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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一只狼变成一只狗 。。。
作者有话要说:依然是轻松基调,一对小朋友的打打闹闹,谁也不服谁的热闹,偶有小虐,不长。
第一章当一只狼变成一只狗
记忆——词典上第七百五四页第六行对记忆的解释是:存于大脑当中,对过去事物的回忆。
易深不知道应该怎么解决现在的情况,实话说,他很累。
沈崇云笑得像被正午阳光浇灌了嫩芽的种子一样,一脸幸福满足的窝再A大附属医院多人间的病床上,手上插着根细长的管子正傻里傻气地望着他。
今天下医院有人电话告诉他:易先生请您马上来A医院一下,你的家属沈崇云先生撞车了,他让我们联系您。
接电话的时候易沈感觉自己激灵儿似的像被什么抽了一下,脑子里第一个念头是:靠!那混蛋公子哥又飙车把人给撞了?
这回是撞残?撞傻?还是撞死了?神啊,你行行好吧!我爸不是李刚,我搞不定啊。
拎起书包从家里飞似的往医院跑,等到了医院看见爬在病床上睡得正香还淌口水那位‘病人’,一个书包就照着肚子砸了下去。
“啊!易深你马加爵附体啊?!”沈大少‘嗷’的一嗓子叫了起来,明显刚刚不是装睡。
“闭嘴!死混蛋你这回把谁给撞了?人呢?”易深怒从心中起。
“呸呸呸!你个死孩子乌鸦嘴,小爷开车什么时候有过差错,我昨天下午不是去学府路交网费嘛,停车去买包烟的时候让一孙子的快车给刮了。”沈崇云一手摸脖子,一边跟易深解释,“睡了一天一夜,这不刚刚醒就叫你来了么。”
干得好,这是为民除害。易同学脑内了一下撞沈崇云那位民族英雄的高大身影。
“警察呢?撞你那人抓到了么?”易深压低声音,“你丫没带证开车让人家逮到可不得了,我爸不能再捞你了。”沈崇云的驾驶证在易深包里。
“当然,我又不傻,我是停车去买烟被顶的,就没跟警察说我开车这事,车还是学府路停着呢。”沈崇云头嗡嗡的疼,思路到是清楚,“问完话警察叔叔们都走了,抓到刮我那孙子,我开车碾死他!”
“对了,你没跟家里说我出事了吧?”沈大少看了看易深,琢磨应该怎么跟他解释现在这个情况。
“你有什么事?又没缺胳膊掉腿的,连个擦破皮都没有,我看你睡的到挺香的。”易深摸摸床上人的额头,也没发烧。
“嗯……”沈崇云讪讪的有点不好意思,“大夫说……我……好像有点失忆……”
易深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周围病床上人来人往,看病的探病的叽叽喳喳不停。
晚上想吃方便面,但好像没去超市补货,其实去吉野家解决也不错,哦,昨天张辉借了他的论文参考,回头要告诉他别全抄他一人的……他脑子一时间七七八八有点乱。
易深太阳穴开始抽,好想躺在病床是上的那个自己,不是对面这个笑得花一样灿烂的大少爷。
干!有没有搞错啊!失忆?这么老土的事情竟然真的发生?这可是21世纪好不好。
沈混蛋,我信你才有鬼。
破车撞破点皮要就能失忆,我早开你的车撞你一万次了!
易深和沈崇云是完全不一样的,从表象到本质上都是两个世界的人,沈崇云的爷爷是军长,爸爸是省长,妈妈是企业家人大代表,一家子革命红云走不完,天生就是含着金汤勺出来的官二代,长大后那阳光大道早就被铺设的一览无余星光璀璨。
易深不同,他父亲只是退伍之后在街道派出所当了个小片警,熬了十几年才做到了副所长,到退休都不一定能扶正。
而想到眼前这个和自己几乎纠缠了一辈子的家伙,易深比自己头疼的更厉害,就明明再忍两年大学毕业就可以各奔前程了,马上可以脱离他的纠缠了,这个无赖竟然又丢给自己这么一个大包袱。
还玩上了失忆了?!
“沈崇云,你小子别这胡说八道,快点给我收拾好东西,麻利儿给我滚回家待着,别在医院里丢人现眼!”
