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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故事之婆娑-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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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不当他的脚步声,凌霄回过头去,再顺著季子祺的视线向上,顷刻,即变了脸色。
  那如流苏般的袖口再次挥动,枪声响起,凌霄踉跄倒退,右臂已出现黑漆漆的血洞。季子祺仍没弄清楚发生什麽事,便被凌霄拽著跑,枪声接二连三,身旁电话亭的玻璃倏地破裂。
  两人一前一後穿过民居和巷弄,站在不起眼的阴暗处气喘吁吁,静等片刻,才确定没有人追来。
  季子祺想要查看他的伤势,不料摸到满手的血,又见凌霄紧抿嘴唇,额头已被汗水打湿,便知道他是极痛的。
  “怎麽办?”季子祺问。
  凌霄按住伤口,辨认方向後,转身便走。季子祺不敢声张,默默跟上。
  他们又回到方才买军火的下水道,当再次站到李老板面前时,凌霄的脸上已无血色。
  “这是……”李老板惊讶地看著他们。
  凌霄打断他,直截了当地说:“我需要医生。”
  李老板没再多言,立即将沙发让出来,然後便去安排,很快,有个手提医药箱的青年前来。
  当凌霄的袖子被剪下,血淋淋的伤口袒露出来时,季子祺倒吸一口气,别过脸去。
  “尽快把子弹取出来,不需要麻醉。”
  “这怎麽行?”季子祺立即反对,看到那条仍淌著血的健壮手臂,他又转开头。
  “你走开。”凌霄说。
  “不。”季子祺摇头。
  凌霄也不再管他,眼睛直直地望著李老板,後者用当地话对青年吩咐几句。
  虽然季子祺没有走开,却也不敢看这样可怕的画面,将手轻轻放在凌霄的肩上,感受到手心不时传来的颤栗。
  他变得紧张起来,心跳也随之加快,但胸口像被大石压著。直到听到凌霄长长的吐气声,季子祺才能顺畅的呼吸。
  伤口包扎好後,凌霄在沙发甩下一叠美金,李老板数过後满意点头,季子祺连忙扶起他。
  “忍一下,回到宾馆就好了。”季子祺说。
  等回到宾馆附近时,凌霄却说:“你自己上去,把东西收拾好,我在这里等你。”
  “呃?”季子祺不明所以。
  “快点,我们马上离开河内。”
  凌霄的脸色虽差,但神情却更是凝重,季子祺不敢拒绝,便按照他的吩咐去做。
  两人连夜来到火车站,买好两张到胡志明师的票,最早的班次要早上七点半,於是他们便在候车室里等待。
  季子祺买个桶装方便面,用热水泡好後,捧到凌霄面前,打算自己喂他。谁知凌霄根本不买账,还狠狠瞪他一眼。
  “我自己来。”
  季子祺好气又好笑地说:“别乱动,以为我想伺候你麽,我是怕你伤口会出血,吓到对面的孩子。”
  “不吃了。”凌霄撇开脸说。
  季子祺拿这个牛高马大的男人没辙,讨好地说:“我捧住碗,你自己吃可以了吗?”
  凌霄仍不情愿,他犹豫片刻,还是拿起了塑料叉子。不知是饿极,还是不想让人看到,所以凌霄吃得很快,连汤汁都溅到鼻头上。
  “慢慢吃,别急。”季子祺一手捧住面桶,一手拿起纸巾帮他擦脸。
  凌霄突然呛了下,咳嗽几声,把叉子往桶里一丢,再次把脸转开。
  季子祺问:“怎麽不吃了?还剩一半呢。”
  “不吃。”凌霄用後脑勺对著他说。
  “真是浪费,那我不客气了。”季子祺没再勉强,拿起吃剩的方便面继续进食。
  他也饿了,只顾著吃面,所以没注意到凌霄别扭的表情。
  越南的火车不比中国,型号非常的旧,火车头还会喷出白烟,并且没有空调设备,车窗是可以拉开的。
  火车最贵的票是软卧,通常在中国要提前数天才能买到,但在越南根本无人问津,所以四张床的卧铺间里,就只有他们两个旅客而已。
  “凌霄。”季子祺踮起脚,叫道:“来帮下忙,把东西放到架子上。”
  凌霄走过去,抬起手,轻易就将旅行袋推进行李架。季子转过身,却发现他动也不动地站在自己背後,眼神冷冽得吓人。
  “宝贝儿,那麽急著赶去哪呢?”
