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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中的第一任校长,戈德里克格兰芬多阁下?
弗立维教授尖叫一声,又晕过去了。
麦格这次也表现得比斯普劳特还激动,哦,如果是戈德里克阁下……如果是那位存在于千年前史书上的创始人……
至于你说千年前的人物重现会不会太玄幻?巫师界本来就是玄幻的,今年的霍格沃兹转学生们已经刷新了玄幻指数,再见千年前传奇人物什么的,相对反而没那么不可思议——巫师的寿命比麻瓜长很多,觉醒了相应魔法生物血统的,更是长得出奇。
只有斯内普冷笑,哦,黄金“狮子”格兰芬多,无论是不是那个格兰芬多,这群脑子只有巨怪大的同事们,都必将遭遇一项足以颠覆他们世界观的事实。
斯内普发现自己终于明白,为什么在霍格沃兹待了这么些年,接触到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小巨怪——因为这里的教职员工们,从校长开始,就都是巨怪!
巨怪的脑子巨怪的眼力!
要不然怎么会没有人发现,那个所谓的黄金狮子,尾巴是蓬松松的,而不是尾端为小毛球状的狮子尾巴——如此明显的差异,这群巨怪的眼睛都被格兰芬多吃掉了吧?
邓布利多大惊失色,什么?这个黄金狮子分明与校长室珍藏的画像一模一样——居然不是狮子?格兰芬多居然不是狮子?
小可爱终于暂时撒够娇,勉强将脑袋离开孟的怀抱三毫米,给了邓布利多一个鄙视的眼神。
怎么格兰芬多都这个样子?当年小戈里练成了阿尼玛格斯变形之后乐呵呵地来找自己,说除了尾巴其他都和自己一模一样的时候,知道了自己不是狮子的变种、而是藏獒之后,也是这样子,一副天都塌下来了、你居然欺骗了我的感情的模样,也差不多就是这样……
明明自己从来没说过自己是狮子好不好?白痴的狮子有自己忠诚可爱吗?白痴的狮子能有如此蓬松美丽的长尾巴吗?
小可爱得意洋洋地甩了甩尾巴,又将大脑袋往孟怀里一埋,继续撒娇。
不知何时变小了、并且从不知道哪里滑进校长办公室的大青蛇,尾巴尖儿往眼睛上一遮,喵喵的我啥都没看见,没看见某只大狗都当爹许多年了,还是对着主人、哦不,是爸爸大人,各种撒娇卖萌的蠢模样。
红发小女孩却看得很稀奇,她从大青蛇的脑袋上跳了下来,几步蹦到孟跟前:“您就是我爷爷?”又看向糜稽,“您就是厄尔说的奶奶啊?”可爱地歪着头笑,“爷爷奶奶好,我是一一哦!孟一一!”
这次变脸的终于轮到教授大人,哦,当然,其他教授们也挺兴趣盎然的,邓布利多尤其八卦,孟不该是个斯莱斯林吗?明明他自己也承认了孟家是斯莱斯林的嫡支的,怎么会有一个黄金狮……不,藏獒阿尼玛格斯的儿子?
斯内普木然地看向大青蛇,所以真相其实是,格兰芬多的先祖是个只会摇头摆尾蹭脑袋撒娇的藏獒,而斯莱斯林最正统的后裔,却是和那只蠢藏獒生的?
一个热爱大红色的、内里不知道多少岁了的小丫头片子?
斯内普木然地抬起头,看着校长室正面墙上不知道何时出现的画像,和画像里四个男女,金发碧眼冲着黄金藏獒喊着曾祖父的男子,黑发红眼笑着对大青蛇点头喊祖母的男人,还有喊孟叔叔佘阿姨的一文秀一温厚的两个女子……
这个不真实的世界!
梅林果然还是疯了吧?
校长室里精神恍惚了一大片,就连校长先生的呵呵呵呵,都只是机械性的复读而已。
不过谁傻了都和孟没关系,挚爱幼子就在身边,现在连长子一家都回来了,就算一时半会子还找不到回家的路,孟翔也不知道是在哪里,糜稽也不知道是否能够陪自己足够久,曾经的记忆依然不完整……
孟也真心觉得,圆满了。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本文也就此完结了
莫正在日更的红楼同人文敬水流深,各种卖萌哦:
嗯,关于本文的番外,如果敬水那儿顺利的话,这个月末应该能抽出时间来码,不过本文太长,莫一时也想不起码什么番外,所以亲们可以提意见哦,虽然不一定会照做,但莫会认真考虑的。
214前尘
银河历1527年;地球上曾经的变异生物已经进化出好些个智慧种群,这些种群也曾和人类争夺过资源和地盘;但幸也不幸的是,在变异生物们联合起来对人类正式宣战之前;异星生物来袭。
虽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但比起同时地球孕育的生物,总还是外星生物更为非我族类。
地球之上;人类本有八大势力,孟家只是其中之一,但因变异生物中,势力最大的禽类生物和海洋生物都对孟家表现出不同寻常的善意,最终孟家作为整合了地球所有智慧生物抵御外敌的首领,虽然族中上下人等身先士卒;为了胜利付出了极其惨重的代价,但地球走出去的智慧生物,也给予了他们最特殊的回报。
时至今日,孟家已经鲜少在政事上掌权,但银河之中,孟家依然是最独特的世家,而地球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变更,沧海桑田,也只有孟家祖坟,哪怕是因为地壳变迁被海水淹没,也依然得到了最完善的保护。
孟带着一家子回家扫墓时,就见到一个碗型透明材质的巨大物事倒盖着,盖子里树木林立、芳草菲菲,盖子外海水幽蓝、珊瑚艳艳,倒也别有一番趣味。
孟一一和厄尔伸着胖爪子去拍那盖子,斯瑞包得意地扬着小脑瓜:不就是水族馆么?有啥好稀奇的?土包子就是没见识!
