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作者:梨花烟雨
申明:本书由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1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发生的,粱易到现在还是一头雾水,他只知道他被一身份不明的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给擒获了,然后无论自己如何喊叫解释,却只能听到耳边呼啸而过的风声,在自己被提的晕头转向,头重脚轻的时候,只听“咕咚”一声巨响,待他醒过神来,才发现那是自己被扔进一个大笼子的声音。
“啊……”粱易仰天一声长啸,借以抒发心中的悲戚,这么多年,他不是没见过运气背的人,只是没见过像自己这么运气背的人。想一想从出生以来,资质并不算上乘的自己,为了要练成绝顶武功,那真是呕心沥血,废寝忘食,好不容易历经二十年时光方有大成,下了山,还没等自己闯荡江湖得意一下,便遇到了当时落草为寇的东方闻的打劫。结果不用说,不但钱被抢去了,连人也被拐到了山寨做二寨主。大侠的梦想就这么悄无声息的碎裂了。
然后他振作精神,将一切都当作是上天对他这个有为青年的磨炼,天天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这一段千古名言来勉励自己。终于,在他又经过了五年呕心沥血,废寝忘食辅佐着东方闻的日子之后,绝顶堂诞生了,他也终于脱去了强盗的帽子。还没等欢呼一声,各种事情便纷涌而来,险些压塌了他年青的肩膀。没办法,东方闻是个冷酷的人,对日常一些杂事根本就不放在心头上,咬咬牙,他把这些重担默默的扛在了肩上。谁让自己遇人不淑,遇到这个只会剥削他劳动力的堂主呢。
又经过了两年,绝顶堂在自己的努力下终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人才也渐渐多了起来。他终于有了膀臂,以为这回终于可以歇歇了。哪知道好日子还没过上两个月,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了。其实这些事情也没什么了,无非就是去攻打了擎风国一下下而已,重要的是由这件事情引发的一个严重后果:漱玉出现了。
一想起那些被漱玉荼毒着的日子,虽然他也承认自己很喜欢漱玉的可爱精灵,但一想起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伴随着自己的黑眼圈以及嗡嗡的耳鸣声,粱易就忍不住想哭。脑海里自动跳过这一段恐怖的噩梦,然后就到了他脱离苦海的那一天。
现在想想,那真是值得永久怀念的一个日子啊,薛斌的到来成功的转移了漱玉的视线,从此自己被骚扰的次数每天里呈倍数减少,虽然偶尔也会被碎碎念一通,但对于早已经过了千锤百炼的自己来说,那只不过是毛毛雨罢了。
他本来盼着从此之后就是幸福的日子万年长。甚至定下了“三白楼”三天的酒席准备大宴各位兄弟。谁知道……谁知道这一切还未实现,自己——堂堂的绝顶堂副堂主竟然就被稀里糊涂的生擒活捉了。
“老天爷,你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对待我?我没拆你家房子没占你的妻子没杀你的孩子,你为何偏偏对我这样不公。”粱易越想越是伤心,越想越是气愤,忍不住对着天空大吼。
忽然身后响起一声嗤笑,粱易回头一看,只见一个身着轻裘的少年正以不屑的目光看着自己讽刺道:“就算你想,你能办得到吗?你不过是个人而已。”
粱易为这少年的美貌呆怔了半刻钟,方消化掉少年的讽刺。他涨红了脸,自己竟被这样一个公子哥儿取笑,还要自己以后怎么在兄弟们面前抬头做人啊。
“就算我这辈子是人,你怎么知道我上辈子不是神仙?或许会是魔王也说不定呢。”很好,在这一点上必须要感谢漱玉,否则自己哪来这么敏捷的才思。
“你……做神仙?还有魔王?”少年愣了三秒钟,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良久才对身边的侍从道:“不错不错,大哥这回带回来的猎物挺有意思的,看来这次宴会我倒不能错过了。”
粱易怔怔的看着他,不知为什么,他对这个少年竟存了前所未有的恐惧,不同于对漱玉的惧怕,这是一种从心底里颤抖的感觉。少年那双美丽的眼睛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残酷,让他想到了森林里最狡猾狠毒的动物——豺狼。
少年大笑着离去,粱易却还想着他那双没有丝毫笑意的眼睛,忽然,他开始想念剥削他的堂主,碎碎念的独孤漱玉。还有绝顶堂所有的弟兄。
“老天爷,如果你能让我回去,我宁可每天被漱玉念一百遍,我也愿意尝试努力的喜欢剑心和流川,三藏也行。”他诚挚的祈祷着,然后便听到一个尖细的声音喊道:“大王驾到。”
2
粱易极目望去,只见一群身著华丽宫服的太监宫女行桥踉掳愦赜抵蝗死吹浇埃父鍪匚蓝脊蛄讼氯ァV惶桓龅蜕虻纳舻溃骸捌缴戆桑蠢凑獯蔚氖栈窕共淮恚庑┝晕锒际瞧绞蹦汛虻降哪亍D压稚蕉戳酸幔几谋渲饕庖渭友缁崃恕!
