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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不见她的声音,却能够通过她的唇形来判断。那似乎是——
【放火、烧了他们。】
放火?
我疑惑了。
可我来不及多想了,突然,一只丧尸扑向我,我害怕地盯着它,下意识地在心中想着它被大火燃烧的样子,而随后奇妙的事情发生了,这丧尸真的着火了,它嘶吼着扭曲着往后退,而其他丧尸看见,也纷纷躲开,我心中喜悦,紧忙看向那个女孩,想问她我怎么能够做到的,可就在这时,她变了样子。
她不再是个女孩了,却变成了一个三十多岁的成年男人。
这个人没有鼻子,光头,面容可憎,肤色苍白。
他双眼带着癫狂的喜悦,口中嚣张地大笑着。
那是……伏地魔?!
虽然我确信自己过去的人生里头未曾见过这东西,然而下意识地我在心里叫出了他的名字。而他也默认一样地大笑起来。
“你中计了。”
这唇语很不妙,与此同时我才注意到耳边传来的兹兹声,还有浓浓扩散开的汽油味。
公交车的油箱被毁了!
而我才刚在少女的怂恿下放了火!
“去死吧,路西法!”
那男人这么喊了一声,随后油箱在我眼前爆炸了。火焰窜得老高,从车的中部冲向云霄,带着爆炸的气流冲向我,犹如张开了恶魔的大口要吞噬我一般。
意识到自己完蛋了的瞬间,我张开双手,企图做点什么最后的挣扎。
我企图放出更大一团火焰回击它。
然而就在这时——
“嘿,你怎么了?喂!”
一切正在最混乱的时刻,有一个人喊了我的名字。我的双手还拼命阻挡在眼前,不愿意松开,可那人抓住我的手,紧忙道:
“阿瑞斯,你又在做噩梦吗?”
这是一个少年的嗓音。
他在喊,阿瑞斯?
不……这不是我的名字。
我明明叫……
然而,想一会儿,我猛然惊醒。
不,“阿瑞斯”这就是我现在的名字!
想到这里,我紧忙睁开眼,先是被一阵光刺得无法全睁开,然后,在这迷迷茫茫的亮色中,一个人出现在我眼前。他有瘦削的脸庞,美丽的灰色眼睛,还有一头半长的铂金色头发,他的身影与天色相融,造成了发光的错觉。
看见我醒了,他伸手摸了一下我的额头,松口气道:
“老天,我们的大英雄,你可算醒了。”
我下意识地抓住那只手,感觉他的体温,呆呆望着他,轻声道:
“德拉科……?”
他半笑地道:“你该不会失忆了吧,阿瑞斯?”
听见这话,看见他的瞬间,我紧忙坐起身。
“当然没有。”
这话让他开心地一笑。同时,他指着远处的一棵树,叹道
“没有就好。那么现在来看看你的杰作,大英雄。”
顺着他指的方向,我看到见了。
就在我眼前不远处有一棵树,现在处于烧焦状态。
而闻了闻双手,有一股烟味儿……
那树,刚才被我在梦里给烧了……
老天,我又在睡觉做梦的时候放火了?!
