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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跳蚤你把王莹甩了?因为她不跟你接吻?”林闻震惊之余一脸“好小子原来你隐藏得很深嘛”的表情。
“施译你听说没有王莹为了你辍学了!”于念白一脸悲愤,“你这个禽兽,还她的清白!”
施译扶额。
“小跳蚤原来你喜欢的是于念白所以才不要王莹?”路陆突然跳出来
于念白大惊:“啊?我怎么不知道?!施译你暗恋我居然不跟我说?!”
林闻则木然,“我的情敌已经够多了,不差你一个。”
施译怒掀桌子:“都特么的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当事人就在这儿呢你们瞎听什么谣言?!”
后来?后来于念白他们三个人就搬个小板凳排排坐听施译讲故事。
讲完以后他们对那个神秘的“她”很感兴趣,毕竟能让施译说出那番什么一辈子不一辈子的话的“女孩”,肯定不是简单角色。
对此施译语焉不详,“总之就是我很熟悉的人就是了,你们不要管了!”
再后来?再后来他们发现施译收起了一贯来的吊儿郎当的态度,认真对付学业,回家回得勤快了些,不回家的话就和叶开一起泡图书馆自习。女孩子的情书是一概拒接的,弄得他的代言人林闻都很不好意思,总觉得辜负了一大票的红心。年级里都说,初一十七班的施译身上有种风流贵公子和忧郁小生混合的气质,让人一眼就沉迷其中,并和乔亦初一起位列天翼初中部“女生最想与之交往的十大男孩”之首。
对此施译只是笑笑就好了。
林闻他们知道,施译这下是真的变了。变得很突然,但好像又水到渠成。让他改变的原因谁都不清楚,但却总感觉能隐约琢磨出点什么。这样的施译也不是说不好,他依然率真,依然自我得甚至有些时候很欠揍,依然对外界事物抱着玩世不恭的心态,玩起来照样疯,侃起来照样狂,他比所有人年龄都小,但自然而然却有股气质让大家聚集在他身边,仿佛向日葵迎着太阳,汲取那点热量就可以支撑他们继续向上。
林闻说,施译啊,我将来如果是个专一认真的好男人,那一定有你一份功劳。
于念白说,施译啊,你让我又相信爱情了。
路陆说,小跳蚤啊,认识你很高兴。
他们都以为这样的施译会作为一种标杆存在在他们的青春期里,但初三那一年,他们突然发现自己错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大概两更?还是三更?目前不知,下一更会说明~~~~今天更得略晚,大家不要介意~~另求收藏求撒花求留言~
☆、(2)能让一个男人认真起来的“女人”都不是简单角色!
后来施译回想起那一年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时,仍觉得后怕,“要是我什么都没有说,你什么都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就不可能在一起了?”
杜唐却只是圈紧了自己的手,“不要去想那些没可能的事。”
施译却不依不饶, “果然,我就知道!杜唐你这个没心没肺的!这么多年以来都是我在主动吧!”——时间证明,不管他再怎么变,傲娇炸毛的属性也变不了,哦,杜主编觉得还要再加上一个“受”字。
“不会。”杜唐翻身把他压在身下,撩起他的衣物,一边用嘴唇四处点火一边含糊说道,“想知道吗?做完再告诉你……”
这些“婚后”的甜蜜暂且不表,最起码现在我们的施译同学还生活在备战中考的水深火热之中。
距离中考还剩三个月时,班主任给出了符合条件直升天翼高中部的名单,以施译的成绩自然是榜上有名的。路陆也在,而林闻和于念白则差了一点。几个玩得好的朋友嚷嚷着要施译请一顿,路陆请一顿,一直请到他们中考为止。此提议被施译一巴掌拍回去以后,一群人终于决定周六由路陆和施译一起做东请大家吃顿好的,然后再去KTV唱歌,当做是中考前最后的消遣。
