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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四下湿漉漉的树木,地上还有几截断枝朽木,估计是昨天那几个混混以前为潜进果园偷吃攀爬所致。
秦风转念一想,野生菌菇类都寄生在这些地方,长势快,最近又经常下雨,她何不来个顺水推舟?
装作不经意地走到隐蔽的监控死角,意念一动,那不为人注意的朽木、不远处的草丛里纷纷生长出许多常见的菌菇来。不敢弄太多太复杂的,有些菌类不是她这小地方能种得出来,所以低调点好。这是用来预防万一被他们注意到时,她用来忽悠人的证据。
那帮人昨天已经在这里搜寻过了,里面有什么变动他们怎可能不知道?她也只是捡了老天的漏——昨晚下的那场雨,趁机说一晚上冒出来的,不多!再用意念从秦园里摘了一大堆各类食用菌菇出来,放在进来时特意摘的蕉叶上。直到差不多够了,才提起走出去。
第六十九章 早起的虫儿被鸟吃
回到厨房,洗好米放下大锅,说了爸妈今天回来,得多煲点,今天下午回来也够吃了。开始架柴烧火,然后去果园的小井旁洗菇、洗姜切丝。素食者体寒,得多放姜中和一下。
等粥煲开了,再将撕开的菌菇与姜丝倒进去,末了再倒点料酒,顿时一阵鲜甜的香味散出,不多时,便弥漫在这间小小的厨房里。
可能正在外面巡逻的阿一老二也闻到了香味,这两个吃货正大声地吠叫几声来应和。
秦风用力闻了闻,满意地点了点头。
“啊呀!忘了放蕃薯。”她连忙捧来几个蕃薯,扒开灶膛下面的火炭,将蕃薯放平安置好,再拔些火炭盖在上面。
搞定!秦风拍拍手,拉过一把凳子坐在灶膛旁,不时捅捅柴火,不时揭开盖子看看里面的粥怎样了,顺便闻闻那种诱人的香味。
忽然,听外面又传来阿一它们的吠叫声,其中还夹杂着一个年轻男孩气急败坏的叫嚷声:“呀,别咬我!我不是来偷东西的!走开啦,我是来找雷哥的!”。
雷哥?!哥什么时候混黑社会了?秦风皱眉,放下手上拔得正欢的烧火棍,大踏步走到前院看是怎么一回事。
来到前院一看,原来是个染得满头金发的小青年。她记得这家伙,昨天临走前还狠狠瞪了老哥一眼的混混(金毛惨叫:“天大的误会啊!那是敬仰!敬仰啊!”),他一大早来这里做什么?
她正想着,那金毛已经被阿一与老二咬住衣角死拖硬拽地来到了跟前。
“阿一老二,放开他。”秦风喝止俩犬,没好气地问他,“你一大早的过来干什么?又想收保护费?”是的话她有许多办法能立马让他明白,谁才应该交保护费!
少了看门狗纠缠的金毛大大松了一口气,定下神来的他抬头看见站在杨桃树下清闲自在的秦风,心里兀了下,头又开始痛了:“妈呀!真是怕什么来什么,一心想避开她的,却还是撞上了,真是流年不利!”不知为何,昨天临走前的一瞥,让他此刻想起仍有些寒毛直竖的感觉,可明明对方只是个清秀的普通女子来着。
想不透为什么会这样的金毛只好硬着头皮一脸讪笑地对秦风说:“啊呀,早啊,姐姐怎么也那么早起来了?雷哥呢,他在吗?我是来找他的。”打算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的,没想自己是那条被鸟吃的虫子。
“他出去了,找他什么事吗?”秦风问道。难不成他是来报复的?可又不像,哪个脑残的会带着礼物来打架,冷眼瞄了瞄金毛手上提着满是字母的深蓝色礼盒。
她认得这个牌子,名声响亮的洋酒马爹利蓝带干邑,曾出现在上级婚礼宴席上。听同事们说这种酒挺好喝的,可惜她不懂品尝,只觉得比普通的红酒加雪碧香醇柔润许多而已。她是纯朴的农民子弟,不懂欣赏这种有钱人喜爱的玩意儿。
这洋酒最起码也得过千块一瓶,现在这儿有两瓶!金毛小子只是个混混,他打哪儿来的钱?难不成是想来她这儿销赃的?秦风又仔细认真地上下打量被她盯得有些瑟缩想掉头走的小青年,心里各种猜疑。
想知道对方的底细很容易,但对于一些无关的陌生人等,她懒得花心思去看。这小子虽然是个社会问题青年,却还没到要秦风提高警惕小心以待的级数。
