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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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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他上学,就把小宝送到楼上三胖家或者开小饭店的麻子家,托三胖的妈或者麻子的妈给照顾一天,晚上放学再把小宝接回来。
魏谦活得心神俱疲,生活的重压一下子把他压得抬不起头来,成年人尚且扛不住,别说他一个孩子。
有一段时间,魏谦偷偷藏了一把小刀,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他就一手握着小刀,一手抱着小宝,看见小刀,他就想冲出去把他妈宰了,看见小宝,他又只好收敛心神,躺回床上,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把哼哼唧唧要被惊醒的小家伙重新哄睡着。
他还有个小妹妹,这是个活物,是个人,和他一样命苦,生在这样的家里,他是大哥,好歹得把她养大。
哈姆莱特纠结了一个漫长的问题“To be or not to be”,魏谦也用他的童年纠结了一个更加漫长的问题——“宰了他妈,还是不宰”。
他像狗一样活着,竟然还有心情纠结这么哲学的问题,他将来或许注定是个人物。
这期间,三胖妈和麻子妈都帮了他不少忙。
三胖和麻子都是他的发小,三胖一家人都市侩又粗俗,麻子他们娘儿两个都是三脚踹不出一个屁来的孬种——跟他们住邻居的,没有什么社会高端人士——然而市侩又粗俗的邻居却是古道热肠,懦弱的、沉默的小人物也是只要他开口,就肯帮他的忙。
三胖妈不像麻子妈那样敢怒不敢言,她有时候看不下去,义愤填膺得简直恨不得往魏谦他妈脸上吐唾沫,然而终究没有成行。
这没什么,魏谦知道她不敢,因为三胖妈虽然穷横,但毕竟是个良家妇女,良家妇女都不敢轻易招惹婊/子,就像正经人都不敢轻易招惹地痞流氓一样。
再后来,魏谦他妈终于不负众望地死了。
魏谦平静地接受了这个事实,他知道她其实早就不想活了。
魏谦他妈从自己一生中最幸福的生活中被一棒子打醒,心里的苦闷是别人无法理解的,她怎么也想不开、怎么也适应不过来,于是理所当然地重新堕落了,重操旧业了,后来更是变本加厉——她去吸毒了。
她先是陪着客人吸白面,吸完以后一起云山雾绕地干一炮,客人高兴了会往她的胸罩和内裤里塞小费,她也靠这片刻的光阴逃避无力反抗的现实。
后来,她的毒瘾无法遏制地升级,开始哆哆嗦嗦地给自己肌肉注射。
那一段时间,魏谦家里有过很多针头,平时怕小宝看见往嘴里塞,魏谦每天要把家里打扫三四遍,看见针头就收起来销毁。
他妈死了以后,她的东西都让魏谦一把火烧了——她最后死于艾滋病,被针头传染的。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这是小混混们用来装逼的箴言,也是那女人留给魏谦兄妹最后的话。
魏谦他妈临死的时候,形象活像个怪物,整个人瘦成了一把骨头,头发也差不多掉光了,脸部严重变形,一双本来就比别人大一些的眼睛凸了出来,皮肤大片大片地溃烂,看不出一点年轻貌美的痕迹,简直就是个又脏又臭的癞蛤蟆。
癞蛤蟆她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用近乎温情的眼睛看了自己的两个孩子一眼,坦然地说:“唉,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我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了。”
魏谦嗤笑一声,认为她是在放屁,她如果早知道有这么一天,当年就不应该出来鬼混,不应该吸毒,更不应该为了几块钱和猎奇,就打扮成一个妖魔鬼怪去夜总会坐台。
她应该像无数仙鹤一样的小妞一样,穿着可能不那么合身的校服,额头前面弄一排傻乎乎的齐留海,正襟危坐地坐在教室里听老师讲解析几何,然后考上一个大学,工作,结婚或者剩着……不管怎么样,都像个正经人一样地活着。
哪怕她格外笨,学什么都不成,起码她还能去给人家当保姆,打零工,卖早点……
那样她说不定会一直活到九十岁,能看见她的孙子结婚生子。
可她偏不,她选择当一个好逸恶劳的女疯子,白长了那鲜花一般的模样。
魏谦意识到自己终于摆脱这个女疯子、终于再也不会见到她了,他心里难以抑制地难过起来,仿佛看见了大把的生命和光阴在他面前风驰电掣地奔跑而过,而他竟然连一把尾气都没来得及闻,一切就都已经烟消云散了。
可他不想露出任何感情,他认为自己合该憎恨这个女人,对她的一切感情都是软弱而犯贱的,所以魏谦逼着自己这样想——她这是活该。
魏谦命令自己回忆起他五年来地狱一样的生活,用他最深的冷漠地问她:“婊/子,你干嘛要把我们生出来呢?”