周六市中心的KTV当然人满为患,等包厢的时候一群少年坐在沙发上嬉嬉闹闹的,好不惹眼。初三时候大家已经都开始长开了。路陆最高,有176,还是保持着运动阳光男孩的形象,一头清爽利落的短发给他增分不少。施译其次,有172,细腰长腿,虽略微偏瘦,但好歹也算是上好身材。以前有些柔弱美少年的五官长得更为大方了一点,但身上的气质倒是没怎么变,一看就是家教良好的公子哥,一群人之中数他最亮眼。林闻以前跟施译差不多的身材,现在却已经被远远甩在身后,以至于他一直心心念念着一定要考上天翼,亲眼看着自己个头蹿过施译才罢休。
终于轮到他们时,是于念白和施译一起是前台付钱的。于念白将大美女的形象保持得很成功,只是一开口说话施译他们就会连连扶额说打住打住,你讲的话题太破坏气质了……三年时间相处下来,最能让于念白兴奋的话题大家都心知肚明,因此当施译偶然一瞥接触到她犹如闪着诡异的星光的眼睛时,他自然而然地就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去。
是两个男人。
随着自己渐渐长大,施译对性向这方面的知识已经了解得越来越透彻,同时也逐渐放弃了把自己掰直的念头——或者说,打从一开始,真正明白了自己喜欢的是谁以后,他就再没有过这个打算。
爱是一种很神奇的感情,甚至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从父控到真正爱上自己的父亲,这其实是一件背德的、难以启齿的事情,说是遭人唾弃,冒天下之大不韪也不为过。然而随着自己对他的心意渐渐明晰,坚定,施译的心也越发澄澈且坚固。内心怀着的那份渴望与感情纵然灰暗,甚至不可能有说出来见到阳光、与人分享的可能,然而没有关系,“我以我的内心为壁垒,我会小心妥善地保存这份感情,熨帖好每一个与你互动的瞬间,从前我渴望你背着我,一路走到一起白了头,而我现在渴望得更深,更热烈,我不要你背着我承担一切,而想与你牵手,共度岁月。”——他这样写在日记里。那本日记本是和王莹分手后的第二天买的,自始至终,他只写过那一篇——因为那是他唯一想说的话,唯一的心思,唯一的信念,从存在到结束,永不会变。
从初见心意时的慌乱甚至羞耻、自我唾弃,到明晰心意时的坚定,这一切只是因为爱是纯净的一件事,因为我是如此纯粹地爱你,只渴盼爱你这唯一一件事,所以它净化一切。
施译将念头收回来,观察着那两个男生。
其中一个长得很高大,大概有187的身高,身材很好,右耳带着枚闪亮的耳钉。三月份已不是很冷了,那男人穿着件简单的天蓝色开衫,里面是一件格子衬衫,气质很干净。
另一个男的则相对矮小一点,但也有178这样子,打扮风格和那男人很接近,但可能因为更白皙五官更柔和一点,所以整体气质要中性得多。
再仔细一看,那个长得像女人的男人倚着前台,而高个男人却一手撑在台面上,半个身子侧着,从施译这角度看过去就好像是他搂着那男人一样。
“昨天打电话来订的时候都说有,现在人来了你却说没空包厢了?!”178说道,语气很冲,两条好看的眉毛拧在一起。
前台接待的态度也横,“说了没有就是没有,你就算找经理来也是这个说法!”
178还想说点什么,却被高个男人一把拦住,他嘴唇凑到178的耳侧,不知道说了些什么,让那178笑了起来,还打了他一下,当然不是真打,那模样,倒像是有些撒娇的感觉。后来那178对前台哼了一声,和高个男人一块走了。
两人走时也是挨得很近的,高个男人的手搭在178的腰上。
施译大概懂了。
轮到他们付款时,施译听旁边那个前台接待低声抱怨,同性恋恶性死了,不知道会不会传染什么病。后来她同事就给她喷了很多免洗洗手液。
施译心里叹了一声,脸色有些难看。不是不知道同性恋在这个社会上的生存之难。即使身边有很多于念白这样子的所谓“腐女”的生物,她们一看见美少年就两眼放光,看到男生之间感情好点勾肩搭背的就要上去扯CP,但这个社会给同性恋的宽容,并没有多太多。依然有很多的人,他们固执己见地认为喜欢同性是一种病,把同性恋和性|病划等号,不惮以最刻薄的言辞,最冰冷的眼神,最恶毒的态度,像躲避病菌那样地躲避着排斥着他们。
——所以施译从来没有打算说出来。
