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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光阴不可轻-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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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三朝他笑了下,不想说第二遍,林隐决定无视他。眼看着气氛就要降到冰点,老好人陈今立刻接过话头,说他来找自己问冯至的消息,林隐这才有些惊讶,将午饭放到柜台上,端了把椅子出来凑在陈今旁边坐下。
  四只眼睛盯着霍三,其中两只明显不友善,霍三毫不在意,低头理了理思绪,开口说:“冯至回建水的时候,将我狠揍了一顿,为了你,我却很高兴。我的住所一直对他敞开大门,他却从来不肯进去看一看。他那次特别生气,像一头发怒的狮子,脖子耳朵脸,全部都气红了,将我打的鼻青脸肿,他打累了,就瘫在地板上喘气,我就翻身抱住他,让他留在那里,和我一起,他不愿意。” 
  霍三抬头直视着陈今和林隐,他说:“我爱冯至,从很久以前。只不过,他恨我,我一直不敢告诉他。”
  霍三说,冯至是我见过,长得最秀气里最能打的,最能打里长得最秀气的。他大多数时候安静平和,发起怒来却一反常态,不恃强凌弱,也不软弱可欺,是有能力却又很本分的一个人,大概是淳朴的陶胚里呆久了,被那一团一团带着土性的黄色泥巴,熏出了别人没有的性格和气质,然后将敌对的霍三,不动声色的一点一点拉入情网,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泥足深陷不可自拔。
  冯至第一次出现在常联身边,还不是道上的,那次的街头火拼里,霍三并非不在场,只是没有搀和进去,他坐在街边二层的角楼里,悠哉的将一切,尽收眼底。冯至背着个斜挎包出现在街角的时候,斗殴事件正酝酿着,不知怎地,霍三一眼就在匆匆的人群里,扫到了还是少年的冯至,当时他并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看到这个人,要比路人的面孔,清晰许多。
  冯至走到那家网吧的时候,他身后不远处两个混子猛然抽出裤腰里藏着的匕首铁棍,叫嚣着朝对方冲过去,两道不那么整齐的呐喊声,瞬间如同点燃导火线的火星,噼里啪啦的炸出一场残忍暴力的大型斗殴。惊慌失措的人群尖叫着乱窜,捂住头捂着脸,恐惧的声音更能激起人性里潜藏的暴虐,血拼愈发白热化,不是这边的一把匕首划破了对手的胳膊肚皮,就是那边的木棒铁棍沉闷的砸上了敌人的额头肩膀,血气方刚的叛逆少年,都兴奋激动的齐齐杀红了眼。
  混子也有混子的规则纪律,除非误伤,不伤寻常百姓,只不过刀剑无眼,又并不是每一个人,都那么听话自觉,有时候肾上腺素急剧分泌,浑身的细胞都叫嚣着杀无赦,手里的武器,自然就无所畏惧。
  冯至不像踩着高跟的女孩或是提着公文包的精英状男士一样捂头飞窜,他冷静的找了个网吧的招牌做遮蔽,静静的站在后边,化成了了另一道招牌,等待这场激烈的战斗平息下去,心里希望,它不会持续太久,老头还等着他回家吃饭。
  斜对里刺过来的一把刀,起先并不是对着他而来,只是他身前的某方混子被后头欺身上前的人一棍子闷倒,对面冲过来看起来和他年纪差不多大的小混子刹不住惯性,笔直的就朝他冲了过来。冯至自小练过功夫,眼见着那人惯性实在刹不住,正准备踹出一脚,那小混混冲过来的身形却倒退着跌落在地,那混子含着痛意大骂一声卧。槽。尼。玛,抬眼一看就吓呆了,背后偷袭他的人不是被人,正是南方一把手,大名鼎鼎的大哥大常联。
  常联没去看那小混子,目光投过来就将冯至上下打量,见他衣裳干净如常,这才舒了一口气,笑着骂道你这臭小子在这干什么,还不快滚,雷子,将他送出去,然后冯至挂着一张如常的脸色,在黑道大哥贴身小弟的护送里扬长而去,不卑不亢宠辱不惊。
