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维多利亚,我亲爱的,这句话我说了很多遍了,没有,我真的没有冷淡,真的,我可以对上帝发誓。”一个男声传来,声音低沉且很有磁性。
“噢,得了吧,汤姆,谁都知道上帝在你这里可不受欢迎。”维多利亚笑道。
我无奈地扶住了额头,“亲爱的,你真的不能误会我,我没有那意思……”
没错,是我,这个男人,这个正在和女人厮混的中年男人汤姆?里德尔,是我。之前两次都是女性,但这次一睁眼就直接变成了一个快四十岁——虽然看上去才三十岁上下——的英俊的男人。
混蛋,再英俊也不能掩饰我现在变成了一个中年男人的事实好不好?!妈的,你难道不知道女穿男是天雷吗?!什么?你说没准我的真身就是男的?去你的吧老子的身体老子自己当然清楚!老子在碰上这个乱七八糟的不死命运之前一定是个姑娘你信不信?虽然咱性格是爷们了点儿但是这不代表咱就要变成一个纯爷们好不好?!
纯爷们儿意味着啥?它意味着一颗男人的心和一个男性的真实身体!虽然说之前咱的心思确实偏男性化了一点,但是这不意味着我可以接受一个男性的身体!想想吧,作为一个男人,咱就不得不去和女人XXOO了好不好?!
妈的,就算老子心思再怎么爷们儿咱还是比较喜欢男人啊!可是你让我现在去找男人的话在身体上这就是搞基了啊!而且当0号很痛好不好!什么?你说1号?妈的你什么意思你难道是让老子却捅别的男人么混蛋老子连女人都下不去啊搞个男人老子一定还没干就先萎了好不好啊啊啊!!
……
不好意思刚才激动了,你就当我刚才什么都没说,我们继续。
我花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来熟悉现在的这具身体和身份,当然,前者的种种麻烦困难暂且不表,而过程中收到父母诸人的各种怀疑也掠过不提,只是这身份让我有些好奇——不,准确的说是头痛。
我,姓名:汤姆?里德尔;性别:男;年龄:三十七;家庭成员:父母健全,无兄弟姐妹妻子子女,但有情人若干;经济状况:富裕,拥有一套两层大别墅,仆人女佣数名,家中各种装饰不计;声望:差,很差,及其差。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颇为头痛。其一,此父母对汤姆?里德尔——现在就是我,极为宠溺,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整天坐吃等死闲的没事干了带几个女人回家或者出门四五天不回家他两人不仅不管不教甚至对这种行为持默许的态度!其二,这家伙——得,现在还是我,也不知道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东西,一个男人都三十好几了还不结婚膝下连半个儿子女儿都没有,但若说他——不,是我,是X无能么,经常还会出现让我从尴尬到麻木的晨X现象,但若说我是基佬么,我的情人数量用一只手都数不完,当然,一个两个都是身材魔鬼面孔妖精的美女。其三,此人——妈的,这不还是我么!——人品极差,名声无下限,看外面的人对我那样阳奉阴违皮笑肉不笑甚至当面诋毁侮辱的态度就懂了,估计就算哪天我死了那帮子人还会开个欢庆会什么的。其四,也就是我最不能接受的一点,就是——汤姆?里德尔。混蛋这个名字算怎么回事!汤姆?里德尔!在被此人来回剐了两次之后我居然变成了他,这算什么啊!精分么!
不过后来我仔细想了想就觉得我想错了,首先今年还是一九四三年,那个杀我的汤姆?里德尔还是个十几岁的青葱少年,没可能在一两个月之间就变成一个三十几岁的大叔,其次我又是个麻瓜,不会半点魔法,再者么,那家伙的全名是汤姆?马沃罗?里德尔,而我只是汤姆?里德尔。
不过,虽然他们不是同一个人,但这两人也绝对是有些联系的,先不说名字了,这脸也长得有七八分相似。
混蛋别告诉我真相是那家伙是我不知从那里钻出来的私生子,而我是他老子!
当然这种可能性如此之低的事实不是真相还有待考证,,而且比且这个我更应该考虑的是怎么处理,不,是对付眼前这个浑身上下散发着Sex气息的女人。
“不是那个意思?那你是什么意思?”维多利亚甩了甩头发,对我伸出三个指头,“三次,这几天你一共拒绝了我三次。想想之前吧,那时候被拒绝的人可是你来着,现在却反了过来。亲爱的汤姆——”她猛地扑了上来,一把拽住了我的领子,“请至少解释一下吧,嗯?”