他的杜唐,是南方最有名气的报社的主编,是有名的翻译学者;他的杜唐,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是干净清爽,仿佛生来如此;他的杜唐,仿佛高岭之花,不需要太多的灯光,却自成格局,清冷从容。
虽然爱能净化彼此之间的心意,但未必能净化他人的猜忌和恶言。即使是最纯粹的感情,带给杜唐的却也只能是伤害和洗不掉的污秽——
他是他引以为傲的儿子,而不是他此生唯一的污点。
——这大概是他此生最大的心愿了。让我看着你,看着你和别人谈起我时,用的是那样骄傲的表情。让我看着你,看着别人提起我时,会由衷地羡慕你。
南美洲有一种鸟,叫荆棘鸟,从离开巣窝的那一刻起,他就在寻找那独一无二的一棵荆棘,找到了,他便停下来,把自己的身体深深扎进去,唱歌。那是世界上最美的天籁——因为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最深的痛苦来换取。
我爱你这三个字,就是那根最深、最长的荆棘,他刺进施译的胸膛,痛楚是猛烈的,汹涌的,席卷一切的,明明白白的。然而他依然要深深地将胸膛挺进去,因为那根刺是命运的两头,越靠近心脏,给予的痛苦越深刻,他所能给杜唐的荣耀就越炫目,越恒久。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写得略文艺,我写得略难过,让窝去缓一缓,今天就暂且更到这里吧,窝要整理下思路,话说,也有将近五千五了,乃们不要嫌弃我今天写得少。不知道我文里的表达够清楚米有,希望大家能多提点意见。我就怕没把施译的情感表达透彻~你们的意见将会是我修文的最大灵感~
☆、(1)炮灰某种程度上也是感情的催化剂!
唱完歌回到家已经是凌晨。在楼下时习惯性地会抬头看一眼窗口,却意外地发现阁楼的灯亮着。开了门上了楼梯,阁楼储藏间的门虚掩着,薄薄的门缝中透出一道明亮的光线。施译轻轻推开,杜唐闻声转过头。
“回来了?”他坐在一摞高高摞起的书堆上,因为熬夜的缘故,脸色看上去有些疲倦。
“怎么这么晚还不睡?”施译自然地走上前去趴在他的背上,双手环过他的脖子。他时常想或许这是唯一喜欢上自己父亲的好处了——随时随地的撒娇或亲昵,只要别太过尺度,总不会有人往歪了想,哪怕是杜唐也一样。而这样心怀鬼胎地靠近、拥抱的次数随着年岁渐长,竟也渐渐多了起来。不是没法控制自己,只是,再情深的父子也总有渐生隔阂的一天,他最终只能微笑着看杜唐走进婚礼的殿堂,而他最终用那种目光温柔注视的,总不会是自己。能多偷一天就多偷一天吧。
杜唐像是很习惯他们之间这种相处方式了,“睡不着,上来找一些资料。”
施译抓起他手边的一本笔记本,哑然失笑,“你不要告诉我你要找的资料就是这些。”他扬扬那本边角已经卷起来的笔记本。
“无意间发现的。你没什么要和我解释的吗?”杜唐挑挑眉,对施译的嘲笑不为所动。
施译翻开第一页,上面写着:施译,四年五班,英语。
啊,是英语笔记本。
他继续翻着。他的英语一贯是很好的,上课记笔记也记得很用心,老师教一个生词,他就记下来,然后下面写上自己编的例句。然后……
他翻了大概十几页,每页都是类似于这样的句子:Edison被狗咬了。Edison不吃饭不乖。Edison是一只很可爱的鸟。Edison从十楼跳了下来。Edison说我爱你……
Edison是杜唐的英文名。
“竟然被你发现了。”施译笑得快要肚子痛,“你不知道,我们小学英语老师可烦了,总要我们编例句交作业,想名字很烦啊,什么lily、lucy、david的。”
“所以你就全用我来当主角,一下子是个人一下子是一只鹦鹉?”
“啧,你还生气?”施译直起身子,“我小学还自己写小说呢,主角全是你。”他走向一个纸箱子,蹲下来在那里扒拉半天,抽出一本皱巴巴的本子,“我念给你听啊。”他翻出一篇,清清嗓子,眼带笑意地看了杜唐一眼,“杜唐是一朵很漂亮的小花,他长在小译的外婆家。他是一朵男小花。小译放暑假时看见了那朵花,很爱很爱他。暑假结束了,小译和杜唐告别,决定冬天再来看他。可是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