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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有只白骨精-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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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娇蹲□查看了下,见它一条后腿有被兽夹夹过留下的伤,伤口深可见白骨,已经腐烂生脓。当地人有在山上设兽夹捕猎的习惯。它被兽夹夹过,可见前段时间都是在山上的。兽夹一般很牢固,像它这样大小,被打住了居然还能逃脱下山,可算是极其少见了。又见它身上除了脏了点,瘦了点,精神头瞧着还不错。爪子油亮,乌溜溜水润润的一双眼,睫毛扑闪扑闪地望着自己。上次黑灯瞎火地也没看清,现在发现它眉心上居然长了几道月牙样的白毛,十分漂亮,再抬起它后腿一看,公的,噗一声笑了出来,戳了下它额头,说:“以后叫你虎大王吧。”
    虎大王很是聪明,见林娇指着地上的那个篮,讨好地伸舌舔了下她手,立刻蹿了进去躺下。林娇挽了篮,这才继续往桃花村去。
    杨敬轩与李县令分开后,便立刻往西林村去。
    西林村离此地二三十里,他到的时候,日头已经西斜,一进村就向人打听王大丫。这地的村人大多认识他,知道他要找人,哪有不帮的?偏从村头一路问到村尾,眼看天色擦黑了,还是没人知道王大丫是哪家的,更找不出符合他描述的人,只好离开。他晓得李大人求才心切,又特意到附近的黄塘、梅溪几个村找族长一一打听,最后终于寻到了王大丫——却是真的呆呆傻傻,坐在门槛上歪头滴口水,不过十来岁的样子,必定不是白天里与李大人说话过的那个,眼见夜已晚,心中虽十分失望,却也只好先寻到这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读者夕夕、3434686、midou96、carol、维维、梵高的耳朵投雷。
    谢谢大家~







☆、第 34 章

    杨敬轩回到县城已是深夜;按了白天之约到了县衙后府,李观涛果然还未休息,仍在书房等他。知道西林村并没有他白天碰到的那个王大丫,很是失望,连念了两句“那女子为何匆匆离去,又不愿留真名?”
    杨敬轩脑海中再次浮现出白天见到的那个一晃而过的窈窕背影;不知为何此刻竟又联想到了自己那个侄媳妇春娇。忍不住再问那女子的长相,李观涛回忆道:“眉黑似缎;形如柳叶,笑时眼似弯月;腮边有一浅浅梨涡。”
    杨敬轩心扑通一跳;立刻与自己脑海中的那女人重合了起来。李观涛见他神色有异;问道:“怎么,你想起什么了吗?”
    杨敬轩忙掩饰摇头,李观涛并未多加怀疑,只是叹道:“我观那女子年岁虽轻,与她说话也不过寥寥几句,却总觉她于治水颇有心得,至少受过高人指点。不知道便罢了,如今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往后必定要找出来的。”
    杨敬轩附了一声,转话题问起白天王肃迁等人过来贺寿的事,李观涛冷笑道:“他们早投英王麾下,不止他们,连这个州府和别地的盐铁税,只怕还未到国库,先也要先落几分入英王口袋。受了人指使不辞远路地过来,一来不过是怕我就盐税向皇上递折探我口风,二来,是探听我与太子是否暗中往来而已。一番嘴脸,委实可笑。”
    杨敬轩默然。
    就在与北朝结束战事的那一年,太子被人构陷,告发他密谋逼宫,遭到皇帝猜忌,于是东宫被废,远迁到了南疆一隅,去京万里之遥,不许出境一步,否则便当谋逆论处。当时还是宰相的李观涛摘顶为太子力争清白,无奈皇帝深信不疑,反怀疑他这个太子太傅也暗中参与,只是未有证据而已。一怒之下便顺他摘顶之意将他贬到了此地,转眼已是数年过去。
    “太子秉性宽厚,怎会行那谋逆之事。不过是有人离间他父子之情,好从浑水中渔利而已。南疆瘴气湿热,我怕太子苦熬难耐……”
    烛火中,李观涛双眉间尽是愁绪。
    杨敬轩安慰道:“老大人放宽心便是。去年底我带了大人手书潜去南疆时,见到太子除了黑瘦些,心态平和,并无半分急怨之相。可见太子是沉得住气的人。假以时日,皇上必定会明白孰是孰非。”
    李观涛道:“我事主上二十年,自然知道他非糊涂之人。只是年事既高,帝位又最能蒙蔽人眼,这才轻信人言骨肉相离。我只怕等他明白过来时,已然太晚……”说罢嗟叹不已,忧心忡忡。
    杨敬轩又劝慰几句,见李夫人仍熬着过来催促,便告退离去,出了后衙大门,便往自己住处而去。
    他在县城中并无房子,从前杨氏夫妻数次叫他过去同住,他不欲打搅他一家,只在距离衙门不远的南街赁了个小院供落脚之用。因为没长居打算,所以屋里摆设十分简单,一榻一几而已。
    杨敬轩在月光下牵了老马回家,刚推开院门,立刻就感觉到了不对,手下意识地搭上腰间刀柄,片刻之后,慢慢松开了握住刀柄的手,像往常那样牵着老马将它拴在了棚子下,这才转身到了院中,冷冷道:“蹲了这许久,腿脚想必也麻了,下来歇歇也好。哪一路的人,报上名吧。”
    他话音刚落,院中那棵槐树上果然跳下了一个黑衣人,功夫应是上佳,落地时轻飘无声。
    黑衣人低声笑道:“杨老弟好耳力,什么都瞒不过你去。当年北边一别过后,转眼已是数年。老弟可还记得哥哥否?”说话间扯下面上覆巾,露出一张脸来,隆额高鼻,颊边一道浅疤。
    杨敬轩微微笑道:“顾右司马大名鼎鼎,当年威震三军,我怎敢忘记?”
