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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错-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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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错 by 苏格兰



     爱错
  
  是爱情选择我们,还是我们选择爱情。
  盛夏的夜晚,男人走过来,眼睛里带著火光,放肆的看著本城彻。
  他说“爱上我。”
  
  本城彻爱上了他,那个有八分之一法国血统的男人。
  他告诉他,他叫方霆。
  
  本城彻为了他锒铛入狱,为了他家破人亡。
  本城彻觉得爱错了。
  
  可是。
  本城彻却从未忘记他撩动蔷薇花瓣的手指,
  从未真正放手让方霆消失在他的世界。
  因为,他以为他的拥抱会漫长到死。



  爱错的调子跟前面三篇有点不一样。本城彻是个好可爱好可爱的小孩。希望大家喜欢。
               1
  我是本城彻,N城某高中高二学生。我妈叫安萍,她说这名字太土。让我叫她SARA。
  
  SARA姐年轻的时候在某摇滚乐队唱歌,乐队名字好像叫什麽SAVING GRACE。据说,她那个时候很红。
  SARA姐现在老了,只能唱点什麽怀旧烂情歌讨生活了。她吼不出什麽朋克,重金属和死亡歌剧了。这个月发的精选集才卖了一百多张。
  唉,SARA姐,过气了您就节俭点,少进百货公司少买点衣服和化妆品好了。
  干嘛要我再打一份工来帮你还信用卡啊。。。
  每次这样抱怨的时候,SARA姐都会尖声大叫,我容易嘛,我?你也不想想,当年不是为了生你,我的乐队能解散嘛?说不定我现在都去欧洲拿格莱美了。
  我冷笑一声,您以为您是CELION DION?
  SARA姐说我是个意外。她去日本做宣传的时候认识了个男人,进了酒店,做了一场就有了我。
  她也告诉我我老爸是谁。不过我都不信,因为这女人说得太扯了。什麽日本某株式会社社长,传媒业巨头。我靠,SARA姐,当年你生完我其实可以转换跑道进幕後写电影剧本的。
  不过SARA 姐倒是真的每个月都飞去日本一次。我只当她装大款,去那边淘点衣服回来穿。
  我从来不做梦,不管睁著眼睛还是闭著眼睛。
  和SARA姐在一起很开心,即使生活拮据一点,至少她是我最爱的老妈,我是她最帅的儿子。
  
  我长很帅,真的。
  我打工的超市,生意很好。很多中年大妈和中学女学生都会来买很多东西,只为了我在收银的时候微笑著向她们说一声“欢迎光临”。
  总是会有家长带了自己的女儿到班主任那里告我,说我不规矩,影响她们的女儿早恋。可是每次等我去了办公室,那些女生都说,“没有,是我暗恋他。”
  偶尔跟SARA姐一起回日本,走到新宿,就会有可疑的男人拉住我问,“小哥,要不要来我店里作头牌?”我哪里看起来适合去做牛郎啊?
  
  我学习一般,在学校人缘很好。每天骑了我的破机车去上课。学校离家太远。安萍装高雅,在N城一个风景区的半山坡买了一套别墅。其实那不叫别墅,只是个在乡下村庄里都会有的平房。安萍还在门前的架子上种了许多蔷薇。开花的时候让我肉麻到受不了,全身过敏而休克。这女人,就是爱装。
  大概这就是任何过气了的艺人的生活吧。总要找点什麽去打发隐退後的日子。我不反对。除了我的小绵羊每天爬那个坡要多耗几格油。
  
  我听很多歌,我喜欢地下丝绒乐队。也喜欢陈琦贞。我都从网上下歌,买个IPOD都装下,比听CD省钱多了。我知道怎样把一块钱掰成两块用,好省下钱给SARA姐买瓶CHANEL的香水。
  
                 2
  我也不交女朋友,因为有了女朋友,每个月生活费要乘以三。单身很好,可以一直收到那些女生送的巧克力,小蛋糕和手机挂饰什麽的。虽然这样白吃白拿有点不厚道,可是我不收她们会哭的。嘻嘻。
  我在学校成绩不上也不下,中等。跟同学关系很好,除了老师不喜欢我,大家都喜欢我。
  我有两个好朋友,王辉和刘丽。一男一女。男的像女的。女的像男的。
  “本城彻,你这个守财奴,又把我的原版日文耽美漫画偷去卖了。”刘丽的大嗓门整天都这样轰炸我的耳朵。“那些不健康,不是写了18禁嘛。。我为你好。”
  “你为你自己好吧,把钱给我。”
  “花了。”
  “我杀了你。”
  我慌忙跑开,刘丽可是学校跆拳道社的头牌。被她折腾一顿,我就不能活了。
  刘丽是现在很流行的“同人女”,见食堂两个大叔站在一起给她打菜也要“萌”个一下午。可是她从来不萌我,说我德行太差,没有男人会看上我。
  丽姐,我要的就是女人看上我。您高抬贵手,千万别让任何男人看上我啊。
  