随著话音,一张宛如雕刻般完美的少年的脸逐渐显露出来,再次带给他难以名状的震惊感觉。
难道……难道这里的美男子就这麽多吗?粱易愤愤不平的想著,他的自尊心被小小的刺伤了一下。忽然听到那个声音来到自己面前,讶异的“咦”了一声道:“怎麽回事?我明明记得这个笼子里关的是一只我亲手抓的白兔啊,什麽时候变成人了?”
“砰”的一声,粱易一头撞上了笼子的木栅,白……白兔?他……堂堂的绝顶堂副堂主竟然被形容成白兔,这……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是你……就是你抓我来的对不对?”粱易大声的吼著,双目喷射出强烈的愤怒火焰。不可原谅,竟然把他形容成兔子,这是绝对不可原谅的侮蔑行爲。
江天眨了眨眼睛,耸了耸肩,满不在乎的笑道:“是我抓你来的吗?可我明明记得我是抓了一只兔子啊,我正奇怪怎麽变成一个大活人了呢?莫非你是……修炼成人形的兔子精?”
粱易一向自傲的修养再次被兔子精这个词语给激的荡然无存,他颤抖著举起手,大声吼道:“你你你……你眼神不好我不怪你。可是你就凭著这种眼神也去打猎就是你的不对了。你这种近视眼,就该在家里好好的做著看书下棋,或者努力的钻研玻璃之类的东西,说不准眼镜的发明就会提前好几百年。这是爲整个人类造福。可你却滥用权势,非要靠著这麽不济的眼神去狩猎,你狩猎也就罢了,还非要指鹿爲马。你说……我这麽个大活人,无论是从身高或是长相,哪里像兔子了?我不就穿了一身白衣服吗?”
江天的眼神一亮,哈哈的笑道:“是吗?你觉得自己不像兔子?可是我却觉得无论从哪里看你都很像兔子。这麽矮小的身体在野花从中,谁能分辨出来啊?”
“你你你……”粱易坚信如果不是自己还年轻,一定会被眼前这个自大狂给气出漱玉所说的“脑溢血”那种病了。“你不就是个子长的高了一点,相貌长的俊了一点,双手有力了一点吗?这有什麽好炫耀的?你有旗杆高吗?你有仙女俊吗?你有大象力气大吗?竟然说我像兔子?毁谤,这绝对是毁谤。你当心我告你。”粱易一口气吼完,才发现在真正被惹毛了的时候,自己毒舌的潜力竟然如此强大,完全可以和漱玉有一拼了。呵呵,榜样的力量果然是无穷的。
江天的眼睛危险的眯了起来,原本低沈的声音忽然一转,立刻森寒起来,点头道:“很好,有趣,已经有多久没遇到过这麽勇敢的人了。看来这次打猎的收获确实不小呢。”说完转身离去。
“喂……等等……等等……”糟了,自己就顾著逞口舌之快,结果好像又惹到了一头更大的豺狼了。粱易的身上瞬间出了一层冷汗:“你……你既然知道抓错了,就该把我放出去啊。喂喂喂……”他扯著喉咙拼命的大叫,可惜却没人肯回头。
“爲什麽?爲什麽漱玉的口舌之快就可以威风八面,连绑架他的土匪都宁肯求神拜佛的将他送回来?爲什麽自己只不过是爲了保卫自己的尊严而不得不反击而已,结果就会引出两头豺狼来。粱易很委屈的想,最後得出了一个结论,就是:老天爷确实对他太不公平。
不过事情已经走到这一步了,光是埋怨老天爷也没有用,必须要靠自己的力量逃出去,粱易恨恨的暗自寻思。反正那个骄傲的家夥只是因爲把自己看成了兔子而已,并非和自己有仇,那麽应该也不会对自己用心。凭著飞鸟般的轻功,逃出去是绝对不成问题的。粱易很乐观的想著,因爲太乐观了,以至於他向来聪明的脑袋竟然没有深想:自己这麽大的一个人,怎麽可能会被看成兔子?以及这麽奇怪的一群人,明明不是图卡子民,却爲何能够在图卡国的境内出入自由。现在的他自然不知道,就由於考虑不够充分,太过轻敌,结果留下了他一生的遗憾。
3
因爲好歹也是一只猎物的关系,粱易也很荣幸的“受邀”与几只狮子犀牛金钱豹之类的动物参加了这场华丽盛大的庆祝宴会。
