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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自然,那是自然。”齐博松笑着说道。
镇长点了点头,微笑着说道:“那你打算这么谢我?”
贞杏转了个眼珠,赶忙抢在齐博松说话的前面说道:“伊犁最好的饭馆子,我们请客,请镇长一定要赏光!”
哪知道,镇长一摆手,一只手捋着胡子,两只眼睛滴溜乱转的,一看上就知道一定又在想什么鬼主意。
“下馆子就不必了。我问你们,你们家的房子要怎么处理?”镇长说道。
齐博松和贞杏心里一阵,不会要我们把房子送给他吧?这才办了多大的事儿?竟敢伸手要房子?看来,大清朝的腐败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难怪,人家说: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哦,这房子,我们正在考虑。”齐博松并没有一下子将话说死,先看看别人的目的,在考虑接下来的打算。
镇长“嘿嘿”的一个坏笑,露出了常年抽烟被熏黑的牙。
“我说,你们不如卖给我吧。我听说,你们在伊犁混的不错,也有了房子。这房子闲着也是闲着。我那小儿子今年定亲了,明年就要结亲。大儿子和儿媳妇跟我们住在一起,小儿子和儿媳妇在住进来就不方便了。全镇上,就你们家的房子是最好的。你们要是愿意,我们多出点钱也行。”镇长说道。
贞杏心里可是一百个愿意和一百个不愿意。说愿意,这房子也没有人回来住,总让张大婶的媳妇住着也不是这个道理。说不愿意,那房子的每一角,可都是她精心设计的,里里外外,可都是她的心血。
镇长似乎看出了贞杏的心里,笑着说道:“你看,那房子你们也不回来住。都让人家住去了,那些人住,她能好好的珍惜你们的房子吗?你们现在回来是能把他们赶走。等你们回去,人家不是又住进去了?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齐博松看了看贞杏,房子是她的,她做主。齐博松知道,贞杏对那房子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毕竟,是自己亲手设计的,而且,又是出宫后自己的第一个家,承载了太多依依不舍的情感。
贞杏突然下定了狠心,说道:“一百三十两,少一毛钱我都不卖!”
“一百三十两也太贵了!”镇长惊呼道。
贞杏的眼神中充满了执拗。“当初,买那间房子就用一百两,里面我又装修了,不说别的,就说那个茅房,你知道我花了多少两的银子吗?总之,一百三十两,少一毛我也不卖!”贞杏说道。
镇长心疼的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无奈的说道:“好吧,一百三十两就一百三十两。咱们签文书吧?”
“我们的地契没戴在身上,这样吧,等我们两人从外地回来。放心吧,既然,内子已经答应卖给你们。回来后,我亲自过来签文书。”齐博松说道。
“你们要去多久?”镇长刨根问底的问道。
“大概,七八日左右吧。”齐博松说道。
镇长也只好作罢,只能等着这两个人从外地回来了。
贞杏和齐博松终于又能上路了,怀里揣着王老伯的十两银子和租地的文书。走在洒满阳光的大道上,呼吸着野外的空气,心里懒洋洋的。
贞杏暗暗的算了一笔账,按照一亩地一两银子一年的算法。十亩地一年十两银子,十年年才一百两银子。当初,他们买地的时候花了四百两的银子,照这种速度,要四十年才能收回本呀!
要等那么久呢!四十年以后,他们已经成了老头老太太了。
不过,说不定一百年以后这里能成为开发商眼中的好地段。到时候,升值的空间还是可观的。留给子孙后代也好。
可是,中国经历过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到时候,自己的子孙还能成为大富翁吗?再说了,和齐博松还没恋爱呢,就想到了子孙?真是丢人。
想到这里,贞杏绯红了脸。
可是,将地包出去实在是有些亏本。还不如,雇工人来种地。这样算下来,工人一年的费用也就在十两银子左右。十亩地一年大概能赚三十两的银子,出去工人的费用可以净胜二十两。
一年二十两,十年二百两,二十年回本。这还算是比较划算。
贞杏想到这里就对齐博松说道:“干脆,明年我们雇人种地吧。雇人一年也就是十两银子。这样还能赚二十两,总比包出去赚的多一些。”
齐博松笑了笑,无所谓的说道:“好,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二人预计的第一站本是那拉提草原,结果,平白无故的在镇上耽误了一天。虽然再次上路,但是,无论如何晚上也赶不到那拉提草原了。
贞杏欣赏着野外美好的风光,一路的平川,还有羊倌放着的绵羊。偶尔,经过小片的树林,阳光透过树叶打在贞杏的脸上,贞杏伸出手轻轻的遮挡着耀眼的光,有一股寂寥的味道。
树林的后面,大多数,是大片的农田。总有农妇头顶着白色毛巾或者残破的草帽,蹲在地里或是锄草,或是三三两两的聊天。
一个下午也就这样过去了,在农妇们爽朗的笑声中,在晕沉沉的阳光中,在飞来飞去的小鸟的羽毛间。时光,一秒一秒的流逝。永恒的是时光,那爱呢?爱可以永恒吗?
