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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也很难堪,季子祺越舔越上,舌尖已经滑过脖子。凌霄深深地呼吸,伸手想推开,季子祺用面颊在他手心磨蹭几下,然後继续用唇舌挑逗。
让凌霄原本是抗拒的举动,变成像是在迎合。
当季子祺含住他耳垂吮吸时,凌霄咬著牙问:“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吗?”
“嗯?”季子祺妖娆一笑,粉红的舌尖来回在他耳廓舔舐,嘴角噙著银丝问:“我不好吗?为什麽要去找金?”
他在耳边喷出的气息,轻轻的,热热的,带著诱人犯罪的芬芳。凌霄理智全失,无限的渴望让他堕落成野兽,撕扯著,啃咬著,无所不用其极的将猎物吞噬。
熊熊欲火以决然的姿态燃烧,仿佛要将他们躯壳焚毁,灵魂烧尽,剩下的骨灰不分彼此。
抵死纠缠,没有明天。
不可否认,季子祺为凌霄打开一扇门。他用身体教会他,做爱也可以如此惊天动地。如海啸、如地震、如审判日来临。他们都是罪人,贪念著感官的欢愉,一次次偷尝禁果,心甘情愿的沈沦在那片名为欲望的黑海里。
无分性别,无关身份,没有人去想以後,连下一秒也没想。此时此刻,他只要他。
床铺凌乱不堪,连枕头被踢到地上,灰色的手枪就这样出现在面前,唾手可得。季子祺看了几眼,闭上眼睛,小小的一点分心,很快被身後激烈的运动撞散。
泪水、汗水、精液交织而产生的气味挥发在空气中,是浓浓的男性麝香。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月亮的光辉暗了,若隐若现的挂在树梢。
就这样吧,累了,睡了,什麽都不想了。
金把烟头丢进黑洞洞的旧井里,阴森地笑了。实在是可惜,本以为这是块上好的墓地,如今只能当作烟灰缸。
金已经下定决心,要和凌霄分道扬镳。他要放长双眼瞧著,一个懦弱世故的男妓,和一个剽悍单纯的杀手,两个性格南辕北撤,连信任也缺乏的人凑到一起,下场会如何。
金有信心,凌霄总有天会回到自己身边。届时,他才会断掉妄想,明白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只有同类才能接纳彼此。
这也是金耗费数十年原因。他毫不吝啬抚养他,教育他,如耐心的对待一座雕塑,一点一滴的将凌霄刻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
等到缅甸後就分开,他是这样打算的。
但天算不如天算,照目前的情况,他们连到不到得了缅甸都是未知数。
“看来今天要大开杀戒了。”金说。
“是啊。”凌霄少有的勾起嘴角,回过头对季子祺说:“跟紧我,一步都不可以离开。”
季子祺眨眨眼,满头雾水。
金先前已经联络李老板,让对方准备好汽车和通关文件。他们按原定计划离开村庄,到南面的小镇与李老板接头,但此时却停在离小镇不到两公里的果园附近。
“隐蔽。”
金一声令下,季子祺就凌霄拉起,三人飞快跑进果林的木屋旁边。浓烈而刺鼻的药味传来,简陋的木屋里面,存放著不少化肥和农药。
季子祺到此时才看见远处隐约出现人影,并且数目不少,凌霄果断的拔枪,金却不慌不忙的打开行李箱。
“我掩护,你动作快点。”凌霄催促。
“知道了。”金说。
当输入密码箱子被打开後,季子祺在旁看得心惊,只见里面整齐的放满各种枪械零件,甚至连手榴弹都有,种类繁多,算得上是小军火库。不可思议,金竟然带著它四处游荡。
枪声骤然响起,吓到栖息在果园里的鸟类,纷纷拍翅而飞。凌霄开枪拖延对方,金有序不乱的组合枪械,惟独季子祺,捂住耳朵傻站著。
金将刚组装好的冲锋枪抛给凌霄,不到一分锺时间,仿佛变魔术似的,各种零件又在他手里变成狙击枪。
“我们上次合作是什麽时候?”金把枪扛在肩上问。
凌霄停止射击,答:“至少五年前。”
“是时候重温一下了。”
金说完,便爬上离他们最近的荔枝树,动作敏捷如如猫科动物。
“Fuck!”金的声音从上方传来,语气激昂:“是雇佣兵。”
情况比想象中恶劣,在缅甸和越南有不少雇佣军,采用的都是团体作战方式。一旦出动,便是整个军团,少则数十人,多则数百,有的军团甚至配有军医和後援部。
季子祺抓紧凌霄的衣角,问:“我有什麽可以做的?”
