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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游泳不?”容心问道。一边说,一边把手放入温泉里,试探了一下水的温度后,才抬头看向大红。
大红有个习惯,必须别人看着他的眼睛,他才会去回答问题,当初他在第一瞬间把枪指想容心,就是因为容心在睡觉,没有正眼看他,这样他少了威胁感。而也是容心每次与他说话都是诚恳的用眼神去回复,他才从内心深处认同容心,并把她当成他要追随的人。
获得一个人的信任,很简单也很难,就像大红之于容心,就像容心之于大红。看似简单,却很难;说是难,却又简单。
“嗯!”大红听完容心的话,眼睛一亮。他还没来参军的时候,老家的附近就有一条河,到了夏天,他最喜欢的就是脱掉衣服扑到河里,清凉的河水能洗掉他一天的燥热,虽然他不知道如何去形容对这条的感情,但他每次洗澡都会想起那条河,都想再一次地在大河里无拘无束地游荡,就像鱼儿一样。
“还会游泳!”容心是真的惊讶了,她刚才也只是随口一问,没想到得到了肯定的答案。如果放到她所熟知世界,会游泳并不奇怪,但在这里是绝对是稀奇之事。无论是黑土国、红毛国还是甘蓝国对海、河、溪等持一种敬畏的思想,他们甚至不会靠近水流湍急的地方。
说起这事儿,就要说起这个新奇世界的整体结构了。整个的星球也如地球一样,大部分都是水,只是陆地面积比地球上少了很多,真个的就只有四块大陆。白雾国独立成一州,四周环海,与其他的三个大陆相去甚远,几乎是半个星球的距离。而黑土国就如夹心饼干一样,处在甘蓝国和红毛国的中间。红毛国与黑土国之间大陆连接,之间相隔一个大沙漠。而甘蓝国和黑土国在西南方向由不活山和不死林相连,其他的地方都是海洋。
甘蓝国和黑土国人对海洋的恐怖和敬畏使他们没有过多的交流,隔海相忘,相安无事。而此时的动乱就是红毛国穿过了红色大沙漠进入了黑土国。至于白雾国,对海洋也是敬畏的,除了运输粮食和枪支机械的船之外,便没有了其他的往来。
容心当初从六根儿嘴里知道这些事情的时候,心里那早就累趴下的草泥马又狂奔了一圈。刚想吐槽,后又想着她不明白的东西还太多,也就不介意再多这么一件。
话说过来,她连她为什么会在这里都闹不懂,其他的,也没什么可在意的了。
111:有酒,有肉,小休憩。
容心的话,一分怀疑,九分惊诧。大红心智上还是个孩子,对一些话有本能的敏感性,一听到他最在意的人这么说,顿时急了。
大红快步走到容心的正面,昂着头,梗着脖子,粗着大嗓子,用他认为最严肃的语气说道:“我还有做饭,洗衣服,还有……打猎、做家具……”大红掰着手指头,一个一个地数着。
严肃的表情,充满稚气的语言,总有一种小孩子装大人的感觉,而这个小孩子还偏偏是个大人,这种矛盾的感觉,给了别人便不知如何反应。而容心却没有这样乱七八糟的感觉,她从头到尾都把大红当成了孩子,一个努力想长大却怎么都长不大的孩子。
看着大红焦急而脸色涨红的样子,容心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总听人说,越笨的人,他的成就会越大,现在想来也是有道理的。大红这样一个心智不成熟的孩子会的东西比那些自付聪明绝顶的人都多出许多。
大红是名副其实的大傻个,也担得起“傻子”这个名号。傻人有傻福,越是傻的人,越容易满足。想做一件事的时候,傻人总会想着美好的方面,走一步算一步,如果成功便会欢喜,如果失败便也是正常。傻人把幸福快乐的底限放到很低,低到日常一件琐碎的事情都能让他欢喜。傻笑,傻乐,都与“傻”这个字密不可分,简简单单的词汇便能描述出傻人简单易的小幸福。而聪明的人,喜欢运筹帷幄,喜欢三思而后行,喜欢走一步布十步的局,心性不坚定者,思虑到将来可能要面对的种种困境,便容易心生胆怯,计划就此搁浅。
