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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百次人生-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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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耐心十足地把疯话听完,三爷直接就把人打横抱了起来,将人扔到了床上那单子给捆了起来。

    “放开我,你放开我,霍霸你个大混蛋,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啊…”

    程蝶衣剧烈地挣扎着、扭动着,像一只绝望的虫子,在黑暗的茧壳里疯狂的蠕动,根本就不知道往外到底是埋葬自己的深渊还是一点星光。

    没有那些弯弯绕绕的小男人心思,三爷安稳地充当障碍物压着身下的人,不动如山。等到程蝶衣闹得累了、没力了,只剩下喘气的份儿时,男人的脸上也多了几道抓痕,敏锐地听到青衣变得平稳的呼吸,他才放开了他的手脚。

    沉静的黑眸凝视着床上这个衣衫凌乱、头发缠结的小男人,三爷将他身上捆着的单子换了位置,扫了一眼胳膊腿上没有太大的伤痕,就站起身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手里就多了一盆清水和一块白巾,动作熟练地将人抱在怀中,就擦拭了起来。期间睡着的人动了动,他就会停下来,待重新安静了才会继续手上的动作,直到青衣身上的汗渍和污垢清洗干净了。

    其实有时候人很奇怪,他执拗地认准一个人后,不管是对的、错的,也不管是快乐的、痛苦的,他就是想要这个人,仿佛陷入了魔障似的、仿佛自己也无法控制。

    程蝶衣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到了如此境地,他本是男儿郎,奈何做起了女娇娥,小半辈子唱戏、演戏,他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索性也不去分它,只要和师哥唱一辈子戏就是一生了。他一直都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做的,可是偏偏他的一辈子里却蹦出了一个菊仙和一个霍霸,他恨着、恼着,然而无法阻止。

    然后就这么自然而然地抽上了大烟,那种感觉很不好、很恶心,那烟味让他呛得想哭,脸却怎么也哭不起来,只会笑着。明明看什么都是颠倒、重影的,他却着魔地停不来,也许就这样死了也不错。

    可是,霍霸不允许,至今他也很奇怪自己那时候看到他会大笑出来,笑得非常开心、很是畅快,好像心里拴着的东西终于破开了缰绳冲了出来,他再也不需要禁着它了。然后他将自己抱回了家,不去管周围的风言风语、不去理会他一日三疯的行为,径自困着他,让他摔东西、让他骂人、让他大哭大笑,他想自己这一辈子的痛快都发尽了。

    那段岁月里,记忆是成碎片状的,他常常分不清时间、说不准地方,兴致来了就唱戏,稍有些憋闷了就摔东西发疯,他想老刀快要崩溃了,这时他又是快意又是难过,他不知道为什么,所以更加疯狂。只要霍霸这时出现他面前,他就会冲上去又打又骂,用力地似是要把生命竭尽,最后往往是折腾完了,不知不觉地睡过去。

    他不想分清白天黑夜,他懒得去理什么年代,有一次透过窗户看到隔壁的袁四爷被一群怪人绑着走了,闹哄哄地吵着“打倒地主阶级”,他只觉得好笑,嘴角却怎么也扯不开角度,正逢霍霸进来了,才把他又抱了起来,然后他便安静了。

    有那么一次,他非常想那个男人也被那群人压走、枪毙,自己什么都不说只是死沉沉地盯着他,霍霸却仿佛知道了他的意思,淡淡地说了句“就凭他们还动不了我”。他心里的东西忽而就不疯狂了、不乱撞了。

    直到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该做些什么事了,他也就醒了。好好地洗了次澡,换了身衣服,和霍霸吃了顿饭,他就提出想要见师哥,他想着他也许会拒绝,然而他只是平静地看了他一眼,就道了声“嗯。”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觉得这样才对,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一定要再和师哥唱一次霸王别姬,然后就安心地死在师哥的怀里。

    他想那个男人也许是知道的,因为在闭眼的时候他依稀看到了那道墨蓝的长衫还有那双特殊的眼眸。

    程蝶衣觉得自己的人生有太多不明白,就如他最后为什么会望着那个方向流出眼泪,为什么要叫着那个字。

    “霸…”


 24番外 此去经年

    战火纷飞的年代终于结束了,人们以为迎来的将是困难后的甘甜,谁知竟凭空窜出个四傻帮,搞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顶着老毛的名头干了不少坏事。天天拿着一个小红本鼓捣那群二傻子,不是反这个就是批那个,弄得家里的地也没人种了、猪也没人喂养了,他妈的,不管是有没有那两颗蛋的小年轻都可劲地往里扎,导致头上的天空一片乌烟瘴气。

    就在这样暗淡的大环境里,三爷沉默地将土匪窝子收了摊,回陕北老家放起了羊。留在明面上的东西全都被贴上了‘资本主义’、‘封建地主’的大白条,曾经的豪宅也步了袁老四家的后尘,成了蜘蛛老鼠享乐的婚房。

    然而老土匪一点都不在意,留在外面的不过是些骨头渣罢了,好东西他早就转走分给弟兄们了。哼哼,跟老毛打了那么多年的仗,能不清楚他?