正文第3章 噩梦3
那么经过一个刺激的梦后,故事开始了。开章之前先和大家做个自我介绍。
我呢,就是你们刚才看见的那个,做梦梦见自己在公园瞎逛被死兔子吓醒,不及喘口气又发现自己倒霉地躺在办公室,然后提苹果要去见大姨妈的,却以被汽油爆炸炸得死无全尸为结束的倒霉男子。
很幸会,我就是主角了。
我本名叫李梅琳,中国人,本是个毫无特殊能力的现代人,来自于和你们一样的世界。最喜欢的事情大概是睡觉,吃饱了就睡,然后还是睡,再是睡。生活对我来说原本很安逸,可后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我和我的一位好友被黑色龙卷风带进了一个无比奇特的世界,这期间,出于某种机缘巧合,我不得不改名叫阿瑞斯,同时还遇见了几位同样穿越来的巫师们,然后我们这群本毫无交集的人,就在这世界里开始了无比恐怖、刺激偶尔还挺带感的冒险生活。
阿瑞斯这个名字在古希腊是战神的意思,本来只是随便借用我弟弟的网名,可没想后来这很巧地体现了我后来的角色。其实,一开始我觉得当战神这么暴力还需要体力和肌肉的事一辈子都和我无缘,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我正在担任这角色并被推上风尖浪口,成为这个丧尸谷里头最引人注目的家伙。
人们管我叫盾牌,肉垫,大英雄,我个人觉得很荣幸。当然,蜻蜓饮水冷暖自知,只有我晓得当大英雄苦乐参半,不过为了保护我的朋友,早日离开这个该死的世界,我会努力的。
正常状态下,我最大的能力是放火,还会使枪,我的力气也很大,同时,因为组成这个世界的故事和游戏我基本都读过,所以我很了解这个世界。
这一点非常重要。
这让我能够轻松成为破解问题关键的人物,也叫我有时候能化身智者,得到大家的信任,也增强了许多钓到妹子的重要能力。
再说这个世界,怎么说呢,基本是各种恐怖故事的结合体。
至今为止,我已经在充满鬼的学校闯过一通,也去过恐怖的废弃医院冒险,还在森林老宅见过吊死的红衣女童,在落满骨灰的荒芜小镇被古怪的警察拘留,甚至后来去了黑暗的童话世界,看见和老爸谈恋爱的白雪公主,长得非主流的灰姑娘等,碰见的怪物们也是千奇百怪。
比如,倒立人。它没有头,以手为脚行走,一旦发现你可以狂追你到无处可逃。顺便说下,打它们的屁x股是很好的处理方法,不过没中菊花那就会更激怒他们了。
再比如说,裂头犬,就是那种头被劈成两半,甩个头能看见脑子的活蹦乱跳的小狗,很可爱吧?斯内普教授曾经企图用阿瓦达索命咒收拾它们,可他最后足足发了好几次才让它们安息。这种小东西在迷雾里很多,被咬一口能没掉半根腿骨。
还有,贞子小姐。我们曾经在电视机里和她打了照面,幸好那位小姐看见我们人多自己先跑了。不过罗恩相当同情这位要24小时在电视机里头劳动的女性,我们花了很大精力也没有让他晓得呆在电视机里对这位女士来说不是那么痛苦的事。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吃人的媚娃。那些姑娘们真漂亮,歌喉也美妙,我一度以为她们是天使,后来发现她们的唯一食材是人肉,差点吓尿了我。记得我放了一把火把她们彻底收拾完了后,闻见了鸭毛烧焦的味道,我至今还在想她们到底真身是什么。给我带来了悬念的姑娘们,真让我着迷。
当然,不能漏了我们生活的主旋律,那就是丧尸。丧尸兄弟们与我们非常投缘,打它们的频率和敲跳鼠一样,你随时可能看见他们倒挂在你车上,咧嘴和你打招呼。我们的斗争堪比抗战那么久。因为你要明白,他们数量增长不要本钱,总是想要多少来多少。如果不是我的超能力乱放起来也不要本钱,真不晓得能不能顶住这么多波袭击。
不过,最可怕的还不是它们。
你或许没听过一个以烧死巫师为目的的疯狂教会萨麦尔,但是你一定听过伏地魔吧?
这个老魔头是我们的头号大敌,无时无刻不想抓住我们,我也很确信万一再落到他手里,我们肯定死定了,只要想着这位仁兄,我一个头两个大。
幸好,情况虽然恶劣,我有一些非常忠诚的伙伴,他们伴随我度过了很多艰难时刻,我很急于将他们全都介绍给你们。可惜我们十来人的队伍现在被分散得只剩下三个人了,我只能先和你们介绍目前陪着我的两位。
首先是德拉科,我的好战友的同时也是我家那位,你懂的。
说实话,最早听闻他和哈利几个是巫师的时候,我大吃一惊。毕竟,明明我们国家里会魔法的,我记得只有一位刘谦先生。
“阿瑞斯,那是魔术师,和我们不一样。”德拉科坐在火堆边研究一个叫做“打火机”的东西时候,突然回头对我说了这么一句。
“啊,不好意思,德拉科。但是,你确信刘先生过去不是霍格沃茨的学生吗?”