只是大红的心智还保留在孩童,自是体会不出这个词汇里蕴涵的不同含义,只知道这是一个骂人的词汇,谁这样说他,他便跟谁急。容心也不触这个霉头,孩子的尊严定是要好好保护的。
大红收到容心赞扬的表情后,便大跨步地向硫磺泉走去,边走边哼着不知名的小调,足以说明他有多么地开心。
容心回头想起来一件事,急忙对着大红离去的方向喊道:“大红,你玩完后,记的从水底下搬出来几块石头。”
看不见人,但声音响亮地回复道:“知道了。”
容心揉揉耳朵,想当年,她老妈的那惊人的嗓门与大红不遑多让,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还真是让人回味无穷。也不知她老妈现在怎么样,是不是还喜欢吼人?她走了,老妈该是没了争吵的伴儿,也不知适应不适应。算了,算了,不想了。想这么多也白搭,说不定她老妈正可翘着二郎腿,磕着瓜子,一边看狗血电视剧一边吐槽。伤春悲秋这种文艺范儿的情感,老妈没那时间,也没那精力。老爸对待老妈就像爱护眼珠子一样,在老妈伤感之前,自是安排的妥妥的。
考虑到清正一行人还在等着他们,容心泡了不足半个小时,便喊了大正一声,回到了岸上。
容心蹲下身来,仔细地观察面前的桔红色发着金属光泽的石块。从口袋里拿出在一路上捡来的石炭,对石块加热。白烟过后,是刺鼻的大蒜味。
大红远远地躲开,这个味道让感觉不舒服。还没等容心站起来,就着急地问道:“这是什么?”
“雄黄。”容心也没心思卖关子,一路上,她都在寻找这个东西,不出所料,这个东西沉积在温泉里。
走走停停中寻寻觅觅,她也只在此处遇见了这个东西,万物相生相克,既然有了这个东西,那么那个可怕危险的东西也在不远处,她要好好地想一想,这个东西,怎样才能得到最大的利用率。
这些还不用着急,容心在有了一点头绪后,便带着大红捕捉了一些小型的猎物,到底是温泉气味的影响,周围的动物很少,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才将将逮住一个路过此地的野鸡,这显然是不够的。从进入不活山后,为了避免猎物的血气引来野兽,他们一路上都是靠着野果和从村中买来的馒头。也是这里比较安全,容心才敢捕捉猎物。而这群孩子这么长时间没吃肉,小扣子甚至梦到肉流口水,一旦开荤,这些肉压根都不够他们塞牙缝。
容心把野鸡绑到大红的腰上,拿着金刀,独自一人跑到了距离温泉稍微偏远一点的地方。
大正坐在温泉旁,对着野鸡咽口水。而容心藏在茂盛的灌丛里屏息静等猎物的靠近。猎人、猎物,比拼的是计谋、是耐力。
在小声的咕咕声响起的时候,容心嘴角微抿,更加地安静。
咕咕声一声接着一声,在小心翼翼地试探着,它想要经过这里,这里灌丛太多,它不确定是否有危险,它已经摆好了姿势,如果发现危机,它会在第一瞬间逃跑。
咕咕声急促起来,灌丛里仍然安安静静地,它放松了下来的,它确定这里面没有任何的危险。它已经叫了这么多声,如果那些蠢笨的东西藏在这里,早在它叫第一声的时候就跳了出来,身体越是大只就越是蠢笨,它已经靠着浪客中文A》葜叀这一手躲避了很多次的危机。
这一招它使用了很多次,百试百灵。太多次的成功让它骄傲了,失去了平时的谨慎。它渴了,所以,它决定抛弃它说熟知的那条道,走这条近路。它不再多做犹豫,大胆的横穿灌丛。
容心等待的就是这个时候,在它慢慢地进入灌丛后,与她只相差不足一分米的距离,如果它像以前一样谨慎的话,一定在刚进入灌丛的时候就会发现异常,可是骄傲蒙蔽了它身为动物的天生敏感性。它一步步地靠近危险,在不足一分米的地方,它仍然得意洋洋地高昂着头,傲慢地想着,回去后应该如何讽刺那些胆小的同伴儿。
容心扬起骨刺,迅速扎了下去,大咕咕鸟轰然倒地。
这是个意外的惊喜,她曾听小扣子形容过大咕咕鸟那滑嫩的肉质,也曾听六根儿说过,逮这种小心谨慎的大咕咕鸟非常的不容易,她更听说了大咕咕鸟的昂贵,没想到,她只等待了片刻,这只笨鸟就闯了进来。这种“守株待兔”的感觉,真心很爽。
容心在丛林间跳跃,轻盈熟悉的步伐就像她出生在这里一样。