“哦!”沈大少痛快的在床上一骨碌爬起来,套上鞋子站起来——然后马上又摔了下去。
“沈崇云!”易深声音都发尖了,一把就把沈大少搂住。
这是混蛋东西他妈的又怎么了?
“我好饿……”沈崇云软趴趴的嘀咕。
靠!心里问候下全N市的大夫,大少爷那该死的低血糖毛病犯了!易深不客气的把沈崇云甩回床上,转身出去准备找个小超市卖点吃的(可以的话真想在吃得里下点巴豆……),走出去没几步他又折回来在沈崇云书包里掏了掏顺走了钱包:绝不能自己掏腰包喂这白眼狼!
出了病房门,易深决定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还是先转去医生办公室问一下病号的病情。
带银丝边眼镜的中年大夫上下打量对面坐着的年轻人:“你是274床的家属?”
“不,我是他同学,他家里人有事都出国了,所以我们老师叫我过来照顾他。”撒了个不大不小的谎,省得被问来问去麻烦。
“哦”大夫点点头:“我说这么大事怎么也没个大人在身边,你们现在这些孩子啊,就是不注意,多危险啊。”
“是,是,下次一定叫他注意,他这人就皮痒。”易深边给大夫陪笑脸边问沈崇云的病情:“大夫,他怎么样?刚他跟我说什么失忆呢?”
大夫摇着头指直荧光屏上的CT片子:“片子看还正常,头部没有淤血,也没有明显的内脏出血和骨折什么的,生理上没异常,病人昨天醒来的时候确实有记忆缺失的表现,当时初步怀疑是冲撞造成脑震荡使脑部供血不足,让他休息了一夜今天果然就清醒多了,记得自己是谁出了什么事,然后给我们一个联系电话。”
易深大概消化了一下大夫的话,估摸意思是‘沈混蛋没事’之后也就松了口气:
祸害活千年绝对是亘古不变的真理,我就知道他死不了的。
“那他现在记忆是……?”
“嗯,这还不好说,可能还是会有一部分的缺失,但肯定是暂时性的,看片子病人脑部没有受到损伤,所以我个人觉得他不会出现永久失忆的情况,不过我建议还是住院观察几天,再确定一下病人的身体情况。”
“哦,哦,麻烦大夫您了,我先出去了。”易深口气里出现了明显失望的调调:这混蛋怎么不真失忆成一张白纸呢?我还可以‘无私’重新教育教育他!
虽然不太满意‘沈崇云生命没事,只是暂时记忆缺失’这个事实,好孩子易深还是给沈崇云他们系主任和班主任分别了打电话请假,又到外面买了些吃的喝的,拎回去伺候那该死的‘失忆’病患。
没多久吃饱喝足的沈大少就强烈闹腾着要出院,睡着医院大床房显然把他闷坏了。
易深拿着沈崇云的信用卡帮他交了住院费,又去办了出院手续,沈大少则嘴里塞满了果汁糖,一步三晃悠的跟进跟出,活像走失又被认领的流浪狗。
易深发誓他每次回头都能看见对方屁股后头长出个不停摆来摆去的节拍器。
“沈崇云!老实的回病房去等我!”墙壁边上贴之后大大‘请保持安静’,所以易深只能低吼。
“我忘了几号病房了……”沈大少无辜状继续挥舞着他无形的节拍器,就差支起耳朵在把舌头吐出来流口水了。
“别给我装蒜!”
易深讨厌他拿失忆说事,也不是什么大毛病,这不装孙子么。
“沈崇云!回去收拾东西,你想不想回家了?!”
快步走出去十几步,听后面没跟上来的动静,易深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沈公子还在刚刚那个地方站,空无一人的走廊里他就那么呆呆的忘着自己,眼神好像有那么一点受伤。
丫一狼崽子装什么大尾巴狗啊!妈的!
