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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璧-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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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光一闪,他已经挑断了他的发带。
  
  他的头发不长,刚过肩。他全身心地沉浸在剑的世界里,没那个闲心打理长发。
  他总是规规矩矩扎着他的头发,因为他很务实,做任何事,都不想受到散发的干扰。
  
  这散发披肩的样子,卫庄还是第一次见到。
  
  小庄容颜俊秀,小聂相貌端正,两个人走在一起的时候,村里的姑娘也好,街角的大娘也好,总不免多看小庄几眼。
  同是剑眉星目,一样玉树临风,为什么小庄收到的赞美往往是“这小哥真俊”,小聂收到的赞美则往往是“这人真不错”呢?没错,你猜对了,原因就是小庄身上有一股恰到妙处的邪气。飞扬的散发,斜斜挑起的嘴角,举手投足,顾盼生辉,那股若隐若现的邪气,始终恰到妙处,让小庄充满了性的魅力。
  
  现在……小聂的头发终于乱了。
  药力发作了吗?可是,为什么他要解开发辫?据卫庄所知,他睡觉时一般也扎辫子。
  
  剑光又闪,然后,剑归了鞘。小聂的手中多了一绺青丝。
  他以从前不曾有过的虚浮脚步,走向卫庄。
  
  “小庄,给。”
  
  卫庄无言以对地任由他握起自己的手。
  
  春薬,只会催生霪欲,不会催发爱情。
  师哥为为为什么青丝相赠?就就就像女人和情郎告别时常做的一样?
  
  “我身无长物,竟无物可赠。你且把这头发拿去,给师父看,告诉师父,你打败了我。”
  “……”
  “明天以后,我将踏入江湖,向我的梦想迈出第一步;而小庄你将得偿所愿,成为鬼谷派的继承人。”
  “…………”
  
  不胜酒力不胜药力的小聂,意识已经开始模糊。所以他一点也没发现,这个两全其美的方案,在卫庄心头掀起了怎样的怒火。
  
  ——胜就是胜,败就是败!
  ——骗得了师父,骗不了我自己!
  ——你不要的东西,我也不要!
  ——你不要的东西,我要来又有什么意义!
  
  小庄想拔剑,和面前的人大战三百回合,彻底撕破脸。
  但这么做只会招来又一次失败。
  所以他久久地沉默着,直到狂乱的情绪平复。
  然后,他突然发现,小聂仍然握着自己的手,而且完全没有松开的意思。
  
  是药力发作了吧。现在可以对他为所欲为了吧。
  小庄只犹豫了一刹那,就做了一件早就想做的事。
  
  他扯起小聂的头发,迫使小聂仰起了脸。
  
  齐整的头发乱了。
  坚定纯洁的眼神乱了。
  
  表情一向平板的脸,此时此刻,烧得通红。
  色泽一向黯淡的嘴唇,此时此刻,正烧得通红。
  
  (性的魅力,原来是透过邪气散发出来的吗?)
  
  事已至此,似乎只能趁势强吻下去了。可小庄还在迟疑。
  他今年刚过二十岁,还没有恋爱过,在这种奇怪的场合把初吻用掉,未免损人不利己。
  
  就在他进退维谷的时候,小聂突然有了动作。
  那张烧得通红的脸,突然贴上了他的脸。
  没错,就是那样脸贴着脸。
  脸庞火热,嘴唇火热,气息火热……只有夜凉如水。
  
  ********************
  
  这一夜实在太漫长,让小庄几度怀疑自己熬不到天亮。
  小聂温和的外皮下,竟蕴藏着如此可怕的力量。
  每一分,每一秒,每一掌,每一脚,每一剑,每一招,招招受制,让小庄深切品尝到了“略逊一筹”的滋味。
  从来没有败得这么彻底过,同窗三载,落败的次数全部加起来,也没有这一夜多。
  
  小聂的大脑早已罢工,为什么只凭身体的本能就能强成这样?
  
  直到天蒙蒙亮,药力散尽精疲力竭的他才陷入了昏睡。
  而血流不止的小庄提起了剑,想把他大卸八块。
  
  这个时代还没有封建礼教,连女人也不怎么在乎贞操。小庄在乎的,当然不是贞操。
  这一夜的分分秒秒点点滴滴,都是强者对弱者的绫辱!都是身为弱者的耻辱!
  