容心把大咕咕鸟扔到地上,抽出金刀,把野鸡的血流到酒壶里,然后开始拔毛剥皮,这里有水,她正好借此把这两只处理干净。
大咕咕鸟很大,说是鸟,但身体太过于庞大,已经没有了飞行的能力,翅膀也渐渐地萎缩的只能用来保持平衡。
容心在灌丛里的时候害怕血会引来其他的野兽,就用骨刺插入了大咕咕鸟的头部。拔出骨刺的后,血急流而出。大咕咕鸟肉质肥美,血液也尤其的多,容心用了整整三个酒壶。
“茅草,茅草,我爱你!”小扣子一看见容心手中的肉,两只眼睛冒着狼光,飞扑而来。
“行了,有你的。”容心甩甩手上的肉,把扒在身上的某人扔到了一边。小扣子这货,典型的有奶便是娘,平时的时候可着劲地损她,看见肉了,高傲、节操什么的都碎成了渣渣。
有酒,有肉,这是容心到达这个新奇世界后第一顿像样点的饭了。此时此刻此地,一行人敞开了肚皮吃肉喝酒,把一路上的担惊受怕都给吃下去。
“多吃点。人呀,就应该吃胖点,吃胖点才能躲过危机。”容心一边烤着肉一边对大红说道。
大红啃着刚出炉的咕咕肉,好奇地问道:“为什么?”一说话,嘴里的肉喷了满脸,很是狼狈。
“胖子身上肉多,等没有食物的时候,身上的肉就发挥了作用。再有就是撞了车,肉多的缓冲力也大。你想想,这里的野兽为什么现在都出来进食,他们明明已经吃饱还要吃。那是应为他们要养膘儿好过冬。”容心说完,便把咕咕肉放入了嘴中,只有食盐,没有任何其他的调味剂,咕咕肉也没有任何的腥气,鲜美滑嫩的口感让容心食欲大振。
容心一边说着“胖子论”,一边回想起老妈讲这话时的神情,老妈素来都有千奇百怪地招数,在小暖说老妈有了三个游泳圈的时候,老妈暴怒,词严义正地说出了这么一通的论调。本来应该是强词夺理下的言论会漏洞百出,经不起推敲。可偏偏,这一番言论,让她越想越感觉有理,印象深刻下,十年过去了还能记起这些话。
容心屡次都能劝慰住自己,可是想起那个熟知的世界,想起家人,心情还是不由自主地低落起来。
容心默默地烤着肉,目不转睛地看着跳跃的火苗,想着家里的一切,那个世界有太多她牵挂的人和事,而对这个世界,她也没有任何的归属感。直至今日,她还是不明白为什么。
她没有大喜大悲,只是有些低落,只是有点失落,有些小难受……
容心呆呆地,一动不动的时候,队伍里的一个人慢慢地靠近。
猛然转头!
容心厉声说道:“干嘛!”伸手就把自己的背包给抢了过来。
容心瞪视着算珠,眼冒怒火。丫的,趁她思维发散的时候偷她的东西,活的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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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 走过,路过,不踩才怪!
“额……”来人看到容心的瞪视后,松开了紧紧抓着包裹的手。不大的眼睛中露出精光,眼珠子如滑溜溜的琉璃球转来转去,再加上长久积累下的枯槁,容心只想到一个形容词——贼眉鼠眼。
“干啥!”容心浩气凛然地说道,她要坚决抵制这种偷盗的行为。
“我就想摸摸金块。”来人嬉皮笑脸,摩擦的双手透露出了他的蠢蠢欲动。
“为啥!”容心才不相信他的话,但他的眼神里没有肮脏的贪婪欲,所以容心不介意给他身申辩的机会。如果是旁的人,或者有一点的邪念,容心早就不废话了,她会直接让金刀伺候来人。
“手痒。”来人诚恳地说道,他说的是大实话,他现在特别想闻一下金钱的味道,自从黑土国动乱,货币一茬又一茬地大变样,金块重新搬上了历史舞台,逃命的小半年里,他已经快忘记金钱的味道,眼睁睁地看着一大包金块,他能忍到现在,已经实属不易了。
“为毛手痒?”容心一听这老实的话,心放松下来,真小人总是比伪君子来的可爱,而她现在也有了逗弄来人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