凌霄拔出自己随身携带的手枪,塞进季子祺手里。金在树上看到他的举动,眉头蹙起,眼中杀气凛然。
季子祺有种置身於战场的错觉,耳便皆是此伏彼起的枪声,子弹横飞,射进离他脸仅有几公分的木桩里。
“蹲下别动!”凌霄应付敌人的同时,也不忘记留神提醒他。
战况陷入胶著状态,虽然敌方人数众多,但在凌霄大火力和金高精准度的配合下,彼此都没有占到便宜。渐渐的,双方都暂时停止射击,改用试探的方式寻找突破。
“对方有多少人?”凌霄问。
“很多,难以估计。”
凌霄没吭声,打开金的行李箱装补给弹药,季子祺看见箱里有望远镜,便拿起来勘察周围的情况。如金所说的那样,果林中隐藏身穿迷彩服的雇佣兵,用肉眼根本无法分辨。
“别碰我的东西!”
金不知何时回到地面,扬手打他一个耳光。他的力道不小,季子祺被扇得眼冒金星,好一会儿才看清东西。
“还给他。”凌霄仍在填装子弹,头也不抬。
“对不起。”季子祺低声说。
金一把夺过他递来的望远镜,看也没看,便扔在脚下用踩碎,然後问:“宵,继续等还是杀出去?”
“等对方行动。”
大约过几分锺,季子祺突然喊:“前面有声音传来。”
其他两人同时集中精神细听,等他们都明白是引擎声时,已看到有辆军用卡车正冲过来。凌霄将季子祺扑到,金利落地滚到一边,方才隐身的小木屋,顷刻被撞得支离破碎。
“没事吧?”凌霄问。
季子祺摇摇头,他们已经被卡车隔开,暂时不见金的踪影。
凌霄抱住季子祺滚到车底,然後屏住呼吸,解决掉两个正从车里下来的雇佣兵後,又静静等待片刻,才慢慢爬出轮胎外。
“别乱动,我去检查下车还能不能用,如果有人靠近就开枪。”凌霄说。
季子祺点点头,手不停颤抖,方才还驾车向他们冲来的人,此时已变成尸体横在眼前。下一刻,也许躺在地上的是自己,怀著这样的念头,连枪也几乎拿不稳。
凌霄用枪柄砸碎布满裂痕的挡风玻璃,迅速检查仪表和变速器,虽然油量不多,也足够让他们离开此地。眼下要做的,是从司机那找到车钥匙,然後再接应金。
当他推开车门时,看到季子祺正被人用枪指著,抖得像苟延残喘的枯树。来不及多想,连开几枪解决敌人。
“为什麽不开枪?”凌霄气冲冲地质问。
“啊?”季子祺被吓得一愣一愣的,连话也说不出口。
事实再次证明,懦弱如他,不管试多少次,根本没办法亲手杀人。季子祺生长在完整并且温馨的家庭,从小被教导尊老爱幼,乐於助人,无论是亲戚还是同学,身边的每个人都充满善意,
即使後来知道现实还有其他模样,承受过心灵难以复原的打击,但从小被灌输的观念已然刻进灵魂里,至死不忘。
不用凌霄谴责,他比谁都更恨这样无用的自己。当季子祺将水果刀捅入王总的身体,发现他并没有死的时候,心里竟然松一口气。
即使面对他恨之入骨的人,也无法狠绝地痛下杀手,潜意识里,总认为一旦用自己双手结束生命,便有种再也回不去的感觉。
他想要回去,做回当初少不更事的季子祺。哪怕是做梦也好。
卡车发动以後,便成为敌人攻击的目标,子弹像雨点猛烈袭来,凌霄趴在方向盘连头也不能抬。纵使沈稳的凌霄,也不由开始焦急,再如此下去,恐怕他们会被包围,届时插翅难飞。
突然,车外枪声开始减弱,从断断续续直到零星。凌霄抬起头,看见金正藏在树上朝他打手势,意思让他先走,由自己断後。
凌霄目测两人的距离,中间相隔近十米远的空地,无论是他将车开过去或金跑过来,都会成为枪靶。
他深知狙击枪的子弹不会多,咬咬牙,用力踩下油门。凌霄仅能做的是,在距离金最近的位置,将巨大的行李箱踢下去。
卡车驶离果园,季子祺才从後座探出头来,当他看到凌霄阴沈的脸色,聪明的闭紧嘴。
