨幕,你是不是……也喜欢那个小美啊?”
  闻言晨幕小包子有些支吾:“我……虽然她喜欢我,但我不太喜欢她……她太幼稚!那次被人把头发揪了一下都能坐在地上哭起来,哪里是一个淑女该有的行为……虽然我也不讨厌她就是了……不过其实在我心中,小美和壮壮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我的兄弟兼小弟!”
  说一个女孩子是兄弟什么的,这感觉总有些奇怪……还有啊晨幕小朋友,你才三岁哎,说人家幼稚,这样真的好吗?


☆、第三十八章

  第三十八章
  这铁三角给鸣人的感觉,怎么就那么像他们那个早已不复存在的第七小组呢?
  鸣人把额头的黑线甩掉,接着就顺手夹了一大坨青菜放到了他儿子的碗里,自己却反而对那几盘兔子爱吃的东西根本没动过几筷子。
  青菜胡萝卜什么的,还是长身体的小孩子吃比较好,反正鸣人对这些完全是敬谢不敏的!
  鸣人没有细想的是,哪里有才三岁的孩子,就能将这么长的一串话表达得如此清晰条理呢?要是放在别人家,他们的父母早就该高兴得快疯了,定能把孩子当成神童给供起来!哪里会像鸣人这个对养小孩一知半解的迷糊老爹,竟然还以为这是正常的!
  至于幼儿园的方川阿姨为什么没有也发现小晨幕的特殊之处……那就只能说,鸣人他儿子比他想象得还要聪明太多了!
  ——不得不说,天才的孩子,也会有极大的可能会是个天才的……哪怕,他从出生起就根本连他那不负责任的天才老爹的面都没见过。
  吃了一会儿后,鸣人才像突然想起来一样的问道:“那壮壮?是谁啊?……你新收的小弟?”
  “哈哈,那当然啦!他是今天刚转来我们班的,小名叫壮壮……到时候等你见到他了,就会明白他这个名字到底是有多么恰当啦!”小豆包眉飞色舞地讲着幼儿园的事情,一边说一边竟还没有忘了吃饭!不得不说,专门在番茄蛋汤里面挑番茄的小包子,与他专门挑蛋花的老爸真是是天作之合!
  “那你以后的玩伴可就多了个啊!”鸣人傻傻地笑着,他倒是对那个壮壮没什么太大的好奇,不过看儿子这么高兴,应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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