孟却只拥着糜稽站在石碑前,看着石碑上头,孟翔孟瑚之下多了的那密密麻麻的人名,尤其是孟萃孟启,和他们之后三百多年,那好些个几乎在同一个十年里头先后死去的一百多人,眼神复杂。
转眼,家乡也过了将近两千年了。
物是人非。
孟早该习惯了物是人非,却还是有些怅然。
小可爱拿大尾巴在孟腿上扫了扫,糜稽眨了眨眼,没说话,只是往孟怀里越发偎紧了些儿。
孟轻笑,拍拍小可爱的大脑门,亲亲糜稽的鬓角。
还好有你,还好有你们。
夜晚的海洋很幽暗,但石碑之前始终亮如白昼,糜稽对于这些小玩意也算有所研究的,却始终看不出是什么使得那盖子向里发光,孟的神识倒是方便,可惜他对这些没啥研究,好在糜稽好奇一会也就过去了,虽已经不做杀手很多年,还是习惯性地不会对此等没甚杀伤力的物事寻根究底。
小可爱夫妻带着三个小孩玩儿去了,此处只剩下孟和糜稽独处。
石碑前的树木很高大,孟和糜稽两人几乎都被掩在枝叶之中,孟已是多年不需睡眠的,但此时挚爱在怀,家人在侧,不知为何,竟有了一丝困倦,先还和糜稽说着一些多年前和家人相处的趣事,但说着说着,声音慢慢低了下来,直至无声,糜稽抬头一看,孟闭着眼睛,睡颜安详,便也一笑,俯□来,头依然枕在孟胸前,也迷糊睡去。
不一会,还不等糜稽睡熟,却忽觉环在腰间的手臂一紧,耳畔传来的心跳也在瞬间前所未有的杂乱,糜稽瞬间惊醒,念力瞬间发散出去,丝毫不曾察觉到异样,但糜稽却越发警惕——无他,孟眼中的惊惧太骇人。
好在孟虽惊魂未定,却也知道吓坏了他,赶紧拍着他的背安慰:“没事儿没事儿,刚刚只是我……被梦魇着了……”
是的,只是梦。
再真实,也只是梦。
孟闭了闭眼,环住糜稽的手不禁越发紧了两分,紧得糜稽肉呼呼的身体下,骨头都发出嘎吱声,孟迅速松了手,糜稽莹白剔透的皮肤上出现了一片青紫,看得孟又是心疼又是自责。
糜稽倒不至于连这么点疼都受不了,只是担心他:什么样的梦,能让孟吓成这样?
孟叹了口气,糜稽身上的青紫已经消去,他还依然心疼地拿手摩挲着那片儿肌肤,更心疼的是,由梦中所见忆起的过去。
梦中,孟见到大片的红莲烈焰,烈焰之中,一个黑发金眸的男子闭目含笑,不知是生是死,而抱着他的另一个彪悍男人,竟一口口将他连血肉带骨头地吃得干干净净。
吃时,脸上带笑,眼中却有泪。
吃完,额上就出现了一个竖瞳。
从没见过的人,无关紧要的梦,无论是单纯的梦境,或者在某个时空发生的事实,其实与孟的关系都不大。
要命的是,孟却忽然想起来了。
遥远的过去,他遗忘了的曾经。
他也曾经那么吃过一个人。
只吃过那么一个人。
却是他的爱人。
糜稽的前生。
摸着空荡荡的额头,抱着就算瘦了许多依然肉呼呼手感十足的糜稽,孟觉得满足,可也越发心疼难当。
难怪,难怪自己在这里,怎么也找不着他。
却原来,是被自己吃掉了。
那时候,他的眼睛是睁着的,带着笑,手边也就有武器,却宁可,被自己生生吞吃了。
孟一手抱着糜稽,一手却忍不住放到嘴边,等糜稽闻到血腥味儿抬起头时,他已经吃掉自己一节手指。
糜稽的眼中满是怒火,孟却带着笑:“没事,我只是想回味一下……”这么多年,特别是最初不够强大的时候,孟其实没少经历被咬掉几块肉啥的,最凶险的一个几乎大半个身体都被吃掉了。不过,那也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现在能伤到孟的生物,他已经许久不曾遇上。因此,就连忽然想尝试一回被啃咬的滋味,也必须自己来才行。
身上疼了,心里反而没那么痛了。
但好像招惹到小爱人了?
孟讨好地蹭了蹭糜稽的脸,糜稽依然怒视着他,孟只好舔了舔自己的手指,很快,那节手指又长了回来,在糜稽唇边蹭了蹭,糜稽终于哼了一声,凶狠地咬了一口那节手指:“不想要了和我说,揍敌客虽然主业杀手,但其他生意只要价格合适,也是做的!”想截肢啥的,他随时奉陪!悄不声儿折腾损伤他的合法财产,那算啥?
孟又叹了口气,是啊,结了婚,自个儿就不只是自个儿的,做什么都要想着爱人才是。上辈子那个,说让自己吃了就毫不反抗地由着自己吃了,也不想想,自己这心里……
可是糜稽已经前尘尽忘,孟也不愿意拿前事让他烦心,偏心中委实后怕,只好抱着糜稽细细亲吻,没有□,只是珍惜。
幸好,我还是找回了你。
作者有话要说:没时间抓虫,咋办?不抓虫开定制太不负责任了,可抓虫啥的,真心没时间。两篇文的番外要憋,还有一篇新文承诺日更中,过年也好忙,放假这几天,比不放假时都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