    当初出钱给沈天打自己,他就想好了退路,借老蒋的名头把不留毛的山头给轰了,再拿出一个他们想要的土匪头子,剩下的只要分路运出财产就行了。等到老毛解放到这里时,也就只能抽抽烟了,还想要像以前那样用迫击炮堵他家门口,纯属做梦,他三老爷子是好欺负的吗!

    静眸微眯,三爷看着前方的羊群难得地想了想以前的事,想到兴处开怀地灌起了酒。正当酒水撒欢地在男人的食道滑溜,就突然遭到了一阵强有力的冲击,“噗”地一声在空中形成一道亮丽的波浪溅了出来。

    “诶呦我的大三儿啊,我可找你了四个山头了,你怎么跑这儿来了。”

    猝不及防的三爷刚平复了自己的气道,背后又被“乓乓”地拍了几下,不用看他就知道是谁,除了大力四嫂子外没人有这么大的嗓门和力度。大眼阔鼻、一身黑色短衣、肩宽体胖,看起来着实强壮。

    要说这四嫂子可是羊山上响当当的传奇人物。听说抗战期间,这里曾经进来几个误打误撞的鬼子,头戴着两片帽、脸上挂着猥琐的笑,嘴里还一直嚷嚷着“美娘子,美娘子”,见着女人就冲上前去直勾勾地盯着人胸前的两个大包子。眼看乡亲们要遭殃了,四嫂子一手拎一个黑铁锅,从后面包抄,“碰,碰”两声,愣是把两个鬼子给拍晕了,也是趁着这时候村里的男人们一哄而上将其余的小鬼子给办了。

    此事过后,四嫂子大力神话的传说也就流传了下来,虽然她本人还活得好好的。不过凡事都有个转折,本是声名威赫的她自从遇到了许三后,将三辈子的气都给叹尽了。你说这么好的汉子他怎么就是不娶个女人呢,她都前前后后给说了五个了,愣是一个都没成!这还真就激起了四嫂子的雄心,不给许三说一个媳妇她还就不罢休了。

    这边沉默的三爷可就没这些心思了,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什么样的男人没睡过,至今为止他都不知道换了多少情人了,那方面的心思也因此淡了些,等到遇到了顺眼的再说吧。目前他挺满意和这群山羊的同居生活的,不吵不闹不发疯,整天就是吃草、散步、睡觉,甚是清闲。

    “大三儿啊,我不说你也知道嫂子来干啥,你也别嫌烦,嫂子这不是为你好吗?”女人自来熟地坐到了三爷的左边,看着他一如既往的静默,轻轻地叹了口气,过后还是继续自己的大业,“这次的可是一个美人胚子,柳叶弯眉、杏核大眼和樱桃小嘴,都别提多好看了。而且人家是大户之家,养了一百头羊呢,等你们拜了天地后这些可都是你的了!”

    “四嫂子,我不想成亲。”

    听着大三儿不成器的话,女人是一颗心被扎了个透心凉。

    “你这小子咋就不开窍呢,不成亲干吗?天天守着这几只羊过活,你能挺一辈子?而且你一个大老爷们家里没女人也不是个事啊,等村里那些女人嚼舌头的时候就有你好受的了。最重要的是你得有几个娃呀,要不然你许家可就绝后了啊。”

    三爷盯着羊群的黑眸有一瞬间的停滞,他曾经是有一个孩子,忘了是哪个情妇替他生的了,他唯一有些印象的是那个男孩有一双漂亮的墨瞳,笑起来的时候就像装进了满满的阳光。性子却安静的很,因此三爷格外地宠了些,却不成想给宠坏了,竟想要杀了老头子自己上位,还笼络到了不少的同谋。

