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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要回身拖着人走,不料Abbott这个老实孩子也跟着趴门板上想偷窥,“Vikram,你在干嘛?”
然后我就眼睁睁的看着Abbott随着被他压过去的门板,吱呀——门被他推开了。
扑通——他在地球母亲的召唤下五体投地了。
对着大厅里的一伙人看过来的目光,我微笑之,踢踢Abbott叫他起来。结果他半天都没反应。
一时之间,我们全体木然围观Abbott紧贴着地面的面部大概是鼻子的部位淌开一滩血……
只听马尔福少女中气十足的一声吼,“梅林啊!帅哥的脸完了!”
我蹲下身,把他翻过来。Abbott,真有你的。鼻子这样遭殃了,你居然还睡过去了。
Voldy大步过来,脸上的笑容居然比排练的时候还盛了几分,“Vikram教授,我帮你送Edward教授去医疗室吧。”他绝对是在幸灾乐祸。
这个时候Abbott居然眨巴着眼睛幽幽醒来,“唔……我流血了,我要死了。地狱公爵,你果然还是对我下手了。”
下你妹啊!不要说的这么含糊,也不要再串剧了,要是青少年们真的怀疑我对你幕后黑手什么的就全是你的错啊。
我默默黑线,对之微笑,“起来Abbott,你只是摔到鼻子了。我带你去医疗室。”我伸手拉人。
伸手,握紧,放胸口,横尸在地的酒鬼居然含情脉脉的拉着我的手看着我说,“我对你一片深情,为了你,我关了光明之神小黑屋,王子仙女也丢在了一边。有你带我去黑暗的世界,我死而无悔。只是在死神将我拖进深渊之前,我要告诉你,我很喜欢你。那么,你喜欢我吗?”
年轻人,你知不知道你一脸红色鼻子里还喷着血的时候说这话真的一点很坏气氛啊。虽然我觉得很有喜感,但是那些姑娘要是被你这样告白绝对很惊悚的。下次你还是喝多一点,直接酒精中毒吧,这样我省力一点。
抽手,抽不回来。用力抽之,终于收回来了。动作迅速的把诅咒傀儡塞到他手里让他握着,俯下身掏出手帕撕两片,卷一卷塞他鼻孔里。
这酒鬼还瓮声瓮气的说着,“公爵,你喜欢我吗?”
“喜欢。”干脆的给他两个字后,他终于心满意足的闭上眼睛见梅林去了。错了,是见梦魔去了。
“他喝醉了?”Voldy平静的问着,面上却是黑影一片,抽出魔杖大有杀了他的气势,“昏昏倒地。昏昏倒地。昏昏倒地。”
其实丫刚才是想发死咒的吧,这压抑的气场绝对没错的,就是想下黑手吧少年。虽然昏迷咒比死咒轻上许多,但你给这么多个强效版的他还是要睡上一天一夜。
Voldy和Abbott之间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真是可怜的孩子。我伸手摸摸Abbott的头发。
给横尸了的Abbott一个漂浮咒,和一众看愣了的人道别,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走人。
出了门我就听见几个姑娘不知道兴奋啥的声音。
“新题材……霍格沃兹女刊……”
“Edward教授终于对Vikram教授下手了……”
“James,通知下去,飞行课暂停三天。”这是Voldy的声音,其中冷意不用我琢磨就听的很明白了。
祝你好运,Abbott。我默念。
第 55 章
御姐番外
一。
一辈子遇上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并值得爱的人,这有多难?
面对镜子里自己没了稚气的脸,对比耳洞,不多不少五个。却发现已经堵了三个。恍惚之中,原来我已经过了可以张牙舞爪的年代。爱过了,自以为是至死不渝的爱。可是一个人的公寓,放上再漂亮的家具,刷了再好看的墙漆,都不能把孤寂从我心里赶走。
什么样的人生才精彩?过了那个浮夸的年纪以后才明白,不是交几个男友就了不起,不是穿着名牌被几个男人追求就能变得高贵,不是看上了一个相貌好又有钱的男人交往了几年就能决定一生的幸福。
男人靠不住,爱到头来是一场可笑的说分手。看着别的女人挽着自己的男人走上红地毯。错了,是曾经的男人,现在被本宫给休了。
觉得自己颓废吗?不觉得。我照样化精致的妆容,踩着高跟鞋风风火火的恣意妄为,和男人调情不难,只是让自己死心塌地的爱上一个人,很难。
坐在电脑桌前玩着网游,顶着闪闪的红名和人PK,江湖里本宫成不了年轻俊杰们捧着的温婉仙子,我不屑那些装得多纯似的女人,指不定网络那头那就是猪一样丑陋的大老爷们。不就是当一洗不掉红名的女魔头吗,我乐意!一爷们竞技场上输了还要死要活的,技不如人还出来丢人,喊着一帮狗R的组个帮派就了不起了?还世界里刷小喇叭要追杀本小姐到不敢上线,当本宫好欺负啊!我不好过你们也别想舒坦,大不了我们鱼死网破!