“6楼274!”易深没好气的叫了一嗓子。
“主意保持安静!”不知道那间屋子传来一声护士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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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救难犬不能是藏獒 。。。
第二章救难犬不能是藏獒
从医院出来没多久,易深开始发现沈崇云失忆这个事不是随便说说的了,事情挺严重,也挺麻烦。
先是打车回家的时候,到了军区大院门口沈崇云站在电子锁前面茫然的忘着自己。
“我记忆里好像大院门口应该是一边一个警卫员抗枪站着,边上立个‘警卫神圣不可侵犯’的牌子,啥时开始这么高科技的?”沈公子哭丧着脸,表示对电子锁密码无能为力。
“换了好几年了。”熟练按下电子密码,易深拎着俩人的书包,“咱家边上不都拆了建居民小区了么,大院逐步百姓化你还乐了好几天,说以后终于不能跟坐牢似的天天被人查安全证了。”
“我忘了……”沈冲云抓抓头,没印象,一点印象也没。
在沈公子第四次走错方向的时候,易深再次深刻的感觉到了不对劲,以前就算他喝的烂醉不醒人事也不会认错自己家院子的方向。
“沈崇云。”易深拉着他胳膊在路边找了个阴凉的地方站好,“跟我说实话,你到底都还记得什么?”
沈公子看着易深表情凝重眼有血丝,感觉自己特别想乐,迷糊糊的大脑皮层就蹦出这么一句:
'真可爱,好像某种夜行动物!'
嗯,蝙蝠?
头发晕……沈崇云在满眼睛挂上闪烁金星之前果断的把头垂在易深肩膀上,开始嘀嘀咕咕:“基本上都记得,但又不知道那块就想不起来了,还真是说不清什么记得什么不记得。”
靠!你丫失忆的到是均匀!
易深从兜里掏出两块奶糖包了塞进他嘴里,糖纸又装进自己的口袋,然后开始痛恨自己十几年来对付这人该死的低血糖做出的惯性反应。
小甜食下肚子头晕的症状缓解了不少,沈公子架在易深肩膀耍赖不愿意动弹。
“我饿了。”
“你是猪么?!不是下午刚刚吃完么。”在医院塞了六个多纳圈两大块吉百利,还灌了一大杯热可可,就是闪电侠也够跑地球一圈的了。(注释1闪电侠因为需要补充热量完成高速运动。)
“饿。”沈公子表示无辜,他昨天一天没吃上饭就被车顶飞了,睡了一整天醒来先是被大夫问话之后又被警察问话,再之后还被易深问话,下午那点吃得根本九牛一毛不够他这青春的身体消耗的。
“饿就快点家走!叫吴姨给你煮面。”这混蛋玩意又开始耍赖。
“我要吃糖水蛋还有菠萝古老肉。”沈崇云抬起头来平视易深,易深发誓那双眼睛绝对卡啦卡啦的在放光。
干!失忆你妹!家都不记得在哪了,吃得喝的一样没忘!绝对混蛋!无赖!泼皮!¥%……¥%&&*&……
拽起人往里面自己家住的院子走,路过几个大院熟识的叔叔阿姨捏着沈崇云打了招呼。
易深父亲是沈冲云爷爷的老部下,当年还在某次突击演习时救过沈爷爷的命,易爸爸刚刚调从部队专业回来正好赶上福利分房结束那年,没关系没地位一家人为房子犯难的事被一战友告诉了老首长知道,沈爷爷二话没说就把自己住的十二区军区院里一套十房小院分了三间让给他们住,还给办了房产证,跟所沈家所有人都说易爸爸是自己认了的干儿子,要完全的当成自己人对待,弄得郑重其事。
有好几次易爸爸都准备自己贷款买房将小院的屋子还给干爹老首长,但被严厉的骂了几次‘老子给儿子东西是天经地义’之后也就这么作罢不再提了,后来房子价格涨得越来越不像话,易爸爸单位几次分房又都被他把名额让给了住房更困难的同事,就这样易家和沈家成了军区大院里的小分院的亲戚邻居,一住就是十几年。
沈家家大业大,外面房子不少,沈爷爷喜欢军区院安静宽敞,所以一直没搬出去,沈崇云的姥爷是海外华侨,改革开放之后回国投资,沈妈妈辞退了外交部的工作帮忙打理生意为祖国GPD做着贡献,因为沈崇云在姥爷家这一代的小孩中年纪最小,更是无比得宠。
官宦子弟;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