天色渐渐变暗,贞杏和齐博松都有些心急。荒山野岭的,让他们住在哪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齐博松拿出了车把式画的地图,可并没有发现附近有村落或者人居住的地方。
找不到旅馆,难道,要住野外吗?
贞杏想起了武侠小说中的那些大侠们,最奇怪的就是,他们可以忍受风餐露宿不说。大侠们似乎每天除了除恶扬善没有别的工作,难道,每天他们都需要赶路吗?
萧峰和慕容复切不说,他们一个是丐帮帮主,另一个是姑苏燕子坞的公子。一个靠丐帮的兄弟养活,另一个靠祖上留下来的基业吃老本。
那其他的大侠呢?比如,杨过。每天靠什么过日子?不工作,哪儿来的银子?
贞杏想到这里,突然觉得自己一身的铜臭味。怎么就除了银子不想点别的?
“我看,不行,咱们就随便找个地方将就一个晚上吧。要不然,也没地方去呀。”贞杏看着越来越暗的天色,不禁的焦虑的说道。
“尽量还是找一个客栈或者村子吧。就咱们两个住在野外不安全的。先别说土匪什么的,就是来了野兽,咱们也吃不消呀!”齐博松说道。
贞杏点了点头,要是万一遇到灰熊,被它咬掉一半的脑袋……她打了个冷战,越想越害怕。
又走了大概一个时辰,总算在一处荒郊野外看到了破庙。
“咱们加紧赶一赶,能有破庙,就说明村子不远了!”齐博松兴奋的说道。
贞杏可是不太愿意了,夜色越来越黑了,就意味着越来越不安全了。听说,很多土匪都有打劫夜晚行车的记录,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我看,还是住在破庙里吧。万一迷路可就不好了。”贞杏幽幽的说道。
齐博松笑了笑,在月光下,他洁白的牙齿像是飞来的吸血蝙蝠一样的触目惊心。贞杏打了冷战“鬼打墙”这三个字一下子冲入了她的脑海。
“好吧,就住在这儿吧。不过,可是苦了些。你可不要叫苦!”齐博松说道。
贞杏点了点头,住在庙里她还是第一次。有一种新奇的欢愉与兴奋感。
进了破庙,齐博松从靴子里掏出了火折子。点燃以后,贞杏不禁的吓了一跳。说是破庙,也太破了一些。蜘蛛网满天下都是。脚底下一层的尘土,就连殿内的菩萨,也灰突突的没有了新鲜样儿。
贞杏的身体紧紧的贴在齐博松的背后。突然,一只老鼠冲了出来,贞杏下了一跳,赶忙向后退了几步。“啪”的一声,贞杏的头皮顿时一阵的酥麻。
贞杏缓慢而小心的低下了头,缓慢的抬起了脚。只见她的脚底下是一具被她踩烂了的虫子的死尸,那虫子像是南美洲狼蛛大小,前面长着两只钳子,挺着一个大肚子。全身灰鼠鼠的,还带着黑色的斑纹。
正文 第四十三章 一起出行吧(五)
更新时间:20101013 10:09:23 本章字数:3246
“啊……”贞杏发出了一阵惨烈的叫声。齐博松突然回身,一把抱住贞杏的身体。贞杏指着脚底下的虫子,几乎说不出话来。眼泪几乎也要流了下来。
“你怎么了?”齐博松赶忙问道。
齐博松顺着贞杏手指的方向,那只被贞杏踩爆了肚皮的虫子并没有完全的死干净,临死前,还做了最后的挣扎,挥舞着横在身体上的几只坚硬的手臂。
贞杏一见更害怕了,几乎要跳到齐博松的身上。齐博松赶忙抱住了贞杏,让她双脚离地。不再看那可怕的东西。
“没事儿了,它死了!”齐博松安慰到。
贞杏拼命的摇着头,眼泪最终还是流了出来。卡夫卡最是恶心,他让自己小说中的主人公变成了一只甲虫——像是蟑螂一样的甲虫。身上长满了坚硬的外壳。几只爪子挥舞着,真是恶心。
不仅如此,卡夫卡还让它的亲人在它的硬壳里镶嵌了一枚苹果。大蟑螂每天用自己外壳蹭着沙发的一角,不停的来来回回的在房间里走动。
人如果在腋下也长出那样的手臂,该多恐怖?