  听到一把娇滴滴的声音,季子祺才知道,有人站在凌霄的後方,正用枪抵住他的脑袋。
  汽笛长鸣,火车缓缓地开动。
  凌霄慢慢地转过身去,吐出一个字来:“金。”
  没有他的身影遮挡,季子祺终於看清来人的面目,却想起两个字来,诡异。
  金长得并不难看,瓜子脸,留著披肩的金色头发。只是他的脸色过於惨白,而唇色过於红豔,一双眼睛深不见底,像极电影里的吸血僵尸。当他笑的时候,季子祺感到毛骨悚然。
  “你为什麽在这?”凌霄问。
  “别忘了,李老板可是我介绍给你的。”金用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又说:“再告诉你一个消息,有买家出了非常丰厚的佣金,要雇人干掉绰号叫响尾蛇的杀手,这笔生意被我接下了。”
  凌霄的瞳孔收缩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冷然。
  金将车厢门拉起,命令凌霄转身,然後用手在他身上摸索。比起搜身,动作更像是挑逗,两个人贴得很近,他的唇快要碰到凌霄的耳朵,缓缓吐出炽热的气息。
  涂著丹蔻的手指肆意游走,从结实的背肌向下滑落,徘徊在腰间片刻,又轻车熟路地分开他的腿。当金摸到他裤裆时,凌霄咬紧牙关,呼吸一滞,那只手却越发过分地在他重要部位揉捏。
  “你这里好像长大了点。”金说。
  “滚开!”凌霄低吼。
  季子祺看得咋舌,要说这两人没奸情,打死他也不信。但又见凌霄满脸厌恶的表情,活像吃下一只苍蝇,倒是金仍自得其乐的模样。
  金调戏够了,才将凌霄身上的武器搜出来,他很熟悉凌霄的习性,所以连藏在袜子里的刀片都被找到。
  “好了,坐到那边去。”金用枪指指左边的卧铺,又看著季子祺说:“现在到你了。”
  季子祺结结巴巴地说:“我、我身上没有武器。”
  金勾起嘴角,讽刺地笑笑:“你以为自己能和我家凌霄有同样的待遇吗?给你一分锺时间,自己脱光。”
  季子祺尴尬不已,凌霄却凶狠地瞪著他说:“金,你别太过分了!”
  金跨前一步,将枪口抵在凌霄的眉心,讥嘲道:“这样你就心疼了?不过是个婊子而已,凌霄,你的品味差得让人失望。”
  “混蛋……”
  “闭嘴!”金打断他,转过头对季子祺说:“你还有四十秒。”

  第十四章 挣扎

  老旧的火车沿著铁轨驰骋,发出轰隆轰隆的声响,刚穿过隧道,灿烂的阳光便迫不及待涌进车厢里,季子祺那张煞白的脸瞬间一览无遗。
  他在发抖,一半因为害怕,一半因为屈辱。
  但他还是慢慢地脱下自己的衣服,先是外套和上衣,接著是鞋子和裤子,最後仅剩下内裤。
  单薄的身体逐渐呈露,突出的锁骨衬托得他更加削瘦,平坦的胸膛下方,甚至能看到肋骨的形状,没有任何能让人惊豔的地方。
  金却不甚满意地说:“继续。”
  “你是故意在羞辱我吗?我身上根本不可能藏有任何武器!”季子祺生气地说。
  “是的,你脱不脱?”
  季子祺感到难堪不已,眼眶已经逐渐变红。火车行驶的速度并不快,如果路轨旁有人,便能清楚看到他现在狼狈的样子,这种感觉很糟糕,和游街示众没区别。
  但他别无选择,自尊早已丧失殆尽,所能做的只有默默承受。
  就在季子祺脱下内裤的前一秒,凌霄陡地站起来,大声喊:“够了!”
  他完全无视那把抵在胸膛的手枪,狠狠地瞪著金,说:“金,你的品味更让人失望。折磨我的雇主让你感到很开心吗?”
  金大言不惭地道:“我只喜欢折磨你。”
  “你是在逼我。”凌霄冷冷一笑,问:“说吧,你到底有什麽目的。”
  金用枪挑起他的脸:“给你两个选择,你杀了他,然後跟我走,我会想办法帮你收拾烂摊子,又或者是我现在杀了你。选哪个?”
