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恍恍惚惚看着他,莫名其妙地有了一种好像过完了今天,就没有明天的感觉。
那种带着宿命论色彩的悲剧感,从那一天开始,就贯穿了我短短的一生。
我咕咚咕咚地喝完了剩下的药水,一股恶心的味道和一股浓重的睡意同时出现在了我的脑子里。我捧着暖暖的杯子,努力睁着眼睛。他把杯子从我手里拿走,然后想帮我重新躺下去。可是,我固执地挣开了他让我躺回床上的胳膊,一头钻到了他怀里,滚烫的双手死死攥住他胸口的衬衫领子,闭着眼,一动也不动了。
他的动作顿了顿,似乎浑身僵了一僵。然后,他把我的身体往他这边挪了挪,温柔地抱紧了我。
我松了一口气。我本来以为他会把我扔回枕头里去的。
他后来笑着对我形容过我那时候的样子:“就好像你宁可去死也不肯松手了。和你小时候抢到其他孩子手里的玻璃弹珠,死活不肯放手的那副德行一模一样。”
其实我还没有完全睡着。我微微睁着眼,透过睫毛之间的缝隙,隐隐约约看到西尔维娅的脸。我从来都没有在她那张冰冷的脸上看到过那么多的感情——失落,痛苦,愤恨,嫉妒,深深的无奈。也许,所谓冰冷,只是掩饰炽烈内心的面具。
我这辈子恨过许多人,可是我不恨西尔维娅。因为我知道她为了他做了很多我做不到的事情,而且我也知道,她一辈子都深深爱着他,她对他的爱那么深,以至于她在好多年后出生的大女儿贝拉特里克斯也从她的血液继承了这份感情。爱上一个人,从来都不是任何人的错。
所谓深爱,大致就是与另一个人融为一体。我们的爱从年幼无知的生命初始就生根发芽,从此再也不分彼此。
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
“How do I love thee Let me count the ways。我是怎样的爱你?诉不尽万语千言;
I love thee to the depth and breadth and height;我爱你直到地久与天长,
My soul can reach;直到我的心魂可以抵达的深处。
When feeling out of sight 去探索人生的奥秘,神灵的恩典,
For the ends of Being and ideal Grace。不论白昼黑夜,我爱你不息,
I love thee to the level of every day’s most quiet need;好似我每日必须的食物
By sun and candlelight。一样不能间断。
I love thee freely; as men strive for right。我自由地爱你,如同人类为自由奋斗;
I love thee purely;我纯粹地爱你,
As they turn from praise。不再为奉承所迷惑。
I love with a passion put to use in my old griefs;我爱着你,
And with my childhood’s faith。以昔日的痛苦和童年的信仰,
I love thee with a love I seemed to lose 如果没有你,
With my lost saints; I love thee with the breath;我的心就失去了圣贤。我深爱你,
Smiles; tears; of all my life! And; if God choose;以泪水,微笑以及全部的生命。
I shall but love thee better after death。
上帝在上,你会看到我的爱将在死亡来临之后历久弥坚,永不消失。”
巧的是,这首诗的作者也叫做伊丽莎白。我小时候最喜欢读这首诗。我读给汤姆听过,他不屑地撇撇嘴,对我说:“麻瓜的情诗有什么意思。”
【注:在此向英格兰女诗人伊丽莎白·巴雷特·勃朗宁(Elizabeth Barrett Browning; 1806~1861)致敬】
五年级春学期的最后一个星期,在六月初强烈的阳光下,我抱着汤姆沉沉地睡在病床上,失去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总以为我仍然在那个狭窄潮湿的巷子里,踩着湿哒哒的鞋子放肆地到处乱跑。那时候的我天不怕地不怕,是个没心没肺、彻头彻尾的野姑娘,没读过什么书,甚至都不知道伦敦外面还有一个那么大的世界。可是那时候的我因为无知,所以幸福。