据说这些动物都是在离绝顶堂不远的後山森林里打到的,让粱易这个後悔啊,早知道也带弟兄们去打猎,一定狠赚一笔,如今倒便宜了这两只豺狼。真是想想就让人不爽啊。
不过在怎麽说也是个人类,所以粱易并没有和那些猛兽禁锢在一起,一个小太监领著他来到前面的大厅,粗粗望了几眼,粱易不由得倒吸了几口冷气,天啊,这些人……都是从哪里找来的啊?竟然都是苏雪衣那一级的美貌,让他目瞪口呆之馀更是自惭形秽。
“不公平,真是太不公平了。”粱易唧唧歪歪的咕哝著,暗自道:“我是不是在野花从中睡著了,或是猝死了,所以升了天,才看到这些仙子一般的人物。要不然这是什麽地方,女孩子竟然都可以出席。我们图卡,还有擎风等国家,除了太后公主等,平常女子是绝不可以这样抛头露面的啊。
不自禁的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忽然听到另一边传来几声窃笑低语:“看,那边的公子长的很好啊。”“就是就是,怎麽从来没见过他呢?”
刷的一下,粱易只觉长时间以来的自卑感一扫而空,若他真是只兔子,只怕现在一对耳朵已经竖的高高的了。面上流露出得意之态,心道:“看看看看,到底有识货的,容貌俊美算的了什麽?像我这样长的有性格的面孔才是女人的最爱。
他一得意,便思考起自己的一生际遇来,想想自己年近而立,竟然还未成家,更可耻的是连女人的味道都没尝过。一生中最宝贵的青春岁月全被无良的堂主给剥削做苦力了。若父母在世,他岂不成了无後爲大的逆子。如今眼看著大好机会,怎麽可以白白放过。眼睛梭巡了一圈,只觉这些女子个个都好,环肥燕瘦,各有千秋,只让他把眼睛都挑花了。
轻轻拍了自己的脸颊一下,他生气的自言自语道:“粱易,做人不能太贪心了,你以爲这是在菜市场,觉得这捆白菜都好就可以全抱回家去啊。”目光锁定了一个看起来就温婉贤淑的美貌女子。他在心里默默回想著独孤漱玉教给他的恋爱必杀绝技,好像是“相准时机,把握契机,主动出击,左右夹击,允许投机,制造良机,最後一击,万事大吉。”好像……应该就这些了。
嗯,好,就这麽办了。怀著无比强大的信心,粱易迈开脚步,准备开始他人生中从未体验过的新旅途。就在这时,一个尖细的声音响起:“大王驾到,二王子驾到。”一刹那,厅里所有的人一齐跪了下来。
“混蛋……混蛋,就不能再晚一些来吗?”粱易握紧拳头,站在大厅的正中央,恨恨凝视著在灯光下更显俊美的兄弟二人。原本强大的信心在瞬间就低落了下去。
江天看著屹立不动的粱易,微微一笑,几步趋上前来,笑道:“小兔子,你这份勇敢真是让本王惊喜。”接著他回头道:“山儿,上次见到本王没跪的人,後来怎麽样了?”
江山微微一笑道:“好像是砍去了四肢,在罎子里淹泡了一年,等到生了无数蛆虫的时候,方拿出去埋了做肥料了。”
粱易面色一白,看著眼前笑得愉快的这两个人。他不是没见过心狠手辣的角色,独孤傲,东方闻都是出了名的冷酷残忍。但像这对兄弟做出这样令人发指的行爲还能笑得云淡风清的,他却连听也没听说过。
看来先前估计错误,自己明明是掉进地狱来了。粱易在心里更正先前的猜想,却见江山又是微微一笑道:“果然不错,虽然面色苍白了一些,腿有点抖,但总算还没软倒。”
江天轻佻的摸了粱易的脸颊一把,对江山道:“好了,兔子这种动物是受不得惊吓的,我们还是说点别的好了。嗯,好像还没向小猎物介绍我们的身份呢。”
江山也连忙附和道:“对对对。”然後一把揽住粱易的腰,指著江天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