  凌霄毫不犹豫地答:“都不选。”
  这一刻,季子祺明显地感觉到车厢内的气氛变了,仿佛连气温也急降。他抱紧双臂,不能抑制地打个冷颤,有股寒气正从心底涌出。
  因为长期注射肉毒杆菌,每当金生气时,他僵硬的面部肌肉便开始扭曲,配上过於豔红的嘴唇,脖子上的青筋阵阵抽动,狰狞得令人心惊胆战。
  金从牙缝里挤出话来:“别以为我不会杀了你。”
  “你不会,否则昨晚这枪应该射在我脑袋上。”
  “你……”金恨恨地瞪著他胸有成竹的样子,随後又笑了,将枪口指向季子祺,说:“那试试看这次会不会再射偏。”
  “金!”凌霄大喝一声,态度开始软化,他无奈地说:“他救过我的命,无论如何,我都必须保护他。”
  “你在求我吗?”金问。
  “是。”
  “什麽条件你都会答应?”
  “是。”看到金舔舔唇,露出像野兽般饥渴的眼神,凌霄转过头对季子祺说:“穿好衣服,出去。”
  季子祺站在车厢的走廊里,看著门徐徐地拉上,最後掠过眼前的画面,是金斜靠在卧铺的枕头上,笑得意味幽深,。
  他有预感,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好过。
  越南的火车时速平均六十公里,从河内到达胡志明整整需要三十五个小时,在这将近两天的旅途里,压抑得让人坐立不安。
  後来季子祺才注意到,车厢里多了个黑色的行李箱,大概有他半个人高,放在左边的下铺。晚餐时间,金霸占了唯一的小茶几,连凌霄也只能捧住饭盒进食,季子祺因为口渴,想将饭盒暂且放在行李箱上,结果却被金一下打翻。
  “别碰我的东西。”金说。
  季子祺被他恶狠狠的表情吓到,连忙道歉。
  “再有下次我会砍掉你的脏手。”金认真地警告他,然後蹙起眉头,指著掉落在地上的饭菜:“捡起来,吃掉。”
  季子祺蹲下收拾残羹,却说:“我已经吃饱了,请慢用。”
  金冷哼一声,想开口却被凌霄抢先。
  “赶紧吃完,上床休息。”
  等到天色稍晚,车厢里的灯熄灭了,季子祺躺在上铺辗转难眠。这时凌霄从车厢外回来,他的枕边传来些声响,季子祺伸手,摸到面包和一瓶矿泉水。
  两人在漆黑中相互对视,谁也没有言语,明知道他看不见,季子祺仍是感激地笑笑。
  季子祺不知道凌霄和金达成什麽协议,也不知道当他被赶出车厢後发生什麽事,但金没再提起要杀了他。但对方总是有事没事地找茬,对他诸多挑剔,言语刻薄态度傲慢,季子祺只能一忍再忍,像被权贵欺压的草民。
  金用脚踢踢季子祺,问:“你卖一次能有多少钱?”
  “两千,过夜五千,特殊服务的话一万。”季子祺答。
  “什麽是特殊服务?”金又问。
  “角色扮演或者SM。”
  “那就是只要给钱,无论客人提什麽要求都行?”
  “是的……”季子祺将头转向窗外。
  “跟老头子上床有什麽感觉?”迟迟没有听到回答,金不满地瞪他一眼,喊:“喂,说话。”
  接下来,无论金再怎麽逼问,季子祺就像哑巴似的没再开口,即使金威胁割掉他的舌头也没用。百般无聊,金转移了注意力,哼著歌,用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节拍。
  歌声轻柔婉转,丝毫不像男人的嗓音。季子祺的眼睛虽然仍看著车窗,却竖起耳朵认真倾听,隐约有种熟悉的感觉。
  “是那天晚上听到的越南歌?”季子祺低声问。
  凌霄见怪不怪地说:“他是越南人。”
  季子祺不可思议地眨眨眼,越南人的肤色偏黑,但金却异常苍白。
  “这个变态,很多年前就把自己的皮肤漂白,连腋下也不放过。”凌霄很少用这种嫌弃的语气说话。
  “怪不得。”季子祺了然地点点头,他终於明白为什麽金的皮肤白得如此病态,简直没有丝毫的血色。
  仔细观察,凌霄和金的区别很大,一个沈稳内敛,一个华丽浮夸,很难想象他们竟有著密切的关系。
  凌霄是个现实派,只想安稳的度过余生,所赚的钱都会存起来,结束杀手生涯後,打算买栋房子,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但金不同,他在行内的名气很大,只接高难度高赏金的任务,越是危险越能让他兴奋。金的目标都是大人物,每次完成任务後,便会大肆地挥霍一番,典型的今朝有酒今朝醉。
  金这辈子所赚的钱很多,三分之一给了整形医生,三分之一购买毒品,余下的便是支撑奢侈的生活。
  火车沿途靠站,走走停停,隔壁车厢终於有人入住。凌霄前去打探,回来後一言不发,用抹布认真地擦拭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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