或许,不仅是我,汤姆,还有世上所有人,都已经许久未曾体会到那种无知、无求、无欲的纯粹幸福了。华尔街的野心家说:“Greed is good。(贪婪是个好东西)” 可他们不明白,金钱永不眠,权力永无尽,金钱和权力是吞噬灵魂的无底深渊,前行得再远,都没有彼岸。
只有简单地拥有你,沧海的那一头才是天堂。
我后来搬过好几次家:约克郡乡间的那座舒适的暗红色砖石农舍,爱丁堡的那间整洁的公寓。可是每次午夜梦回,我脑子里的光影都是莱斯特街上潮湿而促狭的木板房和红色砖墙。我后来想,无论我走了多少路,读了多少书,生命最初的记忆都无法抹去。这就是我生命最初的形态,是我所有最真实的爱恨发芽的原点。
作者有话要说:
☆、巴黎我爱你
六年级开学前的那个八月,是我记忆里最阳光明媚的夏天。蒙特卡洛的天空蓝得格外耀眼夺目,雪白的海滩上插着五颜六色的阳伞,快艇和滑板在蓝色的海水中迎着白花花的海浪疾驰,游艇上插着飞舞的彩色丝带和旗帜。
我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头戴一顶大大的亮黄色宽边草帽,独自坐在酒吧外面一排竖着彩虹色遮阳伞的吧台前,喝着一杯加了冰块的马提尼。
“再来一杯。”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在我身边响起,我转过头,看到了一个棕色头发的男人,他冲着侍应生打了个响指,“Martini; double ice; no shake; s’il vous plait。”
他前面一句说的英语带着重重的舌音,一听就是法国南方人。他端着玻璃杯,冲我晃了晃,露出了白色的牙齿。
“Bonjour; mademoiselle。” 他对我说,挤了挤深棕色的眼睛。
这已经是今天早上第三个和我搭讪的法国男人了。我头也不抬地说:“我有男朋友了。”
他耸耸肩:“那又怎么样?”
我的眼睛瞟到了他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你已经结婚了。”
他那双无辜的棕色眼睛看着我,一脸地困惑不解:“那又怎么样?”
我摇摇头,拿起自己的玻璃杯走开了,忍无可忍地自言自语道:“法国人……”对于他们来说,找情人是无可厚非的事,一个男人要是结了婚之后还没有情人那可真是莫大的失败。而夏天的度假胜地蒙特卡洛,正是年轻貌美的拜金女们和从无聊的家庭生活中短暂逃离出来的有钱男人们的约会天堂。
我走到一把阳伞下坐下,没过一会儿,一个穿着白□□球服,卡其色马球裤的高个子男人走到我身边,懒洋洋地伸展开修长的四肢,在白色的躺椅上坐下。他把墨镜推到乱糟糟的蜂蜜色头发上面,对我扬了扬眉毛:“早上十点不到就在喝酒?”
我斜了托尼一眼,没理他。
“来一杯冰镇菠萝汁?”
“不用。”我没好气地说,“你在这里干嘛?跟踪我?”
托尼用一根橘红色的吸管喝着他的菠萝汁,愉快地说:“和你一样,在这里享受美好人生。”
“你怎么没和汤姆一起?”
托尼耸耸肩,把果汁里的一把塑料小伞拿出来:“他去乡下参加一个午餐会了。”他从杯子里捞出一颗樱桃丢进嘴里,又补充道,“和西尔维娅一起。”
我一把夺过他的墨镜,戴在了自己的眼睛上,在沙滩上的毯子上躺了下来,不再说话。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玛格丽特对我施了钻心咒倒也不是坏处,因为这让我和汤姆和好了。汤姆应邀到巴黎参加一年一度的“欧洲优秀年轻巫师论坛”,魔法部给了他一笔奖励,这开销足够他把我也带上了。兰道尔一家人在里昂,马赛,巴黎都有地产,他们每年夏天都会来度假。这次因为玛格丽特出了事,兰道尔老头一病不起,六月就带着我妈去了马赛调养身体了。布莱克家在法国也有房产,西尔维娅每年夏天也会和她的家人过来度假。所以,这个周末,我们四个就都聚到了蒙特卡洛。
汤姆时常会和西尔维娅去见一些人,或者参加布莱克家族的一些小型社交活动。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么多。我从来不问他去了哪里,也不问他见了哪些人,更不会去追问他和西尔维娅在一起的细节。
我有一回和托尼嘲讽地指出了这一点,他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妈过去也是这样。从来不问我爸在外面做什么。”