  王辉可以跟SARA姐一争高下,争夺做我妈的头衔。从我小学三年级从日本转学来和他坐同桌开始,他对我的关怀简直就是无微不至。
  我思考了很久,也没找出究竟我身上哪点刺激了他的母性。
  “彻,我帮你做了便当”
  “彻,你校服扣子掉了,等一下放学我帮你缝”
  “彻,天气预报说明天有雷雨,出门要穿雨衣,不要走大树下。”
  “彻……”
  靠,为什麽每个回合都是SARA姐惨败,她就不能为了我变强一点,打败王辉,让我在心里还记得她是我妈,王辉不是我妈。
  
  周一,把我的破机车停好,发现储物柜上有一块黑森林蛋糕。啊,那个小猫咪这麽可爱,知道我起床晚了来不及吃早餐,还帮我准备了早餐。拿起来,正准备吃一口再去教室,一个男人穿著新校服,走过来问我“高二三班怎麽走?”
  
  靠,你至少加个称呼“同学”好不好。
  他问我话的时候眼睛都没有看我,身上散发出的高傲气息和自以为是的存在感让我一看就厌恶。
  “不知道”。
  我拎著书包走了。本大爷现在就去高二三班,就不告诉你。气死你。
  走到教室门口,我向大家做了一个飞吻,魅力四射地说,“我来了,王子殿下驾到,下跪吧。”
  一阵嘘声,然後书本,橡皮和矿泉水瓶扔了过来。
  嘿嘿,我每天都这样跟大家说HI的。开心每一天。
  王辉坐到我课桌上,兴奋地说“彻,有转学生。是法国人。”
  “啊,真的吗?法国人,好浪漫哦。。。金发碧眼吗?怎麽办?好紧张,好想跟外国人交朋友。”
  刘丽白了我一眼,阴深地说“没有男人会看上你。”
  “男的吗?”我问王辉。
  “嗯。好像家里很有钱。”
  “那骗他买点土特产,赚一笔吧。”我已经开始计划怎麽从这个转学生身上赚钱了。外国人,都傻得要死,最好骗了。说这话的时候却忘记了我也是半个日本人。
  
  上课铃响了。突然记起来是班主任的课。这个中年大妈,都半老徐娘了还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整瓶整瓶的劣质香水往身上倒。
  “王辉,跟我换位子,我鼻子过敏。受不了她那香水味”。
  於是我坐到了王辉的位置。王辉坐到了第一座,我坐到了最後一座。
  大家都在等著看转学生什麽样子。我也想看看法国人。历史书上都写高卢人英勇善战,高大飒爽。很拉风。不知道实际会是什麽样子。
  
  转学生到了。跟在班主任後面。书包搭在肩上。身高和我差不多,接近一米八,偏瘦。黑色的头发碎碎地落在额头上,左耳打了个耳钉,黑色的大眼睛写满骄傲和不羁。脸部轮廓分明,高挺的鼻子。校服没有扣好,里面的白色衬衫敞著,露出胸膛。全部的男生都在“切。明明就是个中国人。”全部的女生都在“啊,好帅好帅。”
  刘丽也坐在斜对面的位置叫,“好像J家的谁谁。。萌啦。”
  刘丽同学,你萌反方向了,人家是刚从法国回来。你不要往日本那边萌。
  我没说话,因为这个转学生用怨恨并且放肆的目光看著我。靠,不就是没给你指路嘛。有必要这麽哀怨嘛。
  “我叫方霆。请大家多多指教。”
  班主任看了一下教室座位。发现我坐在最後一排。
  “本城彻,你那麽喜欢坐最後以後你就一直给我坐最後。”
  靠,今天你内分泌失调噢,这麽大火。并且好死不死全班就我旁边有一个空位。於是我听到班主任温柔地对方霆同学说,“方霆,你暂时坐在本城彻旁边。”