好在,卡夫卡只是为了反映社会问题。他是个小说家而不是科学家,不然,这个世界会成什么样?
贞杏想着卡夫卡笔下的大蟑螂,又想着自己脚下那只被踩破肚皮的大虫子。浑身的酥麻,像是有无数只蚂蚁在走动一样。
齐博松将贞杏抱进了马车。
“今儿晚上你住这儿吧,我住庙里!”齐博松说道。
贞杏一把拉住了齐博松的手。一面擦着眼泪一面摇着头。“不行,我害怕,你要陪我一起睡在车里。”贞杏说道。
齐博松此刻只想一把将贞杏拥入怀中,然后告诉她,有他在,她什么都不需要害怕。可是,最终,理智还是战胜了感情,他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肩膀。
“不好。”齐博松说道。
“不要!我不能一个人睡在车里,万一有坏人来了怎么办!你也和我睡在一起,好不好?”贞杏苦苦的哀求道。
月光下,贞杏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显得格外的清澈。像是山间初春融化的雪水,干净的没有任何的味道。齐博松被贞杏那渴求保护的眼神所打动了,他不由自主的点了点头。
于是,马车从马的身上卸了下来。马也累了一天,要是不让它休息,第二天要怎么赶路?
齐博松找来了一些砖头、很很多的稻草,费劲垫在车把底下。这样一来,车把的位置就变高了,睡在里面也没有那么的不舒服。
贞杏已经梨花带雨的躺在了车里,她的小脚丫放在了车里,头却露在了外面,贞杏的理由十分的简单。万一来了强盗,自己也能听见。
齐博松听了贞杏的理由,不禁的嘲笑到:“万一你睡着了,强盗不就一下子砍掉了你的脑袋?到时候,你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贞杏想了想,齐博松说得也不无道理,便转了个方向,将头塞进了马车的里面。齐博松将马安顿好后,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钻进了车里。
二人第一次距离如此的近,双方都有些三分的害羞、两分的尴尬,还有五分的不知所措。贞杏闭起了眼睛,慢慢的等待着脸上的红晕消失。
可是,像是被人诅咒了一样,越是不去想,却越觉得身边躺着的是自己心爱的人。贞杏偷偷的抿了抿嘴。偷偷的将眼睛张开了一条小缝。
黑暗中,这小小的缝隙看不到齐博松的样子。不过,齐博松也没有舒服到哪儿去。他拘谨的靠在马车的一侧,后背紧紧的贴着马车上的帆布。呼吸着贞杏的呼吸,感受着,贞杏身体里传出的热量。
和一个女人一起住在车里,又是和自己心上的女人住在一起。除了柳下惠就只有齐博松才能忍住心里的爱恋。
谁叫,她已经是皇帝的女人,是自己的主子。谁叫,他不能越了祖宗立法,不能轻易的爱上她?
可是,老天就偏偏的要捉弄他们。越是不能爱,却越让两个人慢慢的发生了感情。
要是,有一天她真的回到了紫禁城,还能记得曾经有一个晚上她与他在车子里面渡过的这一夜吗?倘若,真的有那样的一天,她的心里也定是会有一种寂寥的味道。
那时,他会怎么样呢?他想,他一定不会装作若无其事那样,他会辞掉所有的官职,一个人回到伊犁过日子。
因为,这里曾经有他和她的回忆。因为,这里,曾经是她住过的地方。因为这里,是他唯一可以等待她的地方。
或许,他会终日的酗酒,和狐朋狗友们漫天过海的吹牛。可是,只要想起她。他依旧会被那种痛不欲生的情感所折磨,只要听到她的声音,他就会为了她赴汤蹈火。
两人的脑袋里,同时想到了这种寂寥而落寞的场景。
她要是回了宫,他想要在见到她,几乎,已经成了不可能的事情。
贞杏轻轻的翻了身,要是那样,就太寂寥了。她已经暗暗的决定,说什么,也不要回宫去!
齐博松的一只手轻轻的搭在自己的额头上,他被这种大悲剧似的结局搅和的不得安宁。这一天迟早会到来,可是,在它没到来前,他就已经痛的无法忍受。要是,那一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