“至少和我不是同届的。有空你可以问问斯内普教授。”
“好的,等我找到失踪十天的他后,我会专门和教授问刘先生的事情。”
那么既然都这样说了,那就暂时放弃讨论刘先生的事情,继续讲德拉科。
最早和他见面,我们可吵了不少架,天晓得他那个脾气是怎么养成的,见人就挑刺,我都受不了。后来渐渐地我们相处得顺畅了,我才晓得他还是不错的人。
他的魔法还是不错的,遗憾的是巫师们在这个世界不是万能的,他们被各种法规削弱,魔杖也都有些故障,很多咒语不能顺利使用。再者,犹如斯内普教授打裂头犬时遇见的问题一样,阿瓦达索命咒只能打得丧尸摔个跟头,这里的怪物非常强,让巫师们没法出风头,增加了我们逃命的困难。
德拉科嘴上不爱说好话,也有自己的固执,可有自己的魅力,他未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却一定会对邪恶势力进行狠狠打击。前男友是哈利,最大的死敌是赫敏,赫敏是个好姑娘,她对我特别好,甚至,我能察觉到她对我有特别的感觉。不过她和德拉科显然八字有点不合,整天争执。说到这里我有些想念赫敏了,真想快点找到她。
“阿瑞斯,我好像听见你叫那只大金花鼠的名字了?”
正在往锅里丢蘑菇的德拉科忽而狐疑地回头看我,我紧忙摆手:“不,没有,你弄错了。”
“你该起来晒晒太阳了,不然要发霉了。你肯定是觉得太冷了才睡觉乱放火的,要知道这个该死的地方一天到晚下雨,难得见到一次太阳。”
“是,亲爱的。”
好吧,介于德拉科在这里,我们不谈赫敏了。下面我要和大家直接说我现在的另外一位伙伴。她名字叫丽莎。
丽莎是一个迷人的金发美女,她来自《寂静岭》这个故事,是我们在逃命过程中,于一个小镇的废弃医院里捡到的护士。她当时害怕地躲在床底,死活不肯出来,天晓得那医院已经废弃成那样了,她怎么还会呆在那里。幸好我们把她救出来了,否则真怕她被丧尸吃了。
丽莎过去是阿蕾莎的朋友。阿蕾莎,也来自于《寂静岭》,也是召唤我来这个世界的人,是个关键人物。有人相信她是幕后boss,有人相信她是我们阵营的强悍帮手,但是暂时不可得知。
因为当过护士,丽莎的医疗知识很出色。她可以说是我们最好的后勤。同时,性格温柔的她也是斯内普教授在这个丧尸谷里唯一的成年好友。要知道,呃,我们这一群里头,只有德拉科喜欢斯内普教授,所以每次小天狼星与他发生争吵,哈利他们都站在小天狼星这里,如果不是丽莎调解,我相信我们的路途会非常艰难。哦,感谢上帝,太谢谢她的存在了。
“嘿,阿瑞斯,你刚才是不是说我了?”
正说着,一个身着红色衣服的性感女人抱着一堆木柴走到了我身边,我躺在地上,抬头看她一眼,笑道:
“不好意思,丽莎,我在写日记呢,同时顺便自言自语一下。”
说着我将手里的本子举起给她看。她一笑道:“那倒不错。那要记得全一些。”
“那是当然的,稍后,我还要写可爱的同伴们的失踪名单,把哈利,赫敏,罗恩,斯内普教授,小天狼星布莱克,张秋,灰姑娘辛德瑞拉,以及查尔斯王子几个人都写进去。”
“还有魔镜先生。”
“啊,对,还有那个多嘴多舌的家伙。没了那伙计我还真是寸步难行呢。”
魔镜是我从白雪公主的故事里带出来的。皇后的魔镜。
“放心,阿瑞斯。前方不远就是丧魂镇了,只要去那里就能把被绑走的他们找回来了。”
“希望如此吧,丽莎。”
“那么,日记写完了?”
“是呢。”
“嘿,话说,你们是不是还漏了一个人要记录。”
正在我和丽莎交谈的时候,突然传来了一个青年的声音。
我循声望去,这才猛然记起了什么。
对了,好家伙,还有个人要和各位介绍。
不过这个家伙可能会让你们大吃一惊,因为我现在还没想明白,这伙计怎么会出现在这个世界的。
他是一个流浪画家,昨天他进入黑森林后就迷失方向,还被野狼追逐,多亏我救了他才保住小命。这位先生名字叫做杰克道森,23岁,也想要穿过丧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