铆足了劲和一群王八羔子耗上了,终于一刀子捅死最后一只王八,屏幕上却跳出个对话框。
〖你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Yes or No〗
生命的意义就是找一个不花心不会和妞搭讪不会出轨不会说谎不会看见老婆难过了当没看见的美男结婚!可惜这种极品男人本小姐活了二十几个年头都没遇上半个。
我捶胸顿足的惋惜着人生白费了,鼠标点上了Yes。
下一秒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再清醒,头还晕乎得厉害着。这晕乎得玄乎,我是这么认为的,我也不清楚自己是低血糖才晕的还是看见花美男给迷得。
反正我一睁眼,就对上了极品美男的眼睛了,那是一双红色的眼睛,很安静的感觉,那双眼睛里似乎什么都没有,又像是什么都有。
一见钟情是什么情形?是不是都是像我这样的,第一眼看上了,就把自己给迷得分不清东西南北了。时隔多年,我又恋爱了!
当下我就手脚齐用的从地上爬起来,蹿到他身前就是一场爱的告白。男人在女人面前总是故作风度的,绅士这种东西表里如一的少之又少,我宁可遇上流氓也不想和一个假绅士说话,我恶心。让我伤心的是,我看上的他不是一个绅士,因为他一眼不眨的就把我的下巴给卸了,好疼啊!奔泪……但让我高兴的是,他是一个很直截了当的人,想做什么就直接动手干。他一定不屑撒谎的,一个可以加10分的男人。
好吧,依照我的习惯,我会给我遇上的每一个男人打分,一个很客观的综合分。
外貌,他黑发红瞳白肤,邪魅诱惑,男女老少都会看到他而失神。底分他就有60分了。气质很安静,没有任何浮躁的情绪,不怒不喜不悲,有点冷漠但很吸引人,加10分。身材高挑瘦削,肌肉不明显,但是往那一站,口水……加10分!因为他用一个很冷淡的眼神就勾引到我了,可见美男的能耐,再加10分。上面说到他卸了我的下巴加10分,咳,当然是因为他不为美色迷惑心智坚定是一个好男人才加的分。他的皮肤还白好嫩的样子啊,摸摸,这个男人果真极品!加10分!
原来他还是个队长级的人物,有能力的男人很好,加10分。
我亲爱的他,真正展现他无与伦比举世无双的魅力,是在厮杀的时候。我看着血肉满天飞,而他用一双没有悲喜的眸子看着世界,我不知道天地间能有什么可以和他媲美。他踏血而来,像一个踩在白骨与杀戮的王座上的帝君,俯览天地,存在于尘世又奇异的超脱于轮回似的。
加100分加1000分!这他妈的把本小姐给迷得彻底晕头了,马上冲上去提出交往申请。不过被他无情的驳回了。亲爱的,我不会放弃的,终有一天我们会快快乐乐的手牵手去看夕阳去看流星雨去拍婚纱照去领结婚证滚床单的!
这是一场苦恋,因为我看上的极品美男很难追。倒不是身份、年龄、金钱之类的缘故,而是我亲爱的他真的就是只爱点数啊!
亲爱的,不要再去看些枯燥的资料了,这张单子你都来来回回看了一个早上了,快点看看我吧。我的哥特风长裙怎么样?很漂亮吧很漂亮吧?