花豹是大型肉食性动物,习性狡黠隐密,嗅觉及视觉极为敏锐,善於潜伏树上,等待猎物经过时飞扑而下,咬其颈部致死而食。同时,花豹还是世界上奔跑最快的动物,时速度可达每小时七十公里,一旦被它相中的猎物,鲜少可以逃出升天。
烈日当空,连蚱蜢都躲於树叶之後。
金望著天微微地笑了,眯起眼,将最後一发子弹射进敌人的头颅里。
他的绰号是花豹,排名亚洲前三的杀手,天性喜爱杀戮。如方才所说的那样,将在这个阳光灿烂的午後,大开杀戒。
第十七章 往事
李老板的脑门光得发亮,依然无损他的豪迈,两瓶啤酒喝下去,眼睛依然精光四射。
在充满越南风俗的餐厅里,他拍拍凌霄的肩膀,说:“不错不错,原来你就是那家夥的徒弟,难怪他还整天挂在嘴边,果然是一表人才。”
听到如此虚伪的评价,季子祺嘴里的酒差点喷出来,再看看凌霄,正在不声不响的喝酒,纯属当他在废话。
与之前相比,李老板少几分深沈,整个人和气许多,或许是因为金的关系。
“那家夥,也就是你师父。”他看向凌霄,确定对方在听才继续说:“从小就是野蛮人,没人敢管他,也没人愿意管,简直和疯子没区别,谁敢惹他谁不得好死。後来他离开越南,我也就继续做见不得光的生意,再後来听他说收徒弟,我吓一跳,这不摆明是害人麽?没想到,你安然无恙的长大,还能坐在这里陪我喝酒,真是没想到。”
“您知道金是做什麽的吗?”季子祺问。
“像我们这样的人能做什麽?”李老板用鼻子哼一声,说:“小时候头蒙拐骗,长大後奸淫掳掠,这都是命。”
季子祺咋舌,这人倒是看得通透。
李老板这张嘴,除了喝酒便叨念不停,他说:“以前过的那些混账日子,现在想起来都心酸,那时我们没怪过谁,现在谁也别怪我们。什麽叫伤天害理,当你比水沟里的老鼠还不如,连别人家养的狗都羡慕,就没有干不出来的事。”
“别喝太多了。”凌霄说。
“哪有喝多?你不是就怕我说多了吓到他。”李老板横他一眼。
季子祺连忙打圆场:“没关系,您继续说,我喜欢听。”
“嗯,你小子识趣。”李老板夹起肉粉条,放进嘴里边嚼边说:“其实这些话我说也没用,得让他亲自跟你说,反正你们现在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心不齐,死得更快。”
“他啊,嘴巴比菊花还紧。”季子祺揶揄道。
李老板捧腹大笑,凌霄脸色则难看得想吃人,季子祺逞一时口舌之快,也不敢再过分,乖巧地为他倒酒添菜。
忽略凌霄不计,这顿饭吃得仍算开心,散夥时,李老板将车钥匙和通关证明拿出来,还有一个黄色的纸袋。
“这是那家夥要的东西,你交给他吧。还有,记得提醒他收到账单马上汇款,否则我炸掉他的老窝。”
凌霄接过东西後,点点头。
李老板所说的那个老窝,就在小镇的溪河边,是六十年代初期建成的吊脚楼,在越战的炮火洗礼和饱经岁月风霜後,仍屹立不倒数十年,是个奇迹。
在这奇迹的背後,是金难以估算的心血。
金曾带凌霄来过这里,说出他人生中最有涵义的话:“我就像一片落叶,风往哪吹就往哪飘,好不容易落到地上,还得任人践踏。有家就有根,就算被踏烂了,被碾为碎片化成尘埃,也不会变孤魂野鬼。”
他还说:“霄,在我死後,就把我和房子一起烧了。我的家,谁也别想拿走。”
当时的凌霄不以为然,认为自己迟早会杀掉这个混蛋,至於到时候如何,全看他的心情。
金的老窝已经很残旧,楼梯踏上去咯吱咯吱地响,但里面很整洁,半点灰尘也没有,看得出来长期有人打扫。
月已高升,躺在竹椅上,倾听小河穿过吊脚楼发出的流水声,叮咚作响,是首悠然而抒情的旋律。
季子祺昏昏欲睡之时,屋外传出动静,有石头砸在窗楣。他的哈欠尚未打完,凌霄已冲出门外,但茫茫的夜色中空无一人,只有凭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