  心高气傲的小庄,自尊心被残酷的事实践踏成了烂泥。
  
  “不,不行,如果我就这样杀了他,就再也没有机会打败他了,我将永远钉在失败者的耻辱柱上!”
  
  疯魔疯狂的剑,砍向视线所及的一切。直到剑刃尽毁彻底不能再用,小庄才平静了下来。
  这个地方,这个村子,这个山谷,已经没有一件齐整的东西没有一个活人了。噢,他俩和他俩的衣物除外。
  
  烂醉如泥的小聂浑然不觉身下的床已化为废墟。
  他从来没喝过那么多酒,醉得太深太深,大概天塌下来也不会醒。
  
  ——骗不了自己,骗过世人也是好的。
  ——骗不了自己,也无论如何都要骗过这个人!
  
  小庄扯起破碎的床单,细细擦拭着自己身上的血迹和污痕。
  血污的味道令人恶心,不管是别人的,是小聂的,还是自己的。
  
  然后,他走到了小聂身边。
  
  小聂年纪还轻,肩膀还不怎么宽,四肢修长,骨肉停匀。
  这决不是一具丑恶的稞体,甚至可以说十分美好。
  可小庄用枕巾轻轻拭去上面的血污时,脸色比恶鬼更阴森。
  
  从内衣中衣到外衣,从鞋袜到绑腿,小庄一丝不苟地帮他穿戴齐整。
  
  小聂醒来后,看到尸横遍地的惨状一定会追查。而心力交瘁的小庄,显然没有力气敷衍他。
  于是,小庄打横把他抱了起来。就像王子抱起了公主,英雄抱起了美人。
  被抱的人固然是浑身酥软,抱人的那位,脸色却未免太阴森。
  
  ********************
  
  遥远的前方,终于出现了城池的轮廓。
  小庄停下步子,把怀里的人放到了树下。
  ——师哥,我看你醉得厉害,便送你一程。后会有期,勿念。
  小庄剥去一块树皮,在树干上留下了一行字。
  
  很好,很完美。
  粉饰得很完美。
  
  纵剑术的至高之剑叫做百步飞剑,迄今为止,小聂还没有使出百步飞剑。
  虽然小庄尚未确认他是否真的已经练成了,但绝对不想和他立刻对决。
  怀着救万民于水火之梦的小聂,不可能宽恕一个滥杀无辜的恶徒。
  一心雪耻的小庄不得不再次忍住喉头的一口血,努力掩盖自己的罪行。
  
  在这天之前,视人命如草芥其实只是小庄的人生观。他并没有真正动手杀过无辜的人。
  直到这一天,他回过神来时已满手血腥,这才踏上了残酷残忍残杀的不归路。
  
  他强迫徐老爷子为他打造了一把足以承载他的霸气他的雷霆万钧之力的好剑。
  鲨齿,确实是难能可贵的好剑。他一口气斩杀了徐家庄八十三口人,剑刃依然雪亮,闪闪发亮。
  
  他强迫师父传授纵术心法。
  鲨齿,再一次证明了它是一把好剑。它把师父的每一根骨头都剁碎了,剑刃却丝毫无损。
  
  错漏百出的纵术心法,按理会让狂乱的他死于走火入魔。
  谁知他天纵奇才,竟依靠惊人的悟性,独辟蹊径,硬生生消化了下去。
  其间万千辛苦,不足为外人道。总之,每一次死到临头苦不堪言时他都会想,我一定要练成百步飞剑,我要看看盖聂在百步飞剑之后究竟还能有什么后招!
  
  冰雪初融,转眼已到次年春天。
  他终于从师父的院子里爬了出来,站了起来。
  狂乱不成人形的他,终于像一个人似的,站起来整了整衣服,甚至照了照镜子。
  
  ——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
  ——不知明镜里,何处得秋霜。
  
  现在明明是春天,为什么镜中映出了秋霜般的一片白?
  
  秀雅而又不失刚健的美好身段消失了。肩膀变宽了,躯干也十分粗壮。
  这全是拜这数月来野人般的生活所赐。
  
  不,发与眉是例外。昨夜他提气冲关前,还真真切切看到发梢是黑色的。
  呵,一夜白头……
  
  他不后悔,他不在乎!只要能变得更强,身体发肤又算得了什么?
  
  师父已死,已无法举行继承人的交接仪式。鬼谷一系就此断绝。不过,假如他想自封为鬼谷子,把鬼谷派继续下去,也不会有人提出异议。可如此轻而易举的事,又何必急着去做呢。
  
  他迫不及待要做的,是找盖聂对决啊!
  