“……”我动弹不得,她香软的身子整个就靠在我身上,只要我稍一动就可能碰到某些不该碰的东西,我看着她近在眼前的美艳面孔,大脑转的飞快。
该怎么办现在该怎么办?跟她解释撒谎还是直接一把推开她大吼“老子喜欢的是男人女人给我退散!”不,这个还是算了吧,在这个封建保守的年代要是我敢这么做了保准儿我连明天早上的太阳都看不到,那怎么办难道老子一世英名真要毁在这个女人手上啊呸不对我到底在想什么还有女人你靠远点行不你那一身的香水味严重的干扰了我的思维啊混蛋喷那么多香水做什么你当你是菜啊很可惜我不会品菜对我来说差不多就行了啊不对我到底在想什么?!!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就在我乱七八糟不知想着什么的时候,突然,一种仿佛被毒蛇盯上的感觉顺着我的脊背爬了上来,阴冷潮湿,如芒在背。
我猛地回过头去,却没有看到什么异样,这附近依旧是那片青草坡,不远处有一幢破烂的小屋,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我皱起了眉,心下不由有些疑惑。
“等等,维利,那幢房子是——”
维多利亚顺着我只的方向看了一眼,眉毛一挑,当即冷笑了起来。
“亲爱的汤姆,你可别告诉我,你还想着那个丑陋的疯女人。”
丑陋的疯女人?我在破房子和维多利亚之间来回瞥了几眼,心道这该不会又是什么多少年前的狗血□□吧?而维多利亚是在看到那个房子才提起这茬,是不是说那女人曾经住在那房子里?
不过嘛,据我所知的话维多利亚和我在一起的时间不超过一年,但是她却知道这件事,那么这件事如果不是在最近发生的就是曾经很有名甚至轰动了一时。而我占据这个身体也已经一个多月了,如果是最近发生的那我没可能不知道。这样说来的话,就一定是曾经很有名的事,而对于我这个放浪不羁的纨绔子弟来说,就是玩弄了几个女人也是很随意的事,完全不可能有什么出名的,除非是特别出格的事,比如说,我曾经和那个女人私奔过,或者甚至我和她有了孩子,这才能制造出这样轰动的效应——等等,私生子?!
脑中如同过电,我一把推开了维多利亚,心脏剧烈的跳动着,仿佛就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
“汤姆?!”维多利亚惊讶的看着我。
“抱歉,维利,我突然想起了什么事,很重要的事……”我不安的转着眼珠,心里只想直接就跑到那所房子里去看个究竟,但是理智却告诉我不能去,至少要先打听点情况,而且如果我现在就过去的话维多利亚势必会和我翻脸,我看了一眼面露疑色的女人,心里一个劲儿的叹气。在我的这几个情人里面我对她的感觉还算不错,甚至准备着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就和她结婚,虽然我确实喜欢的是男人,但是在这个封建保守的年代我要是敢说我喜欢男人或者是做出这样的事,那我的结局就这有死路一条,所以,现在还不能这么冲动。
“对不起,维多利亚。”我深吸了一口气,上前一步把她拉了起来,“这几天的事真的很抱歉,但是,亲爱的,请不要怀疑我对你的感情,亲爱的,我喜欢你,真的,我发誓。”
维多利亚的脸色缓和了一些,但是还是有些不高兴,“到底是什么事,怎么这么着急啊。”
“很重要的事,不过暂时还不能告诉你呢。”我亲了亲她的额头,“等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现在你先回去,好不好?等我处理完这件事我就回来找你的。”
维多利亚离开了。我独自一人站在青草坡上,看着不远处破旧的小房子,叹了口气,转身离去。
*
过了几天,在一个夕阳无限好的黄昏,我心事重重的去拜访那幢破屋的主人——如果它现在还有人住的话。
说来倒也奇怪,前一日维多利亚刚约了我在酒店见面,我想着也和她商量一下结婚的事,就答应了,但是当天临时出了些事,我迟了一阵子,等我再赶去的时候那里已经没有人了。我想着她是不是生气了,想找她解释一下,却怎么也找不到她,我想着应该没什么事,便也抛到脑后,专心调查那幢房子。