    三爷倒是给过他一次机会,结果那小子不争气没把握住,他也就利落地将这个小崽子给毙了。他依稀地记得那孩子临死前还死盯着他,仿佛要将他的样子烙印在灵魂里,好回来报仇。

    哼,不懂事的混小子。三爷仰脖子大口地灌了几口酒,丝毫不去理会流淌进衣衫的酒水。

    径自想着自个说媒事的四嫂子一见,立马急了,这怎么就喝上了呢,“我说大三儿啊,不想讨媳妇就算了,四嫂子又没逼你,你怎么又灌上了啊。”

    “早上肉吃多了。”

    女人抽了抽,眼睛不由自主地瞄向了草从里的七只羊,个个膘肥体壮,绝对是下锅的好料啊。

    “嫂子想要就拿过去两只,我这儿不缺。”瞥及女人的眼神,三爷淡淡地说道。

    “这怎么好意思呢,你四嫂子可不是这种人,要是替你讨了个好媳妇,拿这东西还有几分理由,现在你连个女人衣裳都没见到,我可不能要这个礼。”

    “那是我不想娶,四嫂子为这事却真是跑了不少,拿两只羊再合适不过了。只是以后就别再提讨老婆的事了,许三这辈子遇到了合适的就扛回家,遇不到也就一个人了。”

    闻言,女人叹了口气,“你这小子啊,我打第一天看你就知道你心里藏了不少事,不过这不妨,咱们羊村从来不是挖掘人伤心事的地儿,每个人都自由自在的,谁都管不着谁。可是看着你,四嫂子心疼啊,还没多大的人哪,就没什么情绪,一整天就是静静地看羊、喝酒,这得是心里搁着多少事。我管不着你那些事,我总得管管你现在的事吧,因此我就想啊,给你找个媳妇吧,这样总不至孤得慌,如今看来四嫂子还是多事了。”

    “嫂子不必担心,我落不到那般田地。”

    “好,好,大三儿是一个汉子,会照顾好自己。”

    边说着,女人边起身,轻轻地拍了拍男人的肩膀,笑着就要离开。

    三爷在这时却说了话,放下手中的酒坛,走过去拽过来两只肥头肥脑的羊,“嫂子把这两只羊牵走,知道您不喜欢金银之物,大三儿就不送那些了。”

    看了半天,女人终是叹了口气把绳子牵了过来,“你这孩子啊,不管怎么说能找到一个女人照顾自己就尽量找一个吧,你一个男人怎么过一辈子。”

    “嗯。”

    看男人还是一副沉静的样子,四嫂子没再多说什么,转身离开了。

    待女人走后,三爷又坐了下来,继续望着自己的五头肥羊傻头傻脑地啃青草,黑色的双眸中倒映着这画面,难得的浮现出温和的神色。

    就这样无聊的生活,老土匪愣是猫在山沟里过了十年,等他再次出现在大城市时已经是四十五岁,穿着一身灰色打补丁的短褂短裤、脚下拖拉着一双黑色布鞋,头上还系了一块白巾,把黑色的板寸包围了起来,一双眼睛沉静墨黑,脸上多了些岁月的刻痕,身板却始终都是笔直的。

    总之,如此打扮的三爷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土包子味,因此也就不奇怪他刚要进饭店就被门口的服务生给挡了下来,对方的鼻子眼睛都切切实实地表达着鄙视,就差挂上一个牌子,“乞丐请勿入内”。

    三爷一直在沉默,黑眼珠子就盯着里面的饭桌,看都没看旁边的人。他着实有些失望,你说老毛怎么越混越回去了呢,好不容易安定了江山就弄出了这么些混蛋,成心是给社会主义盖黑章啊。

    还没等老爷子感叹完,眼前的门就被推开了,随之出来的是一个穿着黑色大衣的中年男子,嘴里叼着烟,脸上挂着痞笑,黑亮的眼睛饶有兴致地盯着身前的老男人,就像一只狼似的。

    旁边的服务生没料到这样一位大老板竟然出来了,赶忙拉开了门,扯着满脸的褶子笑得像朵向日葵,忒黄。

    “哎呀,沈先生您怎么出来了,我跟您说过有我小黄在这儿等着,绝对把您的朋友送到您的包间里,您看您竟然亲自出来了。”

    黑大衣男人没搭理他,狼眼笑意浓浓地上上下下扫视三爷,嘴里相当有滋味地砸吧着香烟。

    一看这情形,小黄有些蒙,这位沈大老板是怎么回事,咋还对一个土包子看这么大半天呢。很快他就蒙不起来了,脸上的太阳花也不见了,立马变成了饭店里的包子褶。

    “我说霍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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