“也没什么,就是路过,嘿嘿,路过。对了,这里还有两瓶美酒是孝敬雷哥与姐姐的,请笑纳!”金毛镇静了下,笑容满面地向秦风提了提手上的礼盒说。
秦风斜眼看他那副跟阿一相同的神情,心想,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谢了,我这里不提供销赃服务。”秦风不客气地回绝。她虽然懒,可也有个限度,而且她还是家中的老二,这种会破坏家庭和平稳定的不良因素得彻底清除。
“不不不,这不是赃物。是我,我的零用钱买的。”金毛急忙辩解道。
“嗤,你的零用钱?敢问阁下是哪路大神微服出巡?我这儿庙小,可受不起这份您零用钱买来的大礼呀。”秦风哧笑。
“真的,我没骗你,这真是用我的钱买的。”金毛见秦风一脸不信的样子,只得怏怏说出了他的身份。
原来这小子叫金多宝,他父亲金天成正是罗镇的首富。说起这金家几代的当家人,挺有几分能耐的,不但是罗镇的地头蛇,在汉平市的权力也不小,呼风唤雨作威作福也没人敢出来抗议。只因他们不但与国家部门有诸多千丝万缕的关系,明明只是商户,却在**上也很吃得开,各路人马对金家总会敬避三分。
因此,金家算得上是罗镇乃至汉平市的土皇旁,真正到了黑白通吃游刃有余的地步!
身为土皇帝的子孙,身份待遇自然不会差到哪里去。可惜,富豪门前事非多,这金多宝并不是嫡出,而是他那身为金家看护的老妈,凭借几分姿色爬了金天成的床而意外得的种。
当金天成知道时,本来想让她打掉的,因为他觉得金家的后代不能从这种女人肚子里孕育出来。可女人死活不肯,哭嚷着说她并不是看上他的钱,而是看中了他的人品才与他有了肌肤之亲,还一把将他开的两百万支票撕个粉碎。
看见那张梨花带雨的粉脸,金天成一时精虫上脑,忽然觉得她其实也不是很差,便答应让她留下孩子,并让她住进了金家大屋。
自从金多宝出世后,有了倚仗的女人开始露出了她的野心,无时无刻不在谋划着她应得的财产。金天成是什么人呀,她的那些小伎俩又怎能瞒得过他?更何况外面如此多的美丽诱惑,没几年,她便多了几个小四小五小六妹妹,连同她那用来攀附权贵的工具儿子也一并被冷落了。
而可怜的工具儿子金多宝,虽然他没少吃少穿的,却自小就娘不疼爹不爱。虽有众多兄弟姐妹,可在他们眼里,他连在大屋工作多年的花匠也比不上。
第七十章 来拜师的小混混
万般无奈兼寂寞空虚冷的情况下,他离开家去了外省一所有名的武术学院读书,书读得不怎么样,可功夫还是学了几下子。
回到罗镇,他也不回家了,直接与同是武校出来的同学称兄道弟,开始了他男人梦想的道路——浪迹江湖!!!其实就是小混混生涯。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这些情况都是秦风一时脑抽让小屋查出来的,而金毛小弟弟只说了句:“我叫金多宝,我爸是金天成。这是我的身份证,这是我的银行卡,可以用手机上网银查,里面还有好几百万呢。”最近几年都是跟那帮兄弟出外干活“打抱不平”,顺便赚点感激费什么的,钱一到手直接花光,再出去寻找“保护费”。
如果不是这次要拜师花钱买礼物,他还真忘了自己身上有这么一张卡。
好几百万呢!就因为这句话,秦风脑抽了。
有钱万能!面对一个身价百万的失足小青年递来的橄榄枝,普通百姓人家理应欣喜若狂地接过才是。但要身怀宝山的人装出一副乍然见到神的狂喜表情,她表示有些为难。
幸好,她是良民这个铁一般的事实再次得到验证,秦雷高大的身影这时出现在门口。
“哥,你回来了,这小混混找你。”秦风毫无压力地表示惊喜,随后对金多宝说,“我哥回来了,你找他吧。”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树叶地闪回了厨房。
而刚回到果园的秦雷则满头雾水地望了一眼疑似飞快逃离的背影,接着一脸莫名其妙地看着冲到自己跟前的小人。在身高一米八五的秦雷跟前,还不到秦风高度的一米五六、实属三等残废的小青年只好承认自己其实就是个小人。