    黑衣人名为顾象,摆手道:“杨老弟这样取笑,折杀哥哥了。咱哥俩多年未见,此番相见,我已备下酒菜,老弟随哥哥我过去痛饮一番可否?”
    杨敬轩立着不动,说:“当年李大将军殁后,我便起誓此生绝不再沾滴酒。”
    顾象一怔,抬眼见月光下他神情淡淡,瞧着是真不会随自己去了,脸上露出微微苦笑,叹一声说:“想当年你我在军中同样全无靠山,全凭血战军功最后分列左右司马,同是李大将军的左右臂膀,沙场时同进退共杀敌,情同手足,何等的呼啸快意。可惜如今分道,你我竟成陌路……”
    杨敬轩仿佛不愿继续这个话题,眉头微皱,问道:“你过来必定有事,直说便是。”
    顾象道:“杨老弟还是当年的性子。罢了,我便直说。我此次过来,是受人之托,来还当年的救命之恩……”从身后递过一个木匣到杨敬轩面前,“那贵人当年亲赴阵前,因护卫一时疏忽被敌军所围,眼见要被俘时,全仗老弟连发怒箭迫得北朝人无法近身,单刀快马救他于乱军之中。贵人至今不忘杨老弟的神勇,这些年数次在我面前提起,心存结纳之心。知道老弟如今竟在乡间一隅做了捕头,每日与宵小盗贼周旋,便直叹大材小用明珠暗投。贵人晓得杨老弟眼中没有阿堵物,自然不敢拿那些污了你的眼。知杨老弟爱刀如命,这匣中的宝刀,乃是百年前的大铸师丁十五呕尽心血所铸的碧鸢,削铁如泥。据传刀成之日,他便呕血于刀身而死,故而刃上才有血纹隐现。贵人命我转赠于你,望老弟笑纳。”
    顾象说着,开了匣盖,匣中果然静卧一刀,漆黑刀鞘缀满形色宝石,月夜里迷离夺目。
    杨敬轩注视片刻,伸手托起,慢慢抽出刀身,见薄如剑翼,刃冷森然,寒光凛冽,屈指暗发力弹上刀刃,啸音隐隐流转于刃间。
    “如何?这宝刀可是贵人心爱之物,时常把玩。今为博老弟欢颜,慨然相赠。”
    顾象见他把玩,满面笑容道。
    “果然好刀!”
    杨敬轩赞了一句,就着月色挽了个刀花,雪花般的一团刀影中,顾象躲避不及,只觉头皮微凉,几缕头发从他眼前飘落,以手摸顶,已被削去发顶,骇然变色,怒道:“杨敬轩,你这是什么意思?”
    杨敬轩收了刀,吹去上面沾着的几根碎发,刚才笑意已然消失,脸色森然,盯着顾象慢慢道:“右司马,你到现在既然还未忘记你我当年曾同是李大将军的左右手,我便问你一句。当年战事将平最后一战之前,你邀我对饮,我竟醉卧酣眠,醒来才知道大将军只带几个亲卫前去勘察地形,有人将敌军诱来,以致将军孤军无援战死。我问你,你是不是在我酒中下了药?”