  楼上的霍三惊讶的看着这一切,不由对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好学生行头的少年刮目相看,暗自猜测他和常联的关系。除了霍三,在场许多双眼睛都看得清楚分明,从那天开始,冯至是生活就陷入了泥水潭,一团乱糟糟。
  冯至对常联有救命之恩,常联对他又很重视,所以他很快被常联的死对头胡子盯上了,以为他是常联在外头包养的小心肝。胡子的手下无所不用其极,又是泼狗血又是砸陶胚,一来挑衅常联,二来发泄怒气。霍三那时还是宝剑磨砺的时候,一切行动低调不已,他将一切看在眼里,时常想起街边那张冷静清秀的脸,却也一直毫无动作。常联得知后大怒,冯至的处境更加水深火热。不久后冯至的母亲惊吓过度离世,老父又在阻止混子砸他的宝贝陶胚时推到中风,就是那件事,将冯至推到了那个他一生都不想踏足的地方,热血向往的人叫它,江湖。
  作者有话要说:某妹纸要求的冯至的番外,我补了哟~~~~


☆、番外八  冯至(二)

  冯至出手报复的时候,狠绝毒辣的叫人心惊,霍三这才心头微震,这人总叫他吃惊,这次最甚,他陷在椅背里很久没动过,不知道在算计思考些什么。得罪了胡子,冯至没办法在建水立足,成了真正的黑社会,他的身份一日千里,直接跳过了底层的历练,成了常联手下的二把手,可他一天到晚什么也不干,就窝在家里照顾他那痴呆的老爹,是黑社会里最没有野心和最安分的一个。直到后来常联出了事,霍三趁火打劫,他才被推搡着坐上大局,第一次和霍三正面交锋。
  霍三一生都不会忘记,那场惨烈的厮杀里,冯至留给他的深刻印象,实力无比强悍,一脚踹翻一个,一棍子闷倒一人,指挥临危不乱紧紧有条,最后竟然能和他平分秋色打成平局。那时,冯至秀气的脸庞染了血,一双眸子灿若寒星,浑身浴血挺直的站在他对面,脊梁是松柏一样的姿态,给他一种红莲烈火的感觉,那是霍三第一次怦然心动。
  日后,南部的势力突然划分为两半,貌似平等,实则霍三那边的势力,在他暗暗的威逼利诱培养,以及冯至焦头烂额的填补常联倒下的烂摊子下,逐渐显出优势来。两人时常貌合神离的坐在一起喝茶聊天,目的是什么,两边都心知肚明,无非是势力。
  冯至并不喜欢这种脑袋拴在裤腰上的日子,敌对如霍三都能看出来。再在一起喝茶的时候,不那么多话的霍三就故意岔开话题,状似无意的聊起建水的紫陶,虽然他那点临时憋来的话头,都是出门前不停的翻书默背记下的,可用来引开冯至的思维,那是再适合没有了,他自家就是做泥胚的,提起那个,他能打心底发出不自觉的微笑来,滔滔不绝的一说就是一上午或是一下午,末了分别的时候才回过神,红了脸腆着笑,说自己废话太多了。
  每当那个微笑绽开是时候,就是霍三最高兴的瞬间,他喜欢看冯至对他笑,刀枪不入的冯至,对着他笑的如同一朵娇羞的水莲,他觉得自己心里从来没有那样温柔的情绪萦绕,就想让冯至,一直这么对他笑下去,他不介意,硬着头皮去翻那些一点兴趣也不感的瓶瓶罐罐。
  霍三的温柔,终究抵不过他的雄心壮志,大抵天降大任的男人,必有舍江山还是舍美人的纠结。霍三暗自积蓄多年,就是为了一把夺下南方大权,时机到了,他伙同对常联不满的手下,给常联来了个里应外合的窝里反,他暗地里下了命令,谁都不能动冯至,他会保他周全,也会尽可能平和的解决常联这个前大哥,等一切尘埃落定,他会将常联秘密送出南方,而冯至,会留在他身边,协助他把持南方。
  常联是条硬汉子,可杀不可辱,霍三拿着枪抵住他脑袋的时候,那人瞪着圆眼,要求得一个速死,霍三好言相劝,可之前叛乱的手下怎么也不肯放过常联,怕他东山在的时候遭到报复,道上敬重有情有义的汉子,一命换一命,他们认可这种方式。霍三开出条件,他说他敬重常联道义,只要他一条腿,要是有衷心的小弟愿意代替常联,他说话算话,绝对让常联毫发无伤的安度晚年。
  霍三本来是场面话,还要再周旋,损失会被他越变越小,到了最后能破财消灾。冯至将常联当亲大哥,当时也不知是怎么了,有点伤心欲绝的意思,霍三还没回神,那个对人狠辣,对自己更狠辣的混蛋手起刀落,就挑断了自己的脚筋,霍三发了话,在场的有意见也得作罢,事情就这么兜了下来,平心而论,一条腿换一条命,真的很划算。