返回岗位继续煨蕃薯的秦风,不断拔弄翻动蕃薯,这样才不会半生熟。不过她的耳朵可没闲着,不是存心偷听,实在是金多宝最后那声音太过惨烈了些。
“师傅!恩人!你不答应收我为徒我就长跪不起!”听那声嘶力竭的声音,他是铁了心要将狗血剧情进行到底了。
火得秦雷伸手就想提起对方衣领扔出去。
“哥,外面还有两尊门神在盯着呢,低调点!”秦风用意念提醒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的兄长。
秦风的话像盆冷水将他由头淋到脚,秦雷瞬即清醒过来。他沉吟片刻,才低头对跪在地上哭丧着脸的小百万富翁说:“我真不懂什么功夫,充其量就是经常爬山锻炼身体比别人好点罢了。上次见你掉河里救你也是出于道德本能,每个人遇到那种状况都不会置之不理的,所以你无须太介怀。你走吧,我等会还要料理果园呢。”
言下之意是,别挡道,老子忙着呢!早知你这么烦,当初就不应该救你!秦雷边说边想。
谁知那金毛一听要料理果园,马上头一抬,可怜兮兮的两眼瞬即亮了起来。他利索爬起来兴冲冲地说:“师傅,料理果园这种小事还是由我来吧,我很拿手的。啊,我马上就去做给你看!”说罢随手将那两瓶昂贵的洋酒摆在地下,在两裤腿边拍拍手上的泥尘就往果园里跑。
秦雷无语地看着又一迅速逃离的背影呆了片刻,尼玛的,今天到底什么日子,个个给他背影瞧。
粥煲好了,放在灶底下的蕃薯也被扒拉出来了,暗中将三个移进小屋给爸妈和小妹,还剩下三个。秦风还叫他们剥些焦皮扔在厨房,省得外面盯梢的起疑心,明明见她拿了好几个进来的,怎么出去只剩三个了?有了那几块焦皮就什么都清楚了。
在厨房干活的人,有几个能忍住嘴不偷吃?
果园的小院里,兄妹俩坐在木凳上,因为太烫,两人只能不停地翻动放地上热气腾腾的焦黑蕃薯。后来看有些凉了,便掰开蕃薯露出里面金黄的内心,顿时香气四溢,还没吃就觉得甜丝丝的。
那金多宝同学在后边的菜园里闻到了香味,馋得他直流口水,可又不敢过去。秦雷还没答应收他为徒,他好不容易找个借口赖在这里,如果不赶紧想个办法,等他们失去耐性撵他出去就没希望了。
电视上教的,要拜师,必先任劳任怨以表诚意。只有感动了对方,他这入室弟子就当定了!
至于现在,金同学抬眼望望果园里那栋简陋屋子,流露出丝丝的羡慕。师傅与师姑看起来不像薄情的人,他一定能感动他们的。
“我一定能拜师成功!金多宝,加油!”给自己鼓了劲,金毛青年继续埋头苦干起来。
“爸妈有说大概几点回来吗?”秦雷用手掂起滚烫的蕃薯一边呼气吹凉,一边不断左手换右手,太烫手了。
“估计下午两点左右就能回到了。”秦风低声说,“小雨就呆在小屋,不出来了,她名气太大,见了那些人会更惹事。”
“嗯。”秦雷点头,小妹回来的确没什么作用。
“对了,外面那人你打算怎么处理?”秦风问。
一提起他秦雷就头痛,没好气地说:“先不管他,等他觉得没劲自然就走了。”
秦风听罢,笑笑不吭声。
老哥如果不想收他为徒,对他不耐烦不理睬是必须的。而她是旁人,却不能如此无视他,特别在知道他的过往之后。就像当年来到她身边犯二的那些人,虽与她素不相识,仍无条件地朝她展露出暖人心肺的笑容。
而金多宝之所以是混混,正是因为被亲人无视所致。被人无视的滋味,她很了解,也知道这种人的性格潜藏着极深的自卑感,一旦爆发,很容易就走上岔路。
她不想理会尘世之事,也会极力避开,但如果遇上了,而她又不想置之不理,那她就是他的助缘。她不会勉强自家兄长收金多宝为徒,以她们家现在的这种状况,多一个人在身边就多一层顾虑。人心难测,谁知道对方是人是狼?
不过,一碗菌菇粥她还是很乐意请他喝的,对急于表示自己的真诚勤快劳动讨好偶像的小屁孩来说,也绝对是一种窝心的举动。
她不奢求对方的报答,或感激。只希望能在一个长期受冷落的人心里,留下那么一小抹温暖的回忆就够了。许多时候,当一个人陷入绝望时,往往是一些细微的回忆让他重拾信心与希望。
就如她当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