TAT……虽然我很想用美色把他勾引到,可是光看美色他完全可以去照镜子。一回到主神空间,亲爱的就把手上一枚戒指给摘下来了,我看着他摘的,还幻想着他向我单膝下跪求婚的那美好一幕。结果我看到了什么?亲爱的他变身了啊!!!一只闪闪发光让我看直了眼的精灵!Σ( ° △ °|||)上帝啊,你是如此的无情,身为一个女人我感觉压力很大。真的。
但一振作起来,化压力为动力的话,这动力的能量该多充足啊!劳资觉得让我毁灭宇宙都是小意思了啊!o(╬ ̄皿 ̄)p
冥冥之中,我们相遇了,在一个混乱的世界里。
一切的苦难都是为了把我们的感情磨炼成金石。我坚信我的爱能让他感动,爱很难说出口,但碰见他,我最想表达的还是我那一见钟情的感情。我已经不是轻易说爱的人了,所以我对他能表达的就是请求交往。这是两个人的事情,所以我缠着他,让他习惯我,让他了解我也让我了解他。
只有相处了才知道,他的可怕是眼中没有生死而能藐视天下的帝王杀戮,他的可爱是单纯的没有杂色的对某种事物的追求。就像活着,他的种族能力足以让他从空气中抽取生存的能量,可以让他一天只是眯一会的眼睛就能精神全满,但他坚持每天三餐要吃东西,坚持每天凌晨两点前睡觉到早上5点起床。他说活着就该这样。
对啊,活着就该结婚啊,看咱们两年纪刚好也都是长寿族,干脆咱们凑一对吧!
第八十二次向他求婚被拒绝了。
悲痛之余,找主神兑换了最强效有利的X药,我决定晚上夜袭,生米煮成熟饭!
当我第七十九次摸进他的房间意图施行强X的时候,我亲爱的正好在沐浴啊沐浴。我强烈要求鸳鸯浴!
结果我亲爱的发现了我意图不轨,把药全给我喂进去了,再用龙筋绳把我给捆进了扔在墙角。然后大大咧咧的围着块碍事的小浴巾,对我展露出他那好看的身子。
我感觉体内气血翻涌,鼻腔里都是血腥味,为了美色而奔腾的鼻血流成一滩小血池……我连亲爱的那紧俏的小PP都还没摸过,就要失血过多了结在这了吗?我不甘心啊!
我努力向着亲爱的爬去,像一只毛毛虫扭动扭动。
亲爱的看着我,不知道是给那壮观的鼻血给惊住了,还是被我不屈不挠的精神给震住了。反正他看着地上努力着的我就是眼角一跳,走了过来。瞧这眼前笔直的大腿……这碍眼的毛巾!然后他抬脚了,对着我的脸进行了惨无人道的毁容。TAT……亲爱的,我毁容了以后苦的还是你啊。
后来亲爱的他房门上就通了高压电,一触就死!
虽然我是血族,但也经不起这么摧残,每日一电让我感受到了他对我的关爱可是我的发型和衣服都受到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当爱已深,请以执子之手与之偕老为前提和我结婚吧!
二。
所谓爱情,就是一个人相信了另一个人的所有谎言。
明白了这点后,我疼得撕心裂肺。真心付出却得到这样的一个结果,算姑奶奶我瞎了眼看上那么个玩意。我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生命中能为我哭为我笑为我把星星摘下来为我把许诺陪我终老的那个人。虽然看走眼了那一回,但我遇上他只一眼就知道他就是这么个人。也许他寡言,也许他残暴,也许他不识哭笑悲喜,但他很真,很纯,很干净。
他最大的优点就是他不会拿感情说谎。就像我每次告诉他我喜欢他,他简单的一个字回我,“滚。”
他并不过分,要知道一开始向他说喜欢的时候,他还算是好说话的叫我喜欢别人去,别在他身上浪费感情浪费精力浪费训练的时间。
充当军师谋事的晓军曾经和我认真谈过,他的血统副作用会让他散失感情。我嗤之以鼻,感情这种东西有时候比玻璃还脆弱,本宫可以喜欢上他爱上他,他也可以不爱我不喜欢我。我唯一的条件就是希望他对我好,给我一个简单的承诺——答应我的求婚。
没有比这更真的东西了,他的感情很简单,所以一旦答应了和我在一起,他就永远不会背叛我。我不奢望他给我爱情,其实这样真的挺傻的。我承认我很自私,想要霸占他的一生。
我喜欢他的眼睛,喜欢他的冷漠,喜欢他厮杀时仍然面色平静踩过一路尸骨。看着他,会很满足。
我喜欢他的肌肤,喜欢他的手,喜欢他的胸膛。来,亲爱的,给我多摸摸~
我有色心也有色胆,最重要的是我有一颗坚持不懈的恒心。在被他的杀气冰冻了七十八次,被扭断手腕六十九次,被打断胳膊一百零七次后。我终于成功摸过他的脸他的手他的腰他的胸膛他的大腿……可以摸的我都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