靠近了那幢破败的房子,一股阴冷沉抑的感觉扑面而来,让人极不舒服。我皱紧了眉,犹豫了一阵,还是继续走近,同时也提高了警惕。
那天回去后我查到了一些相关的资料。那幢房子属于老流浪汉马沃罗?冈特和他的子女——瞧,“马沃罗”,而且,最确凿的证据就是,十七年前,我确实和这个老流浪汉的女儿梅洛普?冈特私奔过,然后不到一年的时间我又一个人回来了,并声称梅洛普是一个女巫,我是被她迷惑了才会做出这种事——妈的这具身体之前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渣啊!把人家好好的姑娘吃干抹净之后就弃如敝履甚至侮辱诽谤,虽然梅洛普可能就是个女巫。
我长叹一口气。看来我十有□□还真是那个里德尔不负责任的老爹啊。
直到走到门前,我这才看见门上居然挂了条枯死的蛇。擦,这家人的脑子进水了么在大门上挂这种不吉利的东西,心思一转,我又想起了那个苍白的少年,不由冷哼一声。一家人都是疯子。
抬手敲门。
没有人来开,甚至里面连一点声音都没有。
我有点疑惑,又敲了敲,却还是没有反应。不对啊,据我所知这里应该还住着马沃罗的儿子,梅洛普的哥哥莫芬?冈特才对啊,他出去了么?还是说发生了什么意外?
这个念头刚一出来我就真心想给自己一嘴巴,意外个屁啊,怎么这两次生生死死没长别的记性就会怀疑各种非正常事件了?
我转身走到窗前,擦了擦满是油渍的玻璃,凑了过去。
屋子里光线昏暗,又脏又乱,各种东西乱七八糟地堆着,分不清样子和颜色,简直看不出像是有人住的样子。屋子中间的地板上似乎趴着什么东西,看那样子,倒像是——
“冈特先生!”
作者有话要说:不得不说,女儿你真悲剧……
仇人是自己的儿子,你想做什么……
☆、背德
“冈特先生!”我大惊,几步折回去破门而入。
“冈特先生!你还活着么!”我冲进去,扑到那人身边,拨开他的发须,伸手去探他的呼吸。
温热的,尚有气息。
原来还活着啊。我提着的心一下子就放了下来,这才开始仔细打量他。肮脏的脸颊,估计有几年没洗过了,乱七八糟的头发和胡须纠结在一起,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早已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和款式。
“冈特先生?”知道他没死,我便也不怎么客气了,伸手想拍他的脸,却又收回来,改用脚踢了踢他的身子,“醒醒,冈特先生?”
没反应,我又叫了几声,还是没反应,我又踢了他几脚,还是没反应,就这样躺在那里,像一团烂肉一样躺着。
我突然就觉得自己很可笑,好像自己刚才,根本不是在和人类交流。
我蹲下身子,开始上下检查。
他身上没什么伤,而且呼吸平缓,如果不是刚才踢他他都不醒,那我会以为他只是单纯的睡着了。
有什么办法让人昏迷过去,而且没有明显外伤?
在我的认知里,安眠药乙醚之类的东西都可以达到这种效果,但是——我扫视了一下四周的情况,没发现任何可以通过这种手段来达到目的的工具,如果排除这个选项,那就只有,昏迷咒。
我的脑海中闪过了汤姆?里德尔苍白却狠厉的脸。
莫芬?冈特是他的舅舅吧,以那小子的混蛋性格,没有什么事是做不出来的,不过让我好奇的是,为什么他没杀了他而只是打昏,我可不记得那家伙什么时候这么温柔了。
“……杀人,那是什么啊,阻碍我的人,有什么不可杀的……”
“……也不过就是那么简单的事,不就是杀人吗……”
“……我还有谁是不能杀的……”
再想起他所说的话,胃里却如突然滑入了一块冰,一种莫名的惶恐和危机感乌云压顶般笼罩了我。
“……我还有谁是不能杀的……”
很有可能……如果真的是他干的,如果他甚至查到了莫芬是他舅舅……
“……也不过就是那么简单的事,不就是杀人吗……”
那么他这次,很有可能是来找我的,莫芬,只不过是一个幌子……
“……杀人,那是什么啊,阻碍我的人,有什么不可杀的……”
他是来杀我的!
不安,焦灼,难以平静的心情——
我冲出破败的小屋,朝着自家的房子狂奔而去。
如果他真的是这么打算,那他一定会去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