女人神色迷茫地思考了半天,回答说:“谁知道呢?”
魏谦就出离地愤怒了,如果没有她这个“谁知道”,说不定他这辈已经投胎成了一个富二代或者官二代,现在说不定也能人模狗样的了!
于是他在她的肩膀上轻轻推了一把,骂了一句:“去你妈的。”
真的只是轻轻推了一把——谁知道下一秒她就不行了。
她浑身抽搐,眼睛睁得像乒乓球一样大,然后倒气倒了足足五分钟,喘气成了一个干瘪的风箱,生生受了一回血罪,才终于成功地翘了辫子。
那年魏谦不到十三周岁,还是个青葱少年,刚上初二,带着个拖着两行鼻涕的小妹妹——小宝五岁,狗屁也不懂,只会在一边呆呆地看着大哥和妈妈。
魏谦愣是让女人的尸体在家里展览了两天,乃至于都发臭了,他也没想好该怎么处置。
死人睡得地方比活人还贵,卖了他们兄妹俩也买不起一块墓地——更何况魏谦连送火葬场的钱都不打算出——他妈已经死了,死人怎么着都能凑合,可他得活着,他得交学费,他还得养活妹妹。
最后,魏谦决定找个良辰吉日,凑合着拿破凉席把这尸体一卷,直接扔进垃圾堆里,让她自行降解回归大自然去。
不过没等实行,魏谦他妈的几个小姐妹找到了他们家,用事实表明,就算是秦桧,也有仨瓜俩枣的朋友。
她们一起摊钱办好了她的后事,算是把她送走了,一个女的告诉魏谦,她生得就不体面,总不该死得也这样不体面。
操办后事剩下的一点钱,她们留给了魏谦和他的妹妹小宝,魏谦又翻箱倒柜地把女人留下的一些首饰卖了,这些东西原来是女人的命……不,比命还宝贵。
她的宝贝儿子早就看它们不顺眼了,她一闭眼,立刻就给抖落出来卖了。
用这一点微薄的积蓄,魏谦过上了养着个小拖油瓶的日子,艰难地过了一年多,他初中毕业了。
中考三天结束,最后一天,魏谦交了卷子,骑车回家。
他读书很像那么一回事,打零工当混混,都没能影响他的成绩,因为学校是他和“未来”和“希望”,和“体面的生活”这些词唯一的联系,他拼了命地都想抓住。
沿途魏谦买了几个馒头,把车停在一大片筒子楼建的简陋的自行车棚里,拎着东西往家走,就看见了那个小崽子。
小崽子细手细脚瘦骨嶙峋的,就显得脑袋大,比小宝高一点,但是高不到哪去,也许和她差不多大。
他穿着一件大人的“二杆梁”背心,下面光着,鞋也没有,背心上汤汤水水,什么玩意都有,看上去是好一片祖国河山姹紫嫣红,正在一个小胡同的垃圾堆旁边掏垃圾吃。
这么一个小东西,也不知道是怎么活下来的,连野狗也欺负他,魏谦经过的时候,小崽子正跟一条狗在一个小胡同里对峙——为了半罐别人扔了的牛肉罐头。
野狗瘦巴巴的,个头却不小,眼冒红光,不知道有没有狂犬病,但是在城市打狗运动如火如荼的时候还能活下来,大概也是狗中豪杰。
本来魏谦是不打算理会的,像这种小崽子,个把月总是能见着一个,不小心被生下来了,不小心活了,还没有父母双全的命,过一阵子差不多也就死了,可就在魏谦往那边瞟的时候,正在那人狗情未了的小崽子居然碰巧也抬头看了他一眼。
就这么片刻的机会,野狗抓住了,见它的对手一分神,立刻扑了过去,小崽子大概是被人围追堵截得时间长了,反应十分敏捷,往旁边一扑,就躲过去了,于是那条野狗好死不死地就扑到了魏谦少年的脚底下。
这畜生红着眼,鼻翼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动静,像是急红了眼,敌我不分,对着一个打酱油的无辜群众一通狂吠,呲出一嘴大黄牙。
魏谦正盘算着自己万一考上高中,学费该怎么解决的问题,没打算理会它,抬腿要走,结果也不知这畜生是怎么想的,居然一低头冲着他的脚脖子来了一口。
魏谦忙一缩脚,没咬着。
魏谦当时十三四岁,爹死娘死还带着个只会流鼻涕的妹妹,尽管考试发挥得一流,可考上也不一定能上,处境凄惨。这样长大的孩子,他的性情如果不愤世嫉俗,那是不大正常的——因为那意味着他太会表演,将来很可能会变成个高智商的反社会分子。