    顾象面上方才的怒色顿时消去,低头半晌,才道:“我方才见你身边竟还留着这老马,便晓得你是念旧之人。罢了,你既然知道了,我也不敢不认。只是老弟,我也是身不由己啊。这些年我心中也不是没内疚。只是我当时若不从命,只怕我也早难逃李大将军的下场。何况即便我不从命,自也有旁人行我之事。贵人他有时行事虽过了些,只对于效忠他的人,绝对是厚爱非常,往后你就知道了……”
    杨敬轩冷冷道:“我怕是没福气知道贵人的好了。烦请你回去转告贵人,说我当年救他,全因他是天下兵马都督,我尽我军人的职责而已,请他不必挂怀。但如今,天下的皇帝只有一个,我杨敬轩眼界狭小,看不到第二人。这柄碧鸢,既然是贵人的心爱之物,我一介布衣,又怎敢夺了贵人所爱?”一边说着,当一声,寒光闪过,刀已不偏不倚被抛回匣中。
    顾象手臂微沉,忙托住了匣子,见杨敬轩负手而立,月光下神色冷冽,知道他是不会改变心意了。暗叹口气,只得慢慢收了刀匣,顿首离去,走了几步,回头见他背影凝固,犹豫了片刻,低声说:“杨老弟,我知道你心里瞧不起我。当年我一时糊涂做下那事,自己也瞧不起自己。只我早已经没有退路了。贵人野心勃勃,广收天下势力供己驾驭,凡不屈从者,从不留情。于你却是例外,实在是他太过惜才。你如今与老大人走得近,贵人却视老大人为眼中钉,不过忌惮他在朝中昔日威望,这才不敢贸然下手。你自己往后多加小心。”说罢长叹一声,终于离去。
    杨敬轩默立片刻,慢慢行至草炮身边,伸手摸了下它的头,蹲□抬起闸刀,往刀口下填了几把料草,细心切成碎段投入马槽。月光下的冷静空气里,慢慢弥漫出了一种浅浅的青草气息,叫人闻之心安。
    第二天是林娇的好日子。石寡妇套了自家的骡车,又唤了村中几个平日与自己交好的妇人,帮着林娇把家当一道搬进了县城。杨氏也特意过来相帮,整治了一桌酒菜,众人吃得醉醺醺才离去,第二天炸了杨氏送来的一长挂红衣鞭仔,大门打开,林娇的新脚店就算开张了。
    林娇盘下这脚店后,便有先前的伙计找了过来。林娇留下了一个看得过眼去的,让他在前堂招呼客人。请杨氏帮忙找了两个因家穷要贴补家用的能干妇人,一个姓王的主厨房,一个姓马的主洒扫洗刷,自己坐柜台,有空也见缝插针地帮忙。
    县城里商铺多,男人在外走动,女人家抛头露面撑起门面的不在少数,所以林娇开店,本也不算什么奇事。只前个月她的脚店还在整葺时,附近人便都知道衙门里杨敬轩的本家侄媳妇盘下了这里,今天开张,于是过来瞧热闹的人自然不少。众人见脚店里外焕然一新,女掌柜话不多,稳稳坐于柜台后,与人应酬时却言语爽利,更是个美艳年少寡妇。没两天附近的人便都晓得了,更有好事之人,明明不住店的,就为了多瞧一眼女掌柜的美貌,特意坐下吃饭,吃了也迟迟不走,所以开张头两天,住店的人虽不多,门面瞧着却还热闹。再过些天,一些原来的老客人过来投宿,见这里饭食铺子干净整洁,价钱却与别家相差无几,住哪里不是住,且还有美人老板娘看,一传十十传百的,生意渐渐便好了起来,忙的时候差不多满铺,每天都有银钱进账。
    林娇摇身一变成了老板娘。虽然头上有杨敬轩这个叔叔罩着,别人也不敢真来混的。但客人多是粗鲁男人,年纪从五六十到十五六都有,见她年轻貌美,笑容可亲,传言身份又是个寡妇,开始时存了非分之想拿言语调戏撩拨的自然也不少。
    林娇知道自己不是男人开店,以后当个什么风格的老板娘,也是特特想过的。
    说起古今中外形形□的老板娘们,她印象最深的就是龙门客栈里的那位金香玉。如今自己也成了其中一员,却万万不敢全学她的样,与客人嬉笑打骂,看中个男人就爬上屋顶唱辣歌。细想过后,认为还是拿来主义的好。所以从开门第一天起,凡进她店门盯着她看的,她也不恼不理,反正不会少块肉。对着客人有问必答,笑容满面,只都限于寻常之事。若有人言语不对,乃至动手动脚,立刻便收了笑脸冷若冰霜。开业几天,那杨敬轩虽然没亲自来过一趟,只衙役刘大同王军等人却轮班换着,几乎是天天赶着饭点来报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杨敬轩在替他侄媳妇撑腰。见女掌柜背后有人,她本人又不好调戏,渐渐也就收了轻薄的念头,最多偷看她几眼背影,过过眼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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