那是托尼第一次对我提起他的母亲,也就是第二任兰道尔夫人。第一任兰道尔夫人很早就过世了,生下了一名窒息的早产儿之后就死于大出血。兰道尔家里的所有人都对这件事闭口不提,这已经成为了一种禁忌。这些闲话都是我从兰道尔家邻居的厨房帮佣那里听来的。那位肥胖而多嘴的厨娘告诉我:“兰道尔先生自从玛戈去世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没错,他的第一个妻子就叫做玛格丽特——变得更加冷酷,不近人情了。他坚持把他和茱莉亚的女儿起名叫做玛格丽特,这几乎要把茱莉亚给气死。不过茱莉亚和玛戈不同,只要在那座大房子里过着舒舒服服的日子,她才不去管兰道尔在外面有多少女人,也不去管他心里究竟是更爱玛戈还是爱她。玛戈就做不到。当年她早产就是被兰道尔给气的。”
我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惊讶地目瞪口呆。那时候我12岁。那时候我想,要是汤姆哪天敢背着我和别的女人出去,我一定会一巴掌锤死他。
兰道尔先生为了我妈和茱莉亚离婚的时候,给了她一大堆房产,所以眼下茱莉亚正舒舒服服地在某个海滩晒着日光浴呢。
我们在蒙特卡洛的时候,托尼第一回跟我谈起了他和他母亲的关系。
“我和我妈的关系不好,而玛格丽特和她的关系更加恶劣。她们两已经三年没有说过一句话了。”他告诉我,凝视着蔚蓝的大海,额前的金发在海风中飘动着,“她从来不是个称职的母亲,也不是个称职的妻子。你不知道在我小时候她是怎样辱骂玛格丽特的,仅仅是因为父亲给她取了‘玛格丽特’这个名字。母亲每次和父亲吵架的时候都会对她破口大骂,好像她就是那个在父亲心里始终阴魂不散的女人。很变态,很扭曲,对不对?”
他苦笑了一下,语气平静得好像只是在诉说着一个和他不相关的故事。我没有说话。虽然酷热的太阳照在我们身上,可是我突然感到了一阵森然的寒意,好像茱莉亚就是我的未来。
我有时候觉得我和汤姆的关系就像摔碎了又重新粘合在一起的玻璃风铃,我每一次拿在手里都得小心轻放,好像一不小心又会碎裂。我曾经的那些任性,冲动和脾气,似乎都在上一场大病中离我而去了。我每次都压抑着,控制着,因为我害怕一旦我的情绪失控,我就会再次失去他。而我无法忍受再次离开他了。
奇怪的是,那段时间反而让我和托尼走得越来越近。我虽然还是延续着从小的习惯对他恶语相向,可是在我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对他产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信任感。
托尼在暮色中开车送我回旅馆。我第一次发现他会开麻瓜的汽车的时候被吓了一跳,不过随后就很开心,因为总是在壁炉里飞来飞去,沾上一身烟灰之后,偶尔坐一辆汽车在沿着蔚蓝色海港的公路上兜风也是很不错的。
正值日落时分,天空中铺满绚烂迷人的云层,夕阳把金红色的夺目光辉投射在蔚蓝色的海港和白色的海滩上。托尼开一辆深蓝色的德国戴姆勒汽车,汽车的车棚敞开着,晚风中带着海港的咸味和不远处山谷里紫罗兰和蕨草的清香,把我的头发吹得像疯子一样。
托尼把我送回旅馆,开车离开了。他一个人住在城里的一间公寓里。我独自回到空荡荡的房间,打内线电话让客服送上来了一瓶朗姆和一罐冰块。我坐在阳台上,穿着睡衣,往玻璃杯里加了很多很多的冰块,默默看着天空一点点暗淡下去。
蒙特卡洛的天空可真美啊。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一道道深浅不一的云层,深红,淡粉,浅紫,深蓝……那么多的颜色重叠在一起,迷人而令人眩晕。可能是因为暑气、酒精和尼古丁的原因,我迷迷糊糊地蜷坐在阳台上的那张竹篾编织的扶手椅上,从黄昏到深夜,从深夜到黎明,竟然没有感觉到等待的漫长和寒冷。
我和汤姆其实从来没有睡过一个房间。回到巴黎后,我们住的是一个小套间,有两间卧室和一个客厅。他把客厅变成了他的临时办公室,每次都坐在那张摇摇晃晃的写字台跟前,脑袋埋在一大堆羽毛笔和羊皮纸当中忙到深夜。
我们到巴黎的第一个晚上,他带着一盏水晶做的烛台回来了。“你看,”他兴冲冲地告诉我,“这个底座是永不融化的格陵兰冰川的一块冰。是妖精的魔法。你喜欢吗?”
我当然喜欢。我最喜欢收集这些有趣的小玩意,他也知道。我抱着烛台兴奋地放在了我的床前,突然想起了什么,问:“这应该要花很多金子吧?”
他脸上的笑容微微一沉,在门口侧身看着我,正在解领带的手停了一停。
“不要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