所以正满腹烦心事的中二少年当场就急了,抬腿给了野狗一脚,他从小和混混们长大,惯常动手打架,这一脚分量不轻,直接把大狗踹到了墙上,野狗依然不依不饶,又一口咬在了魏谦的鞋上——幸好这双鞋是捡来的塑胶鞋,虽然又硬又不透气,但是好在结实,没咬透。
魏谦甩了一下,见甩不开这条死狗,于是用脚大力踩住野狗的肚子,又从旁边捡起一块砖头,下了狠手砸在了这狗中豪杰的脑袋上,砸了一下,豪杰就松口了,砸了两下,豪杰就头破血流了,彻底成了个鬼雄。
人,还有狗,在这个时候、这种地方,其实都是一样的——好比有的人西装革履好房好车,有的狗定期美容油光水滑。而还有一些人和狗,注定在这样一条充满了垃圾的小路上,为一些可笑又可悲的理由撕咬搏命,流血流汗。
同人不同命,同狗也不同命。



☆、第三章

魏谦怕“狗鬼雄”死得不透活受罪,于是体贴地又用砖头狠狠补了几下,直到把狗头砸了个稀巴烂,这才喘着粗气扔下砖头,在墙上抹了一把手上的狗血。
他这才有机会抬头打量一下那害他横生枝节的小崽子,可这小白眼狼居然已经趁着他打狗的时候把那桶罐头抢走了,抱在怀里,狼吞虎咽起来。
大概魏谦的眼神太有杀气了,小崽子明显哆嗦了一下,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了看魏谦,嘴角一排罐头汤不小心流了下来,他立刻诚惶诚恐地伸手接住,把自己的手舔了个干干净净。
魏谦心里的无名火更盛,恨不得把这小崽子的脑袋踩下来让他舔自己的鞋,舔个够。
小家伙见他目光可怖,还以为他要抢自己的罐头,顿时警惕起来,抱紧了罐头,站起来背靠墙角,摆出一副誓死捍卫领土的英勇架势来。
魏谦顿时又泄气,心想自己跟这么个小玩意较什么劲呢?
他于是无趣地往地上啐了一口,转身走了。
等成绩这几天,魏谦并没有浪费宝贵的假期,他白天和麻子三胖一起去练摊,卖黄色录影带,晚上在台球厅找了个活,每天赚十块钱的看场子费。
他发现那天碰见的小崽子似乎在充满了垃圾的胡同里安了家,每次魏谦出门的时候,都能看见他在垃圾堆里寻找自己的晚饭。
魏谦经过的时候,如果心情好,他偶尔会扔给那小鬼一个馒头。
魏谦对亲生父母一直都是仇视的,儿童最早都是从和父母的相处中领会怎么样接触世界上其他的人,因此他很难不仇视社会,他的爱心比北方春天的雨水还要有限,之所以偶尔对那小家伙另眼相看,也是他观察过这孩子。
他发现那小男孩胳膊腿都齐全,身体没有任何残疾,智力不但没问题,可能还比普通的孩子高,长相看不出来,但是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应该是差不到哪去的,如果他真的是父母双亡没人照管,应该会被送到社会福利院里,这样的年纪和条件,绝对是会被人抢着领养的。
小男孩在外面流浪,魏谦猜测,要么是有监护人,但是监护人虐待他,他自己跑出来的,要么就是从小被拐卖,好不容易逃出来的。
无论哪一种都是逃,都是别人对他不好,实在活不下去了才逃的,那种感受魏谦都懂,他甚至会有些同病相怜。
当然,即使同病相怜,魏谦也是偶尔心情好才会觉得小东西可怜,大部分时候,他都很好地保持着自己冷漠而尖刻的心。
而就是他这样零星的几次善心,竟然还招来麻烦了。
那天,魏谦的中考成绩下来了,他考得不错,比全市最好的高中的录取线还高出二十分,能排进全区前十名,放在别人身上,家长恐怕是要请客的,魏谦没客好请,于是晚饭没有买馒头,买了一袋肉包子,也算庆祝。
魏谦认为自己应该高兴,可是他没有,他心里像是给堵了两块大石头,一块石头是上高中高额的花销,一块石头是他再好再优秀也无人诉说的苦闷。
他努力想让自己无视那些,于是整个人出于一种非常诡异的状态里——脑子是热的,心口是凉的。
路过时,他顺手丢了个肉包子给那垃圾堆旁边的小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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