   3
  方霆成了我的新同桌,而我,也因为坐在最後一排,不得不带上隐形眼镜才能看到黑板上的字。
  我从不跟他说话,他也不理我。我总觉得他阴深深的,跟我不是同一国。而且感觉他的大眼睛总在观察我。让我很不舒服。
  我看得出他很有钱,腕表也是GUCCI的。整天还开BENZ上学。
  可是我就是看不起这种人,有钱的我也见过,没见过他这麽傲的。他除了那点傲慢跟法国人像以外,其他根本完全是个中国人。
  有什麽了不起。
  我鄙视他。
  那天,下午第一节生物课,生物老师是个很罗嗦很严厉的小老头。我趴在桌上睡觉,因为中午刚刚去超市帮人顶了两个小时的班。
  迷糊中我感到旁边有人举手了,方霆站了起来,说“老师,本城彻一直在睡觉。”
  我吐血了。方霆你有病啊,我挖你家祖坟啦?
  我被生物老头训到连那个是青蛙,那个是蛤蟆都分不清了。走出办公室,方霆站在楼道的拐角处,身子靠在扶梯上,邪恶地开心笑著。“你也会被耍。”
  我鄙视地看了他一眼。背著书包下了楼。
  推出我的机车,准备回家去向SARA姐哭。走到教工停车处,看到方霆的车,伸腿踢了几脚。不过都踢在轮胎上,他不会发现。
  全校学生本来只有我骑机车,因为我家实在是太远了。结果现在有一个更牛的,居然开BENZ。
  
  我在路上骑著车,迎面而来的傍晚落下的夕阳晃得我睁不开眼。後面一直有辆车跟著我,神经病。马路那麽宽你来跟我挤什麽人行车道。红灯的时候我停下了,我看到那辆车。方霆坐在驾驶座上。车里正放著地下丝绒的歌,LOU REED不痛不痒地唱著“I‘M WATING FOR MY MAN。”方霆一脸兴味地望著我。
  这男人有病。
  我假装没看到他。
  他一直跟著我。直到我家门口。
  我怒了。妈的,我不发镖你以为我好欺负。把机车直接扔在地上。走到他的车边。他下了车。我看著他,“你跟著我干嘛?”
  “看看你不开心是什麽样子。”
  “你现在看完了,快滚。”
  他有一秒锺没说话,然後突然把手放在我的腰上拉近我和他的距离。整个身子贴著我,他的嘴放在我耳朵说“爱上我。”
  我以为我听错了。
  他咬住我的耳朵,他的喘息甚至吹起了我的头发。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爱上我。”
  我的心开始狂跳,长这麽大我重来没有这麽紧张过。脸也发烫了。这个人在跟我告白吗?不是的。
  他说的是“爱上我”。带著命令的口气。而不像那些女生对我温柔地说,害羞地说,喜欢我很久了。
  而且他是个男人。
  啊,晕了晕了。本城彻重来没有遇到这样棘手的情况。我还在发傻中,他就把我推倒在旁边的蔷薇花架上,印上他甘美的唇。我闻到他身上青草的味道,身後蔷薇花的芬芳。他慢慢地伸进他的舌头,勾住我的,开始翻搅和品尝。我被吻到全身乏力。血液全倒著流回心脏。
  我听到蔷薇花架发出啪啪的声音。
  不好。如果它们垮了SARA姐肯定灭了我。
  我一把推开方霆。一个耳光打在他脸上。他妈的,这是我的初吻。长这麽大,除了SARA姐没人亲过我。现在你一个大男人,这麽大胆地吻上我。
  抱歉,我是听话的传统亚洲小孩。您的法式大胆和浪漫还是去找别人吧。
  我慌忙逃进屋里。幸好SARA姐不在。看到这一幕,也够让她马上上吊自杀了。
  我关上房门,心跳还没有平静下来。
  好晕好晕。蔷薇花的香味吗?过敏的体质让我这样吗?还是我对方霆有感觉?
  不是吧,SARA姐辛苦把我养这麽大,我居然对男人有感觉。不可能不可能。
  明天去学校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是哪个女生写的,我就让她做我女朋友。一定。我要跟王辉换回我的位置。一定。
  我喜欢女人的。
  
               4
  点背的时候不能怨社会。绝对不能。
  
  我第一次兴奋地跑到储物柜前迫切地要检查女生写给我的情书,装在粉红色的信封里的那种矫情的东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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