  一入江湖,就听到了剑圣这一震耳欲聋的名号。
  然后是天下第一剑,秦王御前第一护卫……
  第一,第一,无数个第一!盖聂已用无数个第一,在江湖掀起了滔天巨浪!
  
  (待续)
  
  




☆、第 2 章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回复留言的功能又坏了,这是存心和话痨的我过不去吗?(摔)
诸位留言的看官请别在意,等它好了,我会一一回复的~~~~
                        
  这一年冬天下了好大的雪。
  让卫庄的白发在天地间不再刺眼……
  
  结了冰的渭水两岸是延绵不断的宫殿,冀阙、甘泉宫、上林苑,林林总总,不一而足。原来秦王赢政的军队每攻破一座王城,都会细心画下该王城的宫殿平面图,交付咸阳仿建。
  覆压三百余里、遮天蔽日的煌煌咸阳宫,夸耀着秦王的荣光,承载着诸侯各国的血泪。
  
  强秦最强盛的都市,莫过于咸阳。
  而咸阳都最高贵的酒楼,莫过于扶风楼。
  扶风楼依渭水而建,景观绝佳,连门廊上的“扶风”二字,都是出自书法大家李斯之手。楼内字画古玩不计其数,只作寻常家私摆设,是达官贵人大宴宾客显摆财势的好去处。
  
  此刻,我们未老发先白的卫庄先生,正在扶风楼二楼凭栏远眺,自斟自饮。
  鬼谷派决不是贫寒的门派,数百年来不知出过多少公卿将相,但卫庄出谷的时候身上并没有带几个钱。他擅长杀人,但并不擅长翻找死人的积蓄。
  他之所以能成为扶风楼的老顾客,靠的是做那种没本钱买卖。
  
  是的,你猜对了,就是最古老的最原始的那种,很赚的那种……
  错,你想错了!怎么可能是弱质女流走投无路才会做的那种嘛!
  
  卫庄做的,当然是暗杀生意。
  
  他功夫又好下手又毒,因此生意兴隆财源滚滚,在业内已然声名显赫。
  再这样下去,用不了几年,天下第一刺客的名号就非他莫属了。
  可惜天下第一刺客的名号和天下第一剑客比起来,总觉得档次不高。说到底,这又是一个盖聂压根就不会有兴趣争夺的玩意儿。
  
  “诸位客官,请上坐!”(跑堂的声音,永远中气十足。)
  
  有客人来了,人还不少。卫庄背转身,避向包厢深处。
  在旁人眼里,这个身穿灰色棉袍头缚蓝格方巾的青年,看起来就像一个老实本分的小商人。
  但卫庄自己知道,总有几缕不羁的白发,会从方巾的边角下跳出来。
  
  白发红颜,难免引人侧目。
  卫庄的颜大约还称不上红颜,白发却已经给他惹了足够多的麻烦。
  
  他怕麻烦吗?不怕。卫庄连天王老子都不怕,怎么会怕麻烦。
  但是,白发重剑招摇过市,就办不成大事了。
  
  找盖聂一雪前耻,才是卫庄要办的大事。
  做暗杀生意,不过是为了挣点办事经费而已。
  
  雪耻的方式本来有很多,譬如说直接约盖聂对决。
  如果那件事没有发生,只要对决获胜,卫庄也就心满意足了,说不定还会和盖聂冰释前嫌呢。
  
  仔细想想,师哥对小庄还是不错的,饭菜和包子都做得很好吃,还带洗衣拖地晒被子。想到师哥的年纪其实比自己小,卫庄还不由小小地脸红了一下,幸好肤色深光线暗,谁也看不出来。其实师哥早就不想和小庄对决了吧,只想尽早入江湖扶危济困吧,因为不忍心让勤学苦练了好久的小庄失望,才坚守了三年之约吧。他早就决定在师父面前把胜利的虚名和鬼谷子的衣钵让给小庄了吧。然而只要小庄发出挑战,师哥就一定会奋力应战。
  这一点屡试不爽确凿无疑。
  这是出于他对小庄特有的尊重……
  不!不是!不是尊重!
  越是细想,就越能体会出师哥对小庄的关怀之甚。
  可关怀和尊重是两码事。
  师哥奋力应战,不是出于尊重,只是为了照顾小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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