  霍三亲自将常联送回别墅,要送冯至去医院,那人寒着一张脸,突然嘲讽的说了句不用,他就当是买教训,记一辈子,叫他不能再这么轻信别人。霍三心里头也不好受,第二天去找,冯至和常联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过了两个月,他突然回来了,呆在他那老房子里,一天到晚的捏陶胚,霍三经常去找,他不赶他,也不理他,他们四年多,呆在一起的时候很长,却没有说过一句话。
  再后来,陈今也就知道了。
  霍三说:“我爱冯至,却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你出了事以后,那是他这么多年,第一次和我说话,他说我是畜生,不让他安生,我还是很高兴,真的。”  
  “打完那一顿,他还是不肯和我说话。两个月以前,我遭人绑架,中了一枪被打晕劫走,他赶去救我,居然很担心的样子,我看了他一眼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就晕了,可我是笑晕的。我本来以为,醒来的时候能立刻看见他,谁知道阿哲说,医生一出手术室,他立刻就跑了,自己怎么喊他也不止步。我去找他,拿话挑拨他,说他其实很在意我,他就恼羞成怒了,三句离不了脏话,骂的厉害,说我是头猪,说我脑壳里有屎。呵呵,我觉得有点盼头,那天天气不好,也是下着雨,我就想啊,他就算是知道了,顾忌着外头到处是泥水,糟心也得和我凑一屋。”
  “我说,冯至,我爱你,五年了,想亲你一下,行吗?他当时就僵住了,背对着我一头扎进了雨里,我追他刚到门口,他又怒极了跑回来,将我一把推在地上,问我还要不要命。我倒下的时候故意伸手一抓,拉住他的衣领绊他的脚,他就和我一起跌了下去,我当时紧张的要死,满心眼都盯着他的嘴,生怕等下一个没找准地方,亲错了。五年,那是我第一次亲他,我就快憋疯了。”
  霍三苦笑着抬起头:“如你所见,第二天他就不见了。”
  陈今盯着他问道:“你和他说了什么?”
  霍三叹了口气,说:“我说想和他在一起,让他呆在我身边。他不干,他说他这一生,都不想和黑社会有牵扯,等你抽身的那一天,就来找我吧……”
  “我也不同意阿至和黑社会在一起,你到底是怎么想的?”
  “陈今,这不是我想抽身而退,就离得开的地方。在找到下一个继承人之前,我没有选择,只能守在那个位置。”
  这就是所谓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陈今笑了笑,说:“那就等你的继承人出现的时候,再去找他。真心祝愿你,能全须全尾的,活到那时候。不要让我家阿至,等你太久,小心有绝色的男狐狸,将他勾走。”
  霍三站起来,笑着说:“借你吉言,希望不会太久。”
  他走入雨里的时候,连伞没有带,陈今看着那人宽阔高大的背影,莫名觉得,他踏出的步伐,一步比一步坚定。他想,冯至你这个王八蛋,最后给你一次机会,限你半个月之内给我打电话,不然这次诚心诚意的咒你瘸腿。
  大概是陈今怨恨浓厚,天南地北的冯至都冻得冷飕飕,半个月以后识相的给陈今打了电话,说他在东北的山疙瘩里头当志愿教师,陈今抱着电话一骂就是两个小时,最后还是林隐夺了电话,将霍三那次找来说给他听,冯至笑着嗯了一声,就没了下文。陈今心里头安妥了,有事没事就骂骂咧咧,将冯至骂成一个猪头或是一堆狗屎,林隐都听得耳朵起茧子了,依旧安安分分的做他手头的事,将陈今的骂街当成钟爱的背景音乐在流淌,偶尔在他跳脚的时候,温柔的给句安慰。
  日子过得细水长流,时光长了脚似的飞奔而去,忙碌的世人在后头穷追猛赶,依旧挽不住他一片衣角。霍三确实没有让冯至等太久,两年后冬天的一个下午,天空飘着鹅毛大雪,陈今捂着个茶杯取暖,林隐不怕冷的抱着个笔洗擦拭,电话突然响起,陈今接通喂了一身,就听到冯至清冷的声音带着铺面的笑意传过来,他说:小今,过去看你好吗,好久不见你了。
  冯至来快,依旧飘着雪,他带着个拖油瓶,是霍三那个扎人眼的家伙。那厮瘦了些,英俊的脸庞多了道狰狞的刀伤,从脸颊一直延伸到腮部,看起来有些破坏美感,可能是他天生底子好,不会给人一种可怕的感觉,脸上的笑意多了不少,气质也温和了许多。
  陈